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恩与信心
一、怎样才是真信主?
圣经明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换言之,凡信主耶稣的都必得救。但为什么有好些人虽说信主却还没有得救?因为他们信得不确实,在最基层的第一步已经是不踏实的了。有些人所谓的“信主”,并非真正从心里相信,而只是口头上承认而已。
(一)心信口认
罗马书十章9节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但问题是我们仅可确知人口里有没有承认,却很难确知人心里是否相信。而圣经所说的口里承认与心里相信是分不开的。若单单口里承认,心里却不敢承认,那相信也有可能是假的。圣经所要求的承认是心口如一的承认,圣经所要求的相信,是必然表现于行为的信心。
(二)真信主不单是举手签名
表示信主时最普通的方法是举手、签名、填一张表格,以示决志信耶稣。这可能是真心的,但那次的举手签名也可能只是顺从情面、无实际信仰的。
教会增长最实际的途径是基督徒平日带领人信主,其他的方法多半是雷声大,雨点小的!因为一个人信主决不是签一个名字那么简单,签名之后,还须要下许多工夫。可能有人签过名就忘了,可能他留下假地址,也可能他真心相信,却还有疑问;将这些人带到神面前,可能还要付出相当的代价。果子必须成熟才能收成,妇人怀孕必须日子满足才能生产,此外没有任何捷径。我们很希望亲友信主,但不能用“催生”的方法。一个真正信主的人,一定经过知罪、认罪的经历。若我根本不是罪人,怎么需要救主?惟有圣灵能使人知罪以至为罪自责,然后才会转向基督,从圣灵得新生命。
(三)真信主包括理智、感情、意志
真正的信心包括理智与感情。他必须知道他所信的是谁,但并非单凭理智。因为人无法用理智去完全认识这无穷大的神,单单“神是永远的”这一点已是人所无法理解的了。就如我们能否叫一个八岁的人去了解八十岁的老人呢?这八岁的人在世上只活了八年,那八十岁的老人在世上已活了八十年,期间所经历的,又岂是八岁的人所能理解的?更遑论智慧、聪明、才干了!
我们怎能凭理智去理解神?祂的智慧远超过我们的。真正的信心是理智的,这话仅指在某一程度上知道所信的是什么罢了。其实我们对世上无数的事物,也只能理解少许而已!
另一方面是情感上的感受。有些人看似不甚明白道理,但他信得很真。有些少受教育的人,道理讲不出,只是单纯地相信,但事实上他们信得很真诚;而且,他们的信心立刻影响了他们的生活为人,证明那是真有效果的信。所以信心不单是理智的,也是感情的。就像一个人掉进水里,有人把他救上来,他不知道救他的人姓甚名谁,住在哪里;他不知道那人怎么救他,甚至为什么要救他,但事实上他是从水中被救出来了,他会因此而感谢他的恩人。所以知道、理解是一回事,实际经历是另一回事。这人的信是理智还是感情?他跟一个陌生人第一次相遇,就被他救了一命,虽然不相识,但一定有感谢之情。所以有时我们带领人信主,道理讲不通而别人竟会相信,有时讲通了,别人倒未必相信,因为信心包括理智,也包括感情。
信仰除了理智、感情之外,还包括意志。在正常的情况下,信主是有理智、有感情的,又是运用意志抉择救恩,任何宗教仪式都不能代替这抉择。纵使履行了入教的仪式,若内心没有这种抉择,仍无实效。所以真信仰是不可能因人的强迫而被人勉强接受的。
(四)真信者自觉有罪
旧约圣经中有一个人,名叫乃缦,是亚兰国的元帅。他得救之后对先知以利沙讲了一番话说:“惟有一件事,愿耶和华饶恕你仆人:我主人进临门庙叩拜的时候,我用手搀他在临门庙,我也屈身。我在临门庙屈身的这事,愿耶和华饶恕我。”(王下5:18)以利沙根本没有对他说:“乃缦,你不应该拜偶像。”只是乃缦自己里面有了感觉,就在以利沙面前承认他所犯的罪,求神饶恕。注意:他领受了新生命后,里面马上有生命的感觉,他的良心在这位神面前恢复了正常的功能。
新约中有另一个人,刚信主便立刻自动向主认罪,那人就是税吏长撒该。他一看见耶稣,就自动对祂说:“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路19:8)主耶稣并没有指出他的罪,他却自觉地向主认罪。主给他的回答是:“今天救恩到了这家……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19:9-10)
基督徒带领人信主时,一定要清楚那个人里面的这个感觉。死人是没有感觉的,活人却一定有感觉。如果一个人已经领受了生命,却没有一点生命的表现,甚至将认罪看作是丢脸的事,受人劝告还怀恨在心,这就证明那人从未有知罪认罪的经历。我们信主的时候,应先了解清楚何谓知罪认罪,信的人要亲自向神认罪,千万别轻率地把“签名”、“入会”当作得救的经历。恐怕我们像个取得天国“假护照”的人,有一天到了天堂的门口,主耶稣会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那是后悔莫及的大悲剧!所以凡是真正爱人灵魂,要引人信主的,该把人带到真心相信,让神的生命进到他里面的地步。这种信心不单是一种信念,且是接待一位救主进入心里的经历。
(五)怎样真诚信主?
虚心承认自己在神跟前是个罪人,已往不单得罪了神,也常因自私、骄傲、嫉妒、贪心……做了各种损人利己的事,对自己、家人、社会都有亏欠。须用真诚的态度向神祷告,照你所记得的,逐一向神认罪求赦,并向神表示:
1.愿意悔改归向神,离弃罪恶,求神赦免一切的罪。
2.愿意诚心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坚信不移,终身不变。
3.求神赐圣灵永住心中,愿行神所喜悦的事。
4.祷告之后应说:“奉主耶稣的名,阿们”(即靠主耶稣的功劳,诚心所愿)。
这样向神祷告之后,应看自己是基督徒,并向人承认自己已经信主。此外,在生活上要求自己像一个基督徒,开始基督徒应有的生活;同时开始养成祷告、读经的习惯,常参加教会聚会,多明瞭圣经真理,才能在信仰上更坚固。另一方面,也要照主的吩咐受浸归主,显出得救的见证。
二、什么是不徒然的信心?
“弟兄们,我如今把先前所传给你们的福音告诉你们知道;这福音你们也领受了,又靠着站立得住;并且你们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林前15:1-2)
(一)哥林多信徒“徒然相信”了吗?
有人因这两节经文,认为哥林多人虽然信了福音,却未必得救,他们必须“站立得住”,又持守所信的才可能得救;因而以为信徒不是现在得救,要持守到底才是不徒然相信,才可以得救。其实这里最主要的关键在“这福音”是什么福音,和信什么福音才不是“徒然相信”。“徒然相信”这句话显示某种“信”可能是枉然的,错误的信仰内容能使人的信落空,全无效用。使徒在此绝不是要指明那些已经信了福音的哥林多人还没得救,否则那就与保罗在下章下文对哥林多人所作出的教导完全相背,因他在那里指出信徒在基督里都要复活,都要改变(林前15:22,51)。使徒既深信所有在基督里的人都要复活而改变,当然就是都必得救的意思了。何况使徒在本书一章2节中早已把信徒看作是已经在基督里蒙召成圣的了。
圣经确有徒然相信的人,例如在马太福音七章21-23节提到,有些人自以为奉主的名传道赶鬼,哪知主耶稣却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又有使徒行传八章9-24节的西门,自以为受了洗便是门徒,彼得却对他说:“你在这道上无分无关;因为在神面前,你的心不正……我看出你正在苦胆之中,被罪恶捆绑。”因为他们的信念与存心都错了,他们所信所作的,都是主所不认同的。
(二)信没有复活的福音是徒然相信
注意:本章全章的中心信息是讲论基督复活,显示当时的信徒在基督复活之重要信仰方面遇到试探,所以保罗反复证明基督复活的真确。他又详述信徒复活的盼望,以驳斥那种不信基督复活的谬论。若从这重点留心领会使徒所说的“徒然相信”,就必知道是指那种只领受基督已经为我们受死赎罪,却不相信祂已经复活的信仰内容。留意比较下文第14节:“若基督没有复活……你们所信的便是枉然”和第17节:“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它们都证明本节所说的“徒然相信”,是指相信那种没有复活的“福音”。
(三)持守使徒所传的福音
保罗传给哥林多人的,并不是那样的“福音”。这时保罗已经离开哥林多,他们中间却有人说:“没有死人复活的事”(林前15:12)。只要信徒相信没有死人复活的事,也就自然不信基督复活了。这是很巧妙的误导。他们一面信“福音”,一面不信复活。保罗恐怕哥林多人受迷惑,劝勉他们持守他先前所传给他们的完备福音,所以说:“你们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林前15:2)那意思就是:若不是信一种没有复活的福音,而是信使徒所传给他们的,他们就必因福音得救。反之,他们若自以为信了“福音”,却不信基督复活,那他们所信的其实不是福音,当然也不能得救了。所以紧接在第2节之后,使徒立即清楚说明“福音”的意义,那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所以这两节是必须跟下文连在一起领会的,其重点在辨明什么是“福音”,信怎样的福音才不是“徒然相信”。
(四)小结
总之,徒然的相信就是在基督完全的救恩之中,只信祂的受死,不信祂的复活。若只信祂受死而不信祂复活,“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15:14)。但不徒然的相信,就是不但信基督的受死,也信祂的复活。因祂的复活证明祂胜过死亡,是生命之主。祂不但担当我们的罪,也给我们新生命。祂的复活显明祂是神的儿子(罗1:4),是合格的救赎主,祂的死才足够承当人的罪;祂复活才算成就了完全的救恩,才能在神右边作我们天上的大祭司(来8:1),才会再来迎接我们(约14:3),并在地上建立千年国(启5:10,20:1-6),最后进入神永远的国度里:“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远;他的国也没有穷尽。”(路1:33)“这样,必叫你们丰丰富富地得以进入我们主——救主耶稣基督永远的国。”(彼后1:11)然后开始新天新地,那时就是神的国度与神的救恩最后完美的实现了!
三、重生的信和生活上的信
我们是因对每日生活工作的每件事有信心而得救,还是因信基督耶稣是救主而得救?圣经是以我们信靠基督为救主而从圣灵得重生的信心为得救的信心,却不是以我们对每日生活工作的每件事有信心为得救的条件。因为:
(一)得救的信是一次抉择到永远的
得救的信是得生命的信,是有权柄作神儿女的信,是得重生、受圣灵的信(约1:12,3:3,15;弗1:13-14),是借圣灵的洗而成为基督身体一部分的信(林前12:13),是一次入门而永远成为神家里的人的信,是抉择走天路而不走灭亡之路的信,却不是进入神国之后生活上的信。这得救的信是一次过的。
按以弗所书二章19节所说:“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注意:“不再作外人”,这是进神国之抉择。但在生活、工作上的信,却不是一次过的,是从逐日逐件事上表现出来的。在这事上有信心,在那事上不一定有信心。那是走天路的信,不是入门的信。
如果要靠每日生活工作所表现的信德而得救,那么无论是行传或书信都不该那么含糊地把一切接受了救主的人,当作是已经得救的人。
(二)生活上的信是逐日逐件的
按最初跟从主的十二门徒来说,他们曾因渡海遇风浪时没有信心而埋怨主睡着(可4:38);又曾因没有信心,不能把鬼赶出去(太17:16-20)。他们是否因此就失去所得的救恩?或是必须在每件事上有信心,然后愈来愈有可能得救?不是。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十七章12节的话中,已经说明他们“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
事实上,当主耶稣这样为门徒祷告时,他们在跟随主的生活与工作上也曾有多次的失败。他们曾因渡海遇风浪而埋怨主睡觉不顾他们;又曾见主耶稣在海面行走,把祂当作鬼怪。甚至在主耶稣复活后,他们因为不明白基督为何要死而复活,所以对主复活后的显现一再表现得疑惑不安,无论彼得、约翰、马利亚、妇女们……都不例外,至于那多疑的多马的说话更是难听:“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痕……我总不信。”(约20:25)
他们不信基督复活,难道还可以得救?他们基本上不是不信基督复活,他们早已信了基督(太16:16),但当时他们不明白基督经历十字架之死而复活,是完成救赎工作的必需途径。而主复活显现的事实又太希奇了,所以他们才惊奇得不敢相信。这些信心不够的表现,都出现在他们已经作了基督门徒之后,那对他们的得救毫无影响;不过,却对他们所面对的工作或生活的成功与失败,有直接的关系。请注意基督是在什么时候说:“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约17:12)。彼得发誓不认主,门徒怀疑祂复活的事,又发生在什么时候?
(三)生活上的得胜非得救条件
上文已提到得救的信是得永生的信,关乎生命的信是一次过的,就像人在谁的家就是谁的儿女那样,是不能反悔的。“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灭亡与永生是相反的两极,不可能一下子喜欢选择永生,过一阵子又走灭亡的路,再过一阵子又回到永生路上。
诚信的选择与决志是一次过的,虚假的决志或抉择,在神看来就等于从未抉择、从未决志过。正如亚当抉择了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那只有一次抉择的机会,他已不能再选择而变成无罪。照样,人既选择了接受神所差来的救主,就(1)有永生(约5:24);(2)成为神的儿女(约1:12-13);(3)领受了圣灵(弗1:13-14);(4)是神家里的人(弗2:19);(5)走天路作天上的国民(腓3:20)。这些都定准了,是没有人能改变的了。把生活上的信心,当作得救的条件,实在就是靠行为得救,混淆了救恩的基本原则。
(四)得生命的信心经得起考验
神容许信徒于活在世上的日子中,受到各种试探引诱,使其灵命与信心成长得更为健壮坚固。例如:当我们活在肉身之中,可能不知不觉间求地上的事多于求神的国和祂的义;可能体贴肉体不体贴圣灵;可能被世俗的哲理牵引,在迷茫中偏离真道;可能爱世上的荣华、金钱及肉欲的引诱而陷在罪中;可能为今世权位利益,不敢忠实地见证基督……这些事正是在我们还活在世上的日子时要打的仗。
使徒保罗劝勉所有信徒要穿戴全副军装,与魔鬼争战(弗6:10-18),又劝勉提摩太要和他同受苦难,“好像基督耶稣的精兵”(提后2:3)。既称为“精兵”,就必然穿戴最好的装备,且有多次与敌人交锋的经验。不打仗的军兵,怎会有光荣的胜利?所以神容让我们面对各种属灵的争战,好让我们(1)在各种灵与欲的争战中认识自己的软弱;(2)更多体验主的拯救与扶助;(3)成为经过火炼的精金,信心更加坚固;(4)使我们成为曾经为所信的道打过多次美好仗的得胜者,而非从未打过仗所以也从未被打败过的军兵;(5)使我们在今世受操练,生命更丰盛、坚强、健壮,信心更坚固,到进入永世时,丰丰富富地进入神的国;(6)最重要的是使徒教导我们认识我们的救主是已经胜过世界的王(约16:33),信祂的人也必得胜(约壹5:4)。
一场战争的胜利不在乎某一次战役的胜败,乃在乎最后的胜利属谁。神既对我们的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的仇敌作你的脚凳。”(来1:13)胜利已经属于我们的元帅,今世的各种试炼和争战,不过要使我们成为与所蒙之恩相称的得胜者而已!
所以生在神家的人,要追求天天过得胜的生活,使我们在各种磨练中,成为更蒙主喜悦的儿女;却不是说要在每天生活上胜过每一试探才可以得救。这种错谬的道理,只会使我们对自己绝望,对救恩失望,跌倒却不肯站起来,在自暴自弃的情形下中魔鬼的诡计,成为辜负主恩的人。
得救是承受因信基督而得的义——“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3:9)。“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1:30)。至于在生活、事奉上得奖赏,则要按各人的工夫,得自己的赏赐(林前3:8),那才是时时事事要努力争取的。
四、生命的信不光是信念
圣经说:“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1:12-13)每个人都是从父母而生的,成为基督徒则还要从神生。
(一)不要忽略约翰福音一章12节的话
许多人只留意约翰福音一章12节这金句,忽略了那紧接下文的第13节的经文。第十二节经文告诉我们,凡信而接待主耶稣的人,祂就赐给祂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第十三节再补充第12节的话,说明了这等信的人得着作神儿女的权柄,就是因他们是神所生而有权柄作神的儿女。他们不是被收养的儿子,乃是神所生的儿子。他们那天国国民的身分,不是入借取得的,乃是生下来就有的。
(二)生命与信念不同
从神而生的信徒,说明了得救的信心不会单单有信念而没有生命。有真信心的信徒不单在信念上接受了主耶稣的救赎,且在经验上有从神而生的经历。信念跟生命不同,信念可以放弃,可以改变,生命的关系则永不改变。你我今天可以信这个人,过两三年可以不信他,因你我都会变,那人也会变。在这世代,十年不曾见面的朋友,彼此可能要重新认识了。
然而,生命的关系则不同。你是李家的儿子,生下来就是,过了十年仍然是,终身都是。你成为社会名流,是李家的儿子;你穷途落魄,仍是李家的儿子。你作李家的儿子不是根据学问、财富、人品、声誉,而是根据生命的关系,是因你的身子流着李家的血。这个关系是摆不脱的,甚至当儿子败坏家声,父亲登报宣称脱离父子关系时,这个宣告最多只能在法律上使这个儿子不能承受他父亲的产业,或不会令父亲在经济方面受任何牵累,却无法抹煞他们是父子的生命关系。
另一方面,神必管教祂的儿女,“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来12:6),也必追讨人的罪,按时报应(出20:5)。肉身的父母尚且管教儿女,何况是永生的神呢?祂岂会任凭祂的儿女任意妄为而不管教爱护?
(三)人可以骗取永生吗?
人们可否假意信耶稣而取得永生,然后随意犯罪?不可能。这样说的人,完全忽略了神是不会被人欺瞒的。人或可欺瞒人,却无法欺瞒神。真正悔改归信主的人,绝不会准备作天国浪子而信耶稣的:“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6:7-8)有这样存心的人,根本不可能有从神而生的经历。神既不会被人欺骗,当然也没有人可以从神那里骗得永生了!
在属神的事上装假,不但不能欺瞒神,连属灵的人都无法欺瞒。例如:
1.施洗约翰对假意要来受洗的法利赛人说:“毒蛇的种类!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太3:7-8)约翰很快就知道他们是假意受洗,而不是真正悔改。
2.彼得一见亚拿尼亚就说:“亚拿尼亚!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哄圣灵……?”(徒5:3)他显然确知亚拿尼亚被撒但充满了他的心。若彼得的判断是错误的话,神怎会使亚拿尼亚枉死?事实上彼得并未咒诅他们,神却自己印证了祂仆人的权柄,立即惩罚他们,叫他们死在当场。
注意:无论施洗约翰或彼得的属灵判断力,绝非我们可以随便模仿的,那完全是神的恩赐。信徒切勿妄称神的名而行事(出20:7)。
使徒所传的福音,被天使称为“生命的道”(徒5:20),因这道使人领受属神之生命。接受神儿子救赎之恩的人,就有了永生神之生命。祂为人带来的改变不单是外表或仪文的改变,且是从内在的生命影响外在的行事为人的改变。领受这生命之途径,就是必须用真诚的信心“接待”救主住在心中(约1:12)。
(四)生命的信是生发品德的信心
“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唯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
使徒保罗在此告诉加拉太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人,他们得救不在乎受割礼不受割礼,乃在乎有没有“生发仁爱的信心”。可见得生命的信心,是生发品德的信心,是活的、工作的,是先有了属神的新生命,然后自然会有的新生活。生命是必然有表现的,不是先有生活才算有生命,而是先有生命才可能有新生活。既有了基督的生命,就会有因主的爱在生命里面运行而产生出来的属灵德行;这和雅各书第二章所说的那种恩典与行为并行不分的信心相同。如果有人说自己对主耶稣有信心,而他的“信心”从来不“生发”任何属灵德行的话,那就必定是“死的信心”,正是雅各所说的“鬼魔的信心”,是“灭亡的信心”。因鬼魔虽信神只有一位,所行的却诱惑人信假神,所以虽“信”仍恐惧战兢,等待定罪(雅2:19)。那不是得救的信心。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约壹5:1)可见真正因信得救的人,对别的信徒必有属灵的同胞骨肉之生命感觉,不会没有属神的生命表现。
(五)是胜过世界的信心
“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约壹5:4)
得救的信心,也是胜过世界的信心。这并不是说当人一旦信了耶稣,就能一劳永逸地胜过世界各种诱惑,而是说所有得救了的人,不但在基督里已经“胜了世界”,在灵性的第一步经历上也已经“胜了世界”。“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约壹2:17)都直接或间接地拦阻人信靠主,倘若不胜过这些拦阻,就根本无法信靠主。在主耶稣所讲的撒种比喻中,第四种听道者接受了道种还能结出子粒来;那些人也就是已胜过前三种听道者所不能胜过的拦阻的人。主耶稣又说:“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人,不配进神的国。”(路9:62)得救的信心是胜过世界的信心。如果一个人一手拉着救恩绳,另一手却拉着罪恶的绳不放,这样一个心怀二意的人,他所有的信心,还是“胜不了世界”的信心,当然不配进神的国了!
亲爱的读者,你是一个真实的基督徒吗?你所有的信心,是得救的信心吗?
对于那些真实信靠主的人,祂的应许是:“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约10:28-29)
【作者简介】 陈终道(Stephen C. T. Chan,1924年-2010年11月24日),香港人,客居加拿大。 著名华人基督教牧师、解经家。 母亲陈倪闺臣是倪柝声的大姐。 1936年随母亲到聚会所听道。 1937年被接纳擘饼,但他自述少年时期非常反叛。 1939年脱离家庭,在中国西南地区自立求学。 1945年在重庆北碚复旦大学读书期间,艾得理、赵君影、于力工牧师与江守道弟兄在复旦基督徒团契举行奋兴布道大会,推动中国学生归主运动。受到影响遂向校长承认伪造文凭进复旦大学一事,退学后进入贾玉铭所办的灵修神学院。当时该院设在南岸山上。 于印尼玛琅圣道神学院(1953-1956)、菲律宾圣经学院(1968年先后4次)、新加坡等5所神学院的专兼任圣经教师,曾任香港及若干地区培灵研经大会讲员。 先后在中国大陆、东南亚和加拿大牧会多年。 1978-1984年担任加拿大温哥华市列治文宣道会牧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