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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如何看待《辱母杀人案》?

2017-04-11 作者:仆人之歌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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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山东聊城的《辱母杀人案》在网络媒体上被刷屏。22岁的青年于欢因为不堪忍受追债人对母亲苏银霞的暴力相逼和下流侮辱,奋起持刀还击,致使一死三伤。结果于欢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引起全社会一片哗然。

  《辱母杀人案》将注定成为具有深远影响的著名案例,因为它暴露了社会上的官(警)民关系、黑社会、公权力、高利贷、司法审判、贫富分化,……许多热点问题都在这起案件中集中暴露。大众愤怒的情绪,是在这起《辱母杀人案》中看见自己未来的命运。

  是什么原因导致《辱母杀人案》惨剧的发生?

  首先它是这些年主流社会信仰缺失的必然结果。

  由于我们的社会普遍地藐视上帝和祂的话语(圣经),于是各种各样的问题、灾难、恶性事件便接连不断、层出不穷。由于正确价值观的缺乏,取而代之的是“一切向钱看”,“钱”几乎成为衡量一个人成功、身份、地位、能力的唯一指标。这样的价值取向和社会风气是极不正常的。

  在福音书中,当耶稣被问到“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问题时,主耶稣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太22:37-39)

  保罗也说,律法的总纲是“爱人如己。”(加5:14)

  如果我们所生存的这个社会,每个人都能做到“爱人如己,”何来的《辱母杀人案》呢?

  假若《辱母杀人案》所涉及的每一个人,都是敬畏神的人,这个案件会是怎样的呢?

  首先,于欢的母亲苏银霞若是信靠基督,她不会参与“连环担保”或“互保套贷”行为,她会慎重地考虑企业的转产、压缩成本、提高效率等可能选项。万一这些都行不通,宁可企业破产,也决不做与圣经教导相违背的事情。“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这是基督徒行事为人的原则,企业家不应单单以追求利润为目标。融资手段要合法,无论如何不会去借高利贷,使企业、家庭、本人陷入巨大的风险和被动。如果说苏银霞所做的并不违法的话,最起码是极为不智的选择。

  顺便提一下,圣经说不可为人担保,免得自己被缠住,受亏损,宁可你自己不图回报帮助别人。

  “我儿,你若为朋友作保替外人击掌,你就被口中的话语缠住,被嘴里的言语捉住。”(箴6:1-2)

  “为外人作保的,必受亏损。恨恶击掌的,却得安稳。”(箴11:15)

  “在邻舍面前击掌作保,乃是无知的人。”(箴17:18)

  “谁为生人作保,就拿谁的衣服。谁为外人作保,谁就要承当。”(箴20:16)

  “不要与人击掌,不要为欠债的作保。”(箴22:26)

  虽然圣经论到“作保”主要针对个人,没有明确论述企业贷款等议题,但原则应该是普遍有效的,对基督徒个人在商业行为中遇到类似的问题,起码应当慎重行事。

  总之,如果没有苏银霞的高利贷借债,也就没有接下来的催债,这起案件从源头上就已经给断绝,便不会有后续的惨剧发生。

  催债人杜志浩和他的同伙,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暴力催债,又以下流手段侮辱当事人,直到把于欢逼到死角,被迫持刀反抗,导致杜志浩本人丧命,真是可悲可叹。

  如果杜志浩敬畏神,他遵循圣经要“爱人如己”的教导去行事,怎么会对苏银霞暴力相加?他又怎么会用下流手段侮辱苏银霞?保罗写信并谆谆教导他的门徒提摩太说,“劝老年妇女如同母亲,劝少年妇女如同姐妹,总要清清洁洁的。”(提前5:2)如果杜志浩对待苏银霞像对待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姐妹,而且是清清洁洁的,何以有如此悲惨的结局呢?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尊重别人,自己就赢得别人的尊重。这不是很浅显的道理吗?

  杜志浩的作为引起公愤和讨伐是必然的。但他人已经离世,哪怕是作恶的人,他也是父母的儿子,他也可能是别人的兄弟、丈夫、父亲,这起恶性事件,究竟有多少家庭被不幸牵连其中,经受破碎、悲伤、哭泣、苦痛?

  高利贷放贷者吴学占,如果他敬畏神,怎会如此黑心在别人困难时落井下石,将人往死里推?放高利贷本身就是大罪,何况在苏银霞几乎加倍偿还以后,仍然不依不饶甚至雇佣黑社会去置人于死地,难道他就不惧怕神吗?

  圣经对于借贷是怎么说?

  “你借给你弟兄的,或是钱财或是粮食,无论什么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申23:19)

  主耶稣说,“你们若借给人,指望从他收回,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给罪人,要如数收回。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路6:34-35)

  警察不作为,到现场四分钟就匆匆离去。在苏银霞和于欢受到不法人身侵害的情形下,不采取任何救助措施,成为酿成惨剧的直接肇因,明显是渎职行为。“警匪一家”已经是民间经常的说法,因此,警察理当尽职尽责,不辜负百姓保护一方平安的期待。但这起案件中警察的作为,显然增加民众对警察与黑社会串通的疑虑。

  “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人将被杀,你须拦阻。”(箴24:11)这句话是普通人做人的原则,更何况是专责保卫百姓的警察呢?同样,如果这些警察敬畏神,他们断不会如此行。

  法官审判,在杜志浩等人公然侵犯人伦底线、当事人明显受到不法侵害等事实面前,依然对于欢作出无期徒刑的重判,对社会风气、社会道德的误导和破坏无法估量。诚如培根所言,“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还要严重。”

  圣经说,“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6:8)“行公义、好怜悯,”正是一个法官该有的基本职业道德。

  “祂(神)要按公义审判世界,按正直判断万民。”(诗9:8)一个敬畏神的法官也当如此,效法神的公义公平。

  于欢是《辱母杀人案》的主角,他大概是被迫卷入这起案件相对说来最为无辜的一位。在这起案件中,他所能做的很有限,选择的余地很小,对于母亲的决定他大概也无能为力。在母亲忍受暴力攻击和人身侮辱的时候,他本能地保护母亲是可称道的。但如果于欢信靠基督,也许他会在事情处于萌芽状态时劝说母亲,避免这样的悲剧发生。

  如今,于欢无论最终是以“故意伤害”还是“防卫过当”定罪,或者被认定是“正当防卫”无罪释放,母亲被辱的恶梦以及一死三伤的惨剧,对他都将始终历历在目,成为其一生挥之不去的阴影。于欢的人生和命运从此将会很不一样。

  人最需要的是爱,人最缺少的也是爱。我们常常不知道什么是爱,也没有能力去爱。

  “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一3:16)基督为罪人在十字架上舍身流血,让我们知道什么是爱:爱是舍己,爱是牺牲,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更重要的是,圣灵因信住在我们里面,让蒙受神赦罪恩典的人,可以靠着神的能力去爱身边周围与你毫无血缘关系的人。

  《辱母杀人案》的另一个罪魁祸首是贪心。

  “钱”这个东西把许多人搅扰得终日心神不宁。在这起案件中,放贷者的贪心不足和嗜钱如命,逼债者的只认钱不认人,是这起惨剧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导火索。

  圣经箴言书说,“贪恋之心,乃夺去得财者之命,”(箴1:19)实在是真的。

  近几年的反贪,导致许多贪官落马,通常的情形是,贪官家中搜出的现金动辄数以亿计,数钱烧毁好几台点钞机。他们贪得的钱财可以供他们子孙后代好几辈子都用不完,但他们总还是嫌不足够。他们压根不知道圣经的话语:

  “以虚谎而得的食物,人觉甘甜。但后来他的口,必充满尘沙。”(箴20:17)

  “用诡诈之舌求财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财,乃是吹来吹去的浮云。”(箴21:6)

  主耶稣说,“你们要谨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贪心。因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路12:15)

  使徒保罗说,“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10)

  耶稣深知人对钱财的贪婪,所以新约圣经主耶稣论到钱财的经文远超过论到天堂和地狱的经文。

  如果《辱母杀人案》的当事人都能遵循圣经的教导,这样的悲剧就根本不会发生:“你们存心不可贪爱钱财。要以自己所有的为足。”(来13:5)“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为我们没有带什么到世上来,也不能带什么去。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提前6:6-8)

  圣经论到那些今世富足的人如此说,“要嘱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无定的钱财。只要倚靠那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的神。又要嘱咐他们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提前6:17-18)

  前文提到,于欢的人生从此将会很不一样。但有一天他接受耶稣基督,他就将获得新生。

  这起案件,就法律程序而言,也许很快就会尘埃落定。然而,其后效应将会持续相当一段时间,需要相关的当事人学会包容和饶恕,而饶恕又是我们中文文化中很难实行的一大功课。

  耶稣在十字架上向父神祷告说,“父阿,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23:34)

  主耶稣宽恕那些把祂钉在十字架上的敌人。如果人们效法主耶稣,就没有什么人是不能饶恕的。

  “恨能挑启争端;爱能遮掩一切过错。”(箴10:12)

  《辱母杀人案》,再次印证了圣经对人类的诊断: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10-12;23)

  从圣经的角度看待《辱母杀人案》,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的社会出了问题,这个社会的人出了问题,而我正是这个社会的一份子。故此,《辱母杀人案》所牵涉到的每一个人,都被深深地抛入一个无力自拔的黑色漩涡。唯有基督救恩能救人从其中脱离。

  “世人都犯了罪,”人类犯罪的极致,是将圣洁无罪神的儿子耶稣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然而耶和华神也将人类最大的恶,转变为最大的善:圣洁无罪神的儿子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为罪人舍身流血,成就赦罪永生的救恩。

  愿更多的人们接受耶稣基督的救赎,如果大家都遵循“爱人如己”的教训,将使我们的社会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辱母杀人案》的惨剧!

【作者简介】 仆人之歌,真名任运生,笔名阿摩司。来自中国大陆,牧师,现在美国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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