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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哪,这是神的羔羊

2021-12-04 作者:陈老师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看哪,这是神的羔羊.jpg

  约1:35-37再次日,约翰同两个门徒站在那里。他见耶稣行走,就说:看哪,这是神的羔羊!两个门徒听见他的话,就跟从了耶稣。

  太16:13-16耶稣到了该撒利亚腓立比的境内,就问门徒说:人说我人子是谁?他们说,有人说是施洗的约翰,有人说是以利亚,又有人说是耶利米,或是先知里的一位。耶稣说:你们说我是谁?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

  耶稣说:你们说我是谁?

  当耶稣在世的时候,人们对他议论纷纷,有非常不同的评价。刚才我们读的马太福音,就是说到有一次耶稣问他的门徒“人说我人子是谁?”他们回答说:有人说是施洗的约翰,有人说是以利亚,有人说是耶利米,或是先知中的一位。我想门徒是故意说些对耶稣正面的评价,让耶稣高兴高兴。其实当时对耶稣负面的评价多的是,甚至还有当面骂他的,耶稣不会不知道。约8:48

  那么耶稣为什么还要问他的门徒呢?我想真正的原因,是为了接下来问门徒:你们说我是谁。他真正要问的,是门徒对他怎样认识,因为这决定他们是为什么要跟随他。一般犹太人对耶稣有称赞夸耀,有鄙视毁谤,这很正常,因为他们本来就不认识他。但对跟从他的门徒,耶稣不是怕这些门徒因为对他认识不足而不够尊敬,耶稣是从来不为自己考虑的。他真正担心的是,如果这些门徒对他认识错了,那么到头来辛辛苦苦跟他一场,却没有得到他们应当要得的救恩,那将多么可惜。

  感谢神,当时彼得代表门徒,作了正确的回答: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这样的答案得到耶稣的肯定,这样的信仰,正是教会千古屹立不倒的真理基石;这样的教会,可以准备领受福音传遍天下的大使命。太16:17-19

  两千年来,这同样的问题也一直困扰着许多人。不信的人对耶稣的评价,继续保持两极化,那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在自称信耶稣的人中,并不都是按照彼得的回答来认识耶稣,相信耶稣,这问题就严重了。有时我发现,弟兄姊妹在一起,都是信耶稣的,但各人心目中的耶稣,却并不完全相同;真有人是把耶稣当作施洗约翰,以利亚,耶利米来相信的。

  正因如此,今天我讲这篇信息,就是希望我们都回到圣经,从圣经的教导来认识,究竟“人子是谁”。如果我们中间真有人相信耶稣一辈子,到头来却信错了,得不到耶稣要我们得的救恩,那多么可惜。如果走错路,不过辛苦一点,还有再走的机会;如果信错了,到时要想再重新相信,恐怕不一定还能有第二次的机会了。

  耶稣不是先知中的一位

  不论施洗约翰,以利亚,耶利米,在当时以色列民心目中,都享有极高的威望和尊敬,如果今天有人称赞你是时代的以利亚,我想我们中间没有一个人会不高兴的。但耶稣听了,却好像并不满意。是不是他嫌人把他看得还不够高?当然不是的,耶稣选择生在马槽,长在穷乡僻壤,一生柔和谦卑,从不自高自大;当他降生为人时,就选择了一条被人轻看藐视,卑微的道路。赛53:3这些说耶稣是先知的,至少还对他存有尊敬和爱意,为什么耶稣还不满意呢?

  我们从耶稣接下来问门徒“你们说我是谁”,可以知道,耶稣当时问的目的,不在一般百姓,而在这些门徒,他们对他究竟是怎样认识的;是否也同样认为他是先知里的一位。耶稣不愿意门徒把他和这些先知同列,是因为他要门徒认识,他降生为人的使命,和这些先知是完全不同的。否则不是耶稣因此得不到应有的尊敬,而是人得不到应得的救恩。

  耶稣和这些律法下先知的使命,不同在哪里。在我另一篇信息“人子是谁”里,有比较详细的解释;这里我只是简单说一下。我这篇信息的主要内容,是要讲为什么救恩需要赎罪羔羊,而且这羔羊必须是圣子耶稣基督。

  首先,耶稣不是施洗约翰。施洗约翰的工作,是劝勉人立志行善,讨神喜悦;是建立在“自我努力”基础上,属于律法下的教导。太3:8约翰的用意是好的,道理也是对的,只是人作不到。所以耶稣说“先知和律法说预言,到约翰为止。”太11:13耶稣的意思很清楚,接下来他要作的,不再是律法下的工作,而是另立新约。路22:20这约的内容,不是建立在人自己的努力上,而是建立在对耶稣的信靠上。同样要求结出好果子,但不再是靠自己努力,而是因信耶稣而得生命。约20:31生命改变了,自然就能结出好果子。

  耶稣不是以利亚。说起以利亚,我们就会联想到神迹奇事。确实他大有能力,行过许多神迹奇事;使以色列王和百姓都对他畏惧三分。当他和四百五十个巴力先知对擂的时候,他一祷告,天就降下火来,烧尽坛上的燔祭,是巴力先知闹了一整天都办不到的。当时百姓不得不承认耶和华是神,并且按照以利亚的要求,把那些巴力先知杀了。王上18:39-40虽然这些百姓一时口服,却不等于心服;当他们看到天降大雨,旱情解除了,就各回各家,并不真心归神。以利亚可以杀掉巴力的先知,却无法杀掉百姓心中的巴力。耶稣来并没有杀过一个人,他的使命不是改变现状,而是改变人心,除掉人心中的巴力;使人真心实意归向神。林后10:4-5

  耶稣不是耶利米。耶利米对自己的民族和百姓,是最富有感情的;可惜他生不逢时,神要他传讲的却是“国要灭亡,民要被掳”这样的预言。为此他遭受多少冤屈辱骂,也流了多少眼泪。可是他苦口婆心的相劝,不能改变以色列民对神的顽梗悖逆,他痛痛哭泣的眼泪,无法挽回百姓刚硬的心。耶稣来不是传“爱的教育”,不是感性诉求,用宗教感情软化人心。哀莫大于心死,神知道,心死了,不是靠感化劝告能活过来的;需要的是生命,是拯救。耶稣来是为罪舍命流血,赐人生命,使死在罪中的人活过来。西2:13

  耶稣不是先知里的一位。律法的目的,是希望通过人遵行律法的规条,得到神的义。罗9:31律法下先知的工作,就是执行这一使命,劝导百姓通过遵行诫命和律法规条,达到神义的标准,就可以得到神的义。可是从摩西领受律法以来,人都失败了。罗3:20耶稣知道人靠自己是改不好,也学不了的;所以他来的使命是要“成全律法”。太5:17使人在“遵行”以外,因信他而得在神前白白称义;由此成全了律法的目的,达到了律法的要求,得到神的义。罗3:28

  虽然这几位先知都是神重用的仆人,在当时百姓心目中,也比耶稣要了不起得多;但耶稣还是不愿意门徒把他看作是他们中间的一位,因为这样会误导他们跟随主的目的。不认识他来的使命是另立新约,就得不到神的赎罪救恩。

  是谁造成“否定的否定”

  多年前有一位青年人跟我说,你们信耶稣的道理,按照唯物辩证法的逻辑,其实就是一次“否定的否定”规律。上帝先让人陷在罪里,这是第一个否定;然后又给人救恩脱离罪,造成否定的否定。所以这完全是神一手制造出来的复杂局面,而且在“否定的否定”时,又用钉十字架这样的苦肉计,达到戏剧性效果。如果没有这第一次否定,就没有第二次否定的必要;以像耶稣受苦受死这些内容,其实都是自讨苦吃。

  这位青年对神的救赎,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初听之下,好象也有他的道理;其实不然。关键是他对罪的根源认识错误,他所假定的第一次否定,是建立在完全错误的基础上;因此接下来一切逻辑推理,就全盘错了。

  从人类的经历来看,确实可以说是经过了一次“否定的否定”:从无罪到犯罪,然后再从罪人到赦罪,恢复无罪。但这位青年错把因魔鬼引诱和人自由意志错误运用造成的第一次否定,当作是由神造成人从无罪到有罪;把两个否定的原因,都归结为神的主导。

  如果象那位青年说的,人陷在罪里是由神造成,那么人类整个“否定的否定”过程,就确实只是神无事生非,自编自导的一场闹剧。如果没有这第一次否定,第二次否定就完全没有必要;耶稣来世间受苦,钉十字架,这一切经历就只是自讨苦吃;他说得就有道理。

  可是如果这第一次否定,不是神造成的,意义就完全不同了。圣经清楚记载,人犯罪并不是神的意思;神严严警戒亚当,不可吃那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吃的日子必定死,就是不希望人因罪而死。创2:17神的意思并不是说“你敢吃,我就叫你死”,而是提醒他,千万别去吃那果子,否则你是会死的。

  过去我也是以为,这死是从神来的惩罚,是神要他死。其实神只有给人生命,从来没有要人死的。即使在人违背神命后,神也只有付出重大代价,救人出离死,而没有要置人于死地。那么死是从哪里来的呢?不是因为果子有毒而被毒死,也不是因人不听话而神罚他死;圣经清楚告诉我们,死是从罪来的。罗5:12当亚当违背神命,偏去吃的时候,罪就进入世界,死也随之临到人类。雅1:15

  由此可见,人类第一次的否定,不是神的意思,更不是神造成,完全是人自己犯罪造孽的结果。当人自己造成了第一次否定,这“否定的否定”就成了人类命运的关键。由于人自己作不到,神代替人作;而且在作的过程中,按照神公义要求,付出了重大代价;我们由此不但知道这不是多余的闹剧,而且是彰显出神爱世人的心意。

  人犯罪后的当务之急是解决罪

  神作成这“否定的否定”内容,正是今天我们所传福音的全部信息。那位青年所谓的自编自导,自讨苦吃这类谬论,在此也就不辩自明了。不但如此,我们在辩明那位青年错谬的论点时,还更可以对神的大爱和设立救恩的必要,有进一步的认识。当人犯罪造成第一次否定后,若没有神施恩为我们作成这“否定的否定”,把人从罪恶里拯救出来,人只能活在没有指望、没有神之中。弗2:12

  “耶和华的膀臂并非缩短,不能拯救,耳朵并非发沉,不能听见。但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神隔绝,你们的罪恶,使他掩面不听你们。”赛59:1-2由于神是圣洁的,有罪的人被罪阻隔,无法亲近神,神也无法向人施恩。因此,神要和人继续保持关系和交往,当务之急就是解决罪。在罪没有解决前,神什么恩典都无法临到人。

  就像亚当犯罪后,神封掉去生命树的路;可能我们以为,这是神报复亚当,因他不听话而惩罚他,不给他吃。创3:24其实神从来不会对我们那么小气,他只有尽一切所能的,要施恩于我们,把好东西给我们,巴不得我们吃这生命树的果子。可是当人活在罪中时,若吃生命树的果子而永远活着,这只能意味着永远活在罪恶的痛苦里;这样可怕的后果,才是神所担心的,不得已封住去生命树的路,原因还是人的罪。神知道,当亚当活在罪中时,他所需要的不是生命树的果子,而是为他赎罪的羔羊;解决罪是人类的当务之急。

  神爱我们,有赐下独生子的必要吗?

  为此,神爱世人,首先就是“赐下他的独生子。”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是我们大家最熟悉的一处圣经,但我们有没有想过,神爱我们,给我们每个人一百万块钱不是更好吗?何必赐下他的独生子呢?如果有一个人说,他为了爱你而把自己的儿子杀了;你会怎样想?按照人之常情,这是完全悖理的做法;在杀儿子和爱你之间,本来应当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可是为什么我们在读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的时候,会觉得那样通顺,完全合乎情理呢?原因就是我们心中已经有了“解决罪是当务之急,解决罪需要赎罪羔羊”的认识。神绝对不会喜欢轻易赐下他独生子的;到他作出这样决定的时候,必然是除此以外,再无别法了。

  对他来说,给我们每个人一百万块钱,那并不困难。这样,我们欢喜,他也没有损失,又何乐而不为呢。可是问题就出在人的罪上;神爱我们,他愿意给我们每人一百万;但如果我们的罪不先得到解决,那么这笔钱会带给我们什么后果呢?恐怕不过是使我们罪上加罪,增加罪恶,积蓄神的忿怒。神知道在我们的罪还没有得到解决之前,给我们什么都对我们没有好处,可能还会害我们。

  这才使得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这样不合逻辑的话,我们念起来,却是这样通顺,这样合理,这样必要。神爱我们,第一个内容就必须是“赐下他的独生子”,神的爱必须从解决我们的罪开始,而赐下独生子作我们赎罪羔羊是唯一的可能。

  按照神公义要求的标准,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来9:22当人自己无法以“流血”来取得赎罪的效果时,耶稣来作了神的羔羊,担当了我们的罪。所以当施洗约翰看到耶稣的时候,向他两个门徒说:看哪,这是神的羔羊。约1:36凡是犹太人,听到“羔羊”,必然会联想到流血赎罪的事。

  施洗约翰甚至不是向他门徒介绍说:“看哪,这是神的儿子。”虽然耶稣确实是神的儿子,但他降生为人,却不是要来显示自己超凡的身份地位,而是要来完成奉差的使命,就是作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约1:29

  约翰不愧是作耶稣先锋的,四福音里这么多人,对耶稣作过不同的介绍,却没有一个能比约翰说得更清楚,更贴切了。他是耶稣的亲戚,详细知道耶稣不平凡的出生过程,也充分认识耶稣就是至高者。路1:76但他却真正知道,耶稣来不是要显示他超凡的身份地位,他来是要作神的羔羊。

  为何这羔羊必须是神独生爱子

  我们明白了神为爱我们,必须先解决我们的罪,而神公义的要求,要解决罪又必须有替罪羔羊;现在我们再来思想一个问题,何必一定要圣子耶稣亲自降生作赎罪羔羊呢?有没有可能神随便找一个人,或是打发一个天使来代替呢?

  在思想这个问题前,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耶稣是神的爱子,如果有别的替代方案,神决不会让他独生爱子来作赎罪羔羊。现在神作出这样的决定,必然是再没有第二个可能了。让我们从以下四个方面,先看看作神赎罪羔羊,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第一、这赎罪羔羊必须自己是无罪的。

  只有无罪的,才能代替有罪的。如果连自己都在罪中,需要赎罪,又怎么能代替别人的罪,达到赎罪的效果呢?这就好像当有人陷在淤泥中时,来救他的人自己必须是站在干地上的。如果自己也是陷在淤泥中,那结果只会使两个人都在淤泥中越陷越深,根本不可能达到救拔的效果。这是人人都懂的最简单道理。

  亚当犯罪后,由于罪进入世界,人都服在罪权之下;从此只要是人,他类别的标识就是“罪人”。这首先就排除了神从一般人中,安排一个人来作赎罪羔羊。因为每个人生下来就生在罪中,自己都需要赎罪羔羊,又怎么可能去作别人的赎罪羔羊呢。诗51:5这正是耶稣和一切先知不同的地方,律法下的先知再好,也无法救别人,因为他们自己也需要救恩。

  只有耶稣,他的降生是借童女,由圣灵感孕而生。路1:35这是出于神的能力,是神迹;是我们的信仰,不是可以用理性研究得出的结论。神这样作,不是要制造一个不平凡的出生故事,以此显示出一个不平凡的伟大人生;而是因为这救恩需要有一个人,他既和一般人一样出生于母腹,因此可以替代人,但又要不同于一般人,不是亚当的后裔,不是生在罪中的。只有这样一个人才可能作神的赎罪羔羊,而从童女由圣灵感孕而生,正是唯一可能的途径。

  除了耶稣,在人类历史中,再没有第二个人,是由童女怀孕而生的。只有耶稣,他来作神的羔羊,才是“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

  第二、这赎罪羔羊必须经过死,但又胜过死,不在死权之下的。

  “罪的工价乃是死”,这是神圣洁公义本性不能更改,必须满足的要求。罗6:23因此这赎罪羔羊必须经过死。可是死又是魔鬼手中辖制人的工具,每个人因无法抗拒死,不得不服在魔鬼的权下。来2:15死的可怕就在于人一旦被死拘禁,就一切都成过去,都完了;因此从来就没有人能胜过死的。

  惟有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按人看,他确实是死了。约19:33可是,他不是完了,而是“成了”;因为他是神的儿子,所以不能被死拘禁。徒2:24我们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对所有的人来说,死是“有去无回”;但是对耶稣来说,死却是“来去自由”;因为他从死里复活,不受死的辖制。

  为什么唯有耶稣才能从死地来去自由,不受拘禁呢?因为他是神,不是被造的;他的生命也不是被造的,是“在自己有生命”。约5:26所以死无权拘禁他。耶稣自己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约10:18惟有他死了能再复活,舍了命能再取回来。

  如果说为了满足前一个要求,需要一位不是亚当后裔的“人”,神或者还可以打发一个天使代替,用神迹使童女把他生下来。那么这第二方面的要求,要经过死又胜过死,除了神自己以外,就没有第二个可能。因为只有神是创造者,是“在自己有生命”,可以在舍了命后,再有权柄取回来。这样,要作这赎罪的羔羊,就只有神自己,再没有其它可能;任何人或天使都代替不了。这只赎罪羔羊,必须由圣子耶稣亲自来作。

  想到这里,不禁满心希奇神大爱的奇妙和救恩的不可思议。神是实实在在为我们预备了救恩,耶稣是真心实意为我们舍命流血;可是神为我们赐下他的独生子,却又不失去他的独生子。如果为了换得我们这些不堪的罪人,神就不要他独生爱子了,这是说不通的;真是这样的交换,那是太没有价值,神公义本性也通不过的。如今耶稣为我们舍命,却又有权柄把命取回来;才更显出神爱的奇妙,救恩的奇妙,神设计的奇妙,是我们无法述说清楚的。

  第三、这救恩必须是能救万民的。

  神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虽然律法是首先传给以色列民的,神的心意却并不是只爱以色列民。在神的计划里,以色列民只是先领受律法,然后通过他们,把神的要求,宣告于万民中。罗3:1-2因此当神要解决人的罪,在为罪人预备救恩的时候,这救恩也必须是关乎万民,能救万民的。

  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认识。

  首先,我们知道耶稣是神,是创造者,是父怀里的独生爱子;他的地位和重要,是一切被造者加在一起也无法相比的;他以生命付出的赎价,是远超全人类价值之总和的。因此他一人替死,足以拯救万民。

  大卫在和押沙龙争战时,想亲自出征,但军兵却阻止他,而且说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你不可出战。若是我们逃跑,敌人必不介意;我们阵亡一半,敌人也不介意。因为你一人强似我们万人。撒下18:3如果大卫因为是君王,就一人强似万人;那么耶稣是神,是创造者,要强似多少被造的人呢?在父神眼中,他舍命流血付出的代价,岂不是足以救赎全人类的罪吗?

  另一方面,通常在律法下献赎罪祭,一只羔羊,只担代一次罪行。但也有例外的时候,就是在每年赎罪日(七月初十),大祭司一年一次带着羔羊的血,进入至圣所,为民赎罪。利16:9、34这只羔羊的作用,就不是针对某一个人的罪恶行径,而是为以色列全民族一切的罪。这只羔羊的血所预表的,不在担代一件罪行的刑罚,而是象征罪恶本身。大祭司在赎罪日这样作,正是预表耶稣在神前(进入至圣所),为世人流血作成的救恩;不只是担当我们个别的罪行,更是为我们“除去罪”。来9:26

  我们已经说了,亚当吃分别善恶树果子的罪行,神并没有要我们一起承担罪责;但亚当犯罪后,罪进入世界,却是我们作为他后裔,不得不一起承受的罪果。从此只要是人,当他生到世间,就是生在罪中;即使他还没有犯出罪行,他就已经是罪人了。

  就好像施洗约翰责备百姓是毒蛇的种类。路3:7任何毒蛇都不是因为咬死人,才变成毒蛇的;乃是因为他生来就有“毒”在他里面,即使还没有咬人,就已经是毒蛇了。同样的道理,在我们里面的“罪”,我们称之为原罪、罪根、罪孽;不是指某一件罪行,而是罪恶本身,是造成我们是罪人并犯出罪来的根本原因。亚当犯罪以后,凡是他的后裔,因在罪权之下,就有这“罪”在里面,因此也就无可避免地成了罪人。

  今天神为我们人类预备的救恩,是要为我们彻底解决罪,把人从“罪人”变成“不在罪权下的人”,达到治本的目的;不只是担当“罪人”个别罪行的刑罚,却继续是“罪人”,只起治标的作用。耶稣在十字架上,把自己献为祭,正是除去了人里面“罪”的本质,就如那造成毒蛇里面的“毒”质。

  只有神的儿子来作赎罪羔羊,才能除掉罪,因为他从死里复活,彻底败坏了死权。来2:14也只有耶稣“除掉罪”的救恩,才能够救万民,因为他把那造成罪人的“罪”从根本除掉了;我们不只是脱离罪的刑罚,更是“脱离了罪”。就如经上说:“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罗6:6-7

  第四、这救恩的功效,必须是超越时间,永远有效的。

  由于神要拯救的是历世历代的万国万民,所以这救恩的功效,必须既要能追溯到以往的一切世代,又要能延伸到将来的一切世代。因此这救恩必须是超越时间的;否则这替罪的赎罪祭,就需要时时刻刻不停地献,或是只能恩及一时之间少数的人,不可能恩及历世历代所有的人。

  如今主耶稣基督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至)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9:12讲到“永远”,我们常理解为时间内的无限延续,因为我们习惯了在时间内思考一切问题。可是神超越时间,既然时间是他造的,他自己就不在时间内。在他那里的“永远”乃是时间外的“永远现在”,就是“永恒”。当天上活物对神称颂时是说“昔在、今在、以后永在”;是永远的“在”,不是长远的活。启4:8在他那里,没有过去将来之分,不是时间无限延续,而是没有转动影儿,是“没有时间”的永恒。雅1:17

  耶稣是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他从天降下,却仍旧在天。约3:13他被钉在十字架上,按人看,只是当时一个囚犯受死刑;是“时间内”的一次历史事件。但他同时又是“仍旧在天”,在时间之外;他作神替罪羔羊,所作成的救恩,超越时间和空间,不受“时间内”的局限,这救恩的功效存在于“时间外的永恒”里。

  今天对我们来说,“主替我死”宝血的功效,不是还没有过期,而是没有时间性,永远是新的。这一基督替死救赎“永恒的现场”,在我们各人信主的时候,都同样活画在我们眼前。加3:1为此我们每个人都同样经历了耶稣是“为我”被钉在十字架上;是“为我的罪”舍命流血;就象保罗说的: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提前1:16虽然他从来没有见过耶稣。

  惟有耶稣,他是神,他超越时间;只有他来作神的赎罪羔羊,这救恩的功效才是永在永恒的,能“一次就成了永远赎罪的事”。面对神为我们准备如此奇妙的救恩,我们只有向主承认说:这样的知识奇妙,是我不能测的,至高,是我不能及的。诗139:6

  “看哪,这是神的羔羊!”这赎罪羔羊,除了耶稣以外,没有第二个可能;因为他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太16:16

  亲爱的弟兄姊妹,你是这样相信耶稣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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