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自己是活的
2017-03-29
作者:张保罗
来源:原创投稿雅博网我也要投稿
【阅读经文】:罗马书:6:1-14节
【罗6:1】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
【罗6:2】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罗6:3】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
【罗6:4】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罗6:5】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
【罗6:6】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罗6:7】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
【罗6:8】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
【罗6:9】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罗6:10】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 神活着。
【罗6:11】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
【罗6: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
【罗6:13】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 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 神。
【罗6:14】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一、罪中失恩典 罗6:1-2节
六1 持反对意见的犹太人,在这里提出自以为十分致命的反驳。如果根据福音的教训,人的罪使神彰显更大的恩典,这岂不是说我们应仍在罪中,叫恩典可以更显丰盛?这论点的现代版本是这样的:“你说人不是凭律法,乃是凭信藉恩得救的。但如果你只需要信就可以得救,那你大可以在罪中过活了。”意思是单凭恩典并不足以推动人过圣洁的生活。人必须受律法的约束。
六2 保罗的第一个回答,就是我们不能继续在罪中活,因为我们已经在罪上死了。这是关于我们身分的事实。当基督向罪死时,衪是以作为我们代表的身分死了。衪不但以我们的替代者身分而死,即为了我们而死,或是代替我们受死;衪也是以我们代表的身分而死,即以我们的身分受死。因此,当衪死的时候,我们也死了。衪是为了罪的问题,一次过将这问题处理妥当了。在神的眼中,一切在基督里的人,都已向罪死了。
这并不表示信徒是无罪的。这是指信徒与基督的死联合,并与衪的死的一切含义同证了。
二、受洗归基督 罗6:3节
六3 保罗论述中的第一个重要字眼就是知。他在这里提到受洗,是要表示在道德上信徒继续在罪中活着是不相宜的。不过,马上出现的问题是:“他所指的是哪一种洗礼?”因此,必须先作引论解释一下。
当一个人得救时,他是受洗归入基督耶稣,即是说他是与基督联合归入他的死和复活了。这有别于圣灵的洗,纵使二者同时发生。圣灵的洗使信徒成为基督身体的一部分(林前一二13),但这并不是归入死的洗。归入基督的洗,指在神的眼中,信徒已经与基督同死同复活了。
当保罗在这里提到受洗时,同时想起的包括我们在属灵上与基督的联合,以及代表其意义的水礼。不过,继续讨论下去时,他似乎以一种独特的手法,将重点转移到讨论水礼。他提醒读者,他们如何按基督死的样式被埋葬并与衪联合了。
新约圣经从没有预计出现一个没有受洗的信徒这样不正常的情况。新约圣经假设,归信主的人都顺从并随即受洗。因此,我们的主可以将信与受洗相提并论:“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一六16)虽然受洗并不是得救的条件,但却是其一贯不变的公开标志。
三、行为新样式 罗6:4节
六:4 水的洗礼是一种可见的方式,表明归入基督的洗礼。水礼象征信徒(在主耶稣里)被死亡的浊水盖过,也象征在基督里的新人起来,有新生命的样式。可以这样说,当信徒受洗时,他是参加自己旧人的丧礼。当他没入水里时,他在表示:“我过去作为亚当有罪的儿子的一切,都钉死在十字架上了。”他从水里起来、离开,表示:“现在活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参看加二20)
孔尼白和侯生这样说:“除非我们谨记,早期的洗礼是将整个人没入水里的,否则便不能明白这段经文了。”
保罗继续解明,基督的复活能使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他指出,基督藉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意思是,神的一切完美之处,即衪的公义、慈爱、正直等,使衪不得不叫主复活过来。救主的位格既是纯全尊荣的,如果神将救主留在坟墓里,就有违衪的性情了。神的确使救主复活了,而我们既与衪的复活联合,我们可以并应该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
四、与主紧联合 罗6:5节
六5 既然我们在基督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衪联合。所谓他死的形状,是指信徒在受洗时没入水里。与基督的死真正的联合,大约在二千年前发生了,洗礼是已发生的事的“形状”。
我们不但没入水里,还从水里上来,这是他复活的形状。虽然在原文,本节下半部没有形状上一语,但却是必须加插的,好使意思完整。
正如我们在基督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没入水里),我们也就在衪复活的形状上与衪联合(从水里起来)。也要在一语,不一定带有将来的含义。何治说:
所指的并不是将来要发生什么事,而是指定要产生的后果,或肯定会出现的因果关系。这一事既发生了,另一事就必定继之而来18。
五、罪身全灭绝 罗6:6节
六6 我们在受洗时承认,我们的旧人和基督同钉十字架。我们的旧人是指我们作为亚当的后裔的一切性质──我们那旧有的、邪恶的、未重生的自我,包括我们的一切旧习惯和喜好。当信主时,我们将旧人脱下,并穿上新人,就像脱去污秽残旧的衣服,穿上光洁无垢的服饰一样(西三9,10)。
旧人在各各他被钉十字架了,意思就是罪身已丧失效能。罪身并不是指肉身;而是那在生命中的罪,像个暴君般,将人控制。这罪身已经灭绝,即失去效能,或不能再产生操纵的能力。最后的一句话说明这个意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罪在我们身上的极权控制已被摧毁了。
六、已死脱离罪 罗6:7-8节
六7 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举例说,有一个人杀害了一个警察,被判电殛死刑。当他死的时候,他就从这罪得脱离(直译作称义的意思)。刑罚已经执行了,这个案件就此结束。
如今,我们已经与基督一同钉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了,不但我们所当受的刑罚已经执行,罪恶对我们生命的箝制也已遭破坏。我们不再是罪恶权势下不能自拔的俘虏。
六8 我们与基督同死是一方面的真理。另一方面,就是我们必与他同活。我们向罪死了;我们向义却活着。罪在我们身上的权势已遭粉碎;我们现在分受基督复活的生命。我们还要同领这生命直到永远。赞美主的名!
七、复活不再死 罗6:9节
六9 我们能够确信,因为基督是永不会再死的了。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死的确曾限制了衪三日三夜,但这限制已永远消失了。基督永不会再死!
八、向神永远活 罗6:10-11节
六10 主耶稣的死是向罪的所有问题死了,只有一次。他是向罪的控诉、工价、要求和刑罚死了。衪完完全全地完成了工作,付清了帐,使问题毋须再旧调重弹。如今他活是向神活。从一个角度看,衪其实一直是向神活的。但如今他活是向神活,所指是活在一个新的关系中,以复活者的身分,活在一个崭新的领域里,是罪永不能侵入的。
在继续下文之前,我们来回顾本章的首十节。主题是成圣,就是神使人可以有圣洁生活的方法。至于我们在神面前的身分,神看我们是已经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的。洗礼将这个事实象征式地表达出来。我们既与基督同死,就在我们作为亚当后裔的历史上划上句号。神对我们旧人的宣判,并不是洗心革面,而是死亡。我们与基督同死的时候,就是执行这宣判了。如今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我们一举一动能有新生的样式。罪在我们生命中的权势已遭打垮,因为罪对一个已死的人不能再有任何要求了。如今我们有自由为神而活。
六11 保罗已经将关于我们地位的事实告诉了我们。他再谈到我们如何在生活上实际地活出这真理。我们要看自己是向罪……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
在这里,看的意思是接受神对我们的描述,作为事实,并按其意而活。安汝慈这样写道:
(意思就是)相信神在罗马书六章6节所说的话,并明白个人救恩的事实。这要求人有信心的行动,而行动的结果是,对“旧人”存坚定的态度。神怎样看旧人,我们也照样看他──就是已钉在十字架上,与基督一同死了。恩典把旧人放在那里,信心就不停的生发效用,把旧人留在那里。这要我们有深刻的学习,因为我们是诚心地同意神对旧“我”的定罪和审判,视其为毫无生存价值,并完全对我们没有要求权的了。实践圣洁的第一步,就是有这样的眼光,看自己的“旧人”已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了19。
我们以自己是个死人去回应引诱,就是向罪……看自己是死的。有一天,奥古斯丁走路时,有个妇人上前向他搭讪;她原来是奥古斯丁未信主时的情妇。于是他别过头去,急步离开。她却在背后喊:“奥古斯丁,是我啊!是我啊!”他加快脚步,从肩头向后高声说:“是,我知道。但这不是从前的我了!20”意思是,他向罪……是死的,而向神……是活的。已死的人,与不道德、虚谎、欺诈、说闲话,或任何其他罪,都没有关系了。
现在,我们向神在基督耶稣里……是活的。即是说,我们蒙召过圣洁的生活,敬拜、祷告、事奉,并结果子。
九、不容罪作王 罗6:12节
六12 我们在本章6节看见旧人已钉在十字架上,罪这位曾掌权的暴君被打倒,我们不再是罪的俘虏了。生活实践的劝勉,是以我们的地位为基础。我们不应顺从身子的恶欲,也不要容罪在我们必死的身上作王。在各各他,罪的权势因死而结束了。现今要我们在生活上表明这个事实。我们必须合作。只有神可以使我们成为圣洁,但我们必须愿意参与,衪才会作成。
十、行义献给神 罗6:13节
六13 这就引我们到经文的第三钥词──献给。我们不要将我们的肢体献给罪,作邪恶不义的武器或工具。我们的责任,是要将我们的肢体交给神来掌管,完成义的目标。毕竟,我们已从死里复活得生。本章4节已提醒我们一举一动应有新生的样式。
十一、永活恩典中 罗6:14节
六14 这里有另一个理由,说明为什么罪必不能作信徒的主。第一个理由是我们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罗六6)。第二个理由是因为我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在律法之下的人,受到罪的压制。为什么呢?因为律法告诉人应做什么,却没有给他完成的能力。而且,堕落的人性中潜藏欲念,会被律法诱发起来,令人犯禁。“禁果分外甜”,是老生常谈。
然而,在恩典之下的人,罪却不能作他们的主。信徒已经向罪死了。他已经接受圣灵住在他心中,成为他过圣洁生活的能力。策励他的那股动力,不是对惩罚的畏惧,而是爱救主的心。恩典是使人过圣洁生活的唯一原因。诚如邓尼所说:“人从罪得释放的,不是靠种种限制,而是激励;使人成为圣徒的,不是西乃山的工作,而是各各他山的作为。21”
[ 赞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