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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野的人声

2017-12-03 作者:鸣泉  
来源:原创投稿雅博网我也要投稿

旷野的人声.jpg
  太3:1-6,路7:24-35
 
  引言:罗10:15“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
 
                     施洗的约翰就是这样的福音使者,圣经称他为:旷野的人声。
 
  一、旷野之人
 
      太3:1“那时,有施洗的约翰出来,在犹太的旷野传道……”
 
      路7:24“耶稣……说:你们从前出去到旷野,是要看什么呢?”
 
  1.风吹动的芦苇。路7:24“……要看风吹动的芦苇吗?”
 
     芦苇:旷野里到处都是芦苇,除了衬托旷野的荒凉,对人没有什么价值。
 
     从发出的信息看:太3:2“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
  
     旷野的那个人就好像“风吹动的芦苇”。发出的声音没意义,晃动的身影没意义,徒增荒凉的感慨——真的是这样吗?
 
     这是对施洗约翰的第一层看法。
 
     路7:25“你们出去到底是要看什么?……”
 
  2.穿细软的王族。路7:25“要看穿细软衣服的人吗?那穿华丽衣服、宴乐度日的人是在王宫里。”
 
     王族:生活在王宫里,有威荣与权柄。
 
     从信息的果效看:太3:5-6“那时,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并约旦河一带地方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6承认他们的罪,在约旦河里受他的洗。”
 
     旷野的那个人就好像“穿细软的王族”。
 
     发出的声音有权柄,采取的行动有影响,会有全新的改变——真的是这样吗?
 
     这是对施洗约翰的第二层看法。
 
      路7:26“你们出去究竟是要看什么?”
 
  3.解奥秘的先知。路7:26“……要看先知吗?我告诉你们,是的,他比先知大多了。”
 
     之前的先知是传讲神的奥秘,施洗的约翰是解开神的奥秘。
 
     弗3:6“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藉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
 
  A.属天的职分。路7:27“经上记着说:‘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预备道路.’所说的就是这个人。”
 
     400多年前,先知玛拉基宣告了这个属天的职分。这个奥秘的职分被施洗的约翰解开了。
 
           圣经也宣告了神为每一个人都预备了属天的职分:  彼前2:9“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B.属灵的生命。路7:28“我告诉你们: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大过约翰的……”
 
      “妇人所生的”指男女靠身体的本能,产生的生命。施洗的约翰,是因着神的话而生。
 
      路1:36-37“天使说:……况且你的亲戚伊利沙伯,在年老的时候也怀了男胎,就是那素来称为不生育的,现在有孕六个月了。37因为出于神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
 
      彼前1:23“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藉着神活泼常存的道。”
 
  C.属主的侍奉。路7:28“……然而神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
 
      以基督得荣耀为分界点:在分界点之前,是按呼召的使命侍奉——小。在分界点之后,是用基督的生命侍奉——大。
 
      启3:21“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他同坐一般。”
 
      “得胜的”人,基督预备了宝座。这宝座是主在坐,也是人在坐。
            
            对于现在来说,这宝座就是人的心灵。
 
      以基督在人心灵的宝座为分界点:在分界点之前,人是按呼召的使命侍奉——小;在分界点之后,人是用基督的生命侍奉——大。
 
      这是对施洗约翰的第三层看法。
 
   # 施洗的约翰,是“解奥秘的先知”。神的奥秘关乎每一个人,先知的话,格外的重要。
 
  二、旷野之声
 
       太3:2“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
 
      “天国近了”:是说,天国的君王,已经行走在以色列地。而且,他还要走进人们的心里。
 
      “应当悔改”:从靠自己满足律法到神的面前,到靠基督活出生命到神的面前。
 
  1.释放神的恩典。
 
  A.向律法死。太3:5-6“那时,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并约旦河一带地方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6承认他们的罪,在约旦河里 受他的洗。” 罗7:4“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
 
  B.向基督活。路7:29“众百姓和税吏既受过约翰的洗,听见这话,就以神为义。”  罗7:4“…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  加5:22-23“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23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
 
      接受“悔改福音”的人,就得着了“没有律法禁止”的生命,就是高于律法的生命。
 
  2.宣告神的审判。
 
  A.人的选择。路7:30“但法利赛人和律法师没有受过约翰的洗,竟为自己废弃了神的旨意。” 约5:39-40“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40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 罗10:4“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
 
     弃绝“悔改的福音”就是弃绝神的恩典——基督,就是仍在律法之下。
 
     律法是定罪人的。律法一定罪,罪的权势就趁机害人。
 
  B.死的辖制。
 
     路7:31-32“主又说:这样,我可用什么比这世代的人呢?他们好像什么呢?32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彼此呼叫说:‘我们向你 们吹笛,你们不跳舞;我们向你们举哀,你们不啼哭。”
 
     “吹笛”“跳舞”——婚礼;“举哀”“啼哭”——丧礼。
 
      孩童们在街上做这些游戏的时候,埋怨对方没有反应。
 
      恩典的好消息,没有反应;审判的坏消息,也没有反应——这是死的律在辖制着。
 
  C.罪的辖制。路7:33-34“施洗的约翰来,不吃饼,不喝酒,你们说他是被鬼附着的。34人子来,也吃也喝,你们说他是贪食好酒的人,是税吏和罪人的朋友。”
 
     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左右都是定罪别人——这是罪的律在辖制着。
 
     路7:47“所以我告诉你,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她的爱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
 
  3.赐下神的引导。
 
  A.初次引导。
 
     约1:33-34“我先前不认识他,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34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约1:29“约翰……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注:或作背负”)世人罪孽的。”
 
  B.再次引导。
 
     路7:22-23“耶稣回答说:你们去,把所看见所听见的事告诉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23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路7:24“约翰所差来的人既走了……”
 
  C.一直引导。路7:35“但智慧之子,都以智慧为是。”
 
  结语:
 
  愿弟兄姊妹,顺服“旷野的人声”,顺服“解奥秘的先知”。
 
  愿弟兄姊妹,成为“旷野的人声”,成为“解奥秘的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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