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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给拿细耳人的三个命令

2019-02-27 作者:zis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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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细耳人第一次出现在圣经是在《民数记》第六章,神向摩西说的话。拿细耳就是归主的意思,在旧约时代,拿细耳人的愿是个特别的愿,使人离俗归耶和华为圣。对于基督徒而言,每一个都应当是拿细耳人,“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12:1)。
 
  拿细耳人有三个特别的命令:远离酒、不可剃头、不可挨近死尸。基督徒要过圣洁的生活,也必须从这三点来认识神的命令。
 
  远离酒。这个远离不仅是清酒浓酒,也包括酒的产物醋,和酒的原料葡萄汁,乃至葡萄。如果仅仅认为这是神警戒我们不可因酒而癫狂,敬拜神要警醒,显然是不够的。即使是祭司,神也只要求他们“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利10:9),并没有涉及所有的时间,也没有涉及整个葡萄一系列的食物。葡萄通常有美好丰盛的含义:以色列为犹大祝福时就用葡萄;以色列家也被称作耶和华的葡萄园,犹大是神喜爱的树(赛5:7)。圣经中涉及葡萄的经文很多,大多和美好丰盛祝福有关。但是葡萄因其本身的美好,很容易就发酵成酒继而成醋,也就是很容易变质。世界上的美好也是如此,虽然很吸引我们,却有各样的腐败变质紧跟其后。拿细耳人远离酒以及葡萄一系列产物,预表基督徒应当远离世上一切美好的、悦人眼目的、吸引人的事物,免得被其中隐藏的撒但的工作掳去。
 
  不可剃头。有认为长发是男人的羞辱,拿细耳人不可剃头就是要在人前有一个羞辱的形象,但是拿细耳人是有男有女的,“无论男女许了特别的愿……”(民6:2),长发虽是男人的羞辱却是女人的荣耀(林前11:14、15),显然这个命令不是特为男拿细耳人设的。不管长发是羞辱还是荣耀,必定是拿细耳人在头上的一个特别的记号,人看见就知道其身份。在基督徒也是如此。基督徒在世上应当与世人有明显的分别,让人一眼就看出我们的身份来。我们常说“心里相信,口里承认”,但是心里相信却没有行为,口里承认却指望人不问我,做了几年基督徒周围无人知道。这样的基督徒,是亏欠了主的恩典的,算不得全然的献上。
 
  不可挨近死尸。我们有时会觉得神不近人情,连亲人死了也不可挨近,否则就不洁净。我们注意到神在这个命令上相当严格,超过了对祭司的要求(利21:2、3),达到大祭司的地步(利21:11)。一方面,这是生命对死亡的反对。正如主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吧”(太8:22)。我们眼目所望是永生,在永生里没有死亡的地位。另一方面,这是爱神与爱人的争夺。我们容易爱眼睛能看见的一切,却难以爱看不见的神。但经上告诉我们,爱神是需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可12:30),没有限度的;而爱人,则感同身受,“爱人如己”就足够了。主说:“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太10:37)。因爱人过于爱神而跌倒软弱的见证,并不少见。一个要完全将自己献给神的人,是应当爱神直到永远的。
 
  神给拿细耳人的三个命令,也给了我们,也就是远离酒——远离世上一切美好吸引我们的事物;不可剃头——在我们身上当有胜过世界的行为作神儿女的记号;不可挨近死尸——当爱神胜过爱人,当生命胜过死亡。愿主怜悯我们,让我们将自己献上,如同拿细耳人,完全离俗归主为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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