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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不在我”

2008-11-01 作者:凡灵  
来源:旷野论坛我也要投稿

  
  马太福音27:24  彼拉多见说也无济於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

  细细地看耶稣受审这一段的经文,里面所刻画、暴露出人的本相,实在让人深思。特别是彼拉多,在这里充满了良心的挣扎、曾经离救恩那么近,却至终以自欺的形式麻痹了良心,最后全然刚硬,步向灭亡...

  而听着彼拉多这句“罪不在我”,充分反应了人在堕落之后,是落在一种何等可怜、黑暗、无能的光景中,被撒但弄瞎了心眼,也造成自欺欺人的局面。彼拉多在他审判耶稣的时候,直接面对了良心的提醒,他经过了艰难的良心挣扎,落入一种非常两难的境况,他自己亲口三次地宣告察不出耶稣的罪来,他心里知道耶稣是一个无辜受害者,是因着祭司长的嫉妒才被陷害,他仿佛也尽力想办法替耶稣解脱,甚至提出释放一个十恶不赦的犯人作为对比,期望以色列人做出正确的选择,却不想引致了以色列人更大的“钉他十字架”的呼声。

  从人的眼光、角度来看,彼拉多是尽力了,他实在是被“环境所迫”,他“无可选择”,我想彼拉多也是这样想的,因此他最后做了一件事情,在众人面前洗手,然后宣告“罪不在我”,烙死了良心。这岂非我们的本相?多少时候我们不也是这样的感受,这样的做法?我们觉得自己是在凭良心做人,但却在很多事情上深深感受到自己的软弱,于是借口自欺说当时根本没有可以选择的余地,觉得都是环境所迫,都是别人的错才导致我们这样做,“罪不在我,该由xx承担”。

  但这不是真相。神是公义的,他是按着我们各人的行为来审判我们,倘若这样的借口能够使我们在神的审判座前脱罪,主耶稣就不需要为我们钉十字架,流血成就救恩了。我们需要撕开一切的假面具,不管那会带来多大痛苦,承认:我们的一生,从能够分辨左右手开始,不管有否意识到,我们都不停地在运用神所赐的“自由意志”在做选择,而我们至终表现出来的行为,就是由这些选择所结出的果子。这个,就是每一个人将来站在神面前所要交代并负责的,无可逃遁!

  彼拉多不是“无可选择”,他乃是借着自己的行为,清楚地表明了他的选择,他关心自己的利益、在世上的享受、成就、仕途、名声,过于对真理的寻求和顺服,正是他心底深处这个清楚的选择,导致他在这样环境中可怜的挣扎和妥协,至终拒绝了主耶稣,亲手把他送上了十字架。纵然他洗手要表明自己的无辜,但是在神的审判座前,他必然再无可推搪之处,只能承认“罪是在我”,领受罪的工价,就是死。

  因此在彼拉多身上,实在得了一个很深刻的教训。很多时候我们感觉被现实所压,力不能胜,撒但趁机给我们灌输那大谎言:“你没有选择的余地了,没有办法的,大环境就是这样了,那错不在你,xx不也都是这样做的?”但这个背后,真实的潜台词是:“在这件事情上,选择神的话,你付出的代价太大了。顾念你自己吧!”借此,撒但使我们相信它而进入“自欺”的圈套,如彼拉多一般,当我们接受“没有选择余地”的谎言之时,事实上我们亲自选择了保全自己、顾惜自己而与撒但为伍,离弃神,却还自以为“罪不在我”。

  警醒!任何时候,我们都需要持定和操练:我有选择的权利和责任,这是神所赐,无人、无天使可以剥夺,甚至连我们自己,都不能“弃权”的。每一个选择,不管表面看起来多么复杂、纷乱,其本质就是这两者选一:或选择与神同行,得永生赏赐;或选择与撒但为伍,得永刑惩罚。如果遇到一件事情,暂时看不清具体该如何做,宁可花一些时间好好在神面前辨明、等候,清楚地宣告说:这事情我现在看不清楚,不知道是出于神,是出于撒但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但是我定意不计任何代价选择神,凡出于神的,不管什么,我都接受,但若是出于撒旦的,我一概拒绝、抵挡!如今我将这事陈明在永活的神面前,求神显明,求神带领!

  哦,神啊,让我站在你的面前,赤露敞开,帮助我弃绝一切的借口,躲避一切自欺的陷阱,帮助我不急躁、不冲动、不自爱,在一切的事情上谨慎警醒,尽我所能,在你的引导下做出合乎你心意的选择。倘若我失败了,也帮助我不泄气,不接受控告,重新借着正确的选择,回到你的面前,继续走前面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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