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靠耶稣基督
常常喜乐是腓立比书的主题,有人认为第一节经文与第二章的经文毫无关系,其实使徒在这封书信中既然特别强调信徒要凡事靠主喜乐,他在讲论另一个新论题之前,再度提醒信徒要靠主喜乐,是不足为怪的。况且当时教会中出现了割礼派异端,那群人鼓吹外邦人若要得救,必须要接受割礼,保罗称他们为作恶的,是犬类。保罗一定感觉到已经把一个重大的挑战放在腓立比教会的面前。对他们来说,他们也许同样会遭遇到像保罗面临的逼害,甚至死亡。然而,保罗再次劝勉信徒要喜乐,因基督信仰最终必定会得胜。
腓3:1-11
“弟兄们,我还有话说:你们要靠主喜乐。我把这话再写给你们,于我并不为难,于你们却是妥当。应当防备犬类,防备作恶的,防备妄自行割的。因为真受割礼的,乃是我们这以神的灵敬拜、在基督耶稣里夸口、不靠着肉体的。其实我也可以靠肉体;若是别人想他可以靠肉体,我更可以靠着了。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就热心说,我是逼 -/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使我认识基督,晓得他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
一、行为上的义(腓3:1-6)
他劝勉他们要靠主喜乐。基督徒常可在主里有真正的喜乐,无论他们的景况如何,“基督徒靠着主都能歌唱。”没有事情能真正影响他的喜乐,除非先把救主从他身上抢去,但那显然是不可能的。
接下来,保罗提醒腓立比的信徒要防备以行律法为本的犹太人,无论保罗到什么地方传道,犹太人总会跟随在后,和试图破坏他的教训。保罗教训我们得救惟独来自恩典;得救乃是上帝免费赐与的礼物;保罗以三个词来形容他们:“犬类”,”“作恶的”, “妄自行割”。
首先,他们是犬类。在圣经中,犬类是不洁的动物。犹太人用这词来形容外邦人!保罗在此反过来用犬类形容犹太的假师傅,他们所以是“作恶的”,是因他们意图败坏教会。他们真是在教会以外的,他们努力要靠礼仪而存在。他们“选择拾取桌子下的零碎而不去坐席”。
神藉着割礼是要教导我们认识的属灵意义。
“你们在祂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西2:11)”。
这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也是基督为我们所成就的救恩的一部份。信靠耶稣基督的人,是已经将肉体和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
保罗批评这些极端犹太化的信徒,按着旧的观念来看基督信仰,以为使人成为信徒的,是他们的行为(行割礼),而非基督白白的恩典。但信徒的行为乃是信心的结果,并非先决条件。初期教会领袖早在十一年前的耶路撒冷会议中,已确定了这个真理(参徒15:1-29)。今天,谁是极端的“犹太信徒”?就是那些说人必须在单纯的信心上加上什么东西的人。但是,在基督藉信心所赐的救恩上,没有人可以再添上什么。
在人看来,保罗是很有可夸之处,保罗生下来第八日受割礼,是完全遵照律法行事。他从小就生长在严守律法的家庭气氛中。他又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是正统的犹太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腓3:5)。当时法利赛人是最热心律法且精通律法的。保罗曾在法利赛人的迦玛列门下受教(徒22:3)。
不但热心律法,还热心逼 -/迫教会,反对那些传恩典之福音的人(腓3:6),以他的话说,是为神大发热心。
其实,以人为本的行为在神看来都是不洁的,先知以赛亚说:
“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我们都像叶子渐渐枯干,我们的罪孽好像风把我们吹去(赛64:6)”。
今天的讲台上,我们仍然会听见有人在传似是似非的道,他们一边说我们的得救要靠主恩典,一边说单靠恩典是不够的,还要加上我们的好行为才行。亲爱的弟兄姊妹们,这是魔鬼的道理,因为恩典若是百分之九十九,还有一分是行为的话,那它就不是恩典。我们应该承认我们是全然败坏的人,在得救上是毫无能力的,只有单单仰赖基督。
二、信基督的义(腓3:7-11)
保罗所说“有益的”是指上述的条件、名誉和成就,这些方面他都比那些犹太领袖强;不过保罗指出,他们以自己的身分和成就为荣的想法是错误的。我们要小心,不要过分看重以往的成就,以致破坏你与基督的关系(腓3:7)。
保罗回顾他过去所做的一切,然后断言与认识基督相比,都是“有损的”。这真是一个意味深长的价值观:一个人与基督的关系,比任何东西都重要。认识基督是我们的最终目标。请看看你的价值观,你与基督的关系,是不是最重要的呢?假若你本末倒置了,你将如何重新调整(腓3:8)?
不论是严守律法、苦待己身、操练敬虔或是强制禁欲等,都不能使我们与神有正确的关系,只有藉信靠神,接受祂所赐的义袍才能得以称义(腓3:9)。
“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
保罗为了认识基督和祂复活的大能,放弃了一切──家庭、友谊和自由。我们或许有着保罗对基督的认识能力,但要充分地享受它就必须作出牺牲。你愿意为了认识基督而放弃罪中之乐吗?愿意在每天繁忙的生活中,拨若干分钟时间来祈祷、读经来亲近神吗?你是否愿意放弃朋友的赞誉,放弃某些计划或娱乐?不管什么,为了认识基督,这一切的牺牲都是有价值的(腓3:10)。
“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不是他不肯定或怀疑自己能否复活,而是对见主的方式不确定:是被处决,还是老死?因为这是由神决定的,但他深信他自己必能复活(腓3:11)。
弟兄姊妹,今天我们蒙了神何等大的怜悯,我们能够得救,成为神的儿女,没有任何可夸之处,一切都是神的恩典!
结语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我们今天之所以站在恩典之下,是全赖神的怜悯,基督的救赎。如果按律法可以称义的话,那么,基督在十字架上就白死了,只因为我们遵守不住律法,基督来到世上为我们收住了全律法;只因为我们无法靠着自己的行为救赎我们,基督才以自己无罪的身体代赎我们的罪孽。我们当像保罗那样谦卑的说:“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提前1:15)”。
保罗说他是个罪人中的罪魁,意思是说他在罪人中是个最败坏的一个人。
做为基督徒,生活、行事为人都当有好行为,这样,我们才能与蒙召的恩相称;只有好行为才能使神的名得荣耀。基督徒要行出好的行为,是我们的本分,也是新生命的表露,但绝不是称义条件。你说是吗?
【作者简介】 刘长川,雅博网编辑:16岁受洗归主,25岁被神恩召服事至今。现全职于广东利河伯归正教会,负责教牧工作;广东传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