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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信徒发怒

2009-07-08 作者:王明道  
来源:来自网络我也要投稿


 “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弗4:26-27)。

  从前我读这两节经文的时候,以为这句话是两段不相连的教训。我想前两句是劝戒信徒小心,不要因发怒以致犯罪,后一句是劝戒信徒预防魔鬼。后来我方明白这三句教训实在是相连的,因为信徒在生气的时候是极容易给魔鬼留地步的。魔鬼也明白这种情形,所以它常常激动信徒发怒,及至他们发起怒来的时候,魔鬼便得着一个最好的机会引诱他们陷在罪中。

  我们总都知道一个人在发怒的时候是什么样式罢。许多人平日思想是那样的周密,行动是那样审慎,作起事来有条不紊,措置适宜。在他们的事工上少有失败和悔恨,及至他们生起气来的时候,一切的事都改变了。他们的思想行动竟像最愚昧的人,素日那种安详审慎的态度竟变成了暴躁轻浮,说话作事完全离开了素日所遵循的轨道,结果竟是弄出许多的失败,贻下将来无穷的悔恨。许多人平日谨言慎行,温和有礼,一到生起气来的时候,竟能说出平日决不肯说的恶言,作出平日决不肯作的恶事。及至事过境迁,才悔恨自己那时不应当说那样的话,不应当作那样的事,然而已经不及挽回。许多人明明知道杀人的必不能免国法的裁制,他们不敢杀人,也不忍杀人。平日他们听说杀人的事情都感觉可怕。但到生气的时候,他们竟不顾一切,酿成了杀人的大祸事。总起来说,人一到生气的时候正像一个喝醉了酒的人,也像一个被鬼附着的人。他不但像醉酒的人和被鬼附着的人那样可怕,他也像他们那样不能自主,不能自制。请问撒但若利用这个机会来陷害他,是不是易如反掌呢?

  魔鬼就是这样陷害了许多信徒。它引诱信徒去辱骂人,咒诅人,去说各样不当说的话,他们知道这些话是不当说的,是神不喜悦的,他们拒绝了魔鬼的试探。它再引诱他们去斗殴,去争吵,去打人,去凶杀,他们知道这样作是犯罪,是得罪神而且羞辱神的事,他们又拒绝了魔鬼的试探。魔鬼看见它的工作遭了失败,便改变了它的方法。它不再直接去引诱他们犯罪。它第一步先利用各种事物激动他们的怒气,只要他们能受它的激动生起气来。他们就会忘记神的话,忘记罪的危险,不再想到神的荣耀,失去他们所有的爱心,结果就陷在罪恶当中,遭遇不堪设想的失败。

  神知道他的儿女们的弱点,他也晓得魔鬼所用的诡计,所以他便藉着他的仆人教训他们说,“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弗4:26-27)又说,“你们各人要快快的听,慢慢的动怒,因为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雅1:19-20)。“不轻易发怒的胜过勇士,治服己心的强如取城。”(箴 16:32)。

  或有人问说:生气究竟是罪不是呢?若是,为什么圣经中的教训说,“生气却不要犯罪”,“慢慢的动怒”,“不轻易发怒”这一类的话,却不说“不要动怒”呢?
 

对这个问题我要回答说,不错,圣经中未曾绝对的禁止信徒发怒;信徒也绝对的不可发怒。但他们是为什么缘故发怒?他们发怒的结果又是怎样?这两件我们应当十分注意的。主耶稣在世上的时候,在圣殿里看见卖牛羊鸽子的,并有兑换银钱的人坐在那里,他就拿绳子作成鞭子,把牛羊都赶出去,倒出兑换银钱的人的银钱,推翻他们的桌子(约2:13-15)。我们可以推测他在作这事的时候必是大大发怒。但这种怒气乃是“神的忿怒”。这种怒气是为恨恶罪恶而发的。圣经中多次提到“神的忿怒”就是这种忿怒。但我们平常所发的忿怒却很少是这种忿怒。我们平常所发的忿怒不外乎因为嫉妒、恼恨、自私、自利、攘夺金钱、名誉、地盘、势力,别人不容我们恣意夺取,起来与我们抗争,我们便因此动怒了,或是我们得不着所渴望得着的,便迁怒于别人,向人大大发怒。也有时因为别人揭破我们暗中所作的恶事,或是指正我们的过失,我们不肯悔改,倒因此向人发怒,这种忿怒就是罪。这不是“神的忿怒”。这是“魔鬼的忿怒”。还有时我们发怒的原因并不像以上所说的那样恶劣。乃是因为别人待我不好,侮辱我、嘲笑我、攻击我、窘迫我、夺去我的利益,污辱我的名誉,损伤我的身体,破坏我的家庭。有时他们这样作是出于无心,也有时是由于好意。我们不甘心忍受这种难堪的损失,便因此向那损害我们的人动怒。这种忿怒的动机虽然与上文所提的不同,因此我们不能说它是罪,然而这种动怒的结果,却常是使我们陷在恼恨、报仇、辱骂、咒诅、斗狠、凶杀等等的罪恶中。这种忿怒乃是“人的怒气”。“但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人的怒气只能给魔鬼造机会,使它容易下毒手向信徒施行攻击罢了。我们的主曾在圣殿中为攻击罪恶而发怒。但到了他自己遭遇恶人的毒手的时候,他们捉拿他,捆绑他,审问他,凌辱他,鞭打他,钉他在十字架上,他却毫不动怒,甘心忍受这一切非法的无理的虐待。我们所作的常是与主耶稣所作的整整相反。我们看见各种极可恨的恶事摆在我们眼前,我们看见神的名受亵渎,我们看见惹神忿怒的事环绕我们四周。只因为这些事并不损害我们个人的名誉、利益、身家、福乐,所以我们便毫不介意;及至一旦有什么人触犯了我们,或是损害了我们个人的利益,我们便立时怒不可遏,挺身起斗。当发怒时候不发怒,不当发怒的时候反倒发怒。我们所作的与我们的主所作的是这样的大相反背,魔鬼趁着这种机会陷害我们,又有什么希奇呢?

我们既知道魔鬼常激动我们发怒,然后乘机引诱我们犯罪,便当在这件事上多加注意。如果有的信徒性情不好,比别人容易发怒,这种信徒应当更加特别谨慎,一方面当时常思念上文所提的几段经训,一方面也当在将要发怒的时候求神的扶助拯救。当我们学会“不轻易发怒”的时候,魔鬼便不能陷害我们了。



 
  

【作者简介】 王明道(1900-1991),原名王永盛,生长于中国北京一个穷苦的基督教家庭,1900年庚子拳变中父亲自缢,母亲带孕逃难,同年王明道以遗腹子出生。王明道自幼在基督教学校接受基督教教育,成人后他顺服神的旨意,放弃从政的意念,竭力追求真理的上帝,成为一名传道人;他特别取名“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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