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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得救"(1)

2006-08-22 作者:沐雪冰蕊  
来源:本站原创我也要投稿



引用经文:
1.(可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2.(徒4:12)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今天我们和弟兄姐妹分享的主题是《关于得救》,也就是说,什么是得救,怎么样才能得救以及得救的标志。
  一、得救及得救的标志
  (1)灵得救
  经上说:“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神的殿吗?”我们知道,人的最基本元素是:灵、魂、体,亦如圣殿之分三进:有院子,圣所,至圣所。
耶稣的完全救法,为的是救全人。他决不愿一个得救的人一半得救,一半不得救,乃是愿意信徒整个人的灵、魂、体都蒙拯救。
    人的体好比圣殿的院子,魂好比圣所,灵好比至圣所。希奇的,是一个人得救按地位说,是先从院内起始——体。但按生活说,却是从至圣所开始——灵。所以人首先得就的部分是灵,虽然灵得救时,魂与体也同时各受了灵的感力而有变化,但人得救之始,是先有圣灵在人的心灵中有孕育之工,神说:“要有光”,在人的心中“就有了光”。(我们在这里提及一下,这里所说的光,就是指上帝赐人识辨的能力。)灵光一射到人的心灵中,人即可以分辨光暗、真假、是非、善恶,而生出信心,认识上帝,并且看明自己的罪相,实行向上帝悔改,使罪得赦免。并得圣灵重生,而有新心,新灵,新生命。此时就是进了救恩门,经过了祭坛与铜盆,在神面前站在称义的地步上,成了一个得救的人。此得救即是灵得了救;按灵的部分说,已经得了重生,有了灵生命。人一到这个地步,就是一个得救的人,也是一个永远得救的人。既已得救,永远得救,他的灵命不再死,而为一个真信徒。
    人的灵魂体三部分,是以灵为主要部分。假若人的灵已得救,他的魂与体尚未得救,按生命说,他就是个真得救的,有生命的,也是入了永生的人。按生活说,却未必能表明和显示真基督徒的生活,因为他的魂与体还未得救。即不免常有魂的动作与肉体的动作。在他显有魂与体的动作时,人或者要批评他,疑惑他,以为他不像个得救的人。他自己也是或着有时疑惑自己,何以常有失败,恐怕自己还未得救。这是因为没有注意到他的魂与体还未得救,则不能不表现出,他有还未曾得救的魂与体的动作。这个未得救的魂与体的动作,当然不像一个全然得救的信徒应该有的动作。所以,一个只是灵得救了的人,在他的生活上,不可能没有失败。虽然这样,也不要以此灰心,更不要以此疑惑。因为灵得救与全然得救之间,所经过的路程,也是以色列人走旷野的路程,在这段路程里,要求其不失败是最难能的事。在拯救的过程中,我们把这段经过叫做——院中的经过。
  (2.)魂得救
    下面我们看圣所的经过,也就是魂得救。起初上帝造人,是以土造人的体,又赋予人一个灵命。当人的灵与体相合的时候,就产生一个魂“就成了有灵的活魂。”因而魂在人的灵体之间,将灵的事达到体里,把体的事达到灵里,而成为灵与体之间的中介系统。当人的灵得救时,虽然他的魂与体不能没有影响,但这种影响还不能使他有换然全新的改变,必须他进了成圣门,到他在真正在主里归献,让主来支配他的人生并一切的动作,他的魂里才有一种奇妙的变化,而成为一个魂得救的人。
    (标志)一个魂得救的信徒,就是一个理性灵性化的人,他的人生不再以魂为主人翁,他的生命生活动作,不再在魂的支配之下。此时他在一切事上,不再凭自己的眼光,乃要凭神的旨意;也不再看环境,乃要凭信心;凡事不再凭人力,乃要靠神力;不再凭感觉,乃要求神的指示;不再凭意志,乃要顺从圣灵的引导;不再徇人情,乃要讨主的喜悦;不再用手段,乃要随主的安排;不再用世界的智慧,乃愿求合乎真理;不再显自己为大,要归荣耀与主。这汇总成圣的生活,就是在主里面、随主旨意、由主支配、让主管理、在主里顺服的生活。一句话,是一个奉献的人生。
    一个魂得救的人,既不凭自己魂里的知识、感觉、意志、理性、眼光,去看环境、顺人情,似乎成了一个呆板的人生。不,不是的。当人不凭自己天然感知的时候,就会得到灵智与灵觉,才能身入灵境而得到主的同情,被灵化与真理化,因而使得他的知识理性、意志感觉等等都可以在灵的运用中而更有效果。
  (3.)体得救(至圣所的经过)
  在我们说体得救之先,我们先谈什么是拯救?
  这里所说的拯救不是普通认为的上天堂、永远的乐土或者灵魂进入乐园;不是一种死后或者在另一个世界里的福乐。按《圣经》的说法(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你是得救”,这话的意义是很明显的。这不是属于遥远的事,而是目前的事;是一个藉着上帝白白的恩典,如今已经得到的福气。
    感谢神,他的救法是完全的。按人得救的经过,本是从院子开始,但就个人的身体而论,却以代表院子之体的为其最后的一部分。我们依赖神的完全救法,不但是灵得救,魂得救,最终也要体得救。灵、魂得救尚容易解释,至于体得救真不易解释,也更是不容易达到此地步。
    体得救的意义,有多少传道人多指着“身体得赎”讲,说到主再来时,信徒的身体要得赎,明显为神的儿子(罗8:23),那时信徒的身体或复活或变化,一同被提到空中,“他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一样。(腓3:21)”因为“主显现的时候,我们必要像他(约壹3:2)”。
    是的,到我们身体得赎的时候,当然是我们身体荣耀的得救。但我们的灵得救与魂得救,既是在肉身活着的时候,为什么论到体得救,就专指日后主再来的时候呢?这不但是忽略了完全救法的经验,并且也是忽略了圣经的真理,而且也是轻看了救恩的大能。主的救法是完全的,不是要救我们的一部分,乃是要使我们的全人都得救。在信徒方面,虽然有多人未经验完全的救恩,但救我们的主,却是为我们预备了完全的救恩,要使我们整个人都得救。假如我们未经验他的完全救恩,不但是我们失败了,也是亏缺了主的荣耀。因为主完全的救恩,是要救我们作再造的新人,即恢复始祖未犯罪未堕落以前的真像。想想看,若是仅仅灵与魂得救,体尚未得救,在肉体中尚有败坏的成分,有失了常态的罪律,那怎么能算为再造的新人呢?怎么能表现完全的生命生活,“活着就是基督呢?”?所以,体得救的意义不但指将来身体得赎,也指今日信徒实验主完全的救法,使其“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了。”
    体得救的经过,保罗(罗8:1-11)讲的很明白。1.“在肉体中定了罪案。”这就是说,我们的罪身已经定了死罪,判定了我们的罪身是必死的。当罪身还未死时,他还是决定要死的,且是不死而死的。2.“身体就因罪而死(罗8:10)”。我们的罪身,不但是定了罪案,若是基督在我们心里,这已经定了罪案的“身体就必因罪而死”。因基督与罪身是决不能相容的,若是基督在心中,罪身非死不可。3.“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了(罗8:11)”。那叫基督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灵——基督复活的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



参考<完全的救恩>

【作者简介】 沐雪冰蕊姊妹,本站编辑,擅长古诗词、小说,代表作《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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