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活出的“爱”
在教会中经常听到有人说,某某某可有爱心了。他们判断的依据是某某某经常把金钱、财物等赠送与人。
对有需要者一毛不拔的人,很难能说他有爱;但是,大大方方施舍的就一定有爱吗?
如果答案是 《圣经》中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林前13:4-8)
仔细阅读,就会发现这段经文关于爱的描述一直在指向人的内在。原来,爱更多地是关乎一个人的品格。
当然,具备了这些内在品格,他的外在行为也一定不会太差。
爱中有忍耐,有恩慈,有温柔,有谦卑,有坦荡,有舍己,有对真理的坚持……
一个人的生命流露出这些品质,十有八九TA是一个有爱的人。活出这种爱的生命,比较难,至少比简单地施舍难得多。
然而,比活出这种生命更难的是:因爱而责备,甚至因爱而发怒。
说到“责备”,已经让人不太轻松,又提起“发怒”,可能人人都想皱眉,因为它与前面那些美好特质格格不入。
不过,不要忘记,主耶稣也发过怒——谁也不会否认主耶稣是一个最有爱的人。
经文说,爱是“不轻易发怒”,读到这里,我再次感受到了神话语的准确度。
若少了“轻易”二字,而说“不发怒”,那么主耶稣在圣殿中的发怒就是《圣经》中互相矛盾的地方了。
所以,在我看来,爱,是不排除发怒的,只是怒气要发得合理,像主耶稣那样;爱,更少不了责备,不过要在真理中。
主耶稣在怒气中责备了那些在圣殿中做买卖的人,祂也用“狠话”责备了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圣经·旧约》充满了上帝对以色列人的责备。
读保罗的某些书信,我们能明显感受到他的怒气。在怒气中,他责备说:“恨不得那搅乱你们的人把自己割绝了。”(加5:12)他也写信毫不客气地责备了哥林多教会。
那个世代,有主耶稣亲自责备,有保罗大胆站出来,这个世代呢?
现在,很多人在教会或信仰团体谈“爱”过了头。他们对任何人、任何事从来不说“不”,一向只说“好”。
说“不”,可能会引起不愉快,说“好”,永远都“和平”;说“不”,可能会使人软弱,甚至跌倒,说“好”,才是有“爱心”的表现。
“不说不,只说好”的“爱”,确实能给教会或信仰团体带来暂时的“和平”。
但是,这种看似平静的表面下,不知有多少暗流正在涌动;罪恶、偏差、错误等像水中的杂质一样沉到底部。
总有一天,这些平时看不见的污秽、渣滓等,会一齐涌上来。此时的状况,通常都让人招架不住。
若平时多有责备的声音,甚至必要的发怒,教会或团体中的诟病一定会大大减少。然后,他们的生命才有机会成长,一个成长的生命才可能成为主的见证。
这种看起来不像、又让人难以接受的“爱”,使爱更完全。
这爱,不愿意神的名受羞辱;这爱,不希望在罪中的人沉沦。
然而,站在真理中责备人,很少有人愿意做;为了真理而发怒,更少有人能敢为。
可是,教会或团体若要持续行在真理中,怎么能少得了责备的声音,或者必要时的发怒呢?
我曾经认为“爱”是要人完全没有脾气的。对于在罪中的人,一定要好好地劝,温柔地说,绝对不能一副责备人的样子。
可是后来我发现,身在罪中久了的人会变得像任性的小孩子一样,他们习惯把别人不痛不痒的话当作耳旁风。只有“杖”打在身上时,他们才可能想想自己正走在哪里。
对于持续在罪中的人,这“杖”有时是神的管教,有时便是劝勉者严厉的责备。
这种责备,犹如一盆冷水,向TA因罪而发热的头脑泼上去,有给TA“降温”的功效。
这种劝勉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痛苦,但这之后,极有可能是罪人的醒悟。那将是莫大的欢喜,正如经文所说:“流泪撒种的,必欢呼收割。”(诗126:5 )
这种略带怒气的严厉责备,需要由神来掌握“火候”,这就需要服侍者与神有亲密的关系。否则,服侍者的行为便有可能被视作人身攻击。
当然,能在温柔的责备中使人回转最好。如果不能,就要在与神的亲密中,在为对方切切的祷告中,说当说的话;若有必要发怒,神自然会掌管。
也许,现在的教会最缺少的不是看起来像爱的“爱”,而是看起来不像爱的责备。若没有这种“爱”,教会不会有出路。
神是爱的神,神也是责备人的神——整本圣经从来都没有缺少神对罪人的责备。所以,一个拥有神之爱的人,怎么可能不是一个责备人的人呢?
活出这种爱,的确很难——谁喜欢得罪人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是,若蒙神呼召成为服侍者,却拒绝这难做而应当做的事,得罪神,是更可怕的。
只能祈求神的怜悯,帮助我们活出这份难以活出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