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上帝诫命的真义
“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太5:19)
这就是说:在那里没有他的地位,因为那故意违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就没有用心灵和诚实遵守其中的任何一条。“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2:10)
罪恶的构成,并不在乎悖逆行为的重大,乃在乎对上帝已启示之旨意的最小细节有所偏离的事实,因为这样就足以显明心灵与罪恶之间仍有牵连。心灵所作的事奉就不是专一的了,实际上这就等于否认上帝,反抗祂政权的律法。
世人若能随意离弃主的要求,而为自己设立义务的标准,这样势必产生许多不同的标准来迎合不同的心意,于是政权就要从主的手中被夺去了。人的意志将成为至高无上的,而上帝崇高圣善的旨意就是祂对祂创造之物所存慈爱的宗旨就要被侮辱和轻视了。
何时世人自择其道而行,就置身于与上帝敌对的地位上了。他们在天国是无分的,因为他们在与天国的原则交战。他们既轻视上帝的旨意,就置身于上帝与人类的大敌,撒但那一边。人活着不是单靠上帝口里所出的一句或许多句话,乃是靠祂的一切话。我们不能忽视祂任何一句话,而仍得保安全,不论这句话在我们看来是如何的无足轻重。没有一条诫命不是为人类今生与来世的福祉与快乐而设的。人若遵行上帝的律法,就如有藩篱护卫着,得蒙保守而脱离邪恶。凡将这神圣的壁垒拆毁一点的人,就是破坏了保护他的能力,因为他开放了敌人侵入的途径,可以进来蹂躏毁灭。
我们的始祖仅在一点上不顾上帝的旨意而冒险,就为世界打开了祸患泛滥之闸。凡步其后尘的人,必收获同样的结果。上帝的慈爱是祂律法中每一条明令的基础,而凡离弃诫命的人,便是在制造自己的不幸与灭亡。
“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5:20)
文士和法利赛人不但控告基督,也控告他的门徒为罪人,因为他们不顾拉比们的礼节和仪式。门徒往往由于遭受他们所素来尊为宗教师傅者的指责与控告,因而感到困惑与烦恼。耶稣揭露了这一骗局。他宣称法利赛人所异常重视的义乃是毫无价值的。犹太民族自称是上帝所宠爱的特别而忠贞的子民,可是基督却指出他们的宗教中缺乏得救的信心。他们一切的敬虔的虚饰,人为的构想与仪式,甚或他们所夸耀的遵守律法外表要求的举动,都不足以使他们成圣,他们内心不洁,品格并不高尚,也不与基督相似。
法定的宗教信仰,并不足以使生灵与上帝相和,法利赛教派所信奉的苛刻严厉的宗教缺乏悔改、温柔或仁爱,只不过是罪人的绊脚石而已。他们正如那失了味的盐一般,因为他们所发生的影响无力保护世界不致败坏。那唯一真正的信仰乃是“生发仁爱”以致洁净心灵的信仰(加5:6)。它好象一种改变品格的酵一般。
犹太人原应从先知的教训中明悉这一切的道理。数百年前,那向上帝吁求成义的生灵,都曾从先知弥迦的话语中找到了呼声与答复:“我朝见耶和华,在至高上帝面前跪拜,当献上甚么呢?岂可献一岁的牛犊为燔祭么?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么?……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上帝同行。”(弥6:6-8)
先知何西阿曾在以下的话中,指出那构成法利赛主义的本质:“以色列是虚荣的葡萄树,向自己结出果子来。”(何10:1,英文本)犹太人所自诩的事奉上帝,实际上乃是为自己而工作。他们的义无非是按照自己的意见,并为博取自己的私利,且凭着自己的努力而遵守律法的结果而已。因此这种义决不会比他们的本身更好。他们致力于使自己成为圣洁,无异乎企图使洁净之物从污秽之物中产生出来。上帝的律法与祂自己同样的圣洁,也与祂自己同样的完全。它向人表彰上帝的义。人靠自己并不能遵守这律法,因为人的本性是腐败而畸形的,与上帝的圣德全然不同。自私之心的作为都象“不洁净的人,”“而我们……所有的义都象污秽的衣服。”(赛64:6)
律法虽是圣洁的,但犹太人也不能靠着自己努力遵守律法而得以称义。基督的门徒若愿进入天国,就必须获得一种义,其性质与法利赛人的义完全不同。上帝借着祂的儿子,向他们提供了那属于律法的完全的义。他们若肯将心门完全敞开接受基督,则上帝自己的生命——祂的爱——就要住在他们里面,使他们变化而与祂的形象相似,这样,他们借着上帝白白的恩赐,便可享有律法所要求的义了。但法利赛人却拒绝了基督,他们“因为不知道上帝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上帝的义了。”(罗10:3)
耶稣接着又向祂的听众说明了遵守上帝诫命的真义——就是要使基督的品德再显在他们身上,因为上帝已在祂的身上日复一日地彰显于他们面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