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幸福婚姻的必由之路
2015-07-02
作者:左培友
来源:乐清乐成堂我也要投稿
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
耶和华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
那人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飞鸟,野地走兽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
耶和华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
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
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2:18-25)
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的结合,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结合,堪称婚姻史上的绝美佳话。他们之间的结合,不仅为人类解开了何谓男人和女人的谜团,只因女人是由男人而出。同时,藉着他们之间的结合,我们也解开了铺就完美婚姻之康庄大道的基本基石。这个基石就是,神不仅亲自成全了亚当和夏娃的婚姻,而且也向他们启示了成全完美婚姻的基本道理。这些基本道理,是圣经中有关夫妻之间关系最早的教导,也是其它经卷有关此方面教导的参照。根据经文脉络,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展开分享:
首先,由夫妻间的功能上来说,夫妻间的关系是彼此帮助的关系。“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耶和华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那人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飞鸟,野地走兽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创2:18-20)根据这两节经文,我们可以很容易的发现神设立婚姻的动机是因“那人独居不好”,解决此问题的办法是“为他找一个配偶帮助他”,前奏是循序渐进地引导他明白自己孤单无助的处境,放好对症下药“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
当然,神的中心意旨还是围绕着“配偶帮助他”来展开,简单直白的道明了夫妻之间的关系是两性互补的关系,而不是两性相互辖制的关系。这种相配性不仅可以从神的直接启示上体现出来,“配偶帮助他”。“配偶帮助他”,可直译为“与他相对的一位助手”,即,“与他相称的”。这种相配性,也可以通过神所创造的动物世界中观察出来,神让亚当为动物起名字,一方面是要体现亚当是动物世界的管理者;另一方面,也是要藉着动物世界的成双成对来促使亚当感觉到自己的孤单无助。当亚当在观察大自然时,很直观感觉到找不着这样的一位“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时,那时就正是神为他预备配偶的时间。
神起初所创造的这种美好婚姻的关系,随着他们违背神的命令而发生了本质性的改变“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管辖”英文“rule over”是统治、支配的意思,这是男尊女卑观念产生的起始。我们从人类发展史上来看,可以说两性的关系发展到现在还没恢复神起初创造的美好。(参创2:18-20)20世纪前,男尊女卑是夫妻关系的主流。妻子是丈夫的附属品,妻子一般会被被丈夫称为,贱内和贱妾等。就连法律层面的婚姻制度也是,一夫多妻制或一夫一妻多妾制。离开神的婚姻,所直接导致的结果是管辖。然而“管辖”的局面,被耶稣改变了。我们知道基督建立教会的主要目的是,在教会中恢复神起初的创造,从功能上重整夫妻间的关系则是重要一环。我们作为基督使命得以成就的载体,要避免陷进“管辖”的魔咒之中,应当靠神恢复神起初创造的模式。
然后,由夫妻间的地位来说,夫妻间的关系是彼此平等的关系。“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了一个女人,”(创2:22)夏娃是亚当身体一部分的事实,很有可能会被一些人误解为女人是男人身上的附属品;且会以此节经文为根据,误导大众,男人可以随意的支配女人。之所以定义为误导大众,乃是因为根据生下文来看此节经文并不能如以上的解释,正确的解释应为:
第一,亚当和夏娃都是神按照自己的形象和样式造成的,毫无任何分别,“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创1:27)
第二,神赐予福分和使命的对象不是一人,而是亚当和夏娃两人,“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1:28)
第三,正因为女人是由男人身上出来的,所以男人应当倍加爱惜自己的另一半,而不是把之视为附属品,“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创2:23)
“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创1:27)“own image”指的是人类分享了造物主的内在属性,包括聪明智慧、性情品格等,使人类即与动物不同而又可以完成神托付给人类的使命。(参创1:24-31)而其分享者是男人和女人,说明男人和女人在神面前都是平等的。当然,男人和女人之间平等的关系,并不是要提倡在家庭中要“双头并立”;相反,在家庭中有个先后顺序最为妥当,“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弗5:22)。当然,这种先后顺序单指夫妻之间在功能上有所不同,好各安其职建设好家庭,并不是指人格上前尊后卑。所以我们情愿把“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中的“夫为妻纲”理解为功能上的不同,而不是人格上的差别。
最后,由夫妻间的关系来说,夫妻之间的关系是彼此合一的关系。“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连合”指二人在身体,感情,意志和属灵上的合二为一。身体,是指彼此间的性关系;感情,是指彼此有深入的沟通和了解;意志,是指彼此在作決定時应顾及及对方意見,达至共识;属灵上的合一,是指在属灵的事情上能够彼此分享和支持,有同一的人生方向,同心事主。
这里提到“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在希伯来文原意中指两人如同强力胶一样紧紧黏结在一起。“离开”,不是说人一结婚就要离开父母,不再孝顺父母,离得越远越好,决不是这个意思!基督教是最讲究孝道的宗教,圣经中多处教导我们要孝敬父母,那么这里的离开是什么意思呢?陈腓力牧师有以下几种看法:
第一,在经济上完全独立自主,不可依赖父母的供养,当然父母甘心情愿的帮补扶助另当别论。
第二,应在情感上脱离父母,不再依赖父母的温情、赞许、安慰等。
第三,饶恕并忘掉父母婚姻中的失败和由此带来的伤害。
第四,看重配偶的需要、意见、习惯、感觉过于父母的,不因父母不喜欢配偶某些方面而试图改变之,总之要以自己与配偶的关系为首。
当然在“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的经文启示中,我们还应当注意几个方面的事情。一是,我们要注意“离开”在“连合”之前;亦即,性生活之前必须先有婚姻。因此,这个问题甚至是离婚的问题,“从起初”便已经启示明了(参可10:6)。二是,“二人成为一体,”表明起初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的,多妻、多妾,并非出自神的命定。三是,“二人成为一体,”指男性与女性的联合。神所创造的两性,是男女有别的,所以同性恋违背神的创造与心意。
【作者简介】 左培友:雅博网作者。 安徽人, 2000年信主,2001年受洗,2005年回归校园,2012年毕业。2012年7月份进入教会,专职侍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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