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的人还会犯罪吗?
弟兄姊妹,作为一个刚刚蒙了重生的基督徒,他在属灵的道路上只能算是刚刚起步,前面要走的路还很长,要学习和经历的真理也很多,碰到的困难亦不会少。很多弟兄姊妹在重生得救之后,也曾立志过一个圣洁、不再犯罪的生活。但是他们很快会发现,那些他们已经弃绝的罪,竟然又再犯了。这时他们的心中难免疑惑,我到底得救了没有?为什么重生得救的人还会犯罪呢?
我相信这也是很多初信的基督徒经常碰到的问题,因此今天我们需要花一些时间来讨论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得了重生的人还会犯罪吗?”
请注意,我们现在所要讨论的问题并不是“得了重生的人还可以犯罪吗?”圣经对于这个问题已经给了一个很清楚的答案说:“断乎不可!”(参罗 6:1-2)我们的问题也不是“得了重生的人还愿意犯罪吗?”没有一个得了重生的人还愿意犯罪。一个人若愿意犯罪就足证明他根本未得着重生。我们的问题更不是“得了重生的人还应当犯罪吗?”这个问题简直不成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应当犯罪的。我们现在的问题乃是“得了重生的人还会犯罪吗?”换一句话说就是“得了重生的人还有没有犯罪的可能性?”
许多虔诚的信徒因为不是很明白这一件事,以致自取了多少无谓的惧怕忧愁、失望和痛苦。这些人确实是真实信主重生得救的人,他们在悔改信主的时侯是那样的为自己的罪忧伤懊悔,那时他们恨罪到了极点,他们也定意一生与罪断绝关系。他们决志再也不犯罪了,他们想他们既然这样恨恶罪恶,决志离弃罪恶,一定可以从此不再犯罪了。不料过了一些日子,他们竟然又犯罪了,或者所犯的还是在人眼中看为重大的罪。他们在那时也许因此怀疑到他们自己重生的问题,心中想:“恐怕自己还没有重生,不然,怎么会又犯罪了呢?”
如果他们曾经听过什么人讲道说:“得了重生的人一定不会再犯罪。”他们更会相信自己一定是还没有得救了。他们既然以为自己还末得着重生(其实他们已经得了重生),自然的,他们就要再去追求重生。他们再去悔改,再去信主,再恳切的在神面前为罪自卑。他们想现在他们得重生了,今后可以不再犯罪了。不料过了一些日子他们又犯了罪。到这时他们真觉得莫名其妙。他们想自己到底有没有得了重生呢?若说没有,自己真有过重生的经验,若说有,怎么到如今还会犯罪呢?一个信徒走到这种地步是最容易失望跌倒的,严重的还会完全疑惑他所信的道理。
还有些信徒自作聪明的弄出一种比这个更危险的错误教训来。他们在得了重生以后偶然又犯了罪,便以为他们从此就要灭亡了。他们以为现在犯的罪再不能盼得着赦免。他们想以前犯罪是出于无知,现在犯罪乃是明知故犯,现在所作的乃是亵渎圣灵(其实亵渎圣灵是什么意思他们根本不知道)。他们以为已得重生的人如果再犯罪便不能再得赦免。这种错误的观念不知道害了多少信主的人。他们并未被神弃绝,但他们却以为他们已经被弃绝了,所以他们一生过着畏惧、绝望、痛苦、悲观的生活。他们自己的境况既然这样困苦可怜,自然更不能帮助别人、引领别人了。
那么,圣经是怎样回答这个问题呢?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1:8-9)
请注意这段经文中的“我们”是什么人呢?约翰的这一封信不是写给未得重生的人,乃是写给已经得了重生的人的。而且他不是说“你们”,乃是说“我们”,就是说连他自己也包括在里面了。我想,我们当中大概总不会有人说写那封信的老使徒约翰没有得救吧。他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再犯罪,这两句话又怎么讲呢?往下他又告诉我们一个犯罪后得洁净的方法:“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里约翰叫我们知道:我们有罪,但不必绝望,不必畏惧,只要我们能认自己的罪,就必得着赦免和洗净。同时找们在这一节经文中又可以看出得了重生的人仍能犯罪,正因为得了重生的人能犯罪,所以他们需要认罪,好得着神的赦免和洗净。我们往下再读约翰所写的几句话: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壹2:1-2)
这一段话也是写给已经重生得救的人的。约翰说他写这话给他们是要叫他们不犯罪。既然约翰需要写这话给他们,叫他们不犯罪,可见他们是能犯罪的。正因为他们能犯罪,所以约翰才写这话给他们,帮助他们、提醒他们,叫他们不犯罪。如果不幸有人犯了罪将会样呢?约翰往下说什么呢?他说:“若有人犯罪,就显明这人不是属神的,这人末曾得着重生”吗?或说:“若有人犯罪,他就是明知故犯,再不要指望得着赦免”吗?或说:“若有人犯罪,神必要取消他得救的资格,除掉他所得儿子的名分”吗?不是这样的!约翰并没有这样说。这些错误的说法是后来的人发明的。约翰所说的乃是:“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
啊!感谢主!这是何等宝贵的话!这句话是怎样能帮助那些被罪压伤的信徒,怎样能安慰他们,使他们不致绝望,不致灰心!如果神的每一个孩子都清清楚楚的记得这话,将要有多少无谓的痛苦、畏惧、忧愁、失望都被消除,将要有多少被罪压伤的信徒立时就得着医治?
但也许有人以为圣经中有这一段教训是很不好的,他们想这段经文岂不要使许多信徒有恃无恐的犯起罪来。他们想我们应当很严厉的警诫信徒说,若是得救了的人再犯罪,他们就是将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他们就再也没有得赦免的指望,这样才可以帮助信徒不敢犯罪。他们想,如果讲得救的人犯了罪仍能蒙赦免,肯定要有许多信徒放胆去犯罪。那是何等可怕的后果呢!
真的,我碰到不少信徒就有上面所说的这种思想,其实这是由于不明白圣经的道理而产生的。若是一个信徒他明白重生的道理,而且他自己也有过跟随主的经验,他必不会说这种话,也决不再有这种顾虑,他不但不说这一段经文有害,反而他会因着这一段经文来感谢神、赞美神了。
为了让大家更明白这节经文,我们来打一个比方吧:比方说我有一次住在一位朋友家中,一天早晨我用刮胡刀刮脸的时候失手将脸割破了一块。那一位朋友家中本来备有许多医药用品,他一看见我割破了脸,便立刻拿一瓶创伤药,取出一些来涂在我的伤处,并且他将一瓶创伤药送给我,又告诉找无论什么时候割破了脸,或是割伤了手,都可以随时涂一些在伤处,立刻消炎止痛,免得伤口感染,发生危险。我的朋友又应许我,什么时候用完这一瓶药,他还可以再送给我一瓶。
我因为得了这样有用的东西可以避免受伤中毒的危险,自然是十分的感谢我的朋友。以后我回到自己屋里打开这个瓶子一看,其中的药不少,我计算这瓶药至少可以用一百几十次,于是我便拿起我的刮胡刀来,在自己脸的左边右边横着竖着一连割了好几十刀,以后再取些药出来照着伤口的数目一一涂上。我喊叫说:“现在好了,我有创伤药了。我可以时常割破我的脸、我的手也无所谓了。”请问如果我真的这样作起来,看见我的人要说我什么呢?我知道他们一定要说我神经病了。
但我不会这样作,我决不会这样作。创伤药是有用处的好东西,我感谢着领受我的朋友的馈赠,我要保存这瓶药,以备我失手割破皮肉的时侯使用,但我决不会因为有药的缘故就任意去割破我的皮肉。割破自己的皮肉,自己要受伤害,要受痛苦,除非是神经有病的人,试问谁肯这样作呢?
约翰壹书二章一至二节的话正像神给他的孩子们的一瓶创伤药。神看见我们有时因为不留意以致受伤——犯罪,他恐怕我们因受伤而感染——失望跌倒,所以给我们这瓶药,叫他们在受伤的时候拿来涂上。创伤药是为人失手割破皮肉的时侯用的,但没有人会因为有了药便任意割破自己的皮肉,因为割破自己的皮肉,自己要感受痛苦的。神给他的孩子们的这一段恩惠的言语是为信徒软弱犯罪的时候用的,但没有信徒因为有了这段恩惠的应许便去任意犯罪,因为犯罪在一个得了重生的信徒身上是最痛苦的事,比一个人割破了他的皮肉还要痛苦许多倍。
弟兄姊妹,今天我要将这瓶属灵的创伤药介绍给一切信主的人,我不怕他们因为听了这段教训去犯罪,因我知道真正得了重生的人一定不肯故意犯罪。或者有一些并没有真实悔改信主,并没有得着重生的教友(注意:我称他们为教友,却不称他们为基督徒),因为听了这一段经文就有恃无恐的去犯罪,但这并不足顾虑,因为没有得救的人无论如何总是喜欢犯罪的,就是没有这段经文,他们所犯的罪又何尝减少一些呢?神的应许是为他的孩子们(已得重生的人)预备的,末曾得救的假信徒若去妄用神的话,那就不是我们所能禁止的了。
一个信徒犯了罪,正如一个人受了伤一样。人都不愿意受伤,然而人都免不了受伤。我们应当嘱咐我们的孩子小心自己不要受伤,同时我们也当为他们预备治疗创伤的药品,使他们在偶然受伤的时候不至惊惶失措。我们可以将受伤的痛苦和危险告诉他们,使他们因此怀着戒心,谨慎自己,免得受伤。但我们万不可告诉他们说,人一受伤就立刻会因伤身亡的。如果我们想必须这样警戒我们的孩子,他们才不敢伤害自己,也许有一天他们偶然受了一些伤,那种伤并不危及性命,但小孩子因惊恐过度却已吓得患了神经病,成了废人。那是何等愚昧的办法呢!
真正得了重生的人都不愿意犯罪,然而他们却难免犯罪。我们那位有智慧又有慈爱的天父一方面在圣经中警诫我们不要犯罪,将犯罪的害处都指示了我们,一方面又为我们预备了一些救急的药品,使我们在偶然犯罪的时候可以应用,免得我们陷入更大的危险中。可怜许多无知的信徒不知道从哪里听来一些道理,竟说信徒重生得救以后如果再犯罪必定再不能被赦免,连他们所得的救恩与生命也要失去。其实犯罪的害处本来还没有这样大(虽然犯罪是有许多害处的),这种错误的道理却把那些偶然犯罪的信徒吓得心灵患了重病,有的经过多日才得痊愈,有的一生差不多成了废人。这是何等可惜的事!
现在我们离开约翰壹书,来读哥林多前书中的几段话:
“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同兄弟所提尼,写信给在哥林多神的教会,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们的主,也是我们的主。”(林前1:1-2)
“你们仍是属肉体的,因为在你们中间有嫉妒、纷争,这岂不是属乎肉体、照着世人的样子行吗?”(林前3:3)
“风闻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你们还是自高自大,并不哀痛,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林前5:1-2)
“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你们的弟兄。”(林前6:1-8)
“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坏。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林前11:28-30)
请问哥林多的信徒是不是重生得救的人呢?在这封信的开头保罗就称他们为“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我们能说在基督耶稣里成圣的人还未曾重生得救吗?未曾重生得救的人能称为“圣徒”吗?从保罗所写的话中可以看清楚哥林多的信徒确实是已经重生得救的人。但在哥林多前书里,我们看见在这些信徒中出现“嫉妒纷争”、“淫乱的事”、“彼此相争”、“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还告在不信的人面前”、“欺压人、亏负人”、“吃喝自己的罪”等等的事,这些明显的事实清清楚楚的告诉我们得了重生的人还会犯罪,而且有时还可能犯很大的罪。
让我们再读另外一封信里的几段话:
“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稣使徒的保罗,写信给在以弗所的圣徒,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有忠心的人。”(弗1:l)
“所以,你们要弃绝谎言,各人与邻舍说诚实话,因为我们是互相为肢体。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做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你们原是受了他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一切苦毒、恼恨、愤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弗4:25-32)
保罗称以弗所的信徒为圣徒,为基督耶稣里有忠心的人,足以证明这些人不但已经得了重生得救了,而且他们属灵的程度还很高。就是对这些人保罗写了上文所引的一大段教训。他劝他们“要弃绝谎言,各人与邻舍说实话”、“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给魔鬼留地步”、“不要再偷”、“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他又劝他们除掉“一切苦毒、恼恨、愤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保罗写这一大段教训不是完全没有意思了吗?我们不用劝诫一个哑巴儿童说:“你不要说谎,不要骂人。”因为哑巴不会说话,他当然不能说谎,也不能骂人。我们也不用劝诫一个瞎眼的人说:“不要看淫秽的小说和黄色电影。”因为瞎子什么都看不见,根本不能看小说和电影。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会犯罪,保罗写这一大段教训不是和教训哑巴不要说谎、骂人,教训瞎子不要看淫秽的电影、小说一样的毫无意义了吗?
不止在以弗所书中有这一类的教训,在别的书信里也有许多这一类教训。使徒所写的书信没有一封是写给不信的人的。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这些教训不都成了毫无意义的“废话”了吗?不用说普通的信徒,提摩太是保罗所倚重的同工,保罗称他为所爱的儿子,就是这样的一位圣洁忠心的神仆,保罗还是教训他“逃避少年人的私欲,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提后2:22)若是连提摩太还需要“逃避少年的私欲”,那么,得了重生的人还可能犯罪,不是更加显明了吗?
我们现在再看一段保罗自己的经验: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在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若我去作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侯,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14-24)
无疑的,保罗这一段话是叙述他重生以后所经过的一种战争的经验。他已经得了重生,他里面有一个新人。那个由神而生的里面的人喜欢神的律。“因为按着我里面的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他“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他“心中的律交战,把他掳去”,叫他“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他陷在一种非常苦痛的境况中,这种境况是他在未得重生以前所末曾经历过的。他定意要为善,但是竟做不到,他决心离弃恶事,但他竟离弃不了,他不愿意随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但他竟被它掳去。他失去了自由,他感到不可名状的苦痛和失望,以致他呼喊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事实上,很多真实重生得救的信徒都能从心中响应保罗所说这段话。他们经验过这种战争,遭遇过这种失败,感受过这种痛苦。他们中间也有许多人因为不明白这是新旧人的交战,竟误以为自己未得重生,所以才有这种苦况,如果再有人教训他们说得了重生的人必不能犯罪,他们更要怀疑自己一定是没有得救了。
其实这种经验正是一个证据,证明这个人已经得了重生。未得重生的人不喜欢神的律,罪的律也不会掳他,因为他根本是完全服在罪的权下。每一个得了重生的人都有过这种战争的经验。有许多得了重生的人也许还会长久含辛茹苦的在这种苦况中度过生活。这种苦况是得了重生的人必定么经历的,然而我们却不当长久在这种苦况当中生活。圣灵在圣徒身上的工作,就是要使我们经过这种战争之后,得着一种胜利的生活,正如保罗在罗马书第八章里所述的:“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8:2)
有一段经文常被人误解,被人引用作为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的证据:
“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约壹3:8-9)
有些人引证这段经文说,这里不是明说“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了吗?不是又说“他也不能犯罪”吗?那么这倒真奇怪了!我们在上面所查的一切经训里,已经看见重生的人还能犯罪,这里怎么又说不能犯罪了呢?有些批评圣经的人又在那里振振有辞了。他们说:“啊,我们早就说圣经是不可信的,圣经中有许多彼此冲突、互相歧异的地方,这不是一个铁证吗?不用说新约与旧约有许多彼此不合的地方,也不用说不同的两卷书中有许多互相矛盾的地方,就是在同一卷书中,就有这样彼此冲突的说法。约翰壹书第一、二章中明明说得了重生的人还能犯罪,第三章中又说“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这岂不是清清楚楚的显明圣经中有许多错误和矛盾吗?”
不!圣经没有错误。若有错误,不是圣经本身的错误,乃是人弄出来的,或是翻译圣经的人译错了,或是解释圣经的人解错了,若是我们误解了约翰壹书三章八、九节的意思,我们就难免说这两节的话与别的经文互相冲突了。但我们若明白了这两节经文的意义,就晓得这两节与其他各段实在仍是相合不悖的了。
“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神不犯罪,所以神所生的人也不犯罪。我们笃信这事,没有半点的疑惑,但我们要问神所生的人是什么样式?我们这个看得见的外面的人是不是神所生的呢?自然不是。这个外面看得见的人是父母生的,是从肉身生的。圣经说“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一个人得了重生以后,他里面有了一个新人,这个人是被神所生的,是像神的,是有神的性情的,这个人不犯罪,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但那个外面的人却是从肉身生的,是能犯罪的,也是倾向罪的。
一个人得了重生以后,那外面的人并末曾死去,乃是仍然存在那里,不过他里面却多了一个被神所生的“里面的人”。两个性情相反的人住在一处可真是一件不幸的事。他们常常惹起争端,常常吵闹,这就是保罗所说:“因为按着我里面的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一个得了重生的人是有两个人的:一个是外面的人,一个是里面的人。外面的人是从肉身生的,是污秽的、喜爰犯罪的;里面的人是从圣灵生的,是圣洁的、恨恶罪的,正是因为这个缘故,许多得了重生的人常感到保罗在罗马书第七章所说的那种困难:“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
许多实在得了重生的人因为不明白这个极大的真理,便常常陷在一种怀疑失望的苦境里。他们在悔改信主的时候,是那样的为罪忧伤痛悔,是那样破釜沉舟的定志要永远与罪断绝关系。他们想自己既然得了重生,有了新生命,并且又立定这样坚决的心志,从此一定可以完全脱离罪的束缚,作一个自由自在、圣洁无疵的人了。谁想到过了没多久竟遇上这样剧烈的战争,而且屡屡的遭遇异常苦痛的失败,这时他们真好似陷在云里雾中。他们心想,若说自己还未曾重生呢,却清清楚楚的有悔改得救的经验,若说自己经得了重生呢,怎么现在还会有这种剧烈的战争,而且又遭遇这种苦痛的失败呢?当他们陷在这种苦境中的时候,很容易受撒但的攻击,或是失丢信心,或是跌倒退后。只有真理的光能帮助他们看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我们若明白这新人旧人交战的事,便明白信徒有这种剧烈的战争不但不足以证明他们还未得救,反倒证明他实在是已经重生得救了。他们遭遇苦痛的失败就是因为他们那“里面的人”力量太微弱,不足以胜过那“外面的人”。他们已经得了重生,不必、也不需要再怀疑自己是否重生的事,他们现在所需要的就是求神“按着他丰盛的荣耀,藉着他的灵”,叫他们“里面的人刚强起来”(弗3:16)。如果他们那“里面的人”能刚强起来,制服他们“外面的人”,他们便要过着一种圣洁得胜的生活了。
或许有人说,得了重生的人既然也能犯罪,并且有时还可能屡次陷在罪中不能自拔,那样他们与未得重生的人不是完全一样了吗?我要回答这问题说:“不是的。”未得重生的人与得了重生的人固然都能犯罪,但他们对于罪的态度和犯罪以后的感觉却是完全两样。未得重生的人不但犯罪,而且喜爱犯罪。他们活在罪中非但不感觉痛苦,反倒引为幸事,他们也愿意活在罪里。得了重生的人虽然也犯罪,但他们却恨恶罪。他们不愿意犯罪,但他们却难免陷在罪中。当他们陷在罪里的时候,他们感觉到一种不可名状的痛苦。他们巴不得马上有人将他们从罪中救拔出来。他们从心底喊着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我想我们都看见过羊与猪这两种家畜吧。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到,这两种家畜之间有一种极明显的区别——羊喜爱洁净,猪喜爱污秽。因为羊的性情喜爱洁净,所以它愿意住在洁净的地方,吃洁净的食物,喝洁净的水。因为猪的性情喜爰污秽,所以它愿意住在污秽的地方,吃污秽的食物,喝污秽的水。羊固然是喜爱洁净的,但它们如果不谨慎,也难免落在猪所喜欢居住的泥坑中,以致弄得全身都是污泥,看见它们的人若不仔细分辨,也许会拿它们当作了猪。
虽然这样,羊总是羊,我们决不能因为看见它们落在泥坑中,弄得满身是泥,便说它们是猪,因为它们虽然落在泥里,但是它们并不喜欢在那个地方,它们虽然弄得满身是泥,但是它们并不愿意这样。当它们落在泥坑中的时候,它们感到一种深切的痛苦,它们发出求救的呼声来,巴不得有什么人快来,将它们从这种污浊困苦的泥坑中救拔出来。猪却不是这样了,它喜欢在泥坑里,因此它们四处寻找泥坑,及至遇见这种污秽的地方,便立刻跑到里面去,在那种臭不可闻的泥水里找些污秽的东西,吃下去、喝下去,满足它们那种喜爱污秽的欲望。它们在那种污秽的地方不但不呼求人的救助,反得意洋洋。若有人想要将它从泥坑里救拔出来,它们倒要恨恶那人,用它们的利齿咬伤那人的手。
重生得救的人与未得重生的人所有的一个大分别就是这个。一个得了重生的人好像一只羊,他有神的性情,所以他喜欢洁净,不过,他住在这样一个处处都是泥坑、陷阱的罪恶世界中,稍有不慎,便会落到罪恶的泥坑里,沾染上一些罪恶。但一个得了重生的人落在罪恶里正像一只羊落在泥坑里一般,他会感到不可名状的痛苦,不住的从里面发出求救的呼声,他渴望从罪恶中得着释放和解救。一个未得重生的人却不是这样。他寻找机会去犯罪,以犯罪为乐。他在罪恶中正像一只猪在泥坑里一般的得意,如果有人哀怜他,设法救他脱离罪恶,他不但不乐意受那人的帮助,反倒以为那人要害他,是要羞辱他,是要损害他的利益和名誉,因此怒目相向,与那人为敌。这种情形我们不是屡次的看见吗?
我在不明白这些真理的时候,也以为凡品行好的基督徒才是真基督徒,品行不好的就是假基督徒,现在我们明白这种判断有时也是不对的。品行不好的基督徒诚然有许多是假的,然而其中可能也有一些正像落在泥坑中的羊,陷在罪里,但是他们并不愿意在那里。他们犯了罪是我们看见的,我们却末曾看见他们是怎样的感到痛苦和不安,其实他们为此不知道落过多少的眼泪,发过多少次叹声。他们尽力挣扎,要想脱离罪恶的束缚。他们几次的胜利我们末曾注意,但他们几次的失败却都被我们看见,因此我们便说他们是假基督徒,是未得重生的。请问我们这种武断是不是合理呢?
察验一个人是否得了重生,不要只看他是否犯罪,更要紧的是看他对罪的态度如何。得了重生的人可能犯罪,然而他们断不能喜爱犯罪。未得重生的人不但能犯罪,而且喜爱犯罪。这就是这两种人中间最大的一个分别。
得了重生的人仍可能犯罪,不单是因为他们处在污秽邪恶的世界中,随时有试探和陷阱,也是因为他们里面有两个绝对相反的性情:一个是属地的,一个是属天的,一个是污秽邪恶的,一个是圣洁良善的,一个是在第一次生的时候得着的,一个是在第二次生的时侯得着的。这两个性情也就是我们以前所说的两个人——外面的人和里面的人。外面的人强过里面的人,里面的人便被外面的人制胜;反过来,里面的人胜过外面的人,外面的人便被里面的人克服。里面的人得胜掌权的时候,这个信徒就度着圣洁、高尚、快乐、满足的生活,外面的人得胜掌权的时侯,这个信徒就会过着肮脏污秽、堕落、痛苦、烦恼的生活。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保罗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信徒说:“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从他得名。)求他按着他丰盛的荣耀,藉着他的灵,叫你们心里的力量刚强起来。”(弗 3:14-16)这是保罗为教会所奉献的祷告,这也应当作为我们每个信徒在神面前所发的呼求。
属神的人在世界上生活的时侯,常常遭遇三种仇敌的攻击。一个仇敌是他们的肉体,或说外面的人,一个仇敌是空中掌权的恶魔,还有一个仇敌就是这伏在撒但权下的世界,就是这污秽邪恶的社会。从人这一方面看起来,我们真是毫无得胜的指望。这三个仇敌中的任何一个就足能制服找们而有余,何况三个仇敌联合起来向我们进攻呢?这罪恶的世界在我们四面包围着我们,撒但从空中向我们进攻,我们的肉体在里面起来响应。这种情势拿现代战争来形容,正可以说四面被海陆军包围,空中又有飞机的轰炸,里面还加上第五部队的扰乱。可怜的基督徒!保守阵地尚且办不到,哪里还提得到胜利呢!
但我们感谢神!我们现在藉着他的话,确实的知道我们虽然处在这种四面受敌的境况中,却仍有得胜的指望,因为我们的元帅基督已经战胜了一切的仇敌。他永远活着,他要扶助我们,增加我们的力量。他要率领找们与那些凶猛的仇敌作战。我们靠着他不但能得胜,而且能得胜有余。
只要我们信他、靠他、亲近他、听从他的命令,我们必能看见他的恩典是够我们用的,他的能力是在我们的软弱上显得完全。那时我们必要像保罗那样说:“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因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林后12:9-10)
(注:原文题目为《重生的人还能犯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