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祷告要谦卑

2019-11-04 作者:万国芬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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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文:诗84:1-7,耶14:7-10、19-22,提后4:6-8、16-18,路18:9-14

 
  路加福音十八章里记载主耶稣讲了两个关于祷告的比喻,一个是教导我们要恒切祷告、不可灰心,另一个则是教导我们祷告的时候要谦卑,不可自义。自以为义不是义,神算为义才有福。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彼前5:5)。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路18:14)
 
  一、远远地站着——承认罪
 
  这个比喻是对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人说的,显然,在主耶稣的听众中,就有这样的人。他们言谈举止之间,莫不表现出自负和妄自尊大。这种骄傲,在比喻中的“法利赛人”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路加非常幽默,他并没有突兀地单单描写一个法利赛人的傲慢言行,而是将他和一个税吏放在一起作对比,通过一个日常的祷告,将人内心的傲慢或战兢体现出来。比喻中自义的是个法利赛人,自夸有高度的圣洁生活、对神的敬虔及丰富的圣经知识;而税吏是替罗马z /-府向犹太人征收税款的犹太人。这两个不同身份的人上圣殿去祷告,法利赛人“站着”,税吏“远远地站着”。犹太人祷告时通常采用的姿势就是“站着”,但这里法利赛人的“站着”明显带有夸耀的意味,昂首挺胸,站在一个令人注目的位置上;相较而言,税吏对自己生活和品行有很深的罪恶感,他知道在圣殿中如同在神的面前,因此他不敢像法利赛人那样理直气壮地“站着”,而是恐惧战兢,“远远地站着”。税吏诚然有罪,他也承认有罪,且寻求神的拯救,比起那个同样是罪人,却不觉有罪的法利赛人,更加蒙神的喜悦。
 
  二、连举目望天也不敢——惧怕神
 
  犹太人看重圣殿,认为圣殿是神与人相会的地方。“万军之耶和华啊,你的居所何等可爱!我羡慕渴想耶和华的院宇,我的心肠、我的肉体向永生神呼吁。万军之耶和华,我的王、我的神啊,在你祭坛那里,麻雀为自己找着房屋,燕子为自己找着抱雏之窝。如此住在你殿中的,便为有福。”(诗84:1-3)犹太人在圣殿中祷告的姿势通常是:站着、举手、举目望天。这个税吏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不讨神的喜悦,所以他祷告的时候,“连举目望天也不敢”,他自觉有罪而惧怕神!敬畏神是一个基督徒最需具备的信德。“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凡遵行他命令的是聪明人”(诗111:10)保罗称神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提后4:8),他“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7),如此,谁还敢不惧怕他呢?
 
  三、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依靠神
 
  法利赛人的祷告是一场精彩的述职报告,以税吏为参照物,贬人褒己。“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可惜主耶稣并不认可他的祷告,主说他是“自言自语”。反观税吏的祷告,“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简简单单十一个字,无开场白,无美丽的词藻,却直抒心意。他的内心里有被罪压伤的痛苦、对神有亏欠、敬畏的态度,而且深信惟有到神面前来,才能得到赦罪的恩典及主的教导。神不是称自高自义的人为义,乃是称那自卑认罪的人为义。主耶稣说,“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法利赛人自觉比税吏好,却不知在主看来,税吏比他更好。税吏不是因行为被看为好,而是因他的自卑“被算为义”。赦罪唯赖神恩,先知耶利米得知神因以色列人的罪将降下旱灾,就代表以色列人在神的面前认罪悔改,“我们承认自己的罪孽,和我们列祖的罪孽,因我们得罪了你”,并恳求神的怜悯,“求你为你名得缘故……不要背了与我们所立的约。”(耶14: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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