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掉入品格教育的陷阱
我重新深刻意识到,不是借教育,不管圣贤教育、素质教育还是基督教品格教育,让孩子误以为自己是个品格可以更高尚的好人,而是借福音,让孩子认识自己永远都只是需要救恩的罪人。但我们在内心隐秘动机很容易偏离福音救恩的生命树,企图建造成圣品格的巴别塔。
品格教育成了新律法?
如果有人说,福音,就是让人修身养性,积善行德的宗教,我们会立刻反驳。
但如果有人说,基督教教育,就是让儿童活出见证,做光做盐的品格教育时,我们却似乎多少不加深思地认同。
我也是如此,直到有一天……
那一天,我对某位同样关注儿童人文素质教育的福音朋友宣讲,这个世代的环境如何的堕落,风气如何的败坏,而我们基督徒父母会重视让孩子在家庭中和教会里比较敬虔的氛围成长,借着祷告、读经、主日学和基督教教育、在日常小事上操练品格培养,让孩子慢慢变得仁爱、喜乐、和平、良善、温柔、节制……
正说得不亦乐乎之时,朋友慢条斯理的几句话回过来,让我当时竟然哑口无言:“你们这样实践挺好的,我们也是重视让孩子从小阅读三字经、弟子规等各种国学经典和传统蒙学,也关注为孩子营造健康的家庭氛围,无论从内心情感还是外在行为上,都强调修身养性、潜移默化、让孩子慢慢培养仁、义、礼、智、信等美德。只不过,你们叫基督教教育,我们叫传统圣贤教育,都是殊途同归而已。”
殊途同归?我愣住了,发现初略一看,还真的没什么两样,对同样关注人文素质教育的福音朋友而言,你读圣经,我也读国学经典;你有祷告,我也有日三省乎己身;你有上主日学,我也有私塾教育模式;你的关注是透过日常生活来让孩子进行品格操练,我的关注也是如此;你的目标是让孩子们德才兼备,做光做盐,贡献社会,我的目标也是如此!
于是,我不由得仔细反思自己这种“见证式”的传福音模式,到底是在宣讲唯独恩典的福音呢?还是在宣讲一套新的律法和宗教?可夸口的到底是人的所谓品格见证,还是神的白白恩典?如果单靠品格教育就可以变革人心,完善人性,那么,还要耶稣基督的福音做什么?
内心隐秘动机上的偏离
就像提姆·凯勒说的,只要不自觉的在日常生活中将“成圣作为称义的基础”,人心就依然还是隐秘的偶像工厂。比如,夸大品格教育的功效,就会使人自觉或不自觉的将价值感建立在难以量化也难以测度的“品格”和见证上,或以此矜夸,或以此气馁。
可不是吗?就在我和这位福音朋友攀谈后不久,明察秋毫的她看到了我孩子身上的一些毛病,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基督化教育下的孩子品格也不过如此嘛。
当我听到这个结论时,第一反应是很挫败,哎,没有操练品格、做好见证、活出福音,还谈什么领人归主呢?然而,当我逼视内心,为何有这种挫败感呢?为什么在意别人对孩子的品格评价呢?他们(包括我自己)岂不就是一个全然败坏需要救恩的罪人么?不正是“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才格外需要神“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做了赎罪祭”吗?
可是,明明知道因信称义的道理,为何我们在很多生活实践层面妄图因信心称义,因品格称义,因行为称义,因见证称义?是不是“操练品格、做好见证、活出福音”不自觉会成为了一种偶像?甚至成为“引人归主”的偶像!有了好品格好见证,我会不会以此自傲,难免有价值优越感呢?没有好品格好见证,我会不会以此自卑,难免有价值挫败感呢?
如果,我的价值感和满足感是建立在属灵品格的优劣上,建立在成圣生命的高低上,那么,我耳提面命、言传身教的孩子也会如出一辙,这不止是远离福音,而更是与福音完全相悖啊!
借着这个小事,我重新深刻地意识到,首要的是,不是借着教育,不管圣贤教育、素质教育还是基督教品格教育等,让孩子误以为自己是一个可以变得更加品格高尚的好人,而是借着福音,让孩子认识自己永远都只是一个需要救恩的罪人。
然而,基督徒父母是否也像非基督徒父母一样,在内心隐秘动机上很容易偏离了福音救恩的生命树,企图建造成圣品格的巴别塔?哪怕,是打着荣耀神的名义?哪怕,是不自觉而为之?
新的救赎偶像,基督教教育?
然而,既然如此,我们还需要品格教育吗?还需要操练品格吗?其实,这个问题也可以换成圣经《罗马书》中所说的“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但如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做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我们因着更深明白能救赎我们脱离罪和死的,不是人类的品格教育,不是人类的行出律法,而是基督自己的死与复活,就会因着感恩的缘故,更深宝贵这“圣洁的,公义的,良善的”律法。
个人以为,就儿童教育领域来说,孩子首先需要明白的是福音救恩,因着耶稣基督的救赎,他们的“自我价值”已经完全得以实现,然后在这一基础上,不断学习律法、实践律法,操练品格、塑造品格,不是为了实现自我价值,而只是因为“神的圣言已经交托给我们”,只是因为这是“我们理所当然的侍奉”。
是靠着神在基督里的接纳,来促成自己的改变?还是靠着自己的改变,得蒙神在基督里的接纳?——这两种不同思路背后有多么微妙而巨大的不同啊!
既然如此,我觉得非常有必要在救恩的基础上来谈律法,在称义的基础上来谈成圣,正如在儿童罪性的基础上来谈品格建造的限度,以及限度中的价值。
个人以为,其一、真正的基督教教育首先不是品格教育,而首先是福音教导,然后才是发轫于福音之上,且运行于福音之中,并遮盖在福音之下的品格教育。我们若是抽离掉耶稣基督的独一救赎来谈品格教育,所谓的基督教教育就会与时下倡导的圣贤教育、品格教育混为一谈,一旦过分夸大教育的功效,人心中便制造出新的救赎偶像——基督教教育!
我们父母也是需要恩典的罪人
当我们开始聚焦于建立在人的全然败坏罪性之上,建立在基督的唯独恩典之上的基督教教育,我们依然需要知道,这种最平衡最合乎中道的理论也有其限度——其实也是人本身的限度。因为若没有圣灵亲自在人心中做光照的工作,再好的神学理论依然如对牛弹琴,隔靴捎痒一般,人根本不愿意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这世界上,最难柔和谦卑下来的,岂不就是人心吗?
如果,今天我重新遇见那位关注儿童素质教育的福音朋友,也许会这样对她说:
“这个世代的环境堕落,风气败坏,我们基督徒父母会重视让孩子读经、祷告、上主日学、尽量接受基督教教育、关注日常生活品格操练,因为这是上帝托付给我们的责任。但我们父母常常会因为懈怠而不够尽责,或者因为自以为尽责而引以为傲,我们也常常做不到言传身教,所以,我们父母也是需要恩典的罪人。
“此外,就算孩子们再怎么操练品格,鉴于人性的复杂性和含混性,他们根深蒂固的罪性是今生没法改变的,知道何为良善,但常常做不到仁爱、喜乐、和平……他们长大后也未必品德高尚,活出见证,说不定还有很多叛逆行为,就跟圣经浪子回头故事里的那个小儿子一样,甚至一旦他们长大后真有了些高尚品德,做了些盐光见证,说不定还自以为义,徒表谦卑,便以为自己是好人,便忘记自己是罪人,就跟同一个故事里的那个大儿子一样。所以,他们依然需要救恩,甚至,针对他们天性中自以为义的倾向,更加需要救恩!
“总而言之,无论我们做父母的,还是他们做孩子的,一生能夸口的唯有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
希望孩子们用一生之久的时光,借一生之久的境遇,来更深知道自己是何等软弱不义却又何等蒙恩的罪人。
愿更深为我们的罪悔改,也更深为我们的“义”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