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受咒诅的十二件事
申27:14-26记载了必受咒诅的十二件事:
第一件:14-15节利未人要向以色列众人高声说:15“‘有人制造耶和华所憎恶的偶像,或雕刻,或铸造,就是工匠手所作的,在暗中设立,那人必受咒诅!’百姓都要答应说:‘阿们!’
出20:4-5“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5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
做这些事的人违犯了十诫中的第二条诫命,所以那人必受咒诅!
第二件:16节“‘轻慢父母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十诫中的第五条,也是对人的第一条就是: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这也是唯一的一条带有应许的诫命(弗6:2-3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所以轻慢父母的,必受咒诅!
第三件:17节“‘挪移邻舍地界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出20:17“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挪移邻舍地界的,就是贪婪人的土地,所以必受咒诅!
王上21:1-3这事以后,又有一事。耶斯列人拿伯在耶斯列有一个葡萄园,靠近撒玛利亚王亚哈的宫。2亚哈对拿伯说:“你将你的葡萄园给我作菜园,因为是靠近我的宫;我就把更好的葡萄园换给你,或是你要银子,我就按着价值给你。”3拿伯对亚哈说:“我敬畏耶和华,万不敢将我先人留下的产业给你。”
亚哈是以色列的国王,仍不以自己所有的为足,贪婪百姓拿伯的葡萄园。拿伯是敬畏神的人,他遵守诫命,不将先人留下的产业随便给人。
第四件:18节“‘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瞎子”是“失明”之人,他们每走一步都会付出比常人高许多的代价,而有眼人故意使瞎子走差路的,就是蔑视他,不尊重他的人格,故必受咒诅!
第五件:19节“‘向寄居的和孤儿寡妇屈枉正直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寄居的”是外来人,“孤儿寡妇”是最可怜的人,他们都是弱势群体,是神保护的对象,诗146:9耶和华保护寄居的,扶持孤儿和寡妇,却使恶人的道路弯曲。向寄居的和孤儿寡妇屈枉正直的,就是轻慢神了,故必受咒诅!
第六件:20节‘与继母行淫的,必受咒诅!因为掀开他父亲的衣襟。’百姓都要说:‘阿们!’
诫命中的第七诫是:不可奸淫(出20:14)。与继母行淫的,是欺负他的父亲,必受咒诅!
第七件:21节“‘与兽淫合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人是尊贵的,有神的形像与样式(创1:27),人与兽淫合的,是与异类杂交,故此必受咒诅!
第八件:22节“‘与异母同父或异父同母的姐妹行淫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在律法颁布之前,娶异母同父或异父同母的姐妹不算为罪,如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就是他异父同母的妹妹。但律法中规定,不可娶异母同父或异父同母的姐妹为妻子,从现代遗传学角度讲,有利于后代的健康成长。
第九件:23节“‘与岳母行淫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与继母行淫的以及与岳母行淫的,都是犯了乱伦的罪,所以必受咒诅!
第六、七、八、九件都是违反了诫命中的第七诫,所以必受咒诅!
第十件:24节“‘暗中杀人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杀人的是违反了十诫中的第六条:不可杀人(出20:13)。无论是杀人还是自杀,都必受咒诅!雅3:9我们用舌头颂赞那为主、为父的,又用舌头咒诅那照着神形像被造的人。在雅各看来,我们不可咒诅人,因为人都是照着神形像被造的,何况杀人呢?
第十一件:25节“‘受贿赂害死无辜之人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弥6:8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神的心是公义的,他也要求人行公平公义,审判的事是属神的,受贿赂害死无辜之人的,就是不行公义了,所以必受咒诅!
第十二件:26节“‘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神给以色列人颁布烈火的律法,就是叫以色列人遵守,因此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必受咒诅!
加2:16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我们看到,以色列人无法遵守神的律法,因而成为被咒诅的。
行这十二件事的,只说“必受咒诅!”但没有具体到受何等的咒诅。
书6:26当时约书亚叫众人起誓说:“有兴起重修这耶利哥城的人,当在耶和华面前受咒诅:他立根基的时候,必丧长子;安门的时候,必丧幼子。”
王上16:34亚哈在位的时候,有伯特利人希伊勒重修耶利哥城,立根基的时候,丧了长子亚比兰;安门的时候,丧了幼子西割,正如耶和华藉嫩的儿子约书亚所说的话。
约书亚的话,在进入迦南地后几百年的时间里应验了。
我们都无法守神的诫命,所以神赐下他的独生子来为我们成全了律法,担当了我们的咒诅,让我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因信就可以称义,感谢神!
【作者简介】 耶米玛,雅博网作者,河北邯郸人,1999年8月20日受洗归主,2000年开始侍奉到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