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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道人的危机

2016-07-12 作者:心语部落阁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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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道人也有危机吗?有。今天我们要从四个方面来讨论,但愿大家都从这四个方面来提醒自己,让每个危机变成转机,使每一次试探变成试炼,叫自己的灵命更长进,品格更成熟。

  一.把属灵的福气看成平淡

  当传道人把属灵的福气看成平淡的时候,他的心就刚硬了,心一刚硬就失去作传道人的条件了。当我们刚信主时,每一次聚会都有神圣的感觉,可等到他成了传道人,这种严肃神圣的感觉就会随着时间渐渐淡忘下来了。我们基督徒和传道人会犯一个毛病,起初神若答应我们的祈求,赐下什么特别的恩典,我们会经常作见证,赞美神。可是恩典多了,日子久了,就把它看成理所当然的了。圣经说:“凡事谢恩”(帖前五18)是很要紧的。

  二.感情日久变得麻木弯曲

  对传道人来讲感情的麻木和感情的弯曲都是很危险的,我们知道新奇的事情容易吸引人,习惯了的事情就不能引起人的注意。若传道人也是这样就很不好了。例如:有伤心痛苦的人或信徒家中有人生病,传道人就会被请去祷告安慰,甚至有信徒离开世界,我们为他主持丧事礼拜,每当这种情况我们心中都会难过,可是日子久了,我们的感情不会像当初那么热诚了,把它看成是责任、是工作,而失去了同情心和真正的关切。这很危险,这就是感情的麻木。这时传道人必须在神面前悔改,恢复每天灵修,多多与主亲近。感情另一个变化是“弯曲”,即虚伪的感情,更可怕!因为弯曲的感情是装假的,是最大的假冒为善。传道人听到一位信徒去世了,他去探访丧家。感情麻木的传道人他心中不难过,只是例行公事,而感情弯曲的传道人,他心中没有悲伤的感觉,但他装出很难过的样子,装出同情的样子,这就非常不好了!传道人需要的是真诚的感情。圣经上说:“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

  三.讲道中的危机

  传道人常常讲道成了习惯也是很危险的,有人不预备讲章就上台,有人在聚会前三十分钟才找经文,有人用笑话、废话,和攻击别人的话来填满讲道的时间。因此有人以“油腔滑调”来批评传道人的讲台,这不能不作为我们的警戒。请想想信徒们在星期天清早,带着兴奋的、饥渴慕义的心情来到聚会的地方,期待传道人用神的话语来安慰、鼓励他们,而传道人却没精打彩,废话连篇,信徒们空空的来,空空的去,这是谁的责任。十九世纪英国一位传道人马卡仁曾告诉年青人说:“我一开始事奉主,就立定心志全心专注在我的讲台上...按正意分解真道。”讲每一篇道之前,他总要花六十小时来预备。

  提后二15:“你当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这节经文对我们传道人有五点要求:(1)“你当竭力”这是我们事奉的态度。(2)“在神面前”我们事奉的对象。(3)“得蒙喜悦”这是我们事奉的动机。(4)“作无愧的工人”这是我们事奉的本份。(5)“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这是我们的事奉工作。

  四.传道人有很多试炼和引诱

  传道人最容易犯的一个错误是“骄傲”。圣经中,主教导我们谦卑,但是我们只在主面前谦卑,在人面前却骄傲起来了。历代志下二十六记载一位乌西雅王的教训,他因寻求神而亨通,因骄傲而灭亡。箴言也说:“骄傲在败坏之先,狂心在跌倒之前。”

  传道人还有一个试探就是男女之间的误会。时刻记住:“神是轻慢不得的。”传道人胜过引诱,是靠神的话,罗一内说到世界上有比地狱更可怕的东西,就是“情欲”。

  十诫中看传道人的危机与试炼

  经文:出二十1-17记载了十条诫命。这“十诫”也指出了传道人容易碰到的试探和应该有的戒备,并提供一些积极的建议。

  首先看看诫命的意义。有人认为十诫是旧约的,与现今没有关系,其实不然,只要我们能掌握诫命的意义,就不会走向极端了。主耶稣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太二十二37-39)这样看来诫命的总纲就是“爱神”和“爱人”。

  第一诫:

  神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这里强调“独一真神”的观念,我们要专一的事奉耶和华上帝,其他任何形式的假神或偶像都不应该成为信徒敬拜和事奉的对象。可是传道人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以别的神代替耶和华,结果陷入事奉别神的试探中。举例说明:

  (一)过分注重自我:关心自己本来是没有问题,但过度注重自我就不对了,像太注重自己的恩赐、才能,还有声誉,那么就很容易以“自己”代替神了。过分注重自己的人喜欢自我炫耀,喜欢听赞美他的话,不能接受好意的批评,又因好抬高自己,有意无意的践踏其他同工,甚至出卖同工。

  (二)“自营王国”:自己为王为头,只注重事奉上的成绩和优越的表现。热心传道,忠心工作是对的,但不考虑工作的发展是不是合乎神的心意,而拚命扩张自己势力范围,那就错了。所以说这是“自营王国”,不以神为神,不求神的国,只求自己的国!我们应当只求“他的国和他的义。”

  (三)“爱的转移”:有的传道人热爱工作,以工作代替神,有些人喜欢读书,爱书超过神,还有人爱理想,爱国家超过爱神,这都是不应该的,请记住只有“尊主为大”,其他一切才能恢复正常的位置。

  第二诫: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下面又说:“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传道人拜其他宗教的偶像是不会的,但跪拜耶稣像和雕刻耶稣像,就有危险了。我们的神是无所不在,也是看不见的,不要把神限制在偶像里。还有一种心中的偶像,当心中的宝座上不是神的时候,我们的心中已经产生偶像了。有的传道人把某某信徒当成偶像,有的人把金钱当成偶像。

  第三诫: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名”在圣经里有三个意义:神的本质,包括神的性情和态度;其次是指权柄和能力;最后是指“名声”。所谓“妄称神的名”就是不经心地提到神的名。赛二十九13:“这百姓亲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保罗也说过:“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让我们现在立志,在生活上培养尊敬神名字的习惯。

  第四诫:

  出二十8-11:“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在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

  守安息日的用意(即是设立安息日的意义)是什么?

  (1)记念神的创造和救赎大恩。

  (2)在主日赒济穷人。(林前十六1-2)

  (3)记念主的复活并且盼望他再来。

  (4)使信徒有团契和彼此照顾的机会。

  第四诫有两个部分:(一)六日劳碌工作:(二)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有两点是传道人常会犯的错误:

  (1)“怠慢,懒惰的事奉。”(2)“过度的工作。”忘记神设立安息日的目的使人有定期的休息和安静的机会,以致心灵烦躁,没有喜乐。求神给我们智慧遵守他的话语,成为无可指摘的传道人。

  第五诫:

  “当孝敬父母。”

  经文在出二十12“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告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这条诫命在新约中也有记载:弗六1-3:“...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许多人认为信了耶稣就不必孝敬父母了,这是误会了圣经的教导。圣经告诉我们要孝敬父母,新约圣经还有补充:

  (1)这是理所当然的。

  (2)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3)这是主所喜悦的。

  现在我们从六方面来反省自己:

  (一)“孝敬”含有尊崇、尊敬的意思,这包括有礼貌,叫他们快乐,得着荣耀。旧约对不孝敬父母的儿女,有很严厉的刑罚。出二十一117:“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二)服从:弗六1在主里“听从”父母。

  服从父母是“理所当然”的,主耶稣给我们留下榜样。(路二51)

  (三)报答:我们有句俗语:“不养儿女不知父母心,不当家不知柴火贵。”父母为我们负出的劳苦,是无价的。我们一定要懂得感恩、报恩、谢恩。

  (四)学习:儿女应该学习父母的长处。箴言六20:“我儿要谨守你父亲的诫命,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法则。”

  (五)去爱:世人都犯了罪,所以也有道德败坏的双亲与不务正业的父母。对于没有榜样的父母当怎办呢?仍然要孝敬,以主的爱去爱他们。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主就舍命,我们也当以此无比之爱去孝敬父母。

  (六)推广:从孝敬父母,亲爱兄弟姊妹,而推广到爱教会的尊长和年老的弟兄姊妹及社会之长辈。

  第六诫:

  “不可杀人。”

  (一)不要怀恨、动怒:

  作为基督徒和传道人,大概都不会谋害别人的肉身的生命,但是主耶稣曾说:凡向弟兄怀恨动怒的,便是触犯了第六诫。太五21-22如果别人伤害我们是故意的,我们同样不应该怀恨在心。神说:“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又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这句话是传道人一生要记住的。

  (二)不要毁害别人的名誉和人格:

  今天信主的人,很少有谋杀别人的,但伤害别人的人格却是一个相当普遍的过犯。背后说人闲话,或公开责骂别人,有意无意中散播谣言中伤别人的,都是犯了第六诫。常有人说:名誉是第二生命,甚至比肉身的生命更重要。

  (三)不要伤害自己:

  任何不正当的存心,都可以伤害自己,像嫉妒、忌恨、自怜、恶毒、冷漠…等等,都是无益的。“不可杀人”,当然也包括要好好保护我们自己的生命,如果放纵自己的话,就会伤害自己,因此要留心。像对财物的贪爱,食欲、情欲等等,如果不加以控制,都会损害身心。以上这两条诫命足够我们一生学习的,求主加恩加力给你,使你成为他手中重用的仆人。

  第七诫:

  “不可奸淫”出二十14。太五27-30:“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以上经文是讲到“奸淫”的定义和奸淫的严重性。林前六18-20:“…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还有帖前四3-8,彼前一14-16。以上几段经文是我们传道人一定要默记的。圣经强调绝对不可奸淫,旧约的律法对奸夫淫妇用石头打死,今天西方社会高举个人自由,放纵情欲,羞事不断发生。

  谈到“不可奸淫”,在圣经上有两个人物:我们要效法约瑟,不要效法参孙。

  (创三十九6-10)埃及法老的内臣波提乏越来越重用约瑟,约瑟有权管理他家中一切所有的。人的试炼就从此开始。创三十九7多么可怕的挑战?为什么波提乏的妻子如此做呢?

  一.诱惑的来源(三个可能)

  (一)波提乏身为埃及法老的内臣,可能还有别的妻室,工作很忙碌,他妻子感到孤单。

  (二)中年妇女很危险的时期“中年危机”。

  约瑟“秀雅俊美”。

  当这种试探临到约瑟时,他是怎样应付的呢?约瑟的反应是“不从”!

  二.值得效法的约瑟(三个得胜点)

  (一)他胜过环境的考验。

  (二)他胜过了时间的考验:不是一次二次,而是“天天”、“不断”。约瑟坚持“三不政策”:1.不听从;2.不同寝;3.不和她在一起。

  (三)他胜过引诱,只是靠着“敬畏神”的信仰。

  现在再看约瑟为什么拒绝波提乏妻子的引诱。

  三.能拒绝试探的因由(三个理由)

  (一)他不愿使自己的主人对他失望,他不要背叛自己的主人。约瑟说:“看哪!一切家务我主人都不知道,他把所有的都交在我手里,这家里没有比我大的。”约瑟对诱惑他的主母说:“并且他没有留下一样不交给我,只留下你,因为你是他的妻子。”约瑟的主人对他完全放心,他信任约瑟,他敢把事情交给他。为此约瑟不能叫主人失望,绝对不能背叛主人──波提乏。

  (二)约瑟不要得罪神!约瑟清楚知道这是犯罪,这是得罪神,既然知道这是犯罪,因此不作!宁可得罪人,不能得罪神。

  (三)约瑟要显出神是真神,是活神,他要见证主、荣耀主。第三节留意:“约瑟的主人见耶和华与他同在,又见耶和华使他手里所办的尽都顺利。约瑟就在主人眼前蒙恩,伺候他主人,并且主人派他管理家务,把一切所有的都交在他手里。”约瑟的主人看出神与约瑟同在,神使约瑟百事顺利。换句话说:约瑟有见证。如果,他犯罪,不但约瑟和波提乏的妻受害,连神的圣名也被侮辱,约瑟不能叫神的名受亏损,他万万不肯,根本不能。他要继续在自己的行为中荣耀神。这一点是我们基督徒和传道人要牢记的。我跌倒是小事,但神的名被藐视却是大事。愿你我都在试探和诱惑中发出光耀的圣洁!!

  思考:

  读士师记十四─十六章,看到参孙的婚姻生活,再与约瑟作一个比较。

  我曾读士师记14-16章,看到参孙颓靡不振的婚姻生活,放纵情欲的可怜下场,便写下了几句感想。如下:

  在美女面前倒下的大力士──参孙。

  他能撕裂吼叫的少壮狮士,但不能胜过哭啼的美女。他能捉拿三百只野狗,击杀一千非利士人,却不能抗拒一个柔弱女子的甜言蜜语,终于倒在美女的腿上。在女人面前受捆绑,并被剜去双眼。一代英雄力士在女人面前成了俘虏,成了残废。然而神有怜悯且听祷告。给参孙最后一次机会,与三千仇敌同死,得到一生最后胜利。约瑟是我们的榜样,参孙是我们的鉴戒。

  有两种情况我们要对付:

  (一)眼目的情欲和思想的放纵:

  如果你容许污秽的情欲进入自己的灵命里,吃亏受害的是自己,很多经文提醒我们,求主帮助我们。

  (二)感情失控和肉体的软弱:

  在我们传道人常接触的人中有四类要注意:1.异性同工;2.异性会友;3.异性朋友;4.以前亲密的异性朋友。自己要小心,格外留心。如果结了婚的话,你一定要和自己的爱人建立美满的婚姻生活,是防避情欲试探的最好方法,只要传道人跟自己的妻子关系亲蜜,就没有任何一个“美女”能打倒你!独身未婚的传道人,要充实自己的生活。有两三个朋友能跟你一起哭、一起笑、一起传道、常常谈心、读经、祷告,那就会很有帮助了。

  第八诫:

  “不可偷盗。”

  偷窃的行为往往由贪心开始,当这念头继续下去就生出实际的行动来了。圣经上的“不可偷盗”不单指直接的盗取,也指间接的盗取。例如别人有困难时,放债取利。贿赂、欺诈、霸占他人的物业,以及私自保留了应该交给神或交给人的钱财等等。在今日的时代中,有很多偷盗行为是我们信徒会犯的。

  (一)时间上的偷盗。

  一篇好讲道要花时间预备的,如果我们把预备讲道的时间,用做别的事情,就是偷取预备讲道的时间。

  (二)金钱上的偷盗:

  虽然教会是信徒的家,但我们不该滥用教会的公物、钱财,作为神家的管家,最小的贪心也应当除去。

  (三)荣耀上的偷盗:

  面对教会的复兴和增长,我们传道人容易沾沾自喜,归于自己的恩赐和才能,而不将荣耀归给神。在这方面我们必须常常纠正自己事奉的态度,并且学习凡事谢恩。

  第九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一)当我们谈起某人时,必须言语中肯,不论是称赞或批评,都要合乎事实,才不致使别人受到伤害。当我们听到错误的传言,不符合真相的批评,也不当不理,应当有智慧的纠正。

  (二)每个信徒都当为主做见证,要在言语行为各方面为真理作见证。如果有缺点,一定要立志改进,使别人不致被我们的弱点绊倒,使主的名不致受羞辱。

  第十诫:

  “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所谓“贪恋”就是意图得着原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例如:贪恋别人的地位、别人的爱人、别人的名誉等等。这种贪恋反映出一些基本的问题:

  (一)以自我为中心。有好东西占为己有。

  (二)价值观察的错误:贪恋别人的舒适生活。

  (三)爱心缺乏。

  (四)对神不满,处处与人比较和嫉妒别人。不满意神对自己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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