如何执行教会纪律
如果信徒、长执,甚至传道同工,在道德上犯了错误,教会当怎样执行纪律,以保持教会圣洁呢?
说到道德问题,较多是与婚前和婚外性行为有关。婚姻出轨的个案不少情况是背后存在着一些多年没处理的问题。例如有些信徒、长执,或传道人,放太多时间在教会,与配偶沟通甚少,彼此长期缺乏沟通就容易产生误会与猜疑。况且夫妇双方都有亲密的渴求,因缺少沟通,不能从对方身上得到满足,便会透过工作的成果寻求满足。要是突然有一个人或一种情况出现,就易落入试探中。也许起初只是想帮助人,或寻求帮助;但在过程中不自觉地投入感情,逐渐就演变成跌倒犯罪。
惩戒是爱
纪律惩戒是消极的,斧底抽薪的方法是防犯未然。有些牧者特别强调事前提醒和事后辅导,尽量不行使教会纪律去惩戒犯错的会友。
不过,惩戒也是神向人表达爱的一种方式。神是慈爱的,也是公义的。教会的惩戒和纪律应根据圣经,实际处理方法可参考教会历来的经验。例如近三、四十年,不少教会参考加尔文时代教会的文献。当时教会已经有停止犯罪者领圣餐的例子,目的不是惩罚,而是让犯罪者知道,罪会终断他与神的关系。即使他认了罪,停领圣餐一段时间,仍让他有机会安静反思,坚定悔改的心。
教会应该及早编制纪律手册,以免问题出现以后才匆忙商讨对策,容易叫人误会教会领袖因为不满某人而针对和惩罚他。若早有纪律手册,大家有共识,可减少争议,处理的时候也不致手足无措。而且事发前就预先教导警戒,让会众知道犯罪以后要承担后果和接受纪律,到事发以后,处理也较容易。
惩戒是为挽回
教会应该借主日信息,或一些特别讲座,向全体会友解释纪律手册的内容和背后的真理,免得应用时招致误解与批评。这很重要!会友受浸或转会前,都应接受纪律教导,认识教会的立场,以至自我警惕不陷入罪中。
很多人误解执行教会纪律,目的是惩戒和处分,其实不是。惩戒纪律都是为了恢复和挽回(restoration),不是为惩罚,是希望帮助犯罪者修补与神、与人破裂了的关系,不再沉沦罪中。
执行纪律时要留意公平。假如教会对某些人执行纪律,对另一些人却纵容,纪律守则就失去意义。当然,在执行过程中要按不同情况弹性处理;不过基本原则应该一致,不要让会众感到不公平。
伤口需时间疗养
执行纪律期间,例如停止某人的圣餐、事奉,表面看起来是惩罚,其实主要目的是让他暂时放下一些礼仪和事奉,安静祷告,反省自己的错失,并求神加力,远离罪恶。举例说,要是某执事犯了婚外情的罪,由著他继续事奉,他就不会认真反省,悔罪的心不会坚固。
也许有人会说:「我已认罪,应该没事了吧!」须知认罪有不同层次,有些人只是表面认罪,有些人深深痛悔,两者分别很大。有些人听到别人提醒,就说:「好,我认罪。没什么大不了。」不久便又再重蹈覆辙,因为根本没有深刻悔过。纪律期是要帮助犯错者有一段较长时间反省,坚固他悔罪的心,这样他才能认真修补与神、与人的关系。
教会应该让犯错者明白,认罪好比接受手术,需要时间休养。由于伤口未愈,不能立刻出外跑步。同样,犯错者心灵上的伤口也须经过疗养期,直到完全康复,才适合参与事奉。牧者或跟进同工应该带他查经,看与他所犯的罪相关的经文,让他从神话语的基础上认识自己的错误。其后还要按时领他查经、祷告,让他体会挽回的意义。
纪律处理程序
马太福音十八章提到,处理纪律的过程首先是一对一规劝。要尽量避免羞辱对方,要让他了解,提醒不是羞辱和伤害他,而是规劝挽回,希望他远离罪。
有好几次我诚恳地与犯错者交谈,他们都惊讶牧师怎么会知道;但都坦白说,他们心里也很挣扎,很想摆脱罪,奈何没有力量。但因为不敢对人讲,便无处求助。当我们诚心关怀犯错者,他们可能会坦白吐露心中苦情,也希望有人助他们一臂之力。
当然,也有些连声否认的。那么,根据圣经的教导,第二步骤是找两、三个见证人。如有些见过他与第三者密切来往的人,要将时间、地点和当时情况一五一十告诉他,让他知道无法抵赖,并知道我们不是要定他罪,而是扶助他离开罪恶。当然,有些人矢口否认,甚至恼羞成怒,离开教会。面对这种情况,教会的处理方法如下:他若知道自己犯罪,教会就根据纪律手册处理;他若死不认罪,教会只好切断与他的团契,将他交给撒但。这不是要置对方于死地,其含义是:世界卧于撒但手中,人离开教会,就等于离开属灵的保护,落在世界的掌控中。这亦表示,他将面对被世界掌控的难处,受撒但的攻击,对他来说是一件痛苦的事。教会呼吁他认罪悔改,等他回来;无论何时,只要他悔改回来,教会一定接纳他。
事先教导
以上作法若不小心,也会牵涉法律的问题,尤其在北美。曾有一位女士,和当地市长有一段不正当关系。教会要以纪律处治她,她不接受。教会与她终止团契??,她却告上法庭。说这是她的私事,教会不应干涉。法庭判教会败诉,罚款数十万美元。尽管如此,有些教会仍坚持处理;不过事先要了解法律条文,谨慎行事。教会接纳新会友前,应该先教导教会的纪律,让他们知道如果犯罪,教会将按纪律手册处理。这可以成为法律依据,将来犯罪者控诉教会,胜诉机率也不会大。
我们教会设计了一张图表,上面有一棵「认罪树」,罗列出圣经上所写的罪,相应于今天常见的罪,请受浸和转会者圈出一些他们曾经犯过的罪。的确,这样做不容易。圈好后,导师会找他们交谈。假如某人仍然同居,就不让他受浸和转会,直至他离开罪恶。
教会应列出一些处理方法,让导师知所依循。最理想是由有第一手资料的人,用爱心直接规劝,可坦诚说自己知道这事,想了解清楚,给对方解释机会。比如劝戒的人从第三者口中知道可坦白相告。若他还不承认,就要请第三者一同坐下来,另请一位长执或牧者来澄清事件。
求问神、态度真诚
如果只是传言,没有确据,就不要冲动处理。先好好祈祷,求问神。神很奇妙,到了适当时候,事情总会水落石出。若未到时候,就需等候。若牧者与当事人熟悉,可直接找他,说希望从他口中知道真相,目的是为了澄清事件和帮助他。
如果双方不相熟,处理前就须有证人和证据。我曾处理过几件事,完全没有实据,对方一直否认,后来神让一些事发生,才揭露真相。所以,要好好祈祷,不靠自己的聪明,要求神赐智慧,求祂带领犯错者脱离罪。
怎么取得犯罪者的信任,让他减少防卫,开放自己呢?其实,大多数犯罪者,内心都有挣扎。他们想找人帮忙,但碍于面子,怕承担后果,因而不敢面对。所以,与当事人谈话时,态度要诚恳,让他知道你是为了帮助他,给他申辩机会。不要审判似的一味教训、指责。人人都有软弱,牧者同工也不例外;所以要让他知道你尊重他,目的是帮助他。一般来说,如果对方感受到你真诚关怀,他会坦白说出来。
如果对方借故回避,答非所问,绕圈子,到了适当时候,牧者就应放胆使用属灵权柄,向当事人说,神是全知道的;人落在罪中,将来要面对神,并面对罪的后果,会受很大伤害,故希望他及早悔悟。每个个案都有不同处理方法。可惜有些就是因为处理手法问题,而引致内部纠纷,甚至教会分裂。所以参与处理个案的人,真要同心在神面前寻求引领。
在小组中认罪
很多时候,只向牧师认罪并不足够。犯错者应向他所熟悉或负责的群体认罪(GroupConfession)。比方说,他是团契职员,就该向该团团长和职员,或一些他熟悉的弟兄姊妹认罪。为什么要向那么多人认罪?因为:
1.除去他人的猜疑:例如,团长和其他人都会奇怪,这人怎么突然停止事奉呢?大家揣测,矛头就指向教会。为免大家猜疑,当事人有责任向所属的基督徒群体清楚交代。
2.除去当事人心中的疑虑:犯罪者会害怕别人不接纳他。他会逃避、畏缩,不敢与人相处。坦诚认罪后,除去隐瞒,关系就不受破坏。
3.经历被接纳:当事人诚实认罪,大多数弟兄姊妹都会接纳他,使他感到被所属的群体接纳,便能安心留在教会中继续成长。
至于「群体」指多少人,就要考虑多方因素。纪律手册应该列出一些原则。
向群体认罪以后,还要考虑公开到什么程度。例如现任执事有婚外情,还有了私生子,教会若不将此事公开,知道的人就会觉得教会包庇;不知道的人也许还找他辅导,甚至有群体请他讲道等。因此如果是教会领袖,就要公开宣告,如圣经所言,叫其他人知所警惕。说到公开,牵涉面很复杂,例如他的家事就须因应情况处理。
公开后,还有「跟进期」,通常是半年或一年。教会要向当事人解释,跟进期的目的是坚固他悔改的心。有不少人认罪一、两个星期后,就重蹈覆辙,不能自制;所以,要有小组为他守望,他要向小组负责。这样,他悔改的心志才会坚强起来。小组还要常会见他,为他祈祷,并向教会交代。
跟进期间,教会可按情况,安排教会牧者或同工辅导。有需要时,教会可拨经费找外面的专业辅导员协助。跟进期过后,可为悔改者举行恢复聚会,恢复他的事奉岗位,或恢复他一半的事奉和圣餐等。这是个庆祝会,感谢神领他经过一段时间反思、修补,再站立起来。
是的,纪律惩戒是消极的作法,防犯于未然是最重要的。现在有不少教会设立了第二层次的纪律期,为还没有受浸或转会的人而设的,帮助他们处理之前所犯的过失,处理好后才受浸或转会。这是很值得推行的。
(余黄国凯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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