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宴与礼服
2016-01-11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我也要投稿
读经:《马太福音》22:1-14
耶稣又用比喻对他们说,“天国好比一个王,为他儿子摆设娶亲的筵席,就打发仆人去,请那些被召的人来赴席;他们却不肯来。王又打发别的仆人,说:‘你们告诉那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经预备好了,牛和肥畜已经宰了,各样都齐备,请你们来赴席。’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个到自己田里去;一个作买卖去;其余的拿住仆人,凌辱他们,把他们杀了。王就大怒,发兵除灭那些凶手,烧毁他们的城。于是对仆人说:‘喜筵已经齐备,只是所召的人不配。所以你们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见的,都召来赴席。’那些仆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见的,不论善恶都召聚来,筵席上就坐满了客。
王进来观看宾客,见那里有一个没有穿礼服的,就对他说:‘朋友,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礼服呢?’那人无言可答。于是王对使唤的人说:‘捆起他的手脚来,把他丢在外面的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
一、
一九六四年夏天,香港青年总商会举办一次名为“如何保持香港为购物者天堂”的征文比赛。我虽然来港不久,对香港社会非常陌生,对香港的商业状况更加无从置噱。但因那时的生活环境实在困难,又无法抗拒冠军奖金五百大元外加西餐厅两张贵宾券的吸引力。因此,在朋友的怂恿下,就壮起胆来参加了那次比赛。
上帝知道我的凄怜和需要,施恩赐给我居然赢得那次冠军。一番感恩之后,实在压不住心头的兴奋,也希望让旁人知道和分享我的喜乐,于是就约定女朋友就是后来的师母一定要陪我前往香港中环希尔顿大酒店领奖。到了颁奖当天,上午我仍在九龙一处地盘做杂工,下午只好请假提前两个小时放工,以便让女朋友带我过海到中环领奖。
真没想到,抵达领奖地点,我们却被拒绝在希尔顿门外,理由就是我们没有穿西装和礼服,左说右说,司闼者始终不让我们入内,并警告我们若不离开,他就会通知警察前来处理。就这样,我们只好用鼻子猛吸西餐厅里飘出来的浓烈香气,暗自咽着口水悻然离开。期待已久的贵宾大餐就这样失掉了。但手中的两张餐券又不舍得扔掉,总盼望有人可以代替我们进去享用,于是就在附近沿街寻找有穿西装的情侣,以便把手中的餐券送给他们。谁知竟无一人肯要,大多数人不但不领情,还骂我们无聊,说这个“大陆仔”不是骗子就是神经病。这段可怜可笑的记忆虽然已经事隔多年,我和师母也都已经步入人生黄昏,但每次回想起来,仍然还是不胜唏嘘。又每当读到圣经上类似情节的时候,还是难免会兴起严肃的反省和恐惧,生怕有朝一日,当自己万事俱备、准备赴羔羊筵席的时候,只因欠缺一套礼服,到头来却什么也得不到,落得个在黑暗里哀哭切齿的结局。唉!失掉希尔顿酒店的大餐毕竟事小,失去天国的筵席才是严重的终极悲剧。
二、
有关“天国好像什么”这个题目,耶稣曾有多次论及,也作过不少比方;以“筵席”为比喻的也有好几回。这其中,尤以《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第一至第十四节所记载,国王为儿子娶亲大摆筵席的这个比喻,最为我们所熟悉、也最能发人深省,和引起我们的恐惧和颤栗。事缘该比喻是耶稣在世上最后一周于耶路撒冷的圣殿里,针对性极明显地指向犹太人中的文士、法利赛人、和祭司长等人所说的,当日曾引致大家非常不舒服。由于这个比喻,就更加促成耶稣的敌人互相勾结,同谋如何设法把耶稣除掉而后快。
耶稣说:“天国好比一个王,为他儿子摆设娶亲的筵席,就打发仆人去,请那些被召的人来赴席;他们却不肯来。王又打发别的仆人,说:‘你们告诉那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经预备好了,牛和肥畜已经宰了,各样都齐备,请你们来赴席。’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个到自己田里去;一个作买卖去;其余的拿住仆人,凌辱他们,把他们杀了。王就大怒,发兵除灭那些凶手,烧毁他们的城。于是对仆人说:‘喜筵已经齐备,只是所召的人不配。所以你们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见的,都召来赴席。’那些仆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见的,不论善恶都召聚来,筵席上就坐满了客。
王进来观看宾客,见那里有一个没有穿礼服的,就对他说:‘朋友,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礼服呢?’那人无言可答。于是王对使唤的人说:‘捆起他的手脚来,把他丢在外面的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
从象征学的角度来看,毫无疑义,这个比喻中的“王”就是天父上帝,“儿子”就是耶稣基督,即使没有提到新娘,但我们应该知道新娘就是古今的教会。众“仆人”就是历代的众先知和圣灵。至于被邀请的宾客,首先当然就是以色列人了。
熟悉古代中近东民俗的人都知道:一个人如果立意邀请客人参加他家的盛宴,通常都会事先派人通知被邀请的人说明原因,好让对方先作好准备,等到一切预备停当之后,再派人去催促。
我们从耶稣的这个比喻中得知,许多人在接到第一次邀请的时候,就已经断然回绝了。他们没有重视国王的邀请,认为这是无关紧要的事,所以才会“不肯来”。王于是再打发别的仆人出去请人来赴宴,谁知这次的结果更糟糕:有的人不屑一顾就走开了;有的人搬出自己的理由来搪塞,有的说要打理自己的田产无暇出席而推却了;有的人说要处理自己的商务而辞谢了;最可恶的竟有一班恶人,不但不给国王面子,还居然目无法纪,大胆到敢“拿住仆人,凌辱他们,把他们杀了。”这种恶行岂能放纵和容忍呢。为了惩治他们这种狂妄和残暴,王于是就发兵去把这些暴徒剿灭、并将他们的巢穴烧毁了。经历这些波折,为了替补那些原先被邀请前来享受王子婚宴、后来失掉这种恩宠者的席位,王便决定让其他按常理是无资格出席的人都来享受别人遗留下来的尊荣。这就应了“在后的反而在前”的属灵定律了。
三、
于是,那些领了王命的仆人,就赶往岔路口上去,看见凡从这里经过的人,无论贵贱善恶,都一一把他们请来参加王子的婚宴。这样,这个规模庞大,性质尊贵的筵席仍然可以依时开始了。由此可知,无论世人的反应如何,都无法阻碍王的请客决定。当然,并非每个人都有享受上帝恩典的资格,而是上帝刻意要把他的恩典白白地赐给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照大贵格利的看法,因为末日的审判还未来临,所以好人和坏人暂时得以一同出现在教会里。
就在宴会即将开始的时刻,为了表示对全体宾客的尊重和关心,国王就亲自来到宴会中间。却发现竟然还有不守礼仪的人在场,因为有人没有穿礼服就混坐在隆重庄严的国宴中间。于是王就问那人说:“朋友,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礼服呢?”那人无话可说,于是王就吩咐办事的人捆住他的手脚,把他丢到外面的黑暗里,让他独自在外面的黑暗里哀哭切齿。
有人批评国王的严厉处分不太合理。认为临时从岔路口上拦途召来的这些人,如何能要求他们穿着礼服呢?叫他们去哪里获得礼服呢?这样问的人其实是不了解古代东方君王请客的情况。上面我们已经告诉大家,国宴举行之前,凡有份出席的人都会预先接到通知,所以任何人都不会没有足够时间去预备自己的礼服;至于那些临时被召来赴宴的人,主人家总会为他们预备好合适的服饰。当然,我们也不必把“礼服”想象得太玄太隆重,普通的宾客大抵也就是一种特定的标志而已,任何大户人家都不会没有库存的,更何况是国宴呢!负责接待的人早就会安排的。所以,那些没有穿礼服的人并非“不能”而是“不为”。
被誉为“解经王子”的摩根对此有独特的发现,他说:“not这个字在这个比喻中一共出现两次。第一次的not在原文中是ouk,指一个单纯的事实,即:他没有穿礼服。第二次是王问他不穿礼服的理由,在原文中是me,他的意义不仅是代表『不』穿礼服的这件事实,并且也表示这位客人基于他的意志与思想所决定的行动。国王向这未穿礼服者问话的意义是:你非但造成没有穿礼服的事实,而且是根本没有穿礼服的意愿,你『不』穿并非没有礼服可穿,而是你个人决定不穿。娶亲筵席中要求穿礼服,是代表国王命令的尊严。你没有穿就是故意反抗国王法令的权威。”国王一番话把那个人说得哑口无言就是这个道理。
礼服是很容易辨别的,当大家都穿礼服的时候,那个执意不肯或不屑穿的人立刻便被发现了,这就反映出他对这场国宴的蔑视,也就是蓄意对王的不忠和不敬。退一万步来说,此人既然已经来了,如果真是没有礼服,也可以趁国王未到场之前向仆人或管家说明理由,或当王问他“怎么不穿礼服?”的时候向王陈述原因,如果理由充分,相信也不至于会被捆绑手脚丢在外面的黑暗里哀哭切齿了。由此可知,不肯穿礼服并非单纯由于“没有”礼服,而是打从心里就“不把礼服当一回事”,即使有人提醒他或把预备好的礼服给他,相信也是无济于事的,因为悖逆的人总喜欢拿个人的自由权利来挑战君王的威严乃至上帝的权柄,妄称这才是自由性格,却不理会“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的教导(林前14:40),也不先想想外面的黑暗是何等可怕。
四、
猛然反省过来,难道礼服的比喻只限于两千年前的犹太人才需要听吗?两千年后的后现代人又如何去思考这个比喻呢?它对恩典时代中的我们又有什么特殊的象征意义呢?我们知道世人传统上不同的职业就有不同的制服,宫廷里不同官阶品级也各有不同的朝服。这是不能逾越尊卑也未许乱套的。因为这样不单能使人容易辨别穿着者的身份,也能鼓励和督促穿着者更加敬业乐业。不过近代因为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民zh u、人q uan思潮不断泛滥成灾,社会上对穿制服的强制执行就相对宽松了。但是,该认真的时候还是很认真的。生活和工作都在北美的笔者,直到今日,每逢接到各种邀请出席正式筵宴请柬的时候,请柬上差不多都还有“请着正装”的指示。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1999年1月13日我被通知前往南京金陵协和神学院接受荣誉教授职称的时候,鉴于三位主持者都是博士学衔(丁光训博士、陈泽民博士、韩文藻博士),所以丁主教再三叮嘱当事人届时必须穿戴全套博士装束以示配合。可是我并没有这种服装,也不知道到哪里去租借,最后只好把情况如实向学院反映。出于对学生的关爱和对典礼的尊重,神学院竟然破例决定出资七百多美元让我火速向美国路德会定制一套。从个人这次经历来衡量,不难想象出耶稣婚宴比喻中那个不肯穿礼服者的劣行是如何令主人尴尬和厌恶了。
当然,礼服的比喻,对我们仅仅就是一种比喻而已,其最深层教训并非礼服的问题,而是顺命的问题。也可以说,礼服之于基督徒无疑是代表我们在圣洁与公义上的素行,上帝要求我们脱掉罪污和自义的衣装,穿上他所赐光明圣洁的义袍,然后才可以参加他儿子的结婚喜宴。如果没有真正相信主,也未曾真正事奉过主,更未知救恩为何物,而仅仅是凭借窃取来的基督徒头衔就想进入天堂,这种盼望未免太过天真。那个不穿礼服的人居然也敢混迹于穿礼服者中间,不是以自己为自己的主人无须遵守制度,就是心存侥幸以为不穿也可以蒙混过关,谁知王立刻就出现并要他说出不遵守王命的理由来。可喜的是,综观宴会全场,没有穿礼服的人毕竟只占极少数,绝大多数的人还是没有令王失望的。问题是如果这种极少数桀骜不驯的生命偏偏就是我们自己的时候,那岂不是极大的悲剧了。
其实,无论穿或不穿礼服,本质上并没有分别,因为大家本来都是毫无资格可以出席王子婚宴的人。但因为原先最有资格赴宴的人已经自我弃绝王的邀请,出于慈爱和怜悯,王才决定让原本不配的人来填补他们的遗缺。后来这些人以世俗的眼光来看真是良莠不齐,品流驳杂,素质各异,但从上帝儿子的角度来看,无论是谁,只要肯谦卑到他面前来的,就都可以享用他的丰盛筵席。而在他父亲眼中,判别谦卑顺命的最简单标准,就是视乎赴宴者肯不肯穿上他为大家预备的礼服。所以,这礼服无异就是保罗所说的“披戴主基督”(加3:27;罗13:14)。肯穿上礼服的人,已经不论过去的美丑善恶了,因为礼服就是耶稣基督完全的表记,披戴上它,他无异已经承认“主耶稣是我们的义”了(林前1:30),因为:我的义不过如污秽的破布一般”毫无用处(赛64:6)。
五、
平心而论,在婚宴礼服的比喻中,那个没有穿礼服的人说不定就是我们自己的写照。其实这个人并没有拒绝王的邀请,他也依时来了,并且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坐位。但是,当其面对如斯丰盛美食,正准备举筷夹菜,大快朵颐的时候,主人就是王却在这一刻突然出现了。王看见他,查问他,捆绑他,撵走他,治罪他。这个人落到这步田地,其结局甚至比那些没有赴宴的人更悲惨。
今天,同样也有不少人或是听了福音,或是读了圣经,或是看过耶稣和他钉十字架的电影之后,他真真正正地受感动了,相信了,受洗归入基督了,成为教会的教友、长执甚至牧师了。看起来这些人的信仰相当不错,但是,当主人出现的时候,他是否经得起王的盘问呢?我们还记得与耶稣同时期的现实社会中,有个家道殷实的青年官员的故事吧,他有学问、财富、地位、信仰、伦理道德,他从小就熟习律法和遵守诫命,这个人的优点如此之多,以至连耶稣也喜欢他,如果放在今天若被热中于相亲的女孩子们发现,一定不会轻易放过他。但是若依耶稣的标准来说,他离完全和永生竟然还“差一件”,就因为差这一件,令他不但得不到永生,而且忧忧愁愁地离开了耶稣。
我们知道“几乎成功”和“成功”是有分别的,因为“几乎成功”就是不成功,而且“几乎成功”通常比不成功对当事人的打击更大。其实,“几乎成功”离“成功”只差一步而已。那个被撵走的宾客几乎成功了,却因为“少了一件”而哀哭切齿;那个少年的官也几乎成功了,却因为“少了一件”而变得忧忧愁愁地离开。那么,我们是否愿意自我反省,看似几乎成功的我们,究竟是否也还少了一件什么吗?
奥古斯丁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那个人公然没有穿礼服,这种行为仆人们不可能没有看到,为什么非要等家主自己出场不可?因此,他的解释认为那个人的“礼服”不是外表的而是内心的,这种内心礼服就是“爱”。因为上帝是察看人的心肠肺腑的,一眼就识穿这个对上帝和对人都缺乏爱心的伪君子,因而当场就给予拆穿,并对其施以严厉的刑罚。但笔者认为,“爱”固然是基督徒的“三常”之首,但从比喻的层次来看,如果不援用引伸义的话,耶稣当日未必有这个意识存在,似乎他强调的重点只是“遵命”而不是“爱”,当然遵命也可以包含在“爱”中。但如果要援用引伸义,那么把那件礼服解释为“公义”似乎也无不可,因为经上曾说:“愿你的祭司披上公义,愿你的圣民欢呼。”(诗132:9)保罗也曾论及这种衣服,他说:“我们因为穿上了衣服,被遇上的时候就不至于赤身了。”(林后5:3)
今天,多少人的名字已经在教会名册里了,但是否也在生命册上占着显眼的位置呢?设若明天主就再来,由于我们生前并不尊重主的命令,也未曾“披戴基督”,届时我们能参加“羔羊的婚宴”吗?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因此,每当想到“有墨黑的幽暗为他们永远存留。”(犹13)这种情况的时候,总会强烈反问自己,我的生命是否对主“还少一件”?真是这样的话,那是何等危险呢。然而,彷徨中似乎有微声在心中提醒自己,何不趁人生落日尚有不多的余晖,大审判尚未开始的今天,快快穿起我们各自应该穿的“礼服”来,然后可以坦然无惧地等候和欢迎家主前来检阅和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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