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直地分解真理的话(八)
由於在希伯來書中,並沒有表明作者是誰,所以歷代以來,聖徒對此有種種不同的揣測,直至今日仍未有定論。
正因為作者的身分不明確,所以希伯來書在新約聖經中正典的地位,也經過一段了很長的年日,一直不能夠確定。在主後一百七十年所編訂的「穆拉多利經目」(Muratorian Canon),希伯來書就不在新約的目錄當中。
主後兩百二十年左右,亞歷山大城的學者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非常喜愛並推崇希伯來書,但卻懷疑它應否列入正典;在非洲的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他也知道教會曾經辯論過希伯來書地位的問題。
到了主後三百四十年左右,教會史學家優西比烏(Eusebius)說,希伯來書是被列入尚有疑問的經卷中;直到四世紀中葉以後,也就是亞他那修(Athanasius)的時代,希伯來書才正式被確定為新約的經卷之一。
關於希伯來書的作者到底是誰,各種的推論,不一而足。主後兩百年左右的教父俄利根(Origen)曾說過:「只有神自己才肯定知道誰是希伯來書的作者」。十八個世紀之後的我們,當然就更難以遽下定論了。
亞歷山大的革利免以為,希伯來書可能是保羅用希伯來文寫作,而由路加代筆譯為希臘文,這可以解釋為什麼它的文筆,和其他保羅的書信是如此的不同;特土良則認為作者可能是被稱為「勸慰子」的巴拿巴,第十三章第二十二節就說本書是一篇「勸勉的話」。
改教的先鋒馬丁路德宣稱,希伯來書斷非出自保羅手筆,因為它的思想不似保羅,他推定應該是亞波羅寫的;在此之後,最重要的神學家之一加爾文(Calvin),他也說自己不會相信希伯來書是保羅所寫的。
第五世紀的耶柔米(Jerome)曾說,拉丁的教會確定希伯來書不是保羅寫的,又說:「希伯來書的作者,無論他是誰都好!」依此看來,在教會的歷史中,從來沒有人能肯定地斷言保羅就是希伯來書的作者。希伯來書能被列入新約正典,完全是因為它內容的傑出使然。
然而為什麼許多人會認定希伯來書是保羅所作的呢?主要原因是,這本書在初世紀,早已深受信徒們的寶愛,然而是否接納為新約的正典,卻要看作者是否為使徒,或者是和使徒有密切的關係。希伯來書的發信者和受信者都不明確,在不忍割愛的情形之下,託保羅之盛名,以確定其正典的地位,這是可以理解的。
在整本新約聖經中,文筆最優美的,非希伯來書莫屬。本書所使用的通用希臘文,以文學標準來看是最高的。作者能支配非常豐富的字彙,而且以非常嫺熟的筆法加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