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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命的三个特征

2016-06-07 作者:王恩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主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五24)“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约壹五1)“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约壹五12)“基督是我们的生命。”(西三4)。

 
  慕安得烈说:“相信主耶稣的人,所得的祝福是何等的荣耀!不但他的生活态度和地位变了,他还从神那里得到完全的新生命。他是新生的、从神生的,而且是出死入生了。这生命具有难以估计的力量。神把生命赐给每个幼小的植物或动物,必同时把生命的能力赐给它,这小植物或动物才能成长。生命就是力量。同样,我们心中的新生命,有着生命的力量。只要你真正把自己交出来,让祂作工,我们的新生命一定会健康成长。可惜有两件事常阻碍新生命的成长:
 
  第一阻碍,是对这生命的本质,它的律和工作的无知;
 
  第二阻碍,就是许多信徒往往不明白,以及不相信新生命会成长。”
 
  但愿我们知道自己的无知,这样,“神必施恩给谦卑的人”,神的奥秘才会向我们显露。认识新生命的三个特征,即本质、成长规律和工作,对新生命能够健康成长是十分必要的。
 
  一、新生命的本质
 
  慕安得烈说:“许多神的儿女(包括我本人)对从神而来的生命认识得非常粗浅。他们实在想不通:为何自以为是讨主的喜悦,但却又是错误的呢?他们以为自己已明白神的话,又接受了祂的教训,其实往往我们是用属肉体的方法思考属天的事。神不但给我们救恩和生命,祂还差遣圣灵教导我们明白祂给我们的一切东西。好象祂不但指出迦南美地,还把到迦南的路也一起指出一样。所以我们每天应该任祂引领。”
 
  (一)新生命是从信心(接受)而得的生命:在得到新生命这一件事上,我们什么都不能;一点都不能靠自己的功劳。神已经预备了救法,在我们这一边,我们只需要信(接受)耶稣为我们个人的救主时,我们就得到与主联合的生命,正如枝子联在葡萄树上(主耶稣是葡萄树,一切信祂的人是枝子),我们就和基督发生了永远不能断绝的关系(即“永生”参约三1-17;来十14)。因信,也只有信,我们得到了新生命,我们是新生命的婴孩。照样,因信,也只有信,新生命渐渐成长。
 
  (二)新生命是从灵生的生命:神已经预备了救法。在神那一边,当我们接受耶稣作我们的救主时,圣灵就进入我们的心重生了我们,此生命是从灵生的灵生命。一个有了灵生命的人就是新人、新生命。所以圣经上说,新生命是靠圣灵入门的。一般父母结合而生肉身的生命都是被罪性控制的,我们称被罪性控制的人为旧人。新生命不是旧生命的改良,乃是重新从灵生的生命;乃是脱离罪性辖制的生命。旧生命不可能改良成新生命,旧生命和新生命完全是两种不同的生命。
 
  (三)圣灵是新生命的生养者:这生命透过圣灵把基督所有的一切都加给你,因基督借着圣灵活在你里面。
 
  (四)这新生命是永远的生命:并不是说我们现在肉身的生命不会死,一直活到永远。永远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从亘古已有,现在在基督里显明出来,成为祂每个儿女的生命。也就是说,新生命是与基督联合的、神儿子的生命;是有份于神性情(圣洁、良善、公义、信实、慈爱、光明等属性)的生命(彼后一4);是永远不死的生命(即永生);是有平安喜乐的生命。慕安得列说:“但愿每个已接受新生命的人都相信,基督的生命已在我们的心里。不管你能否看见,能否感觉得到,或体验得出,无论如何,在我里头作工的是永远的生命,是有属天的力量的。我不能辜负神的恩典,因为基督已将自己给了我们,我们每日必须不断地从神那里接受“基督是我的生命”,并且这生命成为我的一切。”
 
  (五)新生命既是生命,就有生命力(这生命具有奇妙的力量);既是生命,就一定会成长。
 
  (六)新生命是人的光(约一4)。正因为如此,当我们生命越长大,我们越会认识自己旧人的败坏(先从明显的再渐渐到隐藏的;从外面的道德行为渐渐到内在的心思意念);越喜爱新人的良善。至于我们认识了旧人的败坏,如何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在以后的课程中我们要详细讨论,也是本套课程的重点。
 
  (七)新生命的原则是让基督在凡事上教导你、引导你。慕安得烈说:“不要忘记在讨神喜悦的事上,新生命的原则和所有人为的见解是背道而驰的。要谨慎提防你自己的思想,让基督——你的生命和智慧——在凡事上教导你。”
 
  新生命的原则是:凡事首先就是求告主名,仰望主的引导和带领。我们是通过求告主名,和灵生命、和主相连更实际、更密切。神有谋略、神有智慧、神有能力。我们必因求告主名与主联合越来越紧密。这样基督的智慧就更实际地成为你的智慧;基督的能力就更实际地成为你的能力(箴九10,八14;西一9)。
 
  人为的见解是:遇事即刻想方设法,用人的智慧、才干、能力来思想、分析、处理事情。人为的见解是通过“我自己”的见解和旧生命相连。
 
  二、新生命长大的规律
 
  (一)新生命是会长大的:神赐给新生命足够的力量使它长大成熟。
 
  1、新生命是在神的恩典中自然长大的(腓一6;太六27):在(可四26-28)讲到,“神的国如同人把种撒在地上。黑夜睡觉,白日起来,这种就发芽渐长,那人却不晓得如何这样。地生五谷是出于自然的;先发苗,后长穗,再后穗上结成饱满的子粒。”这段经文可以应用在“教会”渐长的过程;也可以应用在“神的道”在人心中渐长的过程;也可以应用在“新造的人”生命渐长的过程。我们取它第三种应用。既是生命,就会长大,这是一个自然的过程。
 
  2、新生命长大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拔苗助长和任何外面做作,断不能使生命成长。
 
  3、新生命是靠“长”大的,而不是靠“做或是思虑烦恼”会大的(参太六27)。靠自己“做”好和新生命“长”好,完全是两条路(参太七13-14)。“做”和“长”完全是两件事。
 
  (二)新生命成长有很多因素。最根本的因素,是心志改换一新、信心、读经和祷告。对新生命说来,圣经是生命的粮食;而祷告如同呼吸,祷告能使圣灵多运行,帮助消化圣经上的话。借着读经祷告,使我们常在主里面,“我(主)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约十五7-8),也就是说,借着读经祷告,我们与基督联合得更实际,我们的生命就越成长。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借着读经祷告,增加我们的信心,我们的信心越增长,我们的新生命也越是成长。
 
  (三)新生命是在“祂必兴旺,我必衰微”中成长。
 
  1、影响我们不能与基督很好的联合是“我”。“我”的主见、“我”的想法、“我”的一切,深深拦阻我们与基督很好的联合,深深拦阻我们新生命的成长。(参看辅导读本P10-12)
 
  2、神是使用我们每天生活中,所面临的各种大小难事,把我们推到要“倚靠主、祷告主、高举主、赞美主”的路上。我们不断求告主,不靠自己,而倚靠主,并且得到主话语的喂养,这样祂(主)在我们身上就自然而然的兴旺,我们也就自然而然的衰微,生命因此成长。我们人的习惯是小事不求告、不麻烦神,大事才求告。所以我们常常出现“在大试炼或大难处中,反而因求告主名有喜乐、有平安;但将同工配搭、家庭生活看成是小事,以为不需要好好祷告,以至于反而产生有种种不和谐。”神要我们凡事(无论大小;无论顺逆;无论难易;无论健康疾病)求告主名。为了要我们凡事求告,神常常允许一些事情的发生,以至于“拿去我们所倚靠的”,好让我们不得不倚靠祂。
 
  3、换句话说,新生命是在“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中成长。主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太十六24-25)“必得着生命”,就是指新生命的成长。
 
  什么是自己的十字架呢?(参看155页二、;103页(2)A、;104页D、)十字架就是指“一切不如己意,不合我愿”的人、事、物。自己的十字架是指临到我们自己的大、小“一切难处、一切不如己意,不合我愿”的人、事、物。我们常常会看、会想别人的遭遇,如果放在我身上怎么样?主耶稣特别指出,我们不是去背别人的十字架,而是背自己的十字架。
 
  什么是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呢?“背起”就是“举起”的意思。举起我们所面临一切不如我意,不合我愿的人、事、物。
 
  跟从主就是求告主名、高举主名、仰望主名、赞美主名的意思。那绝不是停留在口头上的,乃是在心灵和诚实里面,也就是,面对每天所遇到事情(一切难处、一切不如我意、不合我愿的人、事、物),我们不是自己想方设法,靠自己的努力,乃是以:为这事求告主名;为这事高举主名、赞美主名;凡事谢恩相信神有大能、神有智慧的态度来对待。当我们求告主名、高举主名时(就是祂必兴旺的实际),我们经历了与主同死(即我必衰微,我失去生命),就必与主一同复活(必得着新生命的成长)。所以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通过借着求告主名,高举主名:在消极方面,是废除我们自己的智慧;废除自己的主见;废除自己的权利;废除我们自己的能力。(“基督……给我们留下榜样,叫我们跟随祂的脚踪行。祂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祂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彼前二21-23);在积极方面,神复活的大能、神的能力、神的智慧就大大在我们的周遭环境以及我们的身上彰显(“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彼前二24)。哦!奇妙又奇妙的救法,“因为基督在你们身上不是软弱的,在你们里面是有大能的。祂因软弱被钉在十字架上,却因神的大能仍然活着。我们也是这样同祂软弱,但因神向你们所显的大能,也必与祂同活。”(林后十三3-4)“我们虽然在血气中行事,却不凭着血气争战。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十3-5)<参看146页(四)>
 
  三、新生命的工作和行为
 
        新生命和我们原来的旧生命的工作和行为,在表面上有某些方面可能相似。但两者的源头、途径和根基完全不同。圣经一再给我们看见,基督徒应该有好行为,但圣经也一再强调这好行为不是靠自己做出来,而是新生命成长的自然流露和结果。在(太七7-27)这段经文中清楚讲到通过不同的途径是与不同的生命相连,以至于能力的源头不同,而达到不同真正的效果。
 
  尽管有时候两种生命的外在表现是相似的,但真正的效果是不同的;在永世里的价值也完全不一样。新生命的流露和结果子(行为),是永存的。风吹、雨淋、水冲总不会失去,而且存到永远;旧生命的果子(行为)是暂时的,当风吹、雨淋、水冲就站立不住。并且随着世界过去而过去,没有永存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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