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下的两个永远
2015-04-06
作者:王经文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读经:启22:1—5节,启20:10节。
这两处圣经给我们指出两个永远的真实景像:一个是新耶路撒冷城里光明幸福的景像,一个是地狱火湖里可怕的痛苦景像。这两个景像,就是凡在地球上生存过的人,最后要分别归入的截然相反的两个地方,二者必居其一。这两个地方,都是永永远远的,再没有丝毫改变或了结的可能。所以今天讲的题目叫做“十字架下的两个永远”。
(一)永远,是神的根本属性。神是什么?我们用尽千言万语也不能说清楚说完全。神无限,有限的被造者怎能用有限的言语表达无限的神呢?但有一点我们需特别注意:神是永远!或叫永不改变。当摩西对神说,以色列人若问我神叫什么名字时,我该说什么呢?神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出3:14)。这意思就是:神是永远的。永远,代表神的名字。诗90:2节说:“从互古到永远,你是神”。提前1:17节说:“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耶10:10节说:“唯耶和华是真神,是活神,是永远的王”。启1:4节称神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神”。神的永远(永恒)性,就是指他超越时间的限制。他没有开始,也没有终结。在未造世界之前他已存在,他住在永恒之中。圣经说他是“永生的神”(申33:27)。他“是初”也“是终”(启22:13)。他“住在永远”(赛57:15)。他的年数“没有穷尽”(诗102:27)。那创造我们,护理我们,拯救我们的神既是永恒永远的神,我们一个被造的人本该为与这永恒有分感到惊奇、深思和感恩。如果漠视永远,就是漠视神。
(二)神照自己的形像造人,也把永恒永远的属性造在人的生命里。永恒永远是神属性之一,是神的形像之一。神创造我们的时候,没有说把他的永恒性扣留下不给我们。神造人不是为了有一天死去,而是要永远活在荣耀的乐园中。于是用他完美的形像造了我们完美的人。他用地上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2:7)。人有神的灵,就有神的永远的生命。伯32:8节说:“但在人里面有灵,全能者的气使人有聪明”。约20:22节复活的耶稣“向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使门徒有永远的生命,成为新造的人。这次耶稣吹气,是回复并更新了在伊甸园亚当因犯罪失去的神赐给人的永远的灵。亚当如果顺服神不犯罪,就不会遭受生老病死这些从咒诅来的苦难刑罚,就会永远在伊甸园与神同行,永远享受神的赐福。亚当可以“随意吃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包括园中生命树上的果子,“就永远活着”(创3:22)。
(三)人犯罪后,失去了永生永福,得到的是永死永刑。神造人的初衷本意,是完全的善完全的美。他“愿人都尊他的名为圣”,“不愿有一人沉沦”(太6:9彼后3:9)。他有永生,也将永生造在人的生命里。使人永活在他面前。“他未尝留下一样好处不给那些行动正直的人”(诗84:11)。神有绝对的自由,也将自由赐给人,让人享受自由。“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6—17)。神既叫人享受自由“随意吃”,又因神爱人,警告人不要吃那使人死的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但是神尊重人的自由意志,不强迫、不干涉人吃什么不吃什么。神尊重人的自由选择,也是神对人特别的爱。神喜悦人甘心乐意地顺服他,怀着感恩的心顺服他;神决不强迫人“顺服”他。强迫的“顺服”不是真顺服。强迫,不是把人变成没有自主意识的木偶,就是隐藏着敌意。所以,神给人自由,让人享受自由。但自由的后果要人自己承担。当亚当在魔鬼的引诱下错误地使用自由,决定顺从魔鬼,立志背叛那创造他、赐福给他的神的时候,神就任凭了他。但神又是极其恨恶罪恶的(诗5:5)。亚当犯罪之后,有失有得:他失去了神永远的生命,失去了永远的福乐;他得到的是永远的死和永远的苦刑。犯罪的人没有离开永远,还在永远里存在,只是在永远里发生了一次两极的转换—由永生转换为永死。换了个地方。这“死”不是完结,不是终了,而是永远的刑罚。永远的痛苦。死是犯罪人赚下的工钱。这“钱”不是放在那里不动,而是对犯罪人大有活力,时时生效,发挥能力作用的工钱。如犹大卖耶稣的工钱,使犹大“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徒1:18),然后才“出去吊死了”(太27:5)。这就是罪的工钱产生的效能。这是头一次的死,又叫今生的审判。罪的工钱产生的更大效能是还有第二次的死,又叫永世的审判(永远的刑罚),就是“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太25:41),“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可9:48)。“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20:10)。读了圣经这些话,我们感到做人真可怕。若没有耶稣的救赎,人还不如野地一枝小花,漂亮几天,秋风一扫了事,哪用为地狱呀火湖呀永刑呀心惊胆战?无怪乎圣经又说:那不到期而落的胎儿,比那财物丰富、活许多岁数的“倒享安息”(传6:5)。保罗把最重要最真实的话告诉我们:“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叫普世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罗5:12,3:19)。但保罗又告诉我们:“只是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借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罗5:20—21)。保罗把我们先带到一个惊恐、绝望的边沿。使我们看到那个“在阴间的火焰里极其痛苦”(路16:24),求一点凉水都得不着的财主不好像是我吗?然后,保罗峰回路转,又给我们一个惊喜:“天使把拉撒路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得安慰”(路16:25),那拉撒路难道没有可能是我吗?圣经把两个相反的“永远”都放在我们面前,叫我们看见,叫我们选择,叫我们得着其中一个。选择永死,那是人的“自由意志”。“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明知吃禁果要死,偏要去吃禁果。神尊重人的“自由意志”。圣经说:“他们无理与我为仇,无故恨我”(诗35:19)。因为“恨恶我的,都喜爱死亡”。神就让他们得到他们喜爱的(箴8:36)。然而,那选择永生的,却不是人的“自由意志”。因为人犯罪后,罪在人里面作了王,人成了罪的奴仆。人的“自由意志”是在罪掌管下的“自由意志”,是由罪的细胞产生的自由。罪只能允许人爱罪,犯罪,顺从罪,使人有选择罪,选择永死的自由,罪绝不给人回归神、爱神、选择永生的自由。今天那些大讲特讲“自由意志”的人,若不是出于无知,就是在给罪当义务传销员。今天我们哪个人选择了永生,选择了耶稣基督作自己的救主,那绝对不是“老我”“老自己”作出的选择。因为“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弗2:1)。是神按着他的美意,在神所定的时候,在我们心灵里作了一件隐秘的事,就是他给我们换了颗心,“将新灵放在他们里面,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结11:19)。这种“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唯有明显的事是属我们的”(申29:29)。神怎样何时给我们换心,我们不知道。我们所知道的是,从那一天开始,我自己愿意信耶稣了。
(四)圣经叫我们看到两个人群的代表,两个头。一个是亚当,代表从他生下的所有后裔,他是全人类的头;一个是基督,代表从他重生的后裔,他是教会的头。亚当把全人类从永活带到永死,从伊甸园带到地狱;基督把父神揀选的人从永死带到永生,从地狱带到天国。亚当与基督作的都是永远的工作,只是方向相反,性质各异。亚当怎样把人类从永活带到永死的呢?他是在一棵树下,拒绝了他不该拒绝的(神的命令),顺从了他不该顺从的(魔鬼的话);满足了自己的私欲。基督是怎样把我们从永死带到永生的呢?他是在一个木架上,拒绝了那赏赐给他“万国荣华”的(魔鬼),顺从了那赐给他苦杯喝的(父神)。满足了神的公义。
亚当把人类从永活带到永死,是一次作成了永远的,任何人(包括亚当)凭自己的能力再不可能逆转,从死路上返回来。因为罪的无形锁鍊捆绑着他,使他不能也不愿意回归神。只能一死到底,一直沉沦至地狱;基督把我们从永死带到永生的路上,也是一次作成了永远的,每个得救的人都不可能(也不愿意)发生逆转,再返回到死亡的路上去。因为基督的大能保守他。使他在成圣的道路上一直到天国里。今天有的人一听到“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句话,就感到头痛,像听到禽流感一样害怕。这种人如果不是出于无知,就是信不过圣经的话。神大概早就预见到有人要反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个重要真理,所以在专门讲耶稣是我们永远的大祭司又是中保的《希伯来书》上,特别强调了这个信息。现摘录几处于下:
1、来5:9节—“他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
2、来6:19—20节—“我们有这指望如同灵魂的锚,又坚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内。作先锋的耶稣,既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远的大祭司,就为我们进入幔内。”
3、来7:22,25节—既是起誓立约,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
4、来7:27—28节—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是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远。
5、来9:11—13节—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
6、来9:14—15节—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良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神吗?为此他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
7、来9:28节—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将来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
8、来10:10节—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
9、来10:12节—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从此等候他的仇敌成了他的脚凳。
10、来10:14节—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
仅从《希伯来书》引用十几处经文就给我们一个清楚的看见:“耶稣基督,为我们,作中保,作大祭司,一次献祭,永远成全”。这就是福音,这就是恩约中的应许,这就是耶稣在十字架上完成的,这就是圣灵浇灌在我们心里的,这就是使徒们传讲的,这就是我们所感恩赞美的。今天,有一个道理很受人欢迎,就是高举人的道理。就是说人有独立的自由意志,人能行善,人会自己悔改,人会从死亡的路上主动回转,人会寻找真神,回归真神,人凭自己能接受救恩,人会自己产生信心,人也能抗拒救恩,人会再从永生的路上返回到死亡中来,人也会再悔改再重生,再再犯罪灭亡,再再再重生。人能在天堂地狱两个地方跳来跳去,来回串门子。人会献出爱使世界变得美好,人能感化世界,人能亲手建立天堂,人也能造通天塔,超过神的宝座。总之,人能“心想事成”。这样的道理确实鼓舞人心。使人人欢迎。然而,回顾圣经,耶稣因讲“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约3:36)。“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甚么”(约15:5)。耶稣又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8)。耶稣讲道突出了自己,而没有高抬人,所以被钉十字架。保罗因传讲耶稣赐给我们“永远的救恩”,“永远的生命”,“永远的荣耀”,“永远的安慰”,没有高举人,反倒揭露人的彻底败坏和完全无能,故被杀头。彼得也告诉我们:“那赐诸般恩典的神”,要在基督里召你们,得享他永远的荣耀。等你们暂受苦难之后,必要亲自成全你们,坚固你们,直到永永远远(彼前5:10),结果彼得也被处死了。《希伯来书》的作者看明了这点,勇敢地写下那么多的“一次”与“永远”,其下场如何,因没留下姓名,不得而知。大概也好不了多少。由此看来,要想讨人喜欢,就高抬人。说人这也能那也能,这也行那也行,这也由人那也由人。若要讨神喜欢,若要高举神的大能主权,讲“一次”和“永远”,而又要讲人的彻底败坏,那就得先作好死的准备。这是圣经启示出来的。但保罗是这样说:“神把福音托付我们,我们就照样讲。不是要讨人喜欢,乃是要讨那察验我们心的神喜欢”(帖前2:4)。
(五)如何理解“一次”和“永远”的关系?前面讲过,神就是永远,神也把永远的生命赐给所造的人。所以,人与神的关系,就是永远的关系。要么在神永远的爱中,要么在神永远的刑罚中。
1、亚当一次犯罪后,与神隔绝(即死亡),遭受神的忿怒。他自己又不能补尝这罪过,消除神对罪的忿怒,所以亚当及所代表的全人类,就永远处在神忿怒的刑罚中。这就是罗5:18节说的:“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永远)定罪”。
2、末后的亚当耶稣基督,为拯救父神所赐给他的百姓,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复活。“因一次的义行,使众人也就被称义得(永远的)生命了”(罗5:18)。这里有一个问题:耶稣基督一个人怎能代替众人的罪呢?耶稣基督三天三夜所受的刑罚怎能抵消众人永远所受的刑罚呢?这能满足神公义的要求吗?能!耶稣基督一人三天三夜所受的刑罚百分之百地代替、补偿、抵消了众人永远所应受的刑罚。这是因为:①耶稣基督是完全的无罪的人,有资格代替人赎罪和受刑,除他外,世上任何人本身都有罪,且死在罪中,无资格替别人赎罪和代替受刑。②耶稣基督又是完全的神。神的能力无限,在神没有难成的事。耶稣基督把神所有揀选的人犯下的所有的罪,都集中在他一人身上来担当,耶稣基督又把神所揀选的人所受的永永远远的刑罚,就是在地狱里永远的刑罚,全部浓缩在三天三夜的时间里,由他一人完全来忍受。这就是说,耶稣基督一人在三天三夜所忍受的苦刑,等于众人在永远里所受的苦刑的总和。所以,耶稣基督百分之百满足了神的公义的要求。
(六)耶稣基督不但完全补尝了我们的罪过,代替我们忍受了神的公义的刑罚,使我们与父神和好,而且把天国里神的永远的生命、永远的福气,永远的荣耀,永远的国度,永远的义,永远的产业,永远的儿子的名分和地位都白白赐给了我们。这些永远都远远超过亚当未犯罪之前在伊甸园里神所赐给他的永远。这一切的永远,都是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作成的永远。信的人与基督享受天国的永远,不信的人与魔鬼忍受地狱里的永远。也就是本文开头两处圣经里所展示的两个永远。
弟兄姊妹,请你确认一下现在的你,是在哪个永远里?这两个永远的确认,都要在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下“一锤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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