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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性欲毁灭的悲剧英雄

2016-06-07 作者:大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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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林前6:19节)纵观我们今天所处的社会环境,完全进入一个淫乱邪恶的时代,比四千多年前所多玛、蛾摩拉的社会败坏有过之而无不及。职业婚骗、网恋、第三者、非法同居等社会的淫乱腐败已经浸透入教会里面来,然而很多基督徒对各种淫乱现象司空见惯,怪而不怪。对淫乱罪恶的警觉性近乎麻木,容忍性、认同感却潜移默化形成。自称为基督教国家的美国总统奥巴马公开支持同性恋者结婚,更何况那些不信上帝、不受上帝诫命约束的异教徒和无神论者了。然而,不管人类如何败坏,上帝仍按祂既定的旨意行动。圣经依然在说话,圣灵依旧在运行。特编发大漠弟兄《一个被性欲毁灭的悲剧英雄》一文,让我们能够再一次回归到真理的里面,再一次认识身体的属灵意义,“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吗?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吗?若有人毁坏神的殿,神必要毁坏那人。因为神的殿是圣的。这殿就是你们。”(林前3:16/17)务要分别为圣,靠圣灵保守自已身子圣洁!


  

  参孙是一位拥有天生异质的传奇人物,粗犷剽悍,勇猛无敌,骨骼坚硬如钢,肌肉结实若铁。撕裂雄狮,勇捉三百狐狸,脱断青绳、捣毁衮庙,力扛城门,用一根驴腮骨顷刻杀死千人。这等超人壮举,雄风盖世,气贯长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就是一位顶天立地的巨无霸。

  参孙之所以拥有这种超人异能,是他长大后,在故乡琐拉和以实陶中间的玛哈尼但的地方,被神的灵感动和赐福之后滋长出来的。也就是说,从这时候起,他才开始拥有了异能。这种异能,不是出于常人的丹田之气,不是出于一般人血液的沸腾,更不是憋足了气的突然爆发,而是源于他那柔软蓬松的头发。发在力在,就可撕裂雄狮,就可力敌千人,发去力空,立刻就会与常人无异。

  《士师记》里记载,他的母亲如同撒拉,如同利百加一样,这辈子没生过孩子,到老了被神赐福怀孕得子,而且参孙还在娘胎里的时候,神的使者就向他的母亲显现,告诉参孙的母亲要谨慎,清酒浓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洁之物也不能吃。孩子生下后不可剃掉他的头发,因为这孩子一落地就归给了上帝,既拿细耳人。他将要起来领导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这就告诉我们,参孙这个人是从神而来的,是神赐予其父母乃至以色列人的恩典。但他不是天生异能,是他长大后神的灵落到他身上的时候才有的。就是说,是神兴起参孙这个异能之人,来拯救长期处在非利士人压迫下的以色列人。参孙的头发,便成了他与神同在的一个显著标志,更是属灵伟人的信心表征。如果头发没有了,神的灵也就离开他了,说明他对神的信心也就失去了。

  旧约时代,祭司是神指定分别为圣专职事奉神的人,惟有利未人中亚伦子孙方可担任,但拿细耳人是任何以色列人不论男女老幼,均可自愿离俗分别为圣,把自己献给神。但在做拿细耳人期间,必须遵守神的三条禁例,否则就不洁净了。1、不可喝酒(民6:3)2、不可剃发(民6:5)3、不沾死尸,(民6:6)就是说,归给神的人必须圣洁。参孙生下来就归给了神,就是拿细耳人。这在当时的以色列人中也是一个出奇的特例。所以,参孙的头发也是与世俗分别为圣的最为辉煌的一个标记,其圣洁如同白雪如同一张白纸,更犹如是一块无瑕的美玉。

  参孙诞生前,因为第十二个士师押顿死后,以色列人又干起神眼中视为罪恶的事来,惹怒了神,神便把他们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非利士人从海上入侵,占领了迦南沿岸地带,他们在那里建了迦萨、亚实基伦、亚实突、以革伦和迦特5个城国。过了一些时侯,非利士人感到沿海地带狭窄,于是就向内陆深处推进,侵入了犹大人和但人居住的地区。非利士人生性好战,依靠自己的勇猛无敌,武器精良,在迦南与以色列人的争战中屡获胜利。非利士人的强势,让以色列人受尽逼 -/迫和屈辱,他们在苦难中向神呼求,神便兴起了参孙这个大能的勇士。

  其实,不仅在《士师记》这卷书里,在整部的《圣经》里,从以色列人出埃及开始,都记载着这么一个事实,当神的选民陷入苦难的时候就呼求神,求神解救。但是,当被神从苦海里把他们解救出来,过上平静幸福的日子时,便离开了神做起各种恶事拜起了偶像,从而激起了神的愤怒,把他们交给了外邦人。于是,这些选民又遭遇到患难,又想起神向神呼求。如此反复,周期性地循环,成为一条漫长信仰历史上的定律,乃至到了今天依然是这样。这是就整个信仰历史而言,若落实到每个信仰者身上,回想一下自己的信心之路,岂不也是这样循坏往复吗?

  参孙是《士师记》里十三位士师中的最后一位,也是这些士师中最著名最具特色与光彩的人物,他同父亲玛挪亚居住在一处犹大支派与但支派属地的中间地带,名叫锁拉的小城,是以色列十二支派中但支派的后裔。巧合的是,但是以色列的第五个儿子,是拉结的使女辟拉所生。但出生后,拉结高兴地说:"上帝伸了我冤,也听了我的声音,赐我一个儿子。"(创30:6)因此给他起名叫但,"但"是伸冤的意思。神叫参孙的兴起,就是要摆脱非利人对以色列人长久的压迫,为以色列人伸冤。这个事实,也恰恰印证了那句"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12:19)的真理。

  参孙的兴起别具特色,也是前无古人的。从《士师记》的记载来看,参孙既不是像其他士师有兵有队伍有武器,占山夺城,更不用什么谋划策略,只是凭借一己之力,独来独往,剑侠般地来去自如,去完成神所赋予的天然使命。他的兴起之地是亭拿,亭拿这个隶属犹大支派的山地之城与他的故乡琐拉,距离也就不到六公里。对参孙而言,这个地方有着非常重要的纪念意义。在亭拿的葡萄园里偶遇雄狮,是神的灵落到他的身上,让他勇力超群,撕裂雄狮如同撕裂羊羔一样,轻松自如。这也让他的名声开始传扬起来。同时也是他人生第一次谈情说爱的地方,这里充满了他甜蜜美好的记忆。他的铁骨与柔情,都在这个小城里迸溅出了璀璨的火花。但是,神让他爱这个外邦的非利士女子,不是让他享受美色和性欲之乐,而是别具深意。

  参孙的性格是野蛮任性,刚愎自用。从他违背父母意愿,硬要娶外邦的非利士女子为妻来看,他的任性程度是强烈的不容人的。父母之所以不让娶未受割礼的外邦女子,是按照当时的律法,以色列人是绝对不允许娶外邦人的。这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后,神通过摩西赐下的律令"只可娶本民的处女为妻"(利21:13)参孙父母责备他的根据,就是这条神赐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但是,在《圣经》中我们很容易发现一个矛盾,神既然给以色列人赐下这个律法,但当以色列人违背这个律法的时候,神并未做出惩罚或者斥责的反应。相反,在《路得记》里对波阿斯娶路得这个摩押人时,却是以颂赞的笔法叙述的。追溯起来,波阿斯和路得是大卫的爷爷奶奶,大卫又是耶稣的祖先。这无论如何都是叫人难以理解的。但神的深意是隐藏的,不是人所能揣测出来的。只有当神的深意显露出来的时候,我们才会恍然而悟。参孙的父母,怎么会在一时之间领会到这还未显露出的神的深意呢?

  正是由于参孙爱上迷恋这个非利士女子,娶她为妻,才出现了以婚宴谜语打赌作为引爆点的一系列的事件,先是妻子被娘家人逼破,套出谜底转告给了娘家人。造成参孙因谜语打赌而输,在气愤与无奈的状态下,跑到非利士人的占领地亚实基伦城击杀了三十个非利士人,夺了他们的衣裳,用这些衣裳偿还了因谜语打赌而输的三十件内衣和三十件外衣。不久,他去亭拿娘家要接回妻子时,妻子已被岳父转嫁给了他的朋友。参孙实在难以容忍这种屈辱,因妻子是非利士人,但他没有直接报复妻子一家,而是捉了三百只狐狸,都栓成对,在狐狸尾巴上点着火把,放狐狸烧毁了非利士人的禾捆和橄榄园及未割的禾稼。非利士人听说这件事是亭拿人的女婿参孙干的,就把参孙的岳父和妻子用火烧死了。这时,参孙以替妻子一家报仇为理由,就击杀了这些非利士人,把他们的腰腿砍断。然后跑到犹大支派的属地以坦磐的洞穴里躲了起来。

  这样,神的深意,便在这峰回路转的事件发展中,一点一点清晰地显露了出来。神就是要通过这个外邦的非利士女子,将参孙引向击杀异族入侵者之路,逐渐摆脱非利士人的欺辱和压迫。

  参孙做出的这一切,不仅一展参孙的勇猛,更可以窥测出参孙决非是争强好胜的一介莽夫,也是机谋百出的聪明智能之士。他借用非利士人之手杀掉了背叛他的妻子和岳父,又以非利士人杀了他妻子岳父为理由,击杀了那些非利士人。这种连环之计,一勇一智,一张一驰,让强横骄纵的非利士人束手无策。

  参孙,是无愧于历史赋予他的英雄的称号的。但是,这种智勇不是来源于自己,而是神的灵在他身上运行的结果,甚至可以说整个历史事件都是神的安排。神就是要用他这种野蛮任性的性格,赐予他智慧勇猛和异能来与强大的非利士人相抗衡。他自己所拥有的只有一条,也是被神能够赐予福分和能力的底色,那就是信心,对神无可动摇的信心。所以,《希伯来书》有言:"若要一一细说,基甸、巴拉、参孙、耶弗他、大卫、撒母耳、和众先知的事,时候就不够了。他们因着信,制服了敌国,行了公义,得了应许,堵了狮子的口。灭了烈火的猛势,脱了刀剑的锋刃,软弱变为刚强,争战显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军。"(希11:32-34)就是说,这些人之所以制服敌国,争战勇敢,能够打退外邦的全军,都是从对神坚如磐石的信而来的。

  这是英雄之所以为英雄的根源所在。

  参孙击杀了非利士人后,激怒起了不可一世的非利士人的疯狂报复。他们调兵遣将,在犹大山地安营,把兵散布在利希之地的周围,向以色列人施加压力,逼使他们交出参孙。早就被强悍的非利士人吓破胆的犹大人,不敢与入侵者抗衡,却不惜出动了三千人来对付参孙,要捆绑他交给非利士人,并且理直气壮地责备参孙。这时候的参孙显示出来的是义薄云天的气概。为了不牵连犹大人,参孙走出以坦磐洞穴束手被缚。因为,参孙坚信神与他同在。果然,当犹大人把他交给非利士人的时候,捆绑他的两条新绳,在他的臂膀上如同火烧的麻那样顿时脱落下来。与此同时,他机敏异常,顺手拿起一块未干的驴腮骨击杀了一千非利士人。击杀过后,他把驴腮骨抛了出去,驴腮骨所落之地被人叫做拉未利希。也就在这个时刻,参孙累的口渴就祷告求神,神就让利希之地的坑洼处裂开一道缝,水就从这里涌了出来,参孙喝足了水,乏累顿解,恢复了精神与体力。这块涌水之处,成了水泉,被人起名叫隐哈歌利。

  也就是从这时起,参孙的声名远播,得到了犹大山地的以色列人的拥戴,做了二十年的士师。

  

  约书亚死后至大卫统一王国形成,这一段时期被称为士师时期。以色列人初步完成对神的应许之地迦南的进驻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在各个支派所辖的地段内并未能完全驱赶或消灭剩余的迦南人,由混杂居住发展到互相同化,在宗教上互相影响。比如便雅悯支派没有赶出住在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玛拿西支派没有赶出伯善和属伯善乡村的居民,以法莲没有赶出住在基色的迦南人。此外还有西布伦、亚设、拿弗他利支派都没有赶出本区的迦南居民,形成迦南人与以色列人杂居的状态。再后,以色列人与本地迦南人发展到互相通婚并受迦南人异教的影响。以色列人住在迦南人中间,娶他们的女儿为妻,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并事奉他们的神。在这个时期内,以色列各支派之间各自为政,一盘散沙,不能凝聚起来以对付周围异族势力的入侵,各支派部落出现各自的领袖,这些支派的领袖被称为"士师"。

  做了士师后的参孙究竟做了些什么,《士师记》里没有记载,我们自然不敢妄加推测。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他始终与强悍的非利士人抗衡,与其做着殊死的搏斗,与非利人形成一种不共戴天的紧张态势。

  从《士师记》对参孙的记载来看,他的为人是非常忠厚的。对他从非利士娶来的妻子,对捆绑他把他交给非利士人的犹大支派人,都显出为人忠厚的一面。因为对妻子的忠厚,导致谜底被非利士人所夺,酿成了他打赌的全盘皆输。对犹大支派人的忠厚,使自己被捆绑交到非利士人手中。一个人的忠厚,往往容易做出轻率的举动,给自己带来痛苦和灾难。做了士师后的参孙,任性依旧,忠厚依旧,这也是一个人的本性使然,与地位权势无关。参孙在迦萨与梭烈谷所作的,愈加凸显出了他的这些性格特征。

  参孙拥有一副无与伦比的强壮的体魄,自然其性欲的强烈也是超越常人的。但是,他并没有三妻四妾,一个也没有。也许因为婚姻的失败,对妻子无尽的愤恨,让他摈弃了婚姻之念。但他对女人强烈的性欲望不会因为没有婚姻而无处发泄,莫说一位士师,就是一般的普通人,也会想办法解决性欲的发泄的。于是,他找到了一个最佳的选择对象,就是找妓女。按照神的戒律"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娈童。"(申23:17)所以,参孙来到了迦萨。迦萨是非利士人入侵迦南后建立的五个城之一,这里距离参孙家琐拉五十多公里。这里不但是非利士人的重镇,也是沿海大道上的商贸中心,繁华热闹自不必说,拥有大量的妓女也是自然的。参孙便在这里看上了一位妓女。但这里毕竟是非利士人的属地,参孙又是众人皆知的非利士人的仇敌。当他与妓女亲近的时候果然被人发现,被迦萨的非利士人包围。然而,参孙也是非常警觉的,深知这是敌人的巢穴,没等到天亮他就起来,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敌人的厚重铁铸的城门拆卸下来,扛到了距离迦萨六十多公里的西伯伦前的山顶上。这是敌人万万想不到的事,空等一夜,人没杀死,一扇贵重的铁铸城门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没有了。

  人的犯罪,很多时候都是在欲望强烈时便忘记了罪的恶果,只有在犯罪后才有所醒悟,但为时已晚。参孙毕竟是肉体,是肉体的人就一定会犯罪,只是轻重程度的大小而已。在色与性欲上,任何一位正常的男子汉,都难以做到柳下惠那样坐怀不乱的。参孙并不是一个放荡不羁的人,如果是的话,那么,无论是本族还是外邦的女子,对他而言,一个支派的领袖,一个人人敬仰的英雄,只要说一句话自会有人投怀送抱,古今皆然。所以,他对女人不管是出于爱慕迷恋,还是出于发泄性欲都是有所选择的。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参孙是一位有情有义之人,就连发泄性欲,玩弄女人都是分寸有致的。尽管这是犯罪。我们可以凭此想象出参孙平素的为人,一定是善良和厚道的。

  "妓女是深坑,处女是窄阱"(箴23:27)这一点,参孙是应该清楚的。虽然这次他没有陷入妓女之手,也没有因为玩妓女被非利士人所害。但是,对一个生下来就归主的人,就是拿细耳人,就此便失去了自己神赋的圣洁。他与大利拉在梭烈谷的相遇相爱,使他终于掉进了色与性欲的陷阱。

  梭烈谷与参孙的家乡很近,不到六公里,当年他娶的非利士女子就在这个山地小城亭拿。这次在这里又与一个名叫大利拉的女子相遇相爱。大利拉既不是非利士女子,也不是妓女。按照参孙为人忠厚的性格,对大利拉的爱一定是真心的,至于大利拉是不是美艳绝伦的美女,《士师记》里没有记载。然而,爱情在金钱面前往往是不堪一击的。非利士人为了抓住参孙,就用金钱诱惑大利拉,应许如果她能用什么办法可以制服参孙的信息告诉他们,他们每人就给她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这是一笔很大的财富,十个人就是一万多舍客勒银子。这么大的诱惑,别说是大利拉,一般的女子也很难摆脱这种诱惑。况且,她与参孙仅仅是萍水之逢,偶然相遇,还很难谈的上有什么感情。

  悲剧就在大利拉对爱的背叛中发生了。

  这段情节与参孙娶的非利士妻子向他索要谜底时的过程大体相似,所不同的是,大利拉不是他的妻子,与他只是偶然相遇的一个女子。参孙的妻子是被娘家人逼 -/迫恐吓,才撒娇哭闹逼使参孙说出了谜底。大利拉完全是为了得到那笔不菲的钱财,用尽女人的手段,以爱相威胁,逼使参孙说出了制服他的办法。

  参孙不是一个莽夫,智慧是超群的,在对非利士妻子一家实施报复的时候,自己设定的"连环计",便足以证明这一点。同样,对大利拉他也是有戒心的,先后三次都没有告诉她用什么办法可以制服他。就在大利拉最后以爱相威胁,天天用话催逼他的时候,让他处在了两难的境地,心里烦闷要死。一边是对大利拉爱的考验,一边是怕大利拉把真相告诉非利士人,使自己被抓。

  中国人有句俗话,叫做性格决定命运。最终,参孙为人忠厚的性格,促使他决定接受大利拉的考验,以表示对她的真爱,便把真相全然脱出,告诉了大利拉。另一方面,非利士人在他眼中不过是一些小苍蝇而已,轻视了非利士人。但是,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他轻忽了自己是拿细耳人的身份,头发一没,也就亵渎了神给与他的代表圣洁的光环和荣耀。在爱情上他表现出了忠实的一面,接受了大利拉的考验。这么说好听一些,往深处了说,一对萍水相逢的男女聚在一块,虽然是真心的,但也完全是为了体贴肉体的性欲,这是毋庸置疑的,很多人都有过这方面的经历。圣洁如美玉的标记没有了,参孙就变得污秽不堪了,不是神离开他了,是他离开了神。离开了神,苦难的日子自然就到来了。参孙被非利士人拿住后,立刻被剜了眼睛,被铜链拘索,被带到了迦萨的监狱推磨。

  迦萨是参孙曾经嫖妓的地方,力扛城门到西伯伦山顶的地方。这里的记忆,对他来说,既有风流洒脱的快活,也有雄壮威武的狂笑。但是,就在他快活狂笑的时分,他与神已经是渐去渐远。离开神的日子,就是眼睛被剜,行走在黑暗中推磨的日子,就是一个痛彻骨髓的日子。在这样的日子里,一个被神预定拣选的信心伟人的心态,是静若如水,还是波澜狂起?对参孙来说,一生都生活在寒冰般寂寞的环境里,他没有爱人。他爱的人都在欺骗坑害他,他所爱的非利士的女子,梭烈谷的大利拉,哪一个不让他坠入敌人的陷阱,哪一个真正给过他温暖给过他爱?

  他最快乐最开心的时刻,不是发泄性欲时的那个瞬间,也不是与女人缠绵拥抱的某个日子,而是与雄狮搏斗,追抓狐狸,击杀非利士人,力扛城门,飞步山岗的时光。然而,这些能力都是神给与他的,神才是最爱他的父亲,神才是最爱他的母亲,神才是最爱他的朋友。他深深知道,是他离开了神,是他亵渎了神,是他把自己推进这黑暗痛苦的深渊。神不会离开他,永远都不会,神是他最可靠的父亲,神是他最信赖的母亲,神是他最知心的朋友。

  神的确没有离开他,被非利士人剃掉的头发又渐渐滋长起来。

  骄纵狂傲,不可一世的非利士人,为能够抓住这个力大无穷的参孙,这个以色列人的士师,这个把他们吓破了胆的猛士,开始聚集首领在他们所信奉的大衮神庙里献祭庆贺,狂欢宴乐,称颂他们的大衮神,把这个与他们对抗了二十年都无法制服的以色列人的士师,交在了他们的手中。为了取乐,他们把参孙从监狱里提出来,让他站在众人都能看见他的两根柱子的中间,戏耍他,嘲弄他。一切的污言秽语,一切的侮辱欺凌性的手舞足蹈,一切的歪眼斜鼻,一切的伸舌瞪眼,都潮水似地冲向参孙。在宽广的庙宇间,充满了取笑他的男女,非利士的众首领都在这里,就连房顶上都聚集了三千男女来观看戏耍参孙。

  但这时候的参孙却显示出异常的冷静,他深知神永远不会离开他,神就在他的身边,他默默地祷告着:"主耶和华啊,求你眷念我。神啊,求你赐我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报那剜我双眼的仇。"(士16:28)

  陶醉在狂欢里的这些非利士人,谁也没有想到,参孙祷告完毕,左右手各抱一根托房的柱子,屈身猛一较力,这里的所有人,包括他们的大衮神,这个用烂泥涂金,半人半鱼的塑像一起,在参孙最后的"我情愿与非利士人同死!"的吼声中,连同整个庙宇一起坍塌了。乐极生悲,无一人生还。《士师记》里没有记载死了多少人的数据,只说参孙死时所杀的人,比活着所杀的还多。

  "参孙的弟兄和他父的全家,都下去取他的尸首,抬上来葬在琐拉和以实陶中间,在他父玛挪亚的坟墓里。"(士16:31)

  参孙以最后的死,将所在犹大山地的迦萨城的非利士人的首领全部消灭了。在非利士入侵所建立的五个城邦中,迦萨城的势力是较为强大的,参孙依靠神的力量,以一人之力,一人之死,再加上他经过二十年的与非利士人殊死的奋战,瓦解了非利士人的有生力量,基本摆脱了非利士人对犹大山地上但支派与犹大支派百姓的辖制,拯救了这块地方的以色列人,完成了神赋予他的伟大使命,完成了神在救赎他的选民历史中的阶段性计划。正是由于参孙一生与非利士入侵者的浴血奋战,为日后大卫扫平非利士及其他外邦的入侵者,建立王国,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就这个意义上而言,参孙被《希伯来书》誉为信心伟人是当之无愧的。他的一生是因信而活的一生,是荣耀神的一生,是见证和预表神对他的百姓救赎的一生。与此同时,参孙因性欲而体贴肉体之罪,见证了神的命令是不可亵渎的,"与妇人行淫的,便是无知,必丧掉生命。"(箴6:32)这也是英雄把自己推向悲剧的一个根本的原因。

  遥远的历史悲剧,已在时间深处被镀上一层金箔的颜色,变成一座在信仰血污中耸立起来的墓碑,成了我们的一种得以光照的明镜,警示着我们在信仰历程中避免重蹈前人的覆辙。
 

【作者简介】 大漠,2009年8月28日在沈阳东关教会受洗归主。2012年开始在《雅博网》网站做文字侍奉至今。先后在《信仰之旅》、《文化中国》及网站发表信仰文章近200篇。现为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会员、辽宁省散文学会会员、辽宁省作家协会会员、沈阳市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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