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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示巴事件:大卫错在哪里?

2023-02-25 作者:鲍维均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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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文: 撒母耳记下 12:1-15
 
        引言
 
        今天我们再来看大卫的生平。这是另外一段黯澹的历史。我们看了这么多段经文以后,我们会知道,黯澹历史对我们来说是个提醒,也是个鼓励。圣经再次强调,大卫是一个英雄人物,不在于他天生有良好的本性,而在于他在挣扎的时候能够亲近上帝。
 
        今天我们同样会讨论三个问题。这是大家熟悉的故事:拔示巴事件。在打仗的时候,大卫自己不出征,但派人出去前线。有一天,当他睡觉睡醒后,他四周观看。忽然他看到一位貌美的妇人在自己屋子裡沐浴,他就想得到这个妇人。于是,他就差人接她来。在过程中间,妇人怀了孕。那她的丈夫该怎样处理呢?丈夫在外面打仗,大卫就召他回来;大卫希望他和妻子同房,以后孩子出世的事就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谁知道这位丈夫对神有忠心,他说,在打圣战的时候,我不想别的事情。大卫就有第二个计划───他派人出去,吩咐军队把这个丈夫放在战线的最前线,希望有人把他杀死;他死了,就不会有人过问孩子的事。第11章就大约这样结束。这件事差点这样完全办妥了,只是耶和华在碍手碍脚(广东话:阻头阻势),让大卫的计划不能成功。然后,第12章是大卫和耶和华的对话。
 
        在这裡,我们第一个要问的问题是:大卫错在哪裡?圣经描述大卫最根本的罪是甚麽罪?这段经文对我们也有提醒;那麽我们犯罪的最根本的是甚麽罪?
 
        第二个问题:大卫在哪个人生阶段犯下这个罪?那麽,如果圣经给我们同样提醒,我们到这个阶段,会否也这样犯罪?
 
        第三个问题,大卫最终得罪了谁?
 
        在以下讨论,我会用三个不同字来回答三个问题。在这三个字裡,其中有些字不是很显眼的字。
 
        一、大卫错在哪裡?
 
        我们先尝试回答第一个问题。大卫犯了甚么罪?在别的地方,大卫的罪不是很明显。例如在约柜事件,我们花了很多时间看上下文才明白发生甚麽事情。但这裡,即使你不熟悉圣经,当我们读完第11章,按照常理我们也知道他错在哪裡。这裡大卫最少犯了两个大罪:姦淫和杀人。在今天的社会裡,这些都是很严重的罪,因为这裡的姦淫不是婚外情那么简单───这件事有很多背后黑暗的运作,再加上这裡的杀人是借刀杀人,所以这是大罪。
 
        在今天读的第12章,拿单来提醒大卫。大卫应该机警───先知出现,大卫应该知道不对劲。可惜,在那一刻,他不机警。拿单用了比喻,大卫不能立刻明白这个比喻的意思。但特别的地方是,那个比喻的故事内容确实有点奇怪。如果我要作一个比喻来责备大卫的话,我不会用这个比喻。我也许会说:「有一个人,他大权大势,没想到他欺负良家妇女,还把她的家人灭口。」这个比喻就跟大卫的所作所为相近得多。当然,既然剧情相似,大卫可能就不会上当。但这个比喻确实不太像大卫的事情。拿单对大卫说的比喻是:城裡有一个富户和穷人。有一天,有人进入城,这位富户要招待这位客人。富户不用自己的羊来招待客人,就用穷人的唯一的那隻羊来请客。这个富户确实不对,但这个故事好像提出了不同的罪名。为甚麽先知拿单要用这样的说话来形容大卫的罪呢?这个故事没有提过姦淫、没有提过杀人,反而说了有钱人和穷人的分别,和其他看来是琐碎的事情。如果用我们一个字来回答大卫错在哪裡,我们用甚么字?我们试来看看这个字。
 
        我们看看经文。在第11章,这个字不是最明显,但12章一直出现这个希伯来文的字。我们先看第11章一个最不显眼的字:「大卫差人去,将妇人接来。」(11:4)这有甚麽特别呢?就是大卫找一个人把她送过来吧。这裡的原文是「取走」、「拿取」的意思。大卫把这个妇人拿取过来。这是最不显眼的罪。然后我们来看看第12章。这个字在12章不停出现。为了配合上文下理,中文圣经以不同字来翻译这个字,但原文仍然是Take(拿取)这个字。拿单的比喻裡没有提到杀人放火姦淫的事情,但用Take这个字。这有甚么大不了?
 
        「有一客人来到这富户家裡;富户捨不得从自己的牛群羊群中Take(拿取)一隻预备给客人吃,却Take(拿取)了那穷人的羊羔。」(12:4)换句话说,比喻和犯罪事件的接触点不是杀人和姦淫,而是Take(拿取)。表面来看,这是最不显眼的罪。当你和人竞选───议员也好,班长也好,总之是竞选——你要找丑闻伤害对方,你当然会找杀人、放火、姦淫之类的事情;你不会说,五年前他拿了我一支圆珠笔。Take(拿取)看来好像不是一个大罪,但这个就是上文的接触点。你可能说,你想多了,一个字可能是意外地出现吧。我们来看看比喻之后耶和华怎样责备大卫。
 
        「你为甚麽藐视耶和华的命令,行祂眼中看为恶的事呢?你借亚扪人的刀杀害赫人乌利亚,又娶了他的妻为妻。」(12:9)在这裡,虽然中文「娶」和「取」这两个字刚好发音相同,但原文是Take(拿去)这个字。因此,这裡不是大卫跟拔示巴结婚,而是大卫拿取了人家妻子。这裡的Take(拿取)跟这个拿人家的羊羔的是同一个字。「你既藐视我娶了赫人乌利亚的妻为妻……」(12:10)这裡的「娶」有时Take(拿取)这个字。神说,你老是拿人家的东西,我也要惩罚你,拿走你的东西。「耶和华如此说:我必从你家中兴起祸患攻击你;我必在你眼前把【拿】你的妃嫔赐给别人。」(12:11)这裡的「把」字的原文就是Take(拿取)这个字。因此,第12章的连贯性就在Take(拿取)这个不显眼的字。
 
        在拿单的比喻裡,拿走穷人的羊是那个有钱人。大卫拿了别人的太太;所以,神惩罚大卫,便拿走大卫的东西。然而,拿东西有甚么大不了?拿东西的动机是甚麽?为甚麽大卫喜欢去拿?第12章谜底就揭晓。第8节这样说,神说,我甚麽都给你,「你若还以为不足……」这是甚麽罪?这是贪心的罪、贪婪的罪。我们很难解释贪心的罪有甚么大不了。正如刚刚说到、竞选或是选班长或教会选执事的例子,谁杀人放火一定不能当选,但贪有甚么大不了?如果你喜欢别人的手机,你就不能当班长?贪有甚么大不了?这很难解释。但是如果我们思想十诫的话,十诫最后一条是关于贪恋别人的东西:「不可贪恋别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僕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这第十条诫命很重要。它有几个重要性:第一,这条诫命是唯一一条在法庭裡不能向你定罪的诫命。你杀人会坐 l a o;你姦淫会给人责备;偷东西也会坐 l a o,向人家做假见证也是不行的,这些都是在法庭上可以定罪的。旧约圣经裡有好几个例子,他们做了这些事情以后便受到神的惩罚;就算神不惩罚,人间也有惩罚。但偏偏贪心是没有惩罚的,因为不能入罪,因为这是心裡的罪。你垂涎别人的手机,这是不能入你罪;除非你乘着人家听讲道时拿了人家的手机、然后放在自己的袋裡,那对方就可以控告你,因为这是偷窃。
 
        为甚麽这条不能被入罪的「罪」要放在十诫裡?因为贪婪是十诫裡第6、7、8、9条诫命的根源。你贪恋别人的妻子就会犯姦淫;你贪恋别人的房产就可以作假见证,因为亚哈王也试过这样。他贪恋邻居的葡萄园,他要收为自己所拥有。但邻居怎样都不愿意出售,最后亚哈就设下布局、作假见证,说他咒诅上帝;邻居被害,亚哈就得到了别人的田地。贪恋带来第6、7、8、9条诫命的罪。所以,第十条诫命的重要性不于能不能把你入罪,而是它解释了第6-9条诫命的问题。但是它不单解释了第6、7、8、9条诫命,而且把第6、7、8、9条诫命的伦理变为敬拜的问题。原来你犯姦淫,不只是犯姦淫的错,而是代表你贪心。贪心错在哪裡?保罗说,贪恋等于拜偶像。贪代表了你爱那些东西多过上帝,所以你才会去贪。因此,你贪恋别人的田地以致你作假见证,这是因为你没有敬拜上帝。所以,第十条诫命不单能解释第6、7、8、9条诫命,而是把第6、7、8、9条诫命从伦理变成敬拜。
 
        第十条诫命还有一个重要性,就是说清楚了究竟十诫是对哪些人讲的。我们以为十诫是跟社会的败类、犯人所讲的。但十诫的应用原来是对以色列核心领袖所说的。谁犯姦淫罪?大卫王。谁犯杀人罪?大卫王。谁作假见证?亚哈王。谁有资格贪别人田地?如果你是王,你可以拿走人家的手机(这只是假设而已);但即使你没有甚麽权势,你还是可以偷走人家的手机。但别人的大楼你怎样拿?大楼是偷不来的。你偷了屋契,大楼还是不属于你的,因为屋契是可以追查得到的。但是有权势的人就有办法拿到手。亚哈王有办法去贪恋别人的田地。在旧约,唯一一段清楚引用第十诫的经文,说贪恋田地、房屋等等的,就是弥迦书2:2,「你们贪恋房屋、田地」等等。谁是「你们」?就是犹太人领袖。因为在上掌权的才有资格和本事去犯这些罪。
 
        难怪拿单用这个有钱人迫害穷人的比喻去责备大卫。这是权势的问题,是误用权力的问题。用今天的术语,大卫犯的不是伦理的罪,而是公义的罪。公义和伦理怎样区分?其中一个区别是:伦理通常指向败类、边缘人,要他们不要偷、不要打破人家玻璃(门窗)、不要说髒话等。这些是伦理课题,是对一些社会上不受尊重的人,我们要他们小心一点,不要破坏社会。公义的课题就不同。公义的课题是对有名望的人说的,是对我们牧师说的,对社会群体有地位的人说的。如果你心裡沾沾自喜,这是因为你没有地位。但你可能是一个国家的国王,或小组的组长。公义的课题是对有权势的人说的。为甚麽?有权势的人不会「犯法」,因为当时是国王立法的。国王立法,所以他不会犯法,因此伦理的课题是不适用的。但是他心中污秽的时候,他就会贪、误用权力。就如富户拿了穷人的羊,即使穷人有钱也不能打赢这次官司。这是公义的问题。公义的根源是大卫贪婪、敬拜偶像,没有敬拜上帝。大卫错在哪裡?当你看Take(拿取)这个字的时候你就知道。他有权势去拿取别人的东西。
 
        二、大卫在哪个人生阶段犯罪?
 
        这就来到第二个问题。大卫在哪个人生阶段犯这个罪?我们在哪个人生阶段最容易犯这个罪?
 
        宋朝开始有一句话:晚节不保。广东话也有类似的俗语,意思是我们人生到了最结尾阶段而失败了。但另一句很少人说:中岁失节。这不是说晚年失败,而是人生最高峰得意的时候失败。大卫是甚麽时候犯错呢?我们试看看第二个字。第二个字也是一个不显眼的字;它是一个动词,这个动词立刻让你看到权力分配的问题,你一看到就知道谁大谁小的问题。这个字就是「差遣」的「差」(Send),或者是中文「打发」这个字。同样,这个字在原文是一个字,然后在中文圣经裡有不同的翻译。
 
        我们看看「差」这个字。这个字在第11章裡不停出现,让你看到谁是「话事人」。「列王出战的时候,大卫又差派约押……」(11:1)大卫当了国王,就有资格这样差派人出去干活;「大卫就差人打听那妇人是谁……」(11:3)他掌权,所以他可以吩咐人做事;「大卫差人去,将妇人接来……」(11:4);「差人到约押那裡,说:『你打发赫人乌利亚到我这裡来』……」(11:6)。所以,在姦淫和杀人这两件事上,经文都用「差」这个字。
 
        我们可以继续读下去;「差」这个字在第11章出现了12次。有权势的人(in control)才有资格差派人去办事。大卫在人生最有权柄的时候犯了这个罪,就是他有能力指派人、差使人办事的时候犯了这个罪。他以为一切受他控制,他却不能控制自己的心。
 
        第12章完全没有再说大卫差任何人做任何事情了;这一次不轮到大卫来差人了。「耶和华差遣拿单去见大卫……」(12:1)。在第12章裡,「差」这个字不止出现了一次,但是「差」这个字都用在耶和华的身上。在第12章裡,耶和华要弄清楚这个问题:谁是掌控的(in control)?如果「打发」这个字能够断定权力的大小或是上下高低的话,神要清楚的向大卫说,「你不是掌权者,神才是掌权者」。
 
        当我们到达人生最高峰的时候,我们就觉得一切都由我们掌控。你也可能说这样的话:「我到了某个年纪,我终于可以掌控一切了,我不需要看别人的脸色。」王不需要看约押怎样批评他;国王就是国王。将军也可能鄙视他,但大卫可以不用理,因为他是最大的。他不需要理会别人怎样看他,他想要甚麽就要甚麽。他要这个妇人,就要这个妇人。不想做的他也可以不做───打仗他可以不打,因为他已经坐稳王位了。我们人生到了差不多的阶段时也会说类似的话:是时候了,我到了这个年纪,可以不理会别人怎样看。我想要、想做的,就会去做。我不想做的,以后不再做,因为我掌控一切。
 
        大卫就是在一个这样有权势的环境之下犯了这个罪。他忘了谁是上帝。他怎麽有资格去拿取别人的东西呢?因为他在王位上,一切在他控制底下。神说,你弄错了。所以神要大卫道歉。跟谁道歉?如果罪的根源是杀死乌利亚,大卫的第一步应该是跟他的家人道歉。如果罪在姦淫,他应该跟他现在妻子拔示巴道歉。第12章怎样说呢?第13节,大卫对拿单说:「我得罪耶和华了。」因为这个不是说伦理的事情,而是在谈论贪婪和敬拜偶像的问题。如果现在权力分配出现问题,现在该谈论的就是公义的课题。技术性来说,大卫没有犯法,他不会坐 l a o的,因为他是立法的人。但是他得罪了耶和华。
 
        我们人生是不是在最得意的时候也有这样的欲望,觉得一切在我的掌控裡面?我们之前说过中年危机的问题,也强调在不同的社会裡,中年危机也发生在不同岁数中。我们说过,新加坡可能是小学四年级就有中年危机,因为四年级的考试断定你一生能否做大事,至少人间是这样看的。我们也说,在香港,小孩在幼稚园阶段就有中年危机,因为入读了哪一间小学就断定你将来会怎麽样,起码人间是这样看。中年危机的确是一个危机。
 
        2011年,史丹福大学做了研究,研究到底中年危机发生甚么事情。很奇怪,人在最能掌控生命的时候,往往是最容易跌倒的时候,因为你以为你能控制所有事物了。好像大卫一样:部下、妇人、士兵全都受他所控制,其实他最不能控制的就是他自己。他终于明白自己不是主。这种恐惧使他犯更多的罪,因为他想证明自己能控制一切。我们最大试探的时候,不是我们做人渣的时候,不是我们犯法的时候,而是我们得势的时候。不论甚么年纪,我们最受试探的是在我们掌控一切的时候;我们可能也会犯了公义的罪。
 
        公义的罪不单单针对有权势的人。公义还有第二个特色:犯公义罪的人,自己不觉得犯了罪;但被影响到的,就非常觉得这是罪。我想起,当我觉得没有公义的时候都是我吃亏的时候,但我不能发现甚麽时候我让别人吃亏,也记不起我犯公义的罪的情况。因为公义的罪是很不明显的。公义的罪对掌权者尤其不明显;当你是组长、团契带领人或在家裡当一家之主,在任何范畴下,「话事人」永远不会觉得自己是错的,但别人可能看得很清楚。
 
        神在这裡挑战我们有没有误用我们权柄。我们的资源、我们的影响力会给别人伤害。这个是最不温馨的课题。没有人听这个会听到流泪,因为我们看不到自己甚麽时候犯过这样的错。我们看到社会太多不公义的事情,但都是对方错。我们自己有没有参与?大卫在自己最掌控一切的时候看不到自己的盲点。拿单要用这个比喻才能揭露这个盲点。这个比喻正正是有钱人和穷人的对比。我们今天真的要在社会裡为公义发声。但我们也要想想,在自己的范围裡,我们有没有好像大卫这样贪,有没有好像大卫掌控一切;纵然这不是温馨的课题,但这是敬拜偶像的罪。
 
        三、大卫得罪了谁?
 
        现在来到第三个问题。大卫得罪了谁?耶和华。
 
        为甚麽说大卫得罪了耶和华?因为大卫差点完事了。第11章整章差点完全没提到耶和华的名,这在撒母耳记裡是少有的。大卫差点就搞定整件事情了;大卫见招拆招,所有的善后事情都处理好了,没有人知道事情真相,知道的人也不敢讲出来。第11章完全没有提到耶和华,直到最后一节:「但大卫所行的这事,耶和华甚不喜悦。」而第12章不停地提到耶和华。
 
        为甚麽这裡要这样强调罪的问题?因为在圣经裡,犯罪不是犯法这麽简单。犯法不需要跟人道歉。上次你驾车被检控(抄牌)的时候,你有没有跟警察或法官道歉?你可能说「有」;如果你有,你可能是希望警察不给你写罚单。你不会在交了罚款后还诚心献上道歉。这是因为我们今天看罪是一种与人无关(Impersonal)的、犯了法律的事情。我们看杀人、姦淫、撒谎、作假见证、偷东西全都是律例或犯法的事情。但如果这些律例的根源是贪婪的话,你所作的事是直接得罪耶和华。
 
        我们来看第12章。耶和华对大卫这样说:「你在暗中行这事,我要在以色列众人面前揭露出来。」(12:12)甚麽叫「暗中」所做的事?大卫不是单单不给人知道,而且以为上帝也不知道。你以为你能完全掩盖事情,但是你忘记了上帝是在场的。第11章如果没有最后一节,大卫就一帆风顺。但这裡偏偏有最后的那一节:神非常不喜悦。
 
        我们再来看第12章,这样你才明白第14节在讲甚麽。「你行这事,叫耶和华的仇敌大得亵渎的机会。」为甚麽呢?因为神子民的王犯罪的时候,他当神不存在,外邦人便会说,「你看,神不存在。神根本不存在,祂是假的。」所以犯这暗中的罪是一个亵渎的罪名。你明白,大卫在这裡的Take(拿取)是一个贪婪,是敬拜偶像的罪;而敬拜偶像,是一个亵渎神的罪。我们今天犯的是哪一类的罪?不要以为你犯罪时完全掩盖起来就没人看见。这段经文的最后还有一句:神看到便甚不喜悦。你不要以为你掌控大局。神才是掌权的那一位。
 
        那麽我们应该怎样认罪呢?不是单单向神列举就算了。这是交罚款式的认罪方法;你以为交罚款就可以了。真正的认罪悔改是权力分佈的重整,不是向上帝给一些掩口费。我们要明白神是王,这才是悔改的动作───把我们的王权交出来,承认上帝才是掌权的那位。我们任何一位掌权者都要知道,我们上面还有一位掌权者。
 
        大卫怎麽样认罪?我们看看诗篇第51篇。我觉得大卫故事精彩的地方,不是因为他不犯罪而精彩,而是犯罪后懂得认罪。诗篇第51篇认罪的第一个步骤出现在第1-9节。神啊,我真的不行,求祢用祢丰盛的慈爱涂抹我过犯。第5节,我在母亲的腹中我已经犯罪,从来未曾试过拥有清洁的心。神啊,我一无所有。认罪的第一个步骤是承认自己无能。你交罚款不需要这样;你可以穿西装交罚款,说,「这点钱算甚麽,喝茶也不够埋单,多罚几次我不怕。我漂亮的车子喜欢泊在哪裡就泊在那裡。」人间的认罪是交罚款,不需要权力重整。大卫不是:耶和华,我得罪了你,我完全无能。不是现在无能,而是从母腹的时候已经犯罪。我一无所有。
 
        第二个步骤:将你的自尊(Ego)献给上帝。我们来看第16-17节:「你本不喜爱祭物,若喜爱,我就献上;燔祭,你也不喜悦。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不要我们交罚款;神要的是要我们把我们的自尊、自我献给上帝,因为悔改是权力重分的动作。我们要在有权势的时候自认为无权。我们要把一些穷苦百姓、无能的人、边缘人物,变成我们的邻舍,我们的同伴。这才是悔改,因为我们跟他们是没有分别的,我们跟杀人犯没有分别,我们跟一个最贫穷的人没有分别,我们跟一个最没学识的人没有分别,我们跟一个最被世人所藐视的人没有分别。我们唯有把自己忧伤的灵献给上帝。这样可以改变世界。这不是温馨的信息,但这是我们需要聆听的信息。罪的处理不单是个人伦理的问题,而是公义的彰显。这不是某个阶层的人才需要聆听,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聆听的说话。
 
        有一个在非洲肯亚教书的教授名叫Mark Shaw。他写了一本书,他研究20世纪多个复兴运动:究竟它们的源头是怎样的,结尾是怎样的。他研究韩国、中国、非洲几个国家、美国和印度等等多次的复兴。他说,复兴有几个步骤:第一个是认罪,把自己的自尊交给上帝。如果认罪够透彻的时候,若你明白自己是一无所有的罪人,若你明白自己与边缘人物一样都是不配得的人的时候,你接下来会有下一步:影响社会。我们会顾念经济、身体、权力等等方面的边缘人物。
 
        他提到两个字,一个中文容易翻译,但另一个就难些翻译的。容易翻译的叫Revival(复兴)。我们知道甚麽叫复兴:我们认罪悔改,教会带来复兴。我们在香港和别处看到不少;神自己用不同方法复兴祂的群体。第二个字比较难翻译的是Awakening(觉醒)。美国曾经有一两次大的觉醒运动(The Great Awakening)。这两个字有甚麽分别?Awakening和Revival有甚麽分别?根据这位学者Mark Shaw的研究,他说,当神复兴我们的心,我们看看这个影响力能否传到社会那裡。如果能去到社会那裡,这就叫觉醒(Awakening);但如果只是环绕在教会裡面,这就是复兴(Revival)。
 
        今天神呼召我们不只在教会圈子内复兴。神要我们用不同方法走进人群。其中一个最重要的方法是宣教,因为宣教影响一个人怎样看社会和看文化等等。哪样香港的社会关怀不是由宣教士先开始的?香港的孤儿院,医院等等都是从宣教开始的。没错,中国传统也受到影响,但大规模的觉醒都在香港这个地方开始。这是宣教带来的觉醒,影响了社会。今天我们停在哪裡?是不是停在交罚款式的复兴?「神啊,我知道我今次错了」,我来到法庭,我交罚款,我出去,一切已经搞定。但当你解决罚款的问题,你有没有解决权力分配的问题,有没有认自己为僕、上帝为主,没有把忧伤的灵献给上帝?如果想要神的灵带来复兴或觉醒的时候,我们的认罪就会不同───不再是交罚款式的认罪,而是把我自己的生命、自己的心和自尊、自我献呈给上帝,以致我成为社会边缘人物的一份子。
 
        大卫还未作王的时候不需要学习这个功课。但当他作王的时候,神就要他学习这个功课。这个把自己忧伤的灵献上的功课───不再拿取、不再贪婪、敬拜独一的上帝。我们愿意这样做吗?让神带来香港教会的复兴,也有觉醒的运动,以致我们的复兴在社会裡也能被触摸得到,以致我们能进入人群裡,传一个卑微者的福音。我们愿不愿意这麽做?我们一起低头祷告。
 
        结束祷告
 
        我们在神面前先做第一个祷告。在你听道的时候,如果神显出你日光之下还没有人看到的罪的时候,你记住第11章还有最后的那一节:耶和华能看见。你要交託,你要献呈,你要解决那件事情。你要向神说:我得罪耶和华了。你在神面前自己来祷告。
 
        第二个祷告我们要做的是,在这几天裡面,我们可能已经认罪,你觉得自己已经交完罚款不需要再来聆听了。但是,在权力分配的问题上,你有没有把自己的权力放下?你看到不公义的时候,有没有为这些事情祷告?更重要的是,你有没有察觉得到自己行不公义的事情吗?自己去贪、自己去取、自己去以自己为王,取了人家的羊自己也没有发现?如果神提醒我们,我们就在神面前祷告。
 
        如果弟兄姊妹在第一个祷告中把自己的罪呈现在神面前,别人看不到,神却喜悦,神愿意与你亲近。神愿意你自己在祂面前说:我得罪耶和华了!有这样的弟兄姊妹,我请你站起来,在神面前祷告。可能是许多年前的事,可能是一个罪疚感你今天要摆上的,可能是一件你记不起但神今天向你显露的事情。你向神承认,以致人不再亵渎耶和华的名。有这样的弟兄姊妹请你站立。这是你跟神所立的约,神早已看到,但这一次你跟神说,神啊,我也看到了。你愿意这样做的话,请你站立,我们一起祷告。
 
        第二个呼召,在公义的问题上,神对你有甚麽提醒?这不是一个温馨的课题,也不是一个容易察觉得到的问题。如果你愿意为公义而付出的话,首先你要检察自己生命裡有没有不公义的动作。你也要为社会上受冤屈者祷告。不论是在哪一方面,你愿意在公义的立场上向神立志,把复兴的信息带出教会,是荣耀上帝的,见证上帝公义的下一步。你愿意这样做的请你站立,我们一起祷告。
 
        亲爱的天父,我们献上感谢和讚美。在这几天的信息裡面,祢多次责备我们,你以不同的方法提醒我们。我为着今天站立的弟兄姊妹献上感谢,为祢显出我们隐然未现的罪献上感谢;当我们以为没有人看到的时候,耶和华大大不喜悦。但是我们愿意这样祷告:我们得罪耶和华了!让我们的认罪成为忧伤的灵的献祭,接纳我们这种权力分配,认自己为僕,上帝是我们的主人。我们也为弟兄姊妹为着公义的课题委身而祷告,因为我们愿意顺服上帝自己的权柄。在世界不同地方弟兄姊妹站立的时候,让祢带来的不单是复兴,也是带来大觉醒运动,让我们的福音影响我们的群体,让我们能够把圣灵的能力彰显到万国。为神的话语献上感谢和讚美。祷告奉主名求,阿们!
 
        讲员: 鲍维均牧师 
        传译: 周志豪牧师 
        速记: 郑谭佩云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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