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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

2017-08-14 作者:林玉解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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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18:12-19:16

 
  约翰福音13章到21章被称为荣耀之书。在这一部分中,13-16章是耶稣对门徒的教导,17章是耶稣的祷告,18-19章谈到耶稣受难,这个受难包括耶稣被 b u、被审、被侮辱、被鞭打、被钉十字架。耶稣的受难是基督教信仰最为核心的内容,如果没有耶稣的死,就没有我们的生,如果我们不明白基督受难的意义,那我们只能算是一个基督教徒,而不是基督徒。我们将从三个方面进行分享。
 
  一、犹太公会的审判
 
  约翰告诉我们,耶稣被 b u的那一夜,他被带到亚那面前。亚那是本年做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他也被称为大祭司(参约11:49,18:15、16、19、22)。根据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的记载,亚那是在公元6年开始任职大祭司,后来被罗马总督废除,其后他的五个儿子和他的女婿该亚法都曾任大祭司。在卸任之后,人们仍然称他为大祭司,因为根据旧约的律法,大祭司的职位是永久的(民35:25)。耶稣被带到亚那庭前,接受了非正式的盘问(约18:12-14,19-23)。
 
  犹太人审讯的第二个阶段,是耶稣被带到该亚法面前受审。该亚法是本年度做大祭司,那一晚他召集公会成员来审判耶稣(太26:57-68)。公会由70人组成,其主要成员是祭司长、文士、法利赛人、长老等,他们代表的是律法。但那一天他们审判耶稣,却显示出了他们的不法。为什么这么说?第一,他们夜里开庭,这是不合法的;第二,他们没有见证人就开庭审判,这是不合法的,第三,他们用暴力打人,这更是不合法的。
 
  那他们为何如此着急要置耶稣于死地?有节经文揭示了这件事的真相。“巡抚原知道,他们是因为嫉妒才把他解了来。”(太27:18,可15:10)人不会嫉妒和自己毫不相干的人,作为大祭司,他是宗教的领袖、道德的模范,但当耶稣的影响力高过他的时候,嫉妒在他的心中就产生。就像当年的扫罗一样,当大卫的名声超过他的时候,心魔就产生了。
 
  当然,大祭司不会以此为借口,他会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把耶稣定为死罪。由于他们找不出见证人来指控耶稣的罪行。最后大祭司说:“我指着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诉我们,你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耶稣对他说:“你说的是。”(太26:63-64)于是他们以僭妄罪给耶稣定罪。但他们把耶稣移交给彼拉多的时候,他们却不是以这个罪名来指控耶稣,而是以政zh i罪名来指控耶稣,说耶稣诱惑国民,禁止人纳税给凯撒,自称是犹太人的弥赛亚,是王。(路23:2)。
 
  二、罗马法律的审判
 
  因为犹太公会没有判处人死刑的权力,所以他们把耶稣送到彼拉多那里,彼拉多于公元后26-36年做犹太巡抚。彼拉多代表的是罗马法庭的审判,在罗马法庭上,耶稣受审有经过三个阶段,第一次是被带到彼拉多庭前(约18:28-38),后来彼拉多听说耶稣是加利利人,加利利属于希律管辖,所以把耶稣带到希律面前(路23:6-12)后来希律又把耶稣送给彼拉多(约18:39-19:16,参太27:15-26,可15:6-15,路23:13-25)
 
  罗马人有句格言:“纵使天塌下来,也要伸张公义!”说明罗马人很重视公义。但彼拉多不关心公义,只关心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彼拉多是如何审判耶稣?当彼拉多听说犹太人指控耶稣自称是基督,是王的时候,他就来问耶稣:“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说:“这话是你自己说的,还是别人论我对你说的呢?”(约18:34)关于这个问题,你是道听途说的?还是自己调查、研究、取证过?
 
  耶稣说:“我的国不属于这个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于这个世界。不管是商业帝国,还是政zh i帝国,它的成功是因为有许多臣仆为它争战,这些臣仆是它力量的来源,也可能成为它衰败的原因。因为帝国的强盛需要依靠“臣仆”,但所有的“臣仆”都是罪人,自私、自利,为了私利,什么坏事都做得出来。
 
  彼拉多说:“这样,你是王吗?”耶稣说:“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这是一种嘲讽,对彼拉多而言,权力就是真理。彼拉多说:“你岂不知我有权柄释放你,也有权柄把你钉十字架吗?”(约19:10)权力在我的手里,我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如果权力大于公义,那这个世界就是强盗在横行。就像当年的拿伯葡萄园案件,耶洗别用了合法的方式害死拿伯,然后得他葡萄园,这是极为可怕的一种手段。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对他而言,强权就是真理!
 
  为了讨好于犹太人,巡抚在每年逾越节会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这时候,彼拉多对众人说:“你们有个规矩,在逾越节要要给你们释放一个人,你们要我给你们释放犹太人的王吗?”他们喊着说:“不要这个人,要巴拉巴!”这巴拉巴是个强盗。他们宁愿要一个强盗,也不愿释放无罪的耶稣。为什么?如经上所说:“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约3:20)
 
  三、上帝公义的审判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相信真理必胜、公义必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之所以我们有这样的信念,是因为我们相信这个世界有一位绝对的公义者,有一天他必施行公义的审判。如经上所说:“他来了,他来要审判全地。他要按公义审判世界,按他的信实审判万民。(诗96:13)
 
  但问题是,当我们期待着恶人遭到神的审判时,我们自己是否是义人呢?按照神的标准,一个人做了不当作的事,要受到神的审判。一个人没有做该做的事,他也要受到审判(参太25:31-46)。在上帝公义审判台前,像巴拉巴这样的杀人者要受到审判,没有达到上帝要求的人,都要受审判、入沉沦。
 
  在神忿怒的审判中,谁能站得住呢!神因为爱我们,不愿意我们入沉沦,所以差遣耶稣基督来拯救我们。“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保罗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3:23-24)这里的“救赎”在保罗时代,是一个奴隶市场的用词。指的是耶稣用自己的生命作为赎价,把我们从罪恶过犯中救赎出来。
 
  有人曾问:“公义的神,怎么让无罪的耶稣成为罪,这不是最大的不义吗?”对于基督的代赎问题,乔尔克和曼亚伦认为“代赎”——即以耶稣基督之死代替人类的罪——是不可接受的,因为这无疑是说神甘以自己的儿子横死让步。这样的暴力手段实在是不能接受。著名的神学家马素尔从神的审判、神的愤怒、惩罚、神的公义和慈爱,及其背后的原则来反驳他们的质疑,并论证基督教的“代赎论”的合理性和可接受性。
 
  在他的论著中谈到,神的公义和怜悯之间并无矛盾。父要处理邪恶的奥秘及其影响,为了要拯救罪人。耶稣死亡并不是以人为祭,使上帝可以赦免,这乃是上帝自身的举动,按照他的怜悯为罪作出补救办法:我们需要一再强调在十字架上受苦的,是上帝。父没有对子施暴;乃是圣子亲自承担宇宙的罪以及人的罪所种下的恶果,并且打败了罪。子顺服父,甘心和自愿承受死亡,父则使他从死里复活,制服了死亡。上帝在基督里进入这个充满暴力的世界,正好以非暴力胜过了暴力,正如彼得在彼得前书2:21-25说:“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彼前2:21-25)救赎的事工是父与子的共同行动,因着基督的救赎,我们今天得称为义。今天我们是否已经明白基督受难意义的所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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