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以福音为耻!”
2015-06-27
作者:潘恩
来源:《生命与信仰》第14期我也要投稿
——从《罗马书》看基督信仰
不以福音为耻的保罗
许多热爱《圣经》的基督徒,常会把目光久久停留在被称作是基督信仰之精髓的《罗马书》上;而且,随着人们灵性的不断长进,对这本书的喜爱也会与日俱增。为什么这本书会对人有这样的吸引力?原因之一是,“任何人通晓了这卷书,就找到了一条认识整本圣经的通道”(加尔文语)。
《罗马书》的作者是使徒保罗。开宗明义,他称自己是“耶稣基督的仆人”,是“奉召为使徒”者,是“特派传神的福音”的人。
除非你对保罗其人的故事有所了解,否则你根本就无法感受到“耶稣基督的仆人”(“仆人”就是“奴隶”!)这个宣称所带来的震撼。
那么,保罗是谁?保罗就是《使徒行传》第7章提到的一个名叫“扫罗”的年轻人。而这个年轻人一出场,人们所看见的就是一个残酷迫害教会的人。他先是为司提反(教会史上的第一位殉道者)被石头打死而感到“喜悦”(使徒行传7﹕60),然后他自己又亲手“残害教会,进各人的家,拉着男女下在监里”,并“向主的门徒口吐威吓凶杀的话”;最后,他带着大祭司的书信,准备到大马士革的各会堂寻找“信奉这道的人”,无论男女,他都要捆着带到耶路撒冷来处置(参使徒行传8﹕3;9﹕1,2)。
这样的一个以消灭基督的教会为己任的“扫罗”,如何能够同“耶稣基督的仆人”划等号呢?换句话说,扫罗是如何从基督的“仇敌”变为基督的“奴隶”的呢?
故事的转折点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使徒行传》这样记着﹕
扫罗行路,将到大马士革,忽然从天上发光,四面照着他。他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对他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 -/迫我?”他说﹕“主啊,你是谁?”主说﹕“我就是你所逼 -/迫的耶稣。”
耶稣?拿撒勒人耶稣?那位自称是上帝儿子的耶稣?在十字架上受咒诅被钉死的耶稣?那些被扫罗下在监里的男男女女所相信、所传讲、所见证的从死里复活的耶稣?
是的,“我就是你所逼 -/迫的耶稣……你起来站着,我特意向你显现,要派你作执事作见证,将你所看见的事,和我将要指示你的事,证明出来。”
何等奇妙!原来这残害教会的扫罗,正是这位从死里复活的耶稣“所拣选的器皿”(《加拉太书》说,神把保罗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他,并乐意将神的儿子耶稣基督启示在他心里),目的是要他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基督的名。基督在他的生命中,做成了一件将“石心”换为“肉心”的工作,于是,扫罗重生了!后来保罗说到基督对他的怜悯,心里充满感恩﹕
“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祂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样。”(提摩太前书1﹕15-16)
正是这样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使原先作基督仇敌的扫罗,甘心情愿成了“耶稣基督的仆人”。现在的保罗是耶稣买赎的“奴隶”,保罗已彻底俯伏在基督的脚前称祂为“主”——这正是《罗马书》开篇给人们带来震撼的地方。这一切的变化都是来自于福音的大能。
而且保罗知道,既然他是耶稣的奴隶,又得到了使徒的职分,其使命便是传神的福音。他所传的福音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也是关乎耶稣基督的。这位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福音的中心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是“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当扫罗还是基督的仇敌时,这弥赛亚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福音”,深深地激怒了他,被他看为羞耻和愚拙(因为旧约中明明写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但现在,当他成了基督的“奴隶”时,他说﹕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马书1﹕16-17)
保罗说他“不以福音为耻”,更是因为他知道这福音是神救恩的大能(他自己也亲身经历了这大能)。而且,借着这福音,神启示出祂公义的本性(自然也叫我们看见了罪人不义的真相)。神救罪人,其实就是把从祂而来的“义”,加在不义的罪人身上——就像给一个满身污秽的人穿上一件圣洁的义袍。而人要得着这件“义袍”,不是靠自己的行为;而是完全靠着对神儿子耶稣基督的信心。因信得着义的人,才能得着永远的生命。“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福音的宣告﹕罪人在上帝的忿怒之下
福音作为上帝救恩的大能,在《罗马书》中是被一连串的宣告所证明的。
首先,福音宣告所有的罪人都在上帝的忿怒之下。“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罗1﹕18)
在这里,“不虔不义的人”不是指两种不同的人,乃是指同一种人由内在的“不虔”到外在的“不义”的整个人的罪恶表现。“不虔”是指人对神没有敬虔之心。《诗篇》说,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这类愚顽人就是典型的不虔之徒。“不义”则是指在人与人的关系上缺少公义和公平。人类社会中的专制暴虐、贪赃枉法、弱肉强食等现象,就是人的“不义”之举。而且,正是由于对神的“不虔”,导致了对人的“不义”。在今天的生活环境中,越是不信神、与神为敌的地方,越是法制松弛、公义不彰;越是与神为敌、藐视公义的人,越是“阻挡”(即“压制”)有关上帝的真理。而这样的人,必定常在上帝的震怒之下。
有人会问,讲“罪人都在上帝的忿怒之下”这样的事也是福音吗?福音不是“好消息”吗?福音不是讲“爱”吗?是的,神的“爱”与神的“忿怒”都是福音的内容。“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这位爱世人的神,也是向不虔不义之世人显明祂忿怒的神。神的爱是公义之爱,神的忿怒又是以祂的爱和圣洁为依据的。神不会像人那样毫无理智地暴跳如雷,也不会像人那样因狂傲而渲泄怒气。神学家斯托得说,“神的忿怒是祂坚定而绝对公义地与罪恶为敌。”在罪恶与圣洁两者之间,“神是不会保持中立的。反之,祂的忿怒是对罪恶存圣洁的敌意,拒绝容忍和妥协,反而公义地作出审判。”(斯托得《圣经信息系列﹕罗马书》,李永明译,校园书房1997, 99,95页)
神的忿怒既然以“一切不虔不义的人,就是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为对象,这个“一切”实际上就把所有的人都圈进来了:在摩西的律法之下犯罪的犹太人,在摩西律法之外犯罪的外邦人,自以为义的道德主义者(包括那些把“道德高尚”的标签贴在古往今来的文化人物如孔子、老子、甘地、雷锋等身上的人)……总之一句话,整个人类都在上帝的忿怒之下,因为“没有义人,连一个都没有”,“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10,23)。照着神的创造,照着人的宗教天性和悟性,人是“知道”神的,但他们却不把神当作神来荣耀,也不感谢祂(单单因为阳光和空气,人就该对上帝感恩不尽啊!),“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罗1﹕21-23)。他们既然如此抵挡真理,就自然成了神忿怒的承受者。
神忿怒的对象是明确的,那么,神是如何“显明”祂的忿怒的呢?根据《罗马书》1﹕24-28的经文,我们看见圣经三次使用了“神就任凭他们”(Godgave them over)。“神任凭”就是神显明祂忿怒的方法。也许,那些渴望为所欲为的人听到神用“任凭”来表达祂的忿怒,还会暗自高兴。岂不知这里的“神就任凭”实在是太可怕了!这些人既执意背弃神,神就把他们交在另一个权势之下,即,让他们照着自己罪恶的欲望去行各种各样的恶事;换句话说,神已定意把他们交出去,地狱之门向他们敞开了!
神“任凭”他们做什么呢?
圣经说,由于他们“知道”神却拜偶像,“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1﹕24),“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1﹕26),“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1﹕28)。神是真实的,偶像是虚谎的;但人仍然执意背弃神去拜偶像。人们除了把必朽坏的人、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当作偶像,还会把财富、权势、名声、性享乐、政zh i理念等东西当作偶像来崇拜。所以,神“任凭”人在罪中自取灭亡。
在《罗马书》所开列的人类罪恶“一览表”中,性的不道德占了相当的篇幅。人们“逞着心里的情欲”和“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一方面在异性之间行奸淫、乱伦、嫖娼、卖淫等恶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一方面在同性之间行同样的恶事﹕女人把“顺性”变为“逆性”,成了女同性恋者;男人也是如此,“他们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1﹕26,27)。圣经学者马唐纳说,“他们这样犯罪,导致在身体和灵魂上都付上了代价。疾病、罪疚和个性的扭曲,像蝎子的毒钩一样螫着他们。因此,人们不可妄想犯这罪而没有后果。……圣经表明,同性恋是十分严重的罪;所多玛、蛾摩拉的居民疯狂地热衷此道,结果神将这两个城毁灭了。”(马唐纳《新约圣经注释》,571页)
神除了“任凭”人在性放纵的罪恶中走向沉沦,祂也“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1﹕28-32)请注意21节和此处的两个“知道”﹕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把神当作神;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却仍去犯罪。由此看来,从神的存在,到神所设定的审判标准,罪人是“知道”的。罪人必须对自己选择在罪恶中沉沦负责,无可推诿。
今天,《罗马书》所开列的这个人类罪恶“一览表”,照样在提醒我们来省察自身的光景。你心里只要存着邪恶的欲望,你生活中只要有这些恶行,你就是处在上帝震怒之下的人,你就是“当死的”。
福音的宣告﹕耶稣的血是上帝称人为义的凭据
人在上帝震怒之下的光景能改变吗?当然可以改变,但是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改变人作为罪人的地位;(二)挽回上帝对罪人的忿怒。
这两件事情人都做不了。人既改变不了自己作为罪人的地位,也绝对无法挽回上帝的忿怒。人只能仰望那位“称罪人为义的上帝”(罗4﹕5)。
然而上帝如何称罪人为“义”呢?
前面已经说过,人是在上帝的忿怒之下的罪人。人靠自己的善行,靠人的道德伦理规范,都不能改变人作为罪人的状况。甚至连律法也只能叫人“知罪”(罗3﹕20),却不能除罪(律法如同一面镜子,借着它你照见自己脸上的污秽,但你却不能用镜子把污秽除去)。这样一来,人得救的盼望在哪里呢?换句话说,不义之人如何得着神的义,以改变自己作为罪人的地位,并摆脱“当死”的结局呢?
答案在这里﹕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1-26)
原来,神早就有一个计划,要将祂的义显明出来。神爱世人,但世人又都犯了罪。神因为爱而不愿意罪人灭亡;但神圣洁与公义的属性,又使祂必须对罪恶施以刑罚。神既要维护祂的公义与圣洁,又要在罪人身上显明祂的救恩之爱。解决这个“矛盾”的答案,就是福音。这个被称作福音的救恩计划,在旧约(“律法与先知”)中已经被预告出来。旧约中的流血献祭制度,预表着新约中一次更伟大的献祭;而先知的预言,则叫我们看见,那被献为祭者要“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祂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祂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以赛亚书53﹕4-7)
为了能够“称罪人为义”,神必须把一个无罪的、完全圣洁的人,放在罪人的地位上,代替罪人承受上帝忿怒的刑罚——这刑罚就是死(因为罪的工价就是死)。但世间没有无罪之人(“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8﹕3)。正如哥林多后书5:21所说,“神使那无罪的(“无罪”原文是“不知罪”,即“和罪没有关系”),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罗马书5﹕8说,“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耶稣基督献为赎罪祭,是上帝救赎计划的核心内容,也是神称罪人为义的基础。并且,这作为赎罪祭的耶稣,又是神为祂自己设立的“挽回祭”(propitiation)。请特别注意“挽回祭”这个字。圣经用这个字表明,神因其圣洁的本性而对“一切不虔不义的人”所发的忿怒,必须被挽回和平息。耶稣的献祭,挽回了神的忿怒,满足了神的公义,显明了神的爱,为罪人被称为义奠定了基础。
所有这一切,都是神自己做成的,没有人丝毫的功绩(人唯一的“贡献”就是自己的罪)。但是在人的这一边如何才能叫神显出祂的义呢?换句话说,人如何才能得称为义呢?
人要凭着信心,接纳耶稣用自己的血为人赎罪,以及挽回上帝忿怒的功效。人使用“信心”,不是人可以用“信心”换取神的恩典;而是人借着神为人设定的信心之“门”,走进神的恩典。
根据圣经所记,信心的内容包括“信有神”(如希伯来书11﹕6,“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祂赏赐那寻求祂的人。”),“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如约翰福音20﹕31,“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但在此处,人的信心却是建立在耶稣基督在十字架所流宝血之上的——“现在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祂免去神的忿怒。”(罗马书5﹕9)
福音的宣告﹕因信称义带来人与神和好
福音不仅宣告所有的罪人都处在上帝的忿怒之下,福音也宣告,靠着耶稣的血可以挽回神的忿怒,罪人也可因信得称为义。这就如同我这个人穿着污秽的袍子,既不敢、也不能站在圣洁的上帝面前。但耶稣在十字架上舍命流血,我因信祂是我的救主,主宝血洗罪的功效就成就在我身上。不但如此,我现在既获赦罪之恩,就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上帝施恩的宝座前,因为我已经与神和好了。“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罗马书5﹕1)
更奇妙的是,与神和好后的人生是那样的美好与丰盛。容我们引几节《罗马书》第5章的经文,且以诗歌的分行将它们排列——
我们又借着祂,因信
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
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
也是欢欢喜喜的。
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
忍耐生老练,
老练生盼望,
盼望不至于羞耻;
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因信称义带出来与神和好,这是生命层面的美景。生命体现于生活的各个方面,就显出它的属灵质量的优异与丰满。无论外在的生活环境如何,我们都是因信站在神的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地盼望神的荣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之中也可以经历喜乐,而忍耐、老练、盼望也都是患难环境中的生命之果。神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圣灵赐我们信心,在基督里重生我们,使我们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与神和好。圣灵又住在我们里面,使我们在各种各样的生活中,显明我们的生命之所是。
《罗马书》对生活在恩典中的基督徒,指出一件很严肃的事:要向罪死,向神活。
“向罪死”的意思是,因着耶稣为罪人死在十字架上,当一个罪人悔改归主的时候,这罪人的旧生命也就与基督一同钉死在十字架上了。人的旧生命原是在罪的权势之下,人是罪的奴仆;人的旧生命被钉死了,就摆脱了罪的权势,不再做它的奴隶,这就是向罪死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罗﹕6﹕7)。
“向神活”的意思是,因着基督从死里复活,我们这些被神称义的罪人,也在基督里获得了新的生命;这个新生命是借着神的荣耀而有的,也是为着神的荣耀而活的。
圣经用洗礼描述了这个出死入生的过程:我们借着洗礼归入耶稣的死,和祂一同埋葬;从水中出来,如同复活,于是我们一举一动都有了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是“借着”父的荣耀,也是“为了”父的荣耀。重生的人单单是不“活”在罪中,仍显得消极;神救我们的目的,乃是叫我们活在圣灵里,使我们一举一动都有新生的样式,将荣耀归于父神。
《罗马书》对生活在恩典中的基督徒,指出另一件很严肃的事: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罗6﹕18)。人不被义“约束”,就必被罪“捆绑”。“作罪的奴仆”就是“不自由”,“作义的奴仆”就是自由。《罗马书》第6章有一段极宝贵的话,是对自由之定义的完美表达﹕
“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以前,人因犯罪而处在上帝的忿怒之下。重生之后,我们把那些恶事(参《罗马书》1﹕24-32所开列的人类罪恶“一览表”)看为可羞耻的,而且“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但今天,我们“从罪里得了释放”,也就是说,“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罗8﹕2),我们就“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而且“结局就是永生”。
原来真自由的终极指向就是永生。感谢赞美神!
潘恩:来自中国大陆,现从事福音文字工作及圣经与神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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