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是否需要施行劝惩?
《基督徒信仰问题解答(新版)》第七十二问:教会是否需要施行劝惩?
解答:
而今,对于“教会是否需要实行劝惩”这件事而言似乎已经成了一个问题。其实,它本来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而当它成为一个问题的时候,足以说明这时代的教会堕落之深!
根据圣经,我们认定:任何真教会都需要忠心地施行劝惩。因此,在基督教神学(主要是教会论)后来的发展过程中,尤其到了改教时期,“惩戒的施行”与“圣礼的执行”、“真道的传讲”一道,被正式接纳为辨识真假教会的标记,这已经特别体现出它的重要性。
那么,当我们说这有明确的圣经根据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首先,追根溯源,教会施行劝惩的终极原因应该从我们所信的上帝是怎样的上帝展开思考。上帝是圣洁的,他甚厌恶罪孽(【出34:7】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他要求一切亲近祂的人都要自洁(【赛1:16】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赛52:11】你们离开吧!离开吧!从巴比伦出来,不要沾不洁净的物,要从其中出来。你们扛抬耶和华器皿的人哪,务要自洁。【来12:14】你们要追求与众人和睦,并要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雅4:8】你们亲近 神, 神就必亲近你们。有罪的人哪,要洁净你们的手;心怀二意的人哪,要清洁你们的心。)。上帝的儿女应该肖像祂才是,因此,基督徒务必当追求圣洁。再者,上帝在人犯罪之后绝对不会熟视无睹,无论信徒与非信徒,祂都会在今生与末时进行审判,从始祖的犯罪后的宣判到启示录里白色大宝座的设立无一不在见证着此项真理。
其次,上帝的圣道也明确吩咐教会要施行惩戒:
【太18:17】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太16:19】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太18:18】“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林前5:1-2】风闻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 你们还是自高自大,并不哀痛,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
【林前5:9-13】我先前写信给你们说: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或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这样,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因为审判教外的人与我何干?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吗?至于外人,有 神审判他们。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
【帖后3:6-15】弟兄们,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们:凡有弟兄不按规矩而行,不遵守从我们所受的教训,就当远离他。你们自己原知道应当怎样效法我们。因为我们在你们中间,未尝不按规矩而行,也未尝白吃人的饭,倒是辛苦劳碌,昼夜作工,免得叫你们一人受累。这并不是因我们没有权柄,乃是要给你们作榜样,叫你们效法我们。我们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曾吩咐你们说,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因我们听说,在你们中间有人不按规矩而行,什么工都不作,反倒专管闲事。我们靠主耶稣基督,吩咐、劝戒这样的人,要安静作工,吃自己的饭。弟兄们,你们行善不可丧志。若有人不听从我们这信上的话,要记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觉羞愧;但不要以他为仇人,要劝他如弟兄。
【多3:10-11】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弃绝他。因为知道这等人已经背道,犯了罪,自己明知不是,还是去作。
【约贰1:9-11】凡越过基督的教训不常守着的,就没有 神;常守这教训的,就有父又有子。 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问他的安;因为问他安的,就在他的恶行上有份。
【犹1:20-23】亲爱的弟兄啊,你们却要在至圣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圣灵里祷告,保守自己常在 神的爱中,仰望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怜悯,直到永生。有些人你们要从火中抢出来,搭救他们;有些人你们要存惧怕的心怜悯他们,连那被情欲沾染的衣服也当厌恶。
在以上经文中,无论是主耶稣自身,还是其他使徒与门徒,都在教导劝惩这项真理。因此,劝惩并非教会自己的专权行为,实乃上帝的明确吩咐。任何教会都不能忽略此项责任,不然就根本不是在服侍上帝,乃是娱乐山羊! 不过,话虽如此,目前在教会中,总有一些人认为:教内不应该施行惩戒。他们的理由虽多,但大抵却可以归纳如下几点:
一、基督徒是自由的,惩戒容易辖制人。
二、信徒间当彼此相爱,惩戒就是没爱心。
三、牧者当以教会发展为念,惩戒容易导致人员流失。
四、只有上帝有权管理人,人管理人容易定人罪。
五、如果执行劝惩,恐怕会触及信徒隐私。
六、一旦执行教会的劝惩会导致人灭亡?
以上这些说辞,表面看来都有些道理,但实际上却没有任何一点能够站立得住。往下,我们逐条分析一下:
一、基督徒是自由的,惩戒容易辖制人?
是的,基督徒是自由的,但此自由却也是受限的。司机当遵守交规,公民当遵守法律,这都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通则。正因为是基督徒,所以才更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林前9:19】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 【彼前2:16】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藉着自由遮盖恶毒(或作“阴毒”),总要作 神的仆人。)。自由不是基督徒为所欲为的挡箭牌,反而当是其顺服真道的立基点。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加5:1),但在基督里却应该顺从圣灵行事(【罗8:12-13】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但凡被圣灵引导的无不在律法的规范之下(【彼前1:22】你们既因顺从真理,洁净了自己的心,以致爱弟兄没有虚假,就当从心里彼此切实相爱。)。这个世界,非律论的反律法主义横行,基督徒理当逆流争上,处处显出基督徒无以伦比的长处。
教会是个机体,同时也是个组织。既然教会具备组织性,那么她就需要管理,不然必然秩序紊乱。上帝要求我们凡事规规矩矩按照次序行。因此,合乎圣经的规矩并非辖制人,乃能建立人。有鉴于此,任何信徒都当顺服牧长的带领与规劝(【来13:17】你们要依从那些引导你们的,且要顺服,因他们为你们的灵魂时刻警醒,好像那将来交账的人。你们要使他们交的时候有快乐,不至忧愁,若忧愁就与你们无益了。)。
二、信徒间当彼此相爱,惩戒就是没爱心?
而今,爱心被误用与误解太多了,这导致爱心似乎都已经成为了纵容的代名词。其实爱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上帝是要求我们彼此相爱(【约壹3:11】我们应当彼此相爱,这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但也要求我们彼此认罪(【雅5:16】所以你们要彼此认罪,互相代求,使你们可以得医治。义人祈祷所发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真正心里存着对圣徒的无私之爱绝不会表现在对他们犯罪的坐视不理上。因此,指出他的罪并帮助他对付他的罪,正是出于对他的真诚的爱。当面的责备,强如背地的爱情(箴27:5)。曾经,作为晚辈的保罗并未摄于彼得使徒的权威而对其罪无动于衷,反而“以下犯上地直指其罪”(【加2:11】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而身为先知的拿单更是将性命抛诸脑后,针对大卫的淫行大加批驳(【撒下12:7】拿单对大卫说:“你就是那人!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如此说:‘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脱离扫罗的手……)。这种坚毅果敢是我们应当争相仿效的。所以,真爱弟兄就应当直言不讳,正所谓: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
当年,爱德华兹牧师为了真理的缘故不惜惩戒了自己的亲友,尽管那些亲友一万个不愿意。我们也不当例外。目前,面子问题,私交问题等都已成为教会惩戒的最大拦阻。这不是别的,乃是我们不爱真理,只重人情的背道表现,实在需要悔改。倘若我们真爱弟兄,就当关心其灵命正常成长。若果发觉其长久驻足不前,或者逆生长就当及时规劝。
三、牧者当以教会发展为念,惩戒容易导致人员流失?
在教会进入如今这个经济社会以后,在各方面都想与社会挂钩,从而导致了“重量轻质”的种种弊端。在社会上,“发展才是硬道理”口号不绝于耳,教会也争先恐后地随从这股浪潮。其原因不外乎就是出于拉人头收奉献的考量。其实我们大可不必担心施行劝惩使人跑掉,反而当担心不忠心施行劝惩使上帝发怒。上帝是轻慢不得的(【来12:29】因为我们的 神乃是烈火。【加6:7】不要自欺, 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
教会的发展不是靠妥协真理而人丁兴旺,乃当持定宁缺毋滥而优胜劣汰。是的,我们绝不能天真的认为可以在今生人为地拔出一切藏于教内的稗子,但我们却必须将不断地洁净教会作为己任已责。如果怕人跑,那么旧约众先知,施洗约翰,主耶稣与使徒保罗等就不该直斥罪孽了。他们明明可以只讲福音避开审判,又或者只传医治不言责罚。但他们却从来都是不偏不倚地全面传道,从而使得听道者立刻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顺从的也就蒙福了,而不从者也就抵挡到底!我们必须知道上帝厌恶虚假的做作,尤其是那些八面玲珑的信徒(【路6:26】人都说你们好的时候,你们就有祸了,因为他们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这样。)。传真理就不可能不得罪人,但我们只当求不得罪神!
四、只有上帝有权管理人,人管理人容易定人罪。
上帝管理人是真理,但上帝借着教牧人员管理其他信徒乃是更具体的真理。同样,人不应当随便定人罪是真理,但人在上帝的判断下直指人的罪依然是真理。许多人总以主耶稣赦免了《路加福音》第七章与《约翰福音》第八章那两位女人为由声言连耶稣都不定人的罪,也未曾施行惩戒(【路7:48】于是对那女人说:“你的罪赦免了。” 【约8:10-11】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 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殊不知,在主耶稣面对的人群中,有些人是未曾归信的,针对这类人,主耶稣只有先拯救了他们,当他们进入基督里之后才提出更多地要求。其次,无论信徒与非信徒,也不管他们领受了主耶稣哪种意义上的赦免,主都从未允准其继续犯罪,反而时常提醒他们不要再犯罪(【约5:14】后来耶稣在殿里遇见他,对他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厉害。” 【约8:11】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还有,以彼得使徒三次不认主的大罪被主赦免为例,这并非能以证明主耶稣不赞同施行教会劝惩,这反而让我们看到彼得在犯罪后实在是真心悔改了,从而也就免去了被惩戒的流程。这样他才能够以使徒身份管理教会,并与其他使徒一道惩戒那些不肯悔改的人。难道上帝的惩戒还能在愿意真诚悔改的人身上持续作用吗?当然不能!
五、如果执行劝惩,恐怕会触及信徒隐私?
除了上面的理由外,在具体施行劝惩时,总有一些弟兄姊妹担心这样会伤害那些犯罪的肢体。有些肢体干脆以隐私权为由抵挡教会的正常劝惩程序。还有些则认为“得饶人处且饶人”,因此,不要“计算人的恶”。
然而,事实上,信徒犯罪而被劝惩,绝非教会伤害了他们,实乃他们先行伤害了上帝。大卫说犯罪是对上帝的得罪(【诗51:4】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如果我们犯了罪,要诚恳地承认自己的过犯,不要为自己做太多无罪辩护,如同始祖犯罪后那般。当知道: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箴28:13)。
犯罪后,认罪悔改是信徒的唯一出路,除此之外别无二法。执行教会纪律的目的不是为揭露个人的隐私来为难他,尽管许多牧者确实有违背教会规定或者信徒间的誓约而到处宣扬个人隐私的例子,但那些只能证明那类牧者犯了大罪,而不能说明教会的牧者不能在劝惩过程中涉及信徒隐私。其实,在上帝面前任何人本无隐私(【来4:13】并且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他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并且,在教会具体的牧养过程中,信徒的私生活与信仰也息息相关。朋友加的伤痕出于忠诚,仇敌连连亲嘴却是多余(箴27:6)。牧者责备信徒往往都是出于真爱与关心,不然,谁愿意做那些卖力不讨好的事呢?事实上,责备并不是对朋友的伤害, 在现今的这个社会,许多教会有权涉及的使常被人当做个人隐私隐藏起来这是根本上的无知。比如,人愿意和谁谈恋爱,有没有婚前同居等在社会上的确是属于个人隐私层面的。但基督徒则不然,这些与教会关系密切,与个人信仰更不能脱节。因此,教会牧长有责任监督所有已受洗之信徒类似这方面的实情,从而引导信徒活在上帝所喜悦的圣洁中。其实,在受洗前,信徒都当将个人生活的圣洁作为一项誓约在全会众面前表态,只不过目前各个教会对受洗的标准降低到无以复加之地步后,此类真理才在教会中被一再被淡化,甚至消失了。
有病就需就医(【可2:17】耶稣听见,就对他们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因此,信徒犯罪也得寻求康复之法。正如X光片或者磁共振技术虽然渗透人近于隐私的部分,但却能助人真正的看清自己的病患,除非人讳疾忌医,不然他总不会怪罪此类科技产品触犯了其隐私。
六、一旦执行教会的劝惩会导致人灭亡?
我知道,确实有部分信徒由于误解了“教会之外无救恩”的真理,因此特别害怕被除教或者惩戒。此项真理源自于古教父“西普里安”的思想,后被“奥古斯丁”继承并发扬光大。其实,这种担心有好得一面。但事实上这个教会是指“无形教会”,而不是“有形教会”,关于此项真理,改教运动时已被辨明。我们必须了解,在施行教会惩戒的过程中,有形教会是可能出错的,比如:爱德华兹牧师被自己的会众赶走(天主教对真信徒的一系列迫害也可作为例证)。要知道,有些人本身不信,但却在受洗后无明显大过。其虽然身在真教会,但却没得救,即使其一生都未被惩戒也一定灭亡;而有些人,倘若真信,即使是被正常亦或是非正常除教也绝不会灭亡。但一般情况下,被除教者会灭亡并非因为其是否身处有形教会中,实乃其活在未曾悔改的旧性中,根本无法表明其已经的得救。
在这里,我需要纠正有些人认为即使是真信徒,那么在被惩戒的过程中只要主来了或者自己死亡了就会灭亡的错谬思想,这种思想甚至在所谓的改革宗圈子内部也不乏支持者。其实这是由于这类人基本救恩论不清楚的缘故导致的。在此,我们必须区分开“一次性悔改”与“不断地悔改”,或者“得救”与“成圣“的之间区别。关于二者的区别,可参考我在其他有关于“人罪论”问答中的回答,在此不必多言。但我们只需知道,圣经说:“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8:1)。对于真信徒,其得救就是得救了,与能否被惩戒,或者在惩戒中的表现无关,不然,就会违背“因信称义”的总教理。当然,信徒不被定罪是指那些已经信主的人不会再因自己所犯的罪(包括信主后所犯的罪)而受到将来永远的审判或地狱的刑罚了。易言之,信主后,那些真信徒的再犯的罪已经从根本上不会影响他们的救恩,这是确定的,但再犯罪却能以影响他们个人与神的亲密关系,也可能因罪受神的管教(【林前11:27-32】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死”原文作“睡”}。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我们受审的时候,乃是被主惩治,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
并且,只有信徒才有资格蒙神管教(【来12:9-11】再者,我们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何况万灵的父,我们岂不更当顺服他得生吗?生身的父都是暂随己意管教我们,惟有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份。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而对于其他人,神是任凭的。
根据以上论述,我们看见,反对教会施行惩戒的任何理由都是站不住的。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因此,教会不能没有规矩。只有秩序井然才能造福会众。我想,许多反对惩戒的弟兄姐妹,往往是对律法第三重功用认识上的缺乏所致。他们正因为不明白此点,从而就走向了真理的对立面。那么,我们是否也该尝试着从正面论述一下教会劝惩的必须呢?当然,关于这个问题,我想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表达:
第一,施行劝惩是为了免使上帝的名被亵渎。
我们必须承认,尽管教会是被上帝分别为圣的一个群体,但其也着实属于社会的一部分。可以说,教会的圣经将左右社会的风气。如果教会能够忠心地照着圣经的原则入执行教会的纪律,那么,既可以免除许多世人对于基督教的误解,又可以使上帝的荣耀(【彼前2:12】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鉴察”或作“眷顾”)归荣耀给 神。【提前6:1】凡在轭下作仆人的,当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 神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多2:5】谨守、贞洁,料理家务,待人有恩,顺服自己的丈夫,免得 神的道理被毁谤。)。
曾经,大卫的犯罪导致撒旦大得亵渎的机会,此中警戒,我们绝不能忘(【撒下12:14】只是你行这事,叫耶和华的仇敌大得亵渎的机会,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不仅如此,保罗也曾责备犹太人由于条件优渥却知法犯法,从而引致其他民族借着他们对上帝施行的种种诋毁(【罗2:24】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正如经上所记的。)。因此,信徒实在当百般留意。
其实,不仅仅是不信的外邦人,就算对我们而言,倘若作为旁观者,对于那些屡犯大罪又不肯悔改却依然混迹在教会中的人作何感想呢?从上面的教牧人员,到下面的一般信徒,假使你明知他们罪孽深重,却无人问津,无人处理,那么您会怎样呢?你怎样看待上帝的教会,那么外邦人则更甚。因此,只有处理这些事件才能止息那些指控、质疑与谩骂。除非一个恶人,从不委身却时常聚会,但这类人也没有领餐资格。从而,他的恶行与教会根本无关,因此,任何人倘若指着他控告教会的话,那么教会很容易回答那些人:此人根本不是基督徒,因此,教会当然不管。当真正归信的基督徒则不然,你不仅是在聚会的时候需要自约,在散会之后更该自制。因为,任何人都不能只做教堂里的信徒,出门之后就怀抱罪孽!
第二,为了使教会能够无瑕无疵地献给基督。
我们还需了解,对于持续犯罪的教会成员,若不执行任何纪律,这些罪必象面酵般发起来,至终影响和败坏整个教会(林前5:1-6)。施行教会纪律可帮助我们除掉教会中的“旧酵”(罪孽),使教会成为圣洁的“新团”。这样,此教会才能持续的发挥“社会的良心”、“真理的柱石”、“世界的灯塔”等功用。教会作为上帝的家,基督的身体与圣灵的殿,只有施行劝惩才能合乎上帝的旨意。
在圣经历史中,曾经亚干犯罪而连累全群的例子充分向我们表明,上帝是视教会为一个整体的。在这个群体中,个人的圣洁与否影响整体的成败兴衰(【书7:1】以色列人在当灭的物上犯了罪,因为犹大支派中,谢拉的曾孙、撒底的孙子、迦米的儿子亚干取了当灭的物,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人发作。【书7:4-5】于是民中约有三千人上那里去,竟在艾城人面前逃跑了。艾城的人击杀了他们三十六人,从城门前追赶他们,直到示巴琳,在下坡杀败他们。众民的心就消化如水。)。因此,我们不能说教会是教会,信徒是信徒,二者无关无分!其实二者乃是互为表里,形同筋骨。
第三,为了挽回被罪伤害的弟兄姐妹。
在上帝和人之间,除了罪,没有什么能作为屏障的(【赛59:1-2】耶和华的膀臂并非缩短,不能拯救,耳朵并非发沉,不能听见。但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 神隔绝,你们的罪恶使他掩面不听你们。)。犯罪者不仅深深地得罪了上帝,还深深地伤害了自己与他人。真信徒在犯罪后并不快乐(【诗32:3】我闭口不认罪的时候,因终日唉哼而骨头枯干。),上帝也会由于并不赞同罪从而等候其悔改。如果不认罪悔改,他里面的平安一定会被罪孽蚕食殆尽。良心的控告,撒旦的控告会持续不断在袭扰着他们。但何时他们表示悔改,何时真正离罪,那么他们随即也必再回正途。由此可见,施行教会纪律的目的实在不是为了打击犯罪者,乃是盼望从罪中挽回跌倒的人(林前2:5-11)。这样,教会的牧长有责任将那些犯罪者从罪的捆绑中释放出来,使他们重拾信心,重新站立,各种关系也被重新建立健全起来。但因此保罗说神给他这权柄并不是为败坏人,原是为造就人(林后13:10)。由此我们可以下定论说:施行劝惩是为了针对教会中的罪,决不是针对某个具体的个人。
对于犯罪者,其实越早认罪越好,而对于教会,对犯罪者则越早处理越好。因为毕竟经验告诉我们:往往人在刚犯罪的时候,心里的挣扎都比较剧烈。并且痛苦感会很明显。而正在这时其心灵也相对比较柔软,因此也比较容易悔改;然而一旦时间托长,那么,很可能就会因着错过圣灵特别的光照而越发刚硬,而那时则不易再行归正。
我再次提醒,我们当留意教会的劝惩,这与信徒成圣息息相关。 圣经教导我们: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加6:1)。因此,基督徒不当单顾自己的事,也当顾念别人的事。这当然包括别人的灵命健康。而在从事一系列劝惩之前,为其祷告是前提条件(【约壹5:16】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 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正如纵使当初的扫罗王与百姓不断严重地犯罪,但撒母耳先知却一再为其恒切祷告(【撒上16:1】耶和华对撒母耳说:“我既厌弃扫罗作以色列的王,你为他悲伤要到几时呢?你将膏油盛满了角,我差遣你往伯利恒人耶西那里去,因为我在他众子之内预定一个作王的。【撒上12:23】至于我,断不停止为你们祷告,以致得罪耶和华。我必以善道正路指教你们。)。但祷告不是所有,在祷告之后,还要根据具体的人事具体对待。一般步骤主耶稣在《马太福音》中已经提供:
【太18:15-17】“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根据主耶稣提供的步骤,我们获知:如果你知道你的弟兄或姊妹在罪中(哪怕你是他最好的朋友)。首先,你要私下劝他悔改。并建议他与牧者交通,从而得到教会的帮助;其次,如果他并不悔改,那么你再在小范围内带人去劝说,尤其可告知他的亲友。再次,在显然没有效果的情况下,那么你才可以试着通知教会。这样做实在是为了挽回他。 而我们只有为这一系列流程都走过却无效以后,才能考虑是否该弃绝他或者将其赶出教会(多3:10林前5:13),又或者留意躲避他不再与他交往(罗16:17帖后3:14-15)等。
但即使如此,也不要对其结局下定论,毕竟,保罗都曾指望: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旦,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 当然,在劝惩的过程中,也必须严厉责备那些犯罪却不肯悔改者,这样做一来为了避免其他人受到的影响(【提前5:20】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从而也能使得其他人远离罪孽。
(本文转自作者的微信公众号: 孙宏广的后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