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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诫之宝

2017-11-23 作者:骆颂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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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文:出20:12-17

  旧约“十诫”是神授予他选民整部律法的基石,是纲领性文件;它所着重的是我们信仰生活的总原则,而非法律的细则。前四条是关乎人应当怎样爱神,后六条是关切人如何爱人。

  “十诫”是以色列人与神立约时所须接受的伦理道德责任,是基于神的慈爱与怜悯。以色列人(包括新约的信徒)应当时常感谢神拯救他们脱离奴役(代表罪恶)的大能作为,且自愿接受这“十诫”作为生活中行动的指南(参见出19:8)。不单遵守律法的底线(即不可,不要),更要积极地活出神的形像,有着真理的仁义和圣洁。

  如今,我们基督徒对“十诫”的解读,应当以新约圣经神最高的启示为蓝本,需要有更加深入和全面的认识;并依靠圣灵的帮助,行在“十诫”的真光之中,寻求上帝的喜悦。让“十诫”成为你我蒙福的泉源,直涌到永生。

  一、孝敬父母,在世蒙福

  第五条诫命:“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

  本节和第8节同样是以正面形式表达神对他子民“绝对”的命令。第五诫将前四诫有关敬畏神的诫命,与后五诫有关与邻舍相处的诫命连贯起来;可见,孝敬父母是人伦关系之首,也是人对神应尽的本分。惟有这条诫命带有神的应许作为鼓励 ——“在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地上得以长久。”这并非代表单一的人生长寿;它包含了更广范的意义:平安喜乐、健康活力;彼此相爱、和睦同居;丰盛生命、涌流不息;天堂荣耀、属天基业等等。这里强调的是敬虔生命的高度与密度,并非单指着肉身短暂的生命;就如神曾应许将迦南美地赐给以色列人,作为永远的产业一样,那是天上基业的预表和远景。

  “你们各人都当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利19:3) 原文且先提母亲,后提父亲(“你们各人都当孝敬母亲与父亲”)。孝敬父母不可有轻重偏颇,养育之恩来自父母双方。况且,“孝敬父母”与“敬畏上帝”是连在一起的,是要我们关注生命的源头。父母配受敬重,因为他们是神在地上权柄的代表,是神藉着他们养育了我们。把“孝敬父母”和“守安息日”并提,就说明这个道理。

  中国传统文化重视孝道,着重人间关系;基督信仰在人道之外,还有天命,十诫为神所定。“孝敬”的重点是尊敬和顺从,当然也包括子女对父母生活上的照顾与精神上的抚慰。圣经箴言指出:“你要听从生你的父亲;你母亲老了,也不可藐视他。”(箴23:22) 使徒保罗也教导我们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1-2)又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西3:20) 听命表示做对方要求的事情,孝敬则表示尊重和完全的爱。孩子听命父母,直至长大成人,但孝敬父母却是终身的责任。

  “孝敬父母”的广义是尊重天下所有的老人。中国古代的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第一个“老”字是动词;“赡养和孝敬”的意思,第二及第三个“老”字是名词;“老人、长辈“的意思。这句话的意思是“在赡养孝敬自己的长辈时,不应忘记其他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老人。”或"对待别的老人要象对待自己的老人一样。

  保罗在罗马书中亲切地称一位信徒的母亲为自己的母亲:“问在主蒙拣选的鲁孚和他母亲安;他的母亲就是我的母亲。”(罗16:13) 还提醒年轻的提摩太:“劝老年妇女如同母亲。”(提前5:2) 这就表明尊敬老年人不仅仅局限于自己的父母,也涉及到天下所有的老人。

  二、尊爱生命,宽容待人

  第六条诫命:“不可杀人。”(出20:13)

  这条诫命禁止人谋杀或凶杀(即法律之外的个人行为),要求保护生命的尊严,表示神十分尊重人的生命。没有人有权力夺取别人的生命(包括自己);每一个人都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参见创1:27,9:6),必须受到法律的保护和他人的尊重;这条诫命表明生命的神圣意义。

  这诫命所着重的是蓄意的或仇恨的杀人。正义性战争中的死亡和处决犯人,并不是这条诫命的限制范围(参见创9:6;太26:52等)。诫命所注重的是精意,而非字句本身。

  耶稣说:“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太5:21-24)

  耶稣深入指出那导致杀人的怒气和仇恨,固然不受世间法庭的审判,但在神的眼里,也一样应受惩罚。神既然要惩罚怒气,我们就不能带着未平息的怒火来敬拜他。没有一颗悔改的心和纯净的心灵,敬拜神也是枉然。(参见赛1:10-17;耶7:8-11;摩5:21-24;弥6:6-8)

  在耶稣教导的基础上约翰又指出:“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约壹3:15) 因此,仇恨是杀人的动机。恨恶别人的人,便是在心里已经犯下了杀人的罪。对得罪自己的人心怀仇恨,这仇恨就会在我们里面成为毒瘤,最终会毁灭我们。不要任“毒根”在我们里面生长(参见来12:15),要用神圣的爱,征服自我。

  为此,这条诫命积极的意义:尊爱生命,宽容待人。圣经说:“倘若这人与那人有嫌隙,总要彼此包容,彼此饶恕;主怎样饶恕了你们,你们也要怎样饶恕人。”(西3:13)“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前13:4-7)

  “万物的结局近了。所以,你们要谨慎自守,警醒祷告。最要紧的是彼此切实相爱,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你们要互相款待,不发怨言。”(彼前4:7-9)

  在仁爱宽容中生活的人,才能胜过一切的罪恶,尊荣造物主对生命的创造,并缔造出和谐快乐的人生。

  三、追求圣洁,远避邪淫

  第七条诫命:“不可奸淫。”(出20:14)

  这条诫命强调了婚姻的神圣性与排外性。婚姻是不容许第三者的存在;“奸淫”指已婚的男女在婚姻以外的性行为。古代中东一带地区,都认奸淫是大罪,他不但是得罪无罪一方之人,也是得罪上主,因为选民与上主的立约,正如夫妇的立约一样。因此,旧约常用犯奸淫的大罪,来描写以色列人背约敬拜偶像和行其他与上帝的诫命相违的事。

  旧约律法规定,凡犯奸淫的,不分男女,一律治死(利20:10)。禁止奸淫是因为这种行为破坏了婚姻关系的神圣与人格的尊严,也违反当日神设立婚姻制度的本意(创2:24;20:6;39:9)。

  主耶稣在登山宝训中进一步指出:“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太5:27-30)

  耶稣说对配偶以外的人动了淫念,就是思想上犯奸淫,同样是罪。我们的身体虽然忠于我们的配偶,但思想上破坏了彼此的忠信,对于一个健全的婚姻而言,也会造成心灵上的伤害。耶稣并不是谴责对异性的健康欲念,而是谴责那些经常塞满脑海的情欲幻想,这些邪念一旦“成熟”,后果将不堪设想。

  保罗教导我们说:“你们原晓得我们凭主耶稣传给你们什么命令。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帖前4:2-4)

  成为圣洁是神的命令之一,追求圣洁的首要条件是“远避淫行”,意即避开试探,不接近试探,不与试探妥协,是我们胜过罪的要诀;且在积极方面需要靠主的恩典,努力“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以此活在神圣洁的旨意中。成为圣洁也是神选召我们的宗旨:“神召我们,本不是要我们沾染污秽,乃是要我们成为圣洁。”(帖前4:7)“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彼前1:15) 这是圣经的基本教义,也是我们一生必须要遵循的神圣命令。

  希伯来书的作者也有类似的教导:“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来13:4) 性堕落,性腐败的风气不仅盛行在古代罗马社会,也存在于现代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当今世界人们生活放纵与不道德的事比比皆是,作为基督的圣徒务必要谨守自己,维护婚姻的神圣性。

  我们一定要搞清楚“婚姻”与“性堕落”之间的根本性区别:性,只有在夫妻之间才是美好而圣洁的(参见创2:24);奸淫,是破坏神设立婚姻制度的罪行,是我们每个人都要避而远之的。保罗说:“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林前6:18)

  四、殷勤作工,生活有余

  第八条诫命:“不可偷盗。”(出20:15)

  制约以色列人与神之间关系的另一个原则,就是要尊重别人的财产。所谓“偷盗”就是把别人的财物占为己有(或非法占有);这条诫命正面的意义是维护私人(包括国有资产)财产的拥有权。用欺骗的手段盗取他人财物的,也是属于偷窃行为。为此,保罗提醒我们要:“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这样。”(林后8:21)

  从国家的法律意义上讲,企业和个人的偷税漏税行为也属于盗窃罪。圣经也有类似的教导,劝导信徒要尽社会责任:“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罗13:7-9)

  在旧约十分之一的奉献上同样如此:“人岂可夺取神之物呢?你们竟夺取我的供物。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夺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们在当纳的十分之一和当献的供物上。因你们通国的人都夺取我的供物,咒诅就临到你们身上。”(玛3:8-9) 作为神的子民,从不献上十分之一作为教会日常开支的,便是夺取神的物,与偷盗等同。

  如何避免这种罪行呢?

  1、除去贪欲

  第十诫就告诉我们:“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 在偷窃行为未发生以先,早一步防患于未然。因此,预防偷窃行为的基本措施是根除我们里面的贪心,贪是万恶之根,贪欲会导致人犯罪堕落,离开本位,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我求你两件事,在我未死之先,不要不赐给我:求你使虚假和谎言远离我;使我也不贫穷也不富足;赐给我需用的饮食,恐怕我饱足不认你,说:耶和华是谁呢?又恐怕我贫穷就偷窃,以致亵渎我神的名。”(箴30:7-9)但愿亚古珥的祷告,成为你我生活中真实的需要。

  2、殷勤作工

  在帖撒罗尼迦的书信中保罗说:“因我们听说,在你们中间有人不按规矩而行,什么工都不做,反倒专管闲事。我们靠主耶稣基督吩咐、劝戒这样的人,要安静做工,吃自己的饭。”(帖后3:11-12)

  保罗曾经嘱咐提摩太:“我也愿你把这些事切切实实的讲明,使那些已信神的人留心做正经事业。这都是美事,并且与人有益。……我们的人要学习正经事业,预备所需用的,免得不结果子。”(多3:8,14)

  箴言也教导我们说:“手懒的,要受贫穷;手勤的,却要富足。”(箴10:4)“懒惰人羡慕,却无所得;殷勤人必得丰裕。”(箴13:4)

  “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做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弗4:28) 偷窃,不属于正当的劳动范畴,它是属于犯罪,是法律所不容许的行为。勤劳致富,才是我们最基本的生活态度和出路,它可以使我们过上好日子,又有行善的能力。

  五、尊敬他人,以诚相待

  第九条诫命:“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出20:16)

  这条诫命强调真诚,禁止人作假见证。虽然是用在法庭上的法律意义,也可延伸至日常生活。禁止人用不真实的语言去伤害别人。防止人被假见证所陷害;所针对的主要不是说谎,而是说谎所带来的损害。

  “耶和华所恨恶的有六样,连他心所憎恶的共有七样:就是高傲的眼,撒谎的舌,流无辜人血的手,图谋恶计的心,飞跑行恶的脚,吐谎言的假见证,并弟兄中布散分争的人。”(箴6:16-19)

  这里提到有三样罪与人的舌头有关——撒谎的舌,吐谎言的假见证,并弟兄中布散分争的人。可见,人的自我约束应当从舌头上的话语开始。

  新约圣经中的雅各指出:“看哪,最小的火能点着最大的树林。舌头就是火,在我们百体中,舌头是个罪恶的世界,能污秽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并且是从地狱里点着的。各类的走兽,飞禽,昆虫,水族,本来都可以制伏,也已经被人制伏了;”(雅3:6-7)

  舌头的负面影响极大,雅各把舌头可能造成的伤害与烈火相比,舌头的毒根是从地狱而来的,未受制伏的舌头是对他人的生命财产不负责任的表现。撒但常会利用人的舌头来离间人心,使人彼此仇视。谣言、谎言一旦从我们口中一出,便会迅速蔓延,难以遏止,造成严重后果。

  自人类有史以来,不知有数以万计的无故冤魂,死于谎言的舌头底下,尤其是“吐谎言的假见证(这里是指在法庭上的公开证词。)”;这是刻骨铭心的血的教训。我们务必严禁这一类的罪恶,因为这是滔天罪行。

  远离这等罪恶;应当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我们在基督里作新人,必须在日常的生活上就“要弃绝谎言,各人与邻舍说实话……”(弗4:25)“不要彼此说谎;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穿上了新人。”(西3:9-10) 如此才能让我们的信仰生活符合作圣徒的体统。

  其实,我们生活中的细小谎言,有时也是对别人不够尊重和不信任所导致的。所以,我们应当与基督的生命联合,在他里面建立起彼此之间的互信与互爱关系。凭着爱心说诚实话,这样才能避免谎言之罪,远离谎言所造成的危害,作一个诚信可爱的基督信徒。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这句话不但要我们在消极上不做这些陷害人的事情,更要在积极上提说他人的长处,表彰别人的优点,使公平、正义获得有效的伸张,体现对他人的生命尊严予以尊重与关爱。

  总而言之,我们要尊重别人在地上四样最宝贵的拥有:1、生命(出20:13)2、妻子(出20:14)3、财产(出20:15)4、名誉(出20:16)。如此,使我们基督徒的生命更加灿烂,真正获得荣神益人的见证。

  六、知足感恩,坚守本分

  第十条诫命:“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

  “贪恋”:包括贪婪的思想及进一步的行动,它会导致人失去做人的基本原则,因而迷失人生正道的方向。

  十诫影响我们生活的每一部分。我们不可以做错事,如杀人、偷盗、奸淫等;我们不可胡言乱语,如作假见证;我们也不能想不应想的事,如贪婪。或许最后一条诫命是包括在前几条诫命之内,因为贪婪很多时候都是罪的根源;所以该隐把亚伯杀了,亚干作贼,大卫犯奸淫、犹大出卖主耶稣等。

  圣经指出:“贪爱银子的,不因得银子知足;贪爱丰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传5:10)又教导我们:“你们存心不可贪爱钱财,要以自己所有的为足……”(来13:5)

  一个以基督为满足的心,是不会给贪婪留地步的。生活简朴,不渴望得到更多;与人分享自己的丰足,不为自己囤积更多物质财富;欣赏自己所拥有的,不埋怨自己所没有的。从神的供应中看出神丰盛的恩典,知道金钱财物都会过去(参见腓4:11;约壹2:17)。

  现今的世代,许多人为房产的利益,与兄弟姐妹之间告上法庭,争执不休,宁可失去亲情,也要尽量为自己争夺“利益最大化”。我们基督徒却不应当卷入这种旋涡之中,羞辱主名;要以主耶稣为我们预备的一切生活所需为满足,并感恩。

  当年保罗勉励提摩太的教导,也应当成为我们今天生活上的座右铭:

  “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但那些想要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人沉在败坏和灭亡中。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但你这属神的人要逃避这些事,追求公义、敬虔、信心、爱心、忍耐、温柔。”(提前6:8-11)

  如果我们已拥有生活上所需要的东西,却为了欲望而忧虑和不满,就会陷入不必要的烦恼之中,变成钱财的奴隶。贪恋钱财会使人离弃真道;惟独追求敬虔的生命(即属神的美德),才能讨神的喜悦,蒙神的赐福。

  耶稣说:“你们要谨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贪心,因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路12:15) 所以我们当追求健全的灵命和美好的品格,去造福他人,建立和谐的人脉关系,贡献整个社会这一大家庭。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是在于我们对大众的服务和施予,而不是向他人有更多的索取。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我们中国传统文化的金科玉律,但耶稣对门徒的教导却更具有丰富而积极的内涵。耶稣说:“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

  我们要制止自己不去伤害别人这不算太难,但要主动地时常为他人的利益,做许多的善事,或许就困难得多了。就好比一个人尊重他的上司,也许出于他的本能;但对待上司所轻视的人也同样尊重,这就不那么容易了。

  耶稣这个黄金律(太7:12),正面地基于怜悯和良善之内,他慎重地要求我们的生活与侍奉,都与他的性情有分——“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

  结语:十诫,之所以宝贵,因为它是我们生活的立命之本,永生之道。但愿十诫圣洁荣耀的光辉,每天照亮你我人生道路上前进的方向。使我们的脚步在基督里依靠圣灵的帮助,天天行走在光明的大道上,直至欢欢喜喜地进入神国,与主永远同在。

【作者简介】 骆颂恩:雅博网作者。上海松江人,生于一九六一年,籍贯浙江诸暨。自幼受父亲的影响,蒙恩成为基督的跟随者。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福音广播”成了我学习圣经的启蒙老师……八十年代末,参加过上海华东神学院(一年制)的培训学习,九0年八月回到本区教会作义工传道,直至二00一年三月被按立为该区教会长老,并作专职传道至今。于二00五年九月返校,再就读一年神学,获取了神学专科学历。二00八年至二0一0年,就读于上海电视大学的“行政管理”专科,并获得大专学历。不惑之年的学习生活,使我惊喜地经历到与童年时代不一样的人生体验,让我更珍惜自己的学习成果,为主所用。笔者比较倾注于“归正神学”,因它给了我更坚定的信心和勇气,走侍奉神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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