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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属灵恩赐

2015-05-16 作者:陈音  
来源:基督教《天风》杂志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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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们周围的教会以及信徒们受所谓的“灵恩运动”影响,引起教会的分歧,并带来不利影响。

 
  我们如何看待做异梦,见异象,说方言,仆倒在地,被提升天,医病赶鬼等圣经所记载的这些统称为属灵的恩赐?
 
  “恩赐”两个字在原文中的意思是“恩典的彰显”,这个字是指神为着教会的益处而赐给个人的属灵礼物。新约圣经中有三处经文列举了“属灵的恩赐”:罗马书12章6至8节;哥林多前书12章8至10节;以弗所书4章11节。从这三处有关圣灵恩赐的经文中,我们可以找出二十种属灵的恩赐。此外,新、旧约圣经中也提到一些别的恩赐,如异梦、异象。
 
  首先我们应当知道的是:这些恩赐都是由圣灵来的,他决定谁得什么样的恩赐,就按照他的喜悦分给人。哥林多前书12章4-11节说:“恩赐原有分别,圣灵却是一位。职事也有分别,主却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别,神却是一位……这一切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至于如何使用他给我们的恩赐,这是我们需要向神负责的;但对于没有赐给我们的恩赐,我们就毫无责任。同时我们不应该贪求别人有的恩赐,也许我们想得到某种恩赐,但若不是出于圣灵的旨意,我们求也得不到。
 
  若因求不到而不满意,我们就犯罪了。如果我有传福音的恩赐,而不用它,对我来说,我就犯了罪。另一方面,有些人因为没有传福音的恩赐而气馁,也一样是犯罪。有很多事我做不好,是因为没有那方面的恩赐,我就不应抱怨,反而应当按照所得的恩赐服侍神。你我所具有的恩赐,是神认为适合于我们才给我们的,我们应该去发掘这些恩赐,使用这些恩赐来荣耀他。
 
  神为什么赐给人各等的恩赐?保罗说一切属灵恩赐的目的是“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弗4:12)换句话说,神给我们每个人一份工作,他也以超自然的恩赐来装备我们,好使我们去作成他的工。如果我们在他所托付的工作上失败,我们就要在“基督台前”受审判。
 
  圣经告诉我们,有一天每个信徒都要站在基督的审判台前,看看自己曾否忠心使用了神所赐的恩赐,也要数算自己在神及世人面前如何渡过自己的一生。这就是“基督台前的审判”,“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这不是指对世上不信者的审判——那是称为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这是特别对基督徒的一种审判。我们的罪已因基督死在十字架上而蒙神赦免,但是一个人在得救之后所作的一切事都必要受审判,审判后则决定这人是应“得赏赐或是受亏损”(林前3:11-15),“但他自己却要得救”。
 
  哥林多前书12章7节指出,恩赐是要“叫人得益处”,所以我们不应该自私地用我们的恩赐,而是该用它来彼此造就,就像保罗在腓立比书2章3、4节中说的:“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
 
  神也安排各人有不同的恩赐有助于基督身体的合一。保罗在论到各样恩赐之前,先在以弗所书4章3至7节劝勉信徒要“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洗、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请注意保罗一再重复使用“一”字,来强调合一的重要性。所以属灵的恩赐虽多,却绝不应把基督的身子分散,反应当使之合一。
 
  属灵恩赐虽多,但追求灵恩的人只是在异梦、异象、方言等事上大做文章,所以我们就这些事进行讨论。
 
  一、异梦
 
  首先我们一起来看一看旧约圣经中所记载做异梦的事:雅各在旷野梦见一个梯子,头顶着天,神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来,耶和华也向他显现(创28:10-17)。约瑟在家中的时候做了两个奇异的梦(创37:5-11)。他在监狱里的时候,为酒政膳长解了两个奇异的梦(创40:1-23)。后来他因着为法老解了两个异梦,做了埃及国的宰相(今天的总理)(创41章)。所罗门王在梦中向神求智慧,蒙神的悦纳(王上3:4-15)。先知但以理两次为尼布甲尼撒王解开梦(但2章,4章)。他自己也曾做过异梦(但7章)。注意以上的这几个异梦都是神在特别的时候为特别的需要才赐给人的。旧约圣经中所记载的人物很多,但做过异梦的只有几个;就是那几个做过异梦的人也不是天天都做,一生也不过一次或两次。
 
  我们再看看新约圣经所记载做异梦的事:马太福音第1、2章记载马利亚的丈夫约瑟曾三次做过异梦。第一次有天使在梦中指示他,叫他娶过他的妻子马利亚来。第二次天使指示他叫他带着马利亚并婴孩耶稣逃往埃及去。第三次天使叫他带着他们回到犹大地去。马太福音第2章也记载了博士在梦中被主指示不要回去见希律的事。我们要注意这几次关于异梦的记载,都是在特殊的时候,为着神特别的需要才发生的事,而且这些梦也都是清清楚楚地把一件事指示给做梦的人。
 
  再将旧约和新约中所记载的异梦详细地考察,便会看出这些异梦都是清清楚楚地显明一件将要发生的事,或是指示人一样重要的应许或命令。这些异梦都与我们平常所做的梦大不相同,这是一看就能看出来的。如果我们自己偶尔做了一个梦以后,牵强附会地去解释它,并把它说成是异梦,并以为它是一种灵恩,这是一种完全错误的认识。
 
  二,异象
 
  见异象的事在旧约中有许多记载,只在新约中所记的,就有撒迦利亚在殿中看见天使显现,告诉他说他妻子以利沙伯虽已年迈仍要怀孕生子的事。又有童女马利亚看见天使向她显现,告诉她说她要怀孕生子,要起名叫耶稣的事(见路l章)。使徒行传记载司提反将要被打死以前,看见天开了,人子站在父神的右边(徒7:55-56)。扫罗在大马色城外被大光照耀,听见主耶稣呼唤他(徒9:3-9)。亚拿尼亚在异象中被主差遣去见扫罗(徒9:10-16)。哥尼流在异象中看见天使向他显现,叫他去请彼得来对他讲道(徒lo:1-8)。彼得看见异象见有一物降下,好像一块大布,系着四角,缒在地上,里面有许多活物,并有声音叫他起来宰了吃(徒10:9-16)。保罗在特罗亚在异象中看见一个马其顿人站着求他过到马其顿去帮助他们(徒16:9-10)。保罗在哥林多作工的时候遇见不信的人加以攻击和逼 -/迫。一夜主在异象中对保罗说:“不要怕,只管讲,不要闭口。有我与你同在,必没有人下手害你,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徒18:9-10)保罗在耶路撒冷被拿以后,主曾在夜间站在他的旁边说;“放心吧!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见证,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徒23:11)保罗被解去罗马的时候,在海中遇见风浪的危险,有神的使者夜间站在他的旁边,对他说:“保罗,不要害怕,你必定站在该撒面前;并且与你同船的人,神都赐给你了。”(徒27:23-24)我们注意这几段记载都是告诉我们说,在一种特别的情形中,有一种特别的需要神才将异象显给人看见。异象不是平常的事,乃是非常的事;若不是有非常的情形,特殊的需要,神是不把异象给人看的。
 
  使徒时代的教会刚刚被建立,他们在传福音时所遇到的危险和困难远超过今天的我们所遇见的,他们也没有今天我们所拥有的圣经作指导,所以他们需要神特别的恩待,需要神将异象显明给他们。但就是在那种情形下,神也没有常常给他们异象看。彼得在十二个使徒中是最被神使用、凡事为首的,圣经中记载他的事比其余的使徒更多。但是关于他见异象的事只记载一次,而且这次异象是因着神特别的需要。如果没有这一次的异象,彼得无论如何也不能到外邦人哥尼流家里去,就是他肯去,也必要遭到犹太信徒的攻击和反对。所以当日彼得所见的异象,不但在他自己是必不可少的,就是对于那些犹太的信徒也是必不可少的,并且对于整个教会历史的发展也是一个重要的转折。保罗是神特别选召为外邦人作使徒的。圣经中记载他的事迹比其余的使徒还多。但他所看见的异象也不过几次,而且每次的异象都是因为神有特别的指示,并且这些异象都是清清楚楚地把一件事显明给他。
 
  至于异象或是异梦,我们应当知道,圣经中所记载的圣徒从来没有特意追求过这些事,而是神在特别的时候,因着特别的需要才给他们这种特别的经验,并且他们不是常常有这种经验。
 
  三,方言
 
  方言有两种,一是人们能听得懂的别国的语言,二是谁也听不懂的灵语。关于第一种方言,最有代表性的有两处。在耶稣升天以后的第一个五旬节使徒和一些别的门徒被圣灵充满,用别种语言讲道,结果有三千人悔改归向基督(徒2章),以后使徒彼得在意大利的百夫长哥尼流家中讲道的时候,圣灵降在那些听道的外邦人身上,他们就“说方言,称赞神为大”(徒10章)。除去这两件事以外,使徒行传中又记载了一件事,就是保罗在以弗所遇见施洗约翰的十二个门徒,保罗为他们奉主耶稣的名施洗,又按手在他们头上,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他们就说方言,又说预言(徒19:1-7)。
 
  使徒时代,福音起初传开,教会起初建立;为人的缘故,神需要作些超凡的事,证实他的福音和他的应许。为向不信的人证实他的福音,他就借着使徒的手屡次行神迹奇事:瘸腿的能行走(徒3:1-10;14:8-10),瘫痪的能起立(徒9:32-35),污鬼被赶逐(徒5:16,16:16-18),病人得痊愈(徒5:15-16),甚至犯罪的信徒受了使徒的咒诅立时倒毙(徒5:1-11),已死的信徒听见使徒的呼声立时复活(徒9:36-42)。为了向信的人证实他的应许,他就在赐给他们圣灵的时候,使他们说方言,叫他们确知他们因信得了所应许的圣灵。
 
  可是在今天,已经有许多的事可以证明福音的真实性,也已经有许多的事实证明神的应许是可信的。这些超凡的事——行奇事说方言等等——在今日已经不像使徒时代那样必需。所以,神若使我们得着这些灵恩,我们当然感谢着领受;神若不使我们得着这些,我们也不必刻意追求。因为重要的是相信神的言语和相信神的应许。
 
  关于第二种方言,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12章和第14章里作了详细的论述。他不禁止说方言,但他认为:“说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讲道的,乃是造就教会。”(林前14:4)所以他劝信徒追求那造就教会的恩赐——作先知讲道。那些追求灵恩的人说,使徒行传中所记的几次信徒领受圣灵的事都以说方言为凭据,所以现今凡领受圣灵的人也必须说方言。凡未曾说过方言的人,便是未曾领受圣灵的人。这种说法与圣经不符,圣经也没有这么说过。哥林多前书12章3节说:“所以我告诉你们:被神的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
 
  古往今来,许多虔诚爱主的基督徒,又有多少奉献身心为神所用的工人,他们都未曾说过方言,难道说他们也都未曾领受圣灵吗?如果说没有说方言的经验就没有领受圣灵,那么是否也可以说传道人若没有行奇事的能力,便证明神未曾使用他们呢?因为马可福音第16章20节又记着说:“门徒出去,到处宣传福音。主和他们同工,用神迹随着,证实所传的道。”并且,使徒时代凡传福音的人都曾行过神迹奇事。
 
  我们不是说今天的教会没有方言的恩赐。圣灵在今天照样能打开人的口,使人说方言;神也照样能借人的手行神迹奇事。但是我们应当知道神不要求每一个领受圣灵的人都必须说方言,也不要求现今传福音的人必须都行神迹奇事。
 
  追求灵恩的人常说“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他在古时怎样做,现在仍必怎样做”。“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但我们不要说“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以及永远都做一样的事”。耶稣基督曾有一个时候与父同享荣耀,又有一个时候曾卑微成为人子,成为奴仆,现今却在神的右边为我们祈求,将来还要从天上降临,迎接我们到他那里去,更有一个时候要作审判活人死人的审判主,要作世界的王。请问这些事实与“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这句经文互相冲突吗?笃信圣经的每一句话是应当的,但笃信圣经的人若把圣经的意思解释错了,那是危险的事。当怎样理解做异梦、见异象、说方言这些在圣经里面提到过,并且都有相当的地位的事呢?若把它们解释得过分,就会偏离了圣经真理。
 
  我们必须承认做异梦,见异象,说方言,仆倒在地,被提升天,医病赶鬼等都是圣经所记载的事情,也是古代圣徒所有过的属灵经验。但切记这些都是神出于怜悯施给那些最需要的人的经验。恩赐是神给的,不是人刻意追求就能得来的。
 
  (本文载于《天风》2006年第1期上册,总第27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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