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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自由.

2017-12-04 作者:吴伟庆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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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道经文:林前8:1-13

 
  [哥林多前书8:1]论到祭偶像之物、我们晓得我们都有知识.但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爱心能造就人。
 
  [哥林多前书8:2]若有人以为自己知道甚么、按他所当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
 
  [哥林多前书8:3]若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
 
  [哥林多前书8:4]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
 
  [哥林多前书8:5]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
 
  [哥林多前书8:6]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借着他有的、我们也是借着他有的。
 
  [哥林多前书8:7]但人不都有这等知识.有人到如今因拜惯了偶像、就以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们的良心既然软弱、也就污秽了。
 
  [哥林多前书8:8]其实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
 
  [哥林多前书8:9]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
 
  [哥林多前书8:10]若有人见你这有知识的、在偶像的庙里坐席、这人的良心、若是软弱、岂不放胆去吃那祭偶像之物么。
 
  [哥林多前书8:11]因此、基督为他死的那软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识沉沦了。
 
  [哥林多前书8:12]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哥林多前书8:13]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证道内容:
 
  弟兄姊妹,我们刚才一同读了新约哥林多前书第8章的经文。这段经文稍微长了点,从头到尾似乎都在讲一个字——“吃”。该吃什么不该吃什么,或者吃东西的态度,但是我们每个人在读圣经的时候一定要将船开到水深之处,思考经文深刻的内涵。
 
  我觉得哥林多前书8章1-13节,讲了三件事:
 
  第一件,基督赐给我们基督徒完备的自由。
 
  圣经告诉我们:“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藉着他有的,我们也是藉着他有的。”(林前8:4-6)保罗告诉基督徒对待偶像和祭偶像之物要正确对待,只要我们里面有一个坚强的信心,一切都在神的掌管当中,一切都在神的带领之下,一切都是神的恩惠和恩典,所以我们就要凭着信心来吃别人认为是祭拜偶像的东西。因为吃什么食物或者守不守某个节期并不能够决定神喜不喜欢我们,并不能够决定我们能不能进神的国,唯有信耶稣是永生神的儿子,这才是最重要的。基督他来到这个世界上,他不仅仅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而死,更重要的是赐给我们基督徒完全的自由。叫我们对待这些东西的时候,我们自己完全有自由来判定。吃也好,不该吃也好,这是神给我们的自由。
 
  第二件,基督徒不可以滥用自由。
 
  “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林前8:9)保罗说我们基督徒是自由的,基督已经全然地释放了我们。可是在这里又给我们的自由设置了一个先决条件,告诉我们不能够滥用这自由,免得软弱的基督徒因着你们所做的某些事情而跌倒。
 
  第三件,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与人相处的原则。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8:13)这句话表面意思是说,如果我到谁家去,这家的弟兄或者姊妹是不吃某种肉的,我得尊重人家的风俗习惯,人家做什么我就吃什么,不挑挑拣拣的。这其实是我们基督徒在日常的生活当中,与弟兄姊妹或者是不信主的那些人相处时候的原则。这是我们今天再看哥林多前书8章1-13节时必须要搞清楚的。
 
  而今天我们要思考的也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基督给了我们什么样的自由?
 
  弟兄姊妹,在保罗的时代,哥林多是个海港城市,商业非常发达,文化也较为发达。同时,这个城市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神庙,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当地人有一个习惯,就是屠宰牛羊之前要牵到神庙当中,经过一定的仪式,把牛羊屠宰了之后还要进行分配,三分之一焚烧献给所谓的那个偶像,三分之一要留下来给祭司,还有三分之一可以归自己吃或出售。
 
  那时保罗已将基督的福音传到了哥林多教会,众人喜乐平安,里边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祝福,有喜乐。可是后来有犹太的基督徒到哥林多城市来做生意,也到教会里聚会,一点点把自己的风俗、习惯、爱好强加给哥林多教会的希腊基督徒了,包括哪些食物可以吃,哪些不可以吃,哪些节期要守。其中也涉及到了吃肉的问题,在哥林多教会就有了纷争。保罗就写了这封书信,告诉基督徒,基督已经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了!“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加5:1)这句话的意思是,犹太教有很多的规矩,可是当你们信了主以后,基督已经给你们自由了,已经从这些捆绑、律法当中解放出来了,不再被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用什么或这些节气、日子来捆绑你们了,所以你们要站立得稳,不要被这些奴仆的轭、这些人为的东西来挟制你们了,因为基督已经给你们自由了。
 
  基督给了我们以下三个方面的自由:
 
  第一方面:脱离死亡辖制的自由。
 
  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被钉,叫我们脱离了死亡的辖制。因为“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神“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将他极丰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弗2:6-7),所以可见圣经告诉我们,耶稣基督藉着他在十字架上的死,又藉着他的复活,让我们基督徒可以与他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所以基督耶稣的死带给我们脱离死亡辖制的自由。
 
  第二方面:脱离罪的辖制的自由。
 
  基督还给我们带来了脱离了罪的辖制这样的自由。“死啊,你得胜的权势在哪里?死啊,你的毒钩在哪里?死的毒钩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感谢神,使我们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林前15:55-57)耶稣基督来到世界上,甘愿在十字架上被钉,要藉着他——神的圣洁、没有瑕疵、毫无污秽的独生爱子在十字架上的死来代替我们这些有罪的人,叫我们因着相信耶稣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被算为义,在我们的身上罪就没有任何的地步了。耶稣基督饶恕我们的过犯!路加福音第19章讲到我们大家都非常熟悉的一个税吏,名字叫撒该。当耶稣基督看到他在树上的时候,对他说:“撒该,快下来!今天我必住在你家里。”(路19:5)这个罪人非常地感激,非常地高兴。因为他是一个盘剥穷人、敲诈别人的人,所以他的良心不断地谴责他,当他听到耶稣基督要经过他村庄的时候,他特别地渴望能够藉着耶稣脱离罪的生活,脱离罪的根本。当耶稣基督这样说的时候他非常地高兴,他说:“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路19:8)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神饶恕了他的过犯。唯有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有饶恕人罪的权柄,所以基督耶稣来到世上,要赐给我们自由,叫我们脱离死亡的捆绑,要叫我们脱离罪的捆绑。
 
  约翰福音第8章也讲到,有一个妇人正在行淫的时候被很多老老少少的犹太人给抓住了。他们把她带到耶稣基督的面前,要看他怎样来判她的罪。耶稣基督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约8:7)“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约8:9)。为什么老人先出去?因为老人在这个世上年头多,罪多了,脑子里边想的、心里边想的、所做的这样或那样的事情,成年累月积攒起来有很多罪过,所以老人非常羞愧地先出去。少年人少不更事,年岁稍短,罪可能少点,但少年人觉得自己也有过犯,也就选择了离开。“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8:10-11)耶稣基督有赦罪的权柄,他叫我们从罪恶的捆绑当中能够得自由,能够从罪中出来。
 
  第三方面:脱离律法辖制的自由。
 
  耶稣基督还给我们脱离律法辖制的自由,要将彻底的完完全全的自由赐给我们。犹太人的律法规定了不能吃什么,如何谨守日子、月份、节气、年份等等,这一切东西都成了律法,辖制着我们。加拉太书4章3节告诉我们:“我们为孩童的时候,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也是如此。”也就是我们没有信主的时候,这一切东西捆绑着我们。“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神为后嗣。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你们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分,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加4:4-11)保罗的意思是说:我将耶稣基督传给你们,你们已经得了自由了,可是你们回过头来还寻找律法,将这些条条框框捆在自己的身上,仍旧选择作奴仆的身份,而丢弃作儿子的身份。所以保罗非常担心地说,恐怕我花的功夫要浪费。
 
  弟兄姊妹,基督耶稣给我们的是脱离死亡的捆绑、脱离罪的辖制、脱离奴仆的身份和律法的辖制,这是耶稣基督所给我们的自由,也是耶稣基督在我们的人生当中所做的事情。
 
  二、基督徒的自由是有条件的自由。
 
  保罗又说:“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林前8:9)这提醒我们面对今天的第二个问题:基督徒的自由是什么样的?是绝对的自由还是有条件的自由?
 
  可能有人觉得自己自由了,基督已经释放了我们,脱离罪、脱离死亡、脱离律法了,那就代表我想怎么干怎么干,想怎么自由就怎么自由。弟兄姊妹,“自由”这个词是内涵非常丰富的。年轻的时候,我们对自由的理解可能是不需要什么规章、制度、纪律、法律,不必对任何人负责,不受婚姻家庭的束缚,不靠父母,完全做出自己独立的决定。但是,弟兄姊妹,这么做不合适,追求这种形式的自由,一定会叫你吃很多苦头。
 
  大家都知道,圣经中有一个浪子回头的故事(参路15:11-32)。这个浪子对父亲说:“父亲,请你把我应得的家业分给我。”(路15:12)父亲就给他了。儿子还不满足,拿到了自己的产业后,还要离家出走,到别的地方,要寻求一种彻彻底底、完完全全的自由,不受家庭的约束、管教,没有父母亲在旁边唠唠叨叨、没完没了。儿子走了,有两个结果。第一个结果是,钱花完了之后,生活穷苦,为了谋生只能作仆人,只能在别人家打扫猪圈、倒尿盆、扫地,只能吃猪食充饥(参路15:14-15)。这就是追求绝对自由的结果。第二个结果是,圣经告诉我们,他自己说:“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把我当作一个雇工吧!”(路15:19)弟兄姊妹,追求所谓完完全全的自由,结果就是这样。如果我们今天有了不受约束的自由,那就被这个世界的“猪食”毒害,到头来饱受困苦,而且我们会成为一个不是人的人,背弃了耶稣的救恩,面临身份的危机。就只有这样两个结局等待着追求无限自由的人。
 
  我们这个世界上,现在有太多“猪食”了。它们在毒害着我们的心灵,在毒害着我们的头脑。不仅仅有毒品,还有手机这样的东西在毒害着我们。有多少人每天拿着手机,走路也看、坐电梯也看、上楼梯也看、过马路也看、睡觉前也看。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猪食”。有一个母亲带着自己的孩子过马路,太专注于看手机,车把孩子撞死了。父亲非常愤怒,把她的手机摔了,给了她两巴掌。家庭矛盾产生了,还产生了恼怒。这就是贪吃“猪食”的结果。手机并没有错误,是我们的那种留恋造成了悲剧。当我们留恋这个世界上的“猪食”的时候,弟兄姊妹,我们有了自责,我们产生了不好的效果,我们自责、我们负罪、我们压抑、我们愤怒。
 
  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被钉而死,他就是要将我们从这些捆绑、从这些牢笼、从这个世界的诱惑当中,要将我们彻彻底底地解放出来,要重新用慈爱给我们编制出来一个外在的保护网。
 
  所以我要说,基督徒的自由,并非刚才我们说的那种属人的彻底自由。基督徒的自由,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加5:13)也就是说,我们基督徒的自由里,没有对情欲的放纵,而是要被爱来充满。“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加5:16)
 
  什么叫顺着圣灵而行?什么叫不放纵肉体的情欲呢?肉体的情欲都有哪些事是我们基督徒不应该做的?我们是自由的,但是我们没有这样的自由去做这样的事。“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加5:19)。如果今天再写这段圣经的话,还得加上一句:二十四小时看手机。这些事我们基督徒没有自由去做。圣经又告诉我们说:“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加5:22-23)意思是说天上的律法,地下的律法,人的律法,自然的律法,没有任何一种律法禁止这些事,这些是我们基督徒应该做的。我们基督徒有充分的自由来做这些事。
 
  弟兄姊妹啊,我们有的人会问:“信主不就没了自由吗?”比如你看晚上喝点小酒不是挺好吗?当然可以。但有的人说,我一喝就过量,不过量就觉得没有意思。信主以后,荒宴和醉酒的自由就没有了。但是我告诉你,基督里的自由是一种保护、是大恩典。
 
  弟兄姊妹,你是要浪子那种吃猪食猪粮的自由呢,还是要我们从神而来的自由呢?我相信我们众人今天选择的是从神而来的,受到保护的自由。当我们这样做,我们自己受益,全家也在神的面前蒙福啊。诗篇告诉我们:“我要向山举目,我的帮助从何而来?我的帮助从造天地的耶和华而来。他必不叫你的脚摇动,保护你的必不打盹。保护以色列的,也不打盹也不睡觉。”(诗121:1-4)是的!我们基督徒今天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里边,我们的神不打盹不睡觉。“保护你的是耶和华,耶和华在你的右边荫庇你。白日,太阳必不伤你;夜间,月亮必不害你。耶和华要保护你,免受一切的灾害。他要保护你的性命。你出你入,耶和华要保护你,从今时直到永远。”(诗121:5-8)这才是我们基督徒的自由!
 
  三、基督徒在生活中运用自由的原则。
 
  弟兄姊妹,当我们在信仰生活当中遇到信主或不信主的人时,若是有一些生活当中的习惯,或是信仰当中的习惯与我们不一样,或者有疑惑、有疑问,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我告诉你四个原则:
 
  第一个原则,我不放纵自由。
 
  第二个原则,不叫软弱的弟兄跌倒。
 
  第三个原则,做众人之仆,学会去服侍。
 
  第四个原则,爱能造就人。
 
  “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其实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林前9:19-22)“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岂不知在场上赛跑的都跑,但得奖赏的只有一人?”(林前9:23-24)“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林前9:27)我们得有这样的心态——也可能这件好事我是不愿意做的,也可能那件不好的事情我倒非常想做,就要去战胜它,“攻克己身,叫身服我”。当我们这样做,就是用爱在造就一个灵魂。
 
  弟兄姊妹,感谢赞美主!虽然哥林多前书8章1-13节通篇就是一个“吃”字,但是它告诉我们基督的自由是什么样的,它告诉我们基督徒当怎样与基督徒、非基督徒在生活当中相处的原则。愿神藉着他仆人的口,将他自己生命的道理能够讲得清楚,说得明白,叫众人能够由耳入心,不断做成得救的工夫。阿们!
 

【作者简介】 1984年考入南京金陵协和神学院读神学本科,1989年毕业后在辽宁丹东市基督教会服事,1993年被按立为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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