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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着永远的生命来诗写

2013-05-16 作者:海夫  
来源:雅博网作者我也要投稿

小记:这篇应刘光耀先生之约,写于2009年的文章原题为《生还是死,诗人和诗歌必须决断的》,2010年元旦刚过就是接二连三的诗人的死讯,60后的梁健、张枣、邵春光等。2011年、2012年,此类消息越发频繁,且是自杀或他故而去世的诗人们越发年轻化,70后的马雁、80后的辛酉等……2012年我将此文删改精炼,用在诗集《活水》的后记里。上一周,诗人沙光又亲自捉笔修改这篇文章,为用在基督教文学网上。感谢主,真是云彩般的见证人环绕、推动。


  我以《垂头的时候一切都饱满了》作为我的第二本诗集《活水》的后记。我喜悦我的衰微,满足于自己的垂头——在上帝面前完全俯伏下来。这一切都出于祢的怜悯!祢说祭坛上的火要常常燃着,燃着。是的,祢所喜悦的完全的献祭乃是向罪而死,向神而生。死掉的不过本就是“草必枯干、花必凋残”的有限生命,活起来的乃是在恩典中长存于基督的生命。就是这样,在永远的生命里的歌唱与在有限里凭着血气才华的写作,会有截然不同的诗性源流。在基督里的诗写是不会忘记自己的位置:“祂必兴旺,我必衰微。”(约翰福音3:30)我在衰微中赞美祂的荣耀,宣扬祂奇妙的诸般美德,自我的衰微意味着向祂信心更加笃定。

  一、向死而生,还是向生而取死

  “……简单闪耀在白色中,进入延伸的田野/我从声音中开始——//做/一个上帝之子/我曾是/他唱过的一切”

  ——根纳季·艾基的《房子——在世界的小树林中》

  生还是死?向死而生,还是向生而取死?这不仅仅是哲学与科学都无法回答的问题,更是诗人和其笔下的诗歌必须面对和表达的命题!简而言之,就是诗人在自我的诗性才华里写作,还是生命蒙救赎主更新,而面向至高者歌唱。像一张空琴或是在风中自恋哀叹,或是凭圣灵的感动发出美妙的赞美。

  美国神学家赫舍尔说:不能问人是什么,而应问人是谁,即问人是谁的形象和样式。诗人啊,如果你知道我不是大写的“我”,不是荣耀的诗人,写诗也是不我的命运;你就可能清楚地看见“我”只是和其他万物相同的一个被造,拥有上帝的形象和样式的被造,“我”不过是有幸蒙召成为赞美那创造“我”的宇宙万物中的一粒微分子——这时全新的智慧的门打开:鱼只有生活在水中,鸟只有在天上飞,树只有扎根在土壤里才能自由地生息,同样,“我”只有和赐我生命、给我力量的上帝融合,才能拥有真正的生命,才能真正地发出美妙的诗歌!

  “相濡以沫,未若相忘于江湖”,诗人欣赏相濡以沫的时间已经太久了,回到水中相忘于江湖,那么,就回到生命的本源中吧。人在生命本源中才能成长与安息,也只有在生命的源头那里,才能涌流出祂恩典和真理的泉流——这对于诗人是至关重要的选择,因为这是诗人与诗歌生死存活的根本。诗人的敏感,使他们成为最能接近上帝又最容易远离上帝的族群!

  二、为什么最接近的易成最远离的

  “虽然枝条很多,根却只有一条/穿过我青春的所有说谎的日子/我在阳光下抖掉我的枝叶和花朵/现在我可以枯萎而进入真理。”

  ——叶芝的《随着时间而来的智慧》

  圣经·约翰福音以宣告开篇:“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接下来向我们解明上帝的救恩和主耶稣的救赎自然成为:“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如此简单的真理反被人心隔绝,许多人有眼却不能见、有耳不能闻。《圣经》用伊甸园的叙事明白生动地显明人是怎样陷到罪中,与上帝分开的。对此,刘光耀先生在其《诗学与时间》中作出这样的释读:“诗不发生在人与世界之间,而是发生在人与上帝之间。归根结底,诗乃罪人所吟……”

  德国哲学家萨弗兰斯基的《恶或者自由的戏剧》深刻揭示了为什么撒旦容易在诗歌与艺术里做工,简而言之:上帝赐予了诗人很多的厚爱,把赞美天使的荣耀赋予他们,让他们对生命与美的领悟更敏感、更丰沛,这赐予的本意是上帝要他们更好地发出上帝的声音,传达上帝应许的消息,由此带领迷惘痛苦的人恢复和上帝的关系,开启和发现无处不在的美!可诗人们总以为这赐予是自己的才华,并因此自我陶醉,以至于自我夸耀,并以此为局圉限制。故即便灵光闪现,不乏佳作,但离上帝恩赐诗人的目的远而又远。

  对此,刘光耀说:“人自命的神性愈多,他身上的神性愈少,从而离神性愈远……”抒情诗既可以充当人与上帝的使者,也可以扮演以人代上帝的恶魔,既可以作为人的“在上性”的侍奉者,也可以成为那在上性的“侍奉者”。当人成为人的“在上性”的侍奉者,不管他自认为自己多至上,上帝圣已经远离,并使之成为笑柄;当人成为那在上性的“侍奉者”,不管他认为自己多么无能不配,上帝将他高高举起。若明白上帝永恒的爱,等待诗人由衷地献上赞美,献上对离罪去死的永生的歌咏,那才是诗人生命的冠冕!

  三、从神本写作来反观中国文化背景下的诗人与诗歌

  “几乎没有什么亲密温暖的事物/仿佛我们从未作过儿童/我们坐在屋里,在月光中/仿佛从未年轻过,这是真的……”

  ——华莱士·史蒂文斯的《生命和心灵的碎片》

  沙光提出:“神本主义诗人就是因为这位诗人在写作时自发地以神为抒情对象,以自身生命深处所内蕴的神圣情感为抒情内涵,以颂诗、赞辞与哀歌等悠扬或哀婉的辞章为抒情媒介,以神性的美善为抒写主体,等等。这是诗人的生命之意义在写作,所发出的功效是给予事物以神圣地命名,呈显出归回生命原初形状的神本写作。”从这个维度来反观中国文化背景下的诗人和诗歌,才能明白为什么死亡的阴影笼罩诗人,并看清汉语诗歌生命的出路所在。

  中国传统的文化精神一直是在个性的位格中反映普遍人格,即有人人皆可尧舜,人人都可成佛的信念。相信性善,那么自我的修养和努力就至关重要,以通过生命内求式的道德塑造来解决人生的各种问题。于是,知识对象与理想生活很早就集中到人文整体的共同目标上。儒家是对成圣的向往和崇拜,道家的理想则是做真人,其实仍在儒家的立场补缺救弊。这就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表面的早熟——在社会制度内精光凝聚,却毫无人的个体本真生命复兴的可能——任何一种知识和事业,都是达到整个人文理想的一个工具和途径,但这些都与上帝的启示带领无关,更谈不上因信得胜。

  如此注重自求而绝于神明的思维方式让中国文化在对真理的追寻过程中陷入分裂,使社会与个人饱受颠沛流离的所谓“命运”之苦,一再承受幻灭之痛!几乎大部分国人都不同程度地患有人格分裂症,出则儒,行则法,退则佛,隐则道……。表面看过去是百花齐放,实则已经败坏了!人与人的儒家伦理文化,人与自然的道家自然文化,虚与实的佛家轮回文化等“思想鳞片”难以观照出民族生命之光。惟独从上帝的介入,方可获得全备真理。

  在此人文精神下的诗歌艺术只能在感情的内泄中去完善所谓的自我,从而让灵魂趋向净化——从屈原到苏东坡,再从苏东坡到纳兰性德,中国文人一直在追求人格与审美的完善。这境界让中国诗歌美则美矣,了犹未了:几乎无一例外地都在关注地上的事情,钟情于“我”的感觉和抒发,以至诗歌的想象力与创造力不断地承受人为的剥夺,诗人及诗歌的生命之光越来越黯淡不明。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新诗可谓先天不足,既没有弄清外来的优劣,也没很好地继承传统的精髓。

  由此源流相承的中国新诗,在新文化运动后虽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其间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是令诗歌相当难堪的:“各帮派”自命主权话语意识,非此中心即彼边缘,彼此误解或误读、互不买账、小圈子意识、自我膨胀以及功利操作,争夺行内话语权等;诗人天性中的偏执极端,实验书写中的我行我素,也加速了矛盾分歧,为汉语诗界制造了不少的肥皂剧。更重要的是对于生死的不知取向和对真理的无所知,令汉语诗歌难以显出诗意赋予诗歌的尊贵与神圣。由此可见,口语写作、身体写作,甚至下半身写作等,这些都无可避免地造成了对诗歌本真精神与诗歌存在意义的双重损毁。

  四、正本清源,是被真理光照的时候了

  “痛苦尚未认清/爱也没有学会/那被死亡遮蔽的/还在深深隐匿……”

  ——里尔克的《致俄尔甫斯的十四行诗》1:19首

  索尔仁尼琴如此指出了作家的职责:“一个作家的任务,就是要涉及人类心灵和良心的秘密,涉及生与死之间的冲突的秘密,涉及战胜精神痛苦的秘密,涉及那些全人类适用的规律,这些规律产生于数千年前无法追忆的深处,并且只有当太阳毁灭时才会消亡。”这更是诗人的天职,诗人应当最先在痛苦中窥见秘密,并在死荫幽谷中的哀歌发出由衷的赞美。

  诗人的本能之一就是寻找上帝,在灵魂回家的路上边走边唱,所唱出来的就是诗人的诗歌,诗人歌唱大自然,也歌唱生命,在大自然与生命之间,诗人展开了向上帝的抒情。在此基础上,我并非反对中国古典诗对人的现实生存所投注的热情和关怀。但任何语种的诗人及诗歌所关注的终极对象只能甚至永远只能是上帝及上帝所关注的内涵,这才是诗人情感的终极体现。

  所以,普遍意义上的中国诗学所关注的并非具有普世性的终极价值,其理性的认识结果也仅限于人本的自我内在情感的体验。由此,在“诗意的空间”意境的营造上,中国诗歌自命登峰造极。宋代梅尧臣说:“必能状难写之景,如在眼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然后为至矣。”实境、虚境使中国诗人自古以来就习惯于乐在其中,而非关心本原与本质。

  诗内的意境和诗外的文化所造成的人格分裂逐渐让中国诗人离上帝越来越远,而非越来越近。刘光耀先生以精辟之语指出此现状的症结:“既有抒情诗,就有陶然……这陶然非遗忘或者迷失了自我的陶醉。更非中国诗学所常津津乐道的‘物我两忘’……若以忘道为人与道的融合为一,那岂非愚妄?‘物我’之为两,以及与此相当的‘人上帝’之为二,同样不可忘……要记住人上帝之别,要以敬畏和赞美之心,让“我”向上帝圣之“祢”倾诉,将言语的‘中心’归之于上帝”。

  脱离狭隘的艺术探索和诗歌探讨,脱离所谓文化的迷惑,回到生命的源头,追问诗歌的本质,聆听那亘古最本真的声音,像衔回绿橄榄的鸽子发出对生的盼望、感谢与赞美。诗人自身活起来,才能让诗歌活起来,更让读诗的人活起来。惟有神圣价值和生命荣耀地复生,才能发出美的言语抵达人心,传扬上帝无限的美的本质。

  五、法则里的诗写自由,在永远的生命

  “我们称为开端的往往是结束/走近末尾也便是一个新开端……一切都会好的/事物的发展都会好/当熊熊火焰聚合成/高居冠顶的火苗/火与玫瑰合为一体。”

  ——艾略特《四首组诗》节录

  索尔仁尼琴说:“只要还能在雨后的苹果树下呼吸,就还可以生活。”若不明白这话背后的属灵意义,一般就简单地理解为人的坚强勇敢,其实若没有真实的信仰,什么样的坚强都是不堪一击的。我们还可以生活是因为相信被至上者赋予的新生命,相信这新生命有完全的爱。爱在圣经的希腊语原文中是:阿嘎裴,意思是上帝在十字架上的爱。这才是爱最真实最深刻的本义。基督已经胜过世界,这才是真正的信心所在。

  没有这样的信心,屈原式的追问忧患,杜甫式的悲悯担当,陆游式的悲壮抱憾等都必然成为人本的哀鸣,在历史的长空发不出生命的呼号与力量的盼望,写诗者和读诗者必因此加倍的心凉。只有在朝向永生的路上,才有诗人们梦寐以求的自由和幸福。这是至高的幸福:上帝的同在即以马内利的祝福。诗人惟有诚实无伪地来到上帝的面前,蒙得基督的救恩,诗歌随之得更新;生命有盼望,诗歌随之有力。

  具体到写作主题而言,王怡说:“我们的写作当以信仰进入文化,刺入中国人心灵世界和价值观的深处,去撕开那些潜在的偶像,打通那些灵魂苦旅上的穷途末路。”而面对这样的诗作主题,普遍有两个的误区是需要警醒的:一是把真理混同与基督宗教,或者说把基督看作诸多宗教中的一种,而非当作真理来确信。由此把基督的爱当做“我”笔下的一种需要,一种工具,当“我”用得着的时候就允许真理在诗歌中展现,当“我”用不着或者需要调和的时候,真理只是诗中的一种思想的材料。卡尔·巴特就清楚地看到了真理消融于一般宗教、人性、爱、甚至是爱欲的危险,同样也当看到真理被这些消融后在诗歌中表达的危险。

  二是认为如果诗人信了主,他的诗歌就失去了个性和文采。持有这种观念的人不仅不明白上帝,更对光明有很多的恐惧,对“病梅”有太多的留恋。大自然有多么的丰富,世界有多么的奇妙,诗歌就当如此传扬上帝的创造与救赎的奇妙美德。因为造物主以祂所主宰的这一切吸引并等候着诗人去贴近祂,由此来展示赐生命之主的形象与样式。歌德说:“谁要伟大,必须聚精会神/在限制中才能显出来身手/只有法则能给我们自由”。这限制是向生而不向死的限制,这法则是时时死里复活、从新得力的天国法则。

  上帝的灵吹进骸骨,领受的人就要活了。在十字架上与主联合,活起来,赞美吧!在永远的生命里,彰显至高者的美善。


【作者简介】 海夫本名:康晓蓉,雅博网作者。作家、诗人、牧者。籍贯四川,70后。1995年大学毕业到浙江工作。先在中学执教语文,后从事影视、杂志等文化传媒工作。2006年回居成都,2007年归主。2010年开始牧会,2013年7月按立为牧者。 诗作散见《十月》、《中国当代女诗人爱情诗选》等。2007年出版诗集《诗三百与字一个》,写有哲学散文集《生命与爱》,2012年自选诗集《活水》。2013年信仰文集《风随着福音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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