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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4:赎罪3

2024-10-19 作者:野外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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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平安!今天我们读和略讲《利未记》4章22节到35节——
 
        “官长若行了耶和华他 神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误犯了罪,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山羊为供物,按手在羊的头上,宰于耶和华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这是赎罪祭。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把血倒在燔祭坛的脚那里。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烧在坛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样。至于他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
 
        “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误犯了罪,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为所犯的罪,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山羊为供物,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祭司要用指头蘸些羊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的脚那里。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样。祭司要在坛上焚烧,在耶和华面前作为馨香的祭,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
 
        “人若牵一只绵羊羔为赎罪祭的供物,必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羊,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赎罪祭。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的脚那里,又要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羊羔的脂油一样。祭司要按献给耶和华火祭的条例,烧在坛上。至于所犯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利4:22-35)
 
        在这里,我们看是属于最外边的祭坛的洁净祭。你看到一个非常明显、有趣的对照:前边大祭司犯的罪和以色列全会中犯的罪是比较严重的,所献的祭物要献上公牛,但是如果要是官长或者是贵胄中的某一位犯的罪,他自己知道了就要来献羊了。我们看所献的祭物是不一样,而且程序也不一样,我们可以看在这里跟前边的不同:
 
        第一,在外边的燔祭坛献上即可,也就是在铜祭坛献祭,祭牲是羊而不是牛;第二,一般的祭司都可以负责仪式,而前面必须是受膏的大祭司来负责;第三,祭牲的血只用一次抹在会幕外面外祭坛的四角上,前边讲必须得弹七次的血;第四,负责献祭的祭司要吃祭肉。这要到第6章才会提到。
 
        所以透过这些方面你就可以看到前边大祭司跟全体会众犯罪是比较严重的,但是领袖跟会众的犯罪相对于前边所说的就没有那么严重,但是我们仍然看到在这里列出了祭坛洁净的程序。
 
        这几段经文提醒得非常清晰,也让我们看见哪怕是民间的或者是会众中的领袖,本身也是要在众人面前承认所犯的罪,要么是他自己知道了,要么是被提醒。你想,连误犯的罪都必须要来赎罪,如果我们是故意的,那罪岂不更严重?
 
        所以整个献祭的过程就表明必须得认罪悔改,可能是自己意识到了,也可能是别人来提醒。有时候我们会有误解,我们觉得一个领袖他要比别人更属灵、更认真、更追求神,但是我们看《圣经》可不是这么看的。《圣经》让我们看官长领袖因为有时候经办神的事情多,犯罪可能要比会众更多,所以在神面前更要警醒祷告,然后要特别来有公开献祭,承认自己确实是一个罪人,必须靠着赎罪,靠着神的恩典来让自己的罪得到洁净。
 
        所以整体的程序是公开的,就是一旦知道自己犯了罪就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山羊或者母山羊或者是母绵羊来到祭坛那里,然后按手在祭牲的头上,表示认同,也表示把罪迁移到祭牲身上了。接下去就要宰杀祭牲,特别用洗濯盆盛起祭牲的血,把血献在铜祭坛上,然后抹一些血在祭坛的四角,其余的血倒在祭坛的底座,然后特别把脂油分别取出来,把脂油献在祭坛上,再把脂油烧在祭坛上,最后经办这一切的祭司要在会幕里一起来吃祭肉。
 
        这整体的程序就给我们很多的启发和应用。你看《圣经》里多次提到要彼此劝勉。所以弟兄姊妹,如果你的家里的配偶在家庭礼拜中有什么问题,你要给他指出来;你的组长讲《圣经》你觉得有问题也要指出来;我们身边的领袖有什么问题要彼此劝勉,不管是谁,哪怕是牧师、长老,同样是罪人。所以要本着真理、本着爱心来说诚实话,要彼此劝勉,这样当事人才知道自己犯了罪,知道自己在哪里有疏忽,在哪里有无知,在哪里有得罪神之处。因为人都倾向于有自我中心的想法,觉得自己越服侍神越属灵,就忽略了靠着基督的义,而不是靠着自己的义来服侍。这给我们很深提醒。
 
        其次,如果别人说的合乎《圣经》,我们应该要谦卑受教,也应该有机会来表达我们的认罪悔改。我们来到教会里边有认罪的祷告是很必要的。所以我也很看重主日的时候大家一起有认罪的祷告,这实在非常重要。因为基督已经替我们献祭了,也被宰杀了,他的血使我们分别出来了,信徒就要到他面前来承认罪和过犯,所以不要马虎,而是要认认真真认自己的罪。你想上帝已经给我们很大的宽免了,过去不管怎么样你是要牵着羊来到会幕的,你得要走很远的路,还得要损失一只很好的羊,还得要去找祭司来帮你办理,而且还要那么隆重地在众民面前来表达和承认,当然更是在神面前表达承认。但今天我们带着忧伤痛悔的心奉基督的名就可以进行了,这实在是神的宽免。
 
        最后,我们透过这样的赎罪祭的仪式就看见从这个大祭司到全体会众再到官长再到会众中的每一位,其实每一个人都在犯罪,除了主耶稣基督,没有不犯罪的人。所以人确实全然败坏。我们要警醒,也要活在真相中而不是幻相中,似乎觉得这个群落格外圣洁,不需要在神面前来认罪,不需要向着神有悔改。所以马丁·路德说要每日受洗,他的意思不是说每天都要参加一遍洗礼,而是说在神面前每日都要有认罪悔改。我听到有一个领袖说自己今天已经不需要认罪悔改了,因为已经成圣了。我觉得这就犯了骄傲的罪。
 
        希望我们都在神面前,把这些话用在我们的生命中。愿神赐福恩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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