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基督为目标——保罗的经历
2022-05-14
作者:恩曦2018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腓3:4-11
在腓立比书第3章的信息中无不透露着保罗以基督为目标,保罗说:”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故此,保罗在V1-3的经文中他对腓立比教会信众的吩咐中,首先强调的就是要他们靠主喜乐。他说:“弟兄们,我还有话说,你们要靠主喜乐。”事实上,保罗在前2章时就已经提及了许多有关基督的事:他劝勉腓立比的信徒活着就要彰显基督;鼓励他们在基督里同心合意;教导他们要谦卑学效主;并在主恩中竭力追求完全……不难发现实际上保罗所表达的全部信息的中心都是围绕着基督的。然而,那些异端却非如此,虽然外表看似十分敬虔和严谨,却往往喜欢夸口外在的东西或高举自己。所以,在1-3节的经文当保罗对腓立比信徒有所吩咐时,就格外的提醒他们要明辨真假。保罗希望所有信靠耶稣之人都能持守纯正的信仰以基督为目标。故此,在V4-11保罗以个人的经历作为例证,让我们明白除基督以外,其他一无可夸,福音的中心理当是耶稣基督。分享题目:以基督为目标的保罗——保罗的经历
(腓3:4)“其实我也可以靠肉体。若是别人想他可以靠肉体,我更可以靠着了。”
在V1-3保罗提到了假师傅的问题,他们惯于靠肉体。保罗与他们有很大的不同就是他只在基督里夸口,不靠肉体。这并非是他不能靠肉体,保罗曾经也是热心律法,有过依靠肉体的经验,而且就肉体而言保罗远比许多人都有优势。
一、保罗的过去
(腓3:5-6)“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就热心说,我是逼 -/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
在此保罗指出了7样他可以靠肉体的事实,分别是先天的遗传和后天的努力。
1、先天的优越
保罗说他是第八天受割礼,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割礼在犹太人的思想及宗教中是极为重要的,在创17:12提到神在与亚伯拉罕立约时就指出从今以后,无论是家里生的,是在他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所以依据犹太人的习俗,孩子在出生后第八天就要受割礼,而在摩西律法中也有此要求(利12:3)。故此在当时一些外邦人在信犹太教时就要受割礼。而保罗说他是第八天就受割礼的,由此可见保罗的父母就是严格遵守律法的正统犹太教徒,并且在徒23:6保罗也曾说道自己是法利赛人的子孙。而且保罗还特意强调自己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在当时,犹太人已经与外邦人通婚,所以在他们中间就存在着我们今日所说的混血儿。但保罗不是,他说自己是以色列族,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希伯来这个名字是当时外族人指着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而说的)。这就足以说明保罗的父母都是希伯来人,并非与外邦人通婚,也就是说保罗是一个正统的犹太人,可以承受神对以色列人所作的一切应许,可以享受神选民的一切权利。更重要的是保罗所属的便雅悯支派虽是以色列支派中最小的,但却很有名。如他是雅各的爱妻拉结所生的(创35:17),也是唯一生在迦南地的;以色列国的第一位君王也是便雅悯人;便雅悯人在众军之中有拣选的精兵,都是左手便利的,能用机弦甩石打人,毫发不差(士20:16)等等。用今天的话来说保罗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他的父母为他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这是让许多人羡慕的。我们常听到这样的一句话“人生最可怕的不是别人比你优秀,而是比你优秀的人却还比你更努力。”大概保罗对于许多人来说便是如此。他不仅拥有如此优越的先天条件,他还很努力。
2、后天的努力
保罗说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就热心说,我是逼 -/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在今天,我们惯于将“法利赛人”这个词等同于“假冒伪善者”,但在保罗时代却并非如此。法利赛人是当时各种犹太教派中,信仰较纯正,最严格遵守摩西律法的一派。在那个时代,对犹太人而言一个法利赛人已经达到了宗教经验的高峰,即一个犹太人希望达到的最高理想状态,所以他们受所有犹太人的尊敬。而年轻的保罗就是法利赛人,并且是受教于著名的法利赛拉比迦玛列门下(徒22:3“在迦玛列门下,按着我们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可见,保罗对于律法的态度不只尊敬而已,他在生活上是一丝不苟的严格遵守其一切要求。只要是律法表哦面所要求的,保罗没有做不到的,难怪他说就律法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保罗完美的守住了律法和传统。当然保罗的努力不只如此,更表现在他对当时信仰的热心程度,为了捍卫他所认为的正统信仰,主动去找基督徒抓起来下监,企图灭绝教会。对于犹太人来说,热心就是宗教最崇高的素质,但如此这般的这种宗教热诚是一般人没有的。保罗在当时的环境下真可谓是一个杰出青年。所以若是要靠肉体,保罗实在要比更多人有可夸的。然而保罗却说:“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
当保罗在大马士革的路上遇见基督时,他的人生就被翻转,从前以为有益的,如今都当做有损的。他从前热心律法,如今改变为热心追求认识基督。或许很多的时候我们也像过去的保罗一样看重“外在的”而非“内在的”;将自己与人所定的,而不是神所订立的标准作比较。以致于常常觉得自己是公义的。然而只要我们愿意转向主,无论在什么时候,主也使保罗这样的改变发生在你我的生命里。主能改变你我的标准和价值观就像保罗一样。
二、保罗的现在
保罗遇见基督后,他明白了靠自己的行为是徒劳的,过去所认为可夸的这些事物,如今看来不但没有价值,反而有害。所以当保罗的价值观被改变时,他就带出了一个行动——丢弃。
1、丢弃万事,得着基督
(腓3:8)“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
实际上当保罗讲述他的过去的同时也检视了自己的生命,所以如今的保罗不只是把先前那些以为有益的当作有损的而已,更是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其实V7-8的经文可以看到过去和现在的保罗在心思上的极大转变:保罗认为只在某些事上,因基督当作有损的这种观念上的转变仍是不够,还需要更进深的转变。如今保罗以认识主基督耶稣为至宝,他将“万事”与“基督”比较,立刻就显出万事像粪土一样,毫无价值。保罗的选择在当时很多人看来是不可理喻的,甚至是今天许多人也无法理解,因为他所丢弃的正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保罗丢弃万事似乎是失去了许多,至少他失去了他的宗教和名誉,但实则他得到的远比他失去的更多。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已得着基督。这就像吉姆.艾略特说过的话:“舍弃无法保存的,以获得那永不失落的。”保罗的经历正是如此,于他而言,对基督的认识,使其他一切都变得黯然失色。正如雷尼所描述的:基督进入保罗的生命,如同奇妙的知识。祂向保罗显现,改变他所处的世界,使他领会存在的新境界,以致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这同样也应该是我们每一个信主之人该有的经历: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故此,保罗损失曾经所有的一切他也不介怀,因为他已认识称义是凭着基督所成就的。如今的保罗只要得着基督自己,所以只要是阻碍保罗认识基督,他就都当为有损的。今天在你我的价值观中又是以什么当做有损的和有益的呢?我们也渴慕与主建立关系,然而我们是否也像保罗一样丢弃万事只为得着基督呢?许多的时候,我们渴慕的是赦罪称义、儿子的名分、主所赐的恩……却恰恰把施恩的主给丢弃了。然而现今的保罗他觉得单单爱基督的恩典是不能够满足自己的心的,他更渴慕得着基督自己。正如赞美诗《今要主自己歌》里所述的:前要的是祝福,今要主自己;前要的是医治,今唯主而已;前我贪求恩赐,今要赐恩者;前我寻求能力,今要全能者。
当保罗的心思转变唯求基督的时候,就会活出相应的见证:
2、不靠自己,唯靠耶稣
(腓3:9)“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
这就表明如今的保罗在基督里面,完全不依靠自己,特别在称义方面。当保罗还是个法利赛人时,他一生最大的目标就是追求义,在V6保罗自己就说过他曾是靠守律法的义,因而妄称自己的义和因守律法的义而得的义;但如今在基督里,保罗深知自己不是有因守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人不能靠自己或自己的努力来到神面前,必须靠神唯一的方法——藉着耶稣基督。神清楚知道每一个人的努力或成就,然而这些在神的眼里就像赛64:6所说的: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人只有信靠耶稣,才能得到来自神的义。神已藉着基督把祂的义展现出来。义是神在基督里的礼物,赐给每个信徒。神首先主动在基督里预备得救的义;人的信心,乃是存感恩的态度承认神的预备,并接受它。可见我们得救,一点也不能靠自己的功劳。其实,不只是在称义这件事上我们不能靠自己,就是在一切的生活工作上,我们也无法完全靠自己。我们往往会高估自己的能力,在许多的事上深信人定胜天,然而当小小的灾害危险临到的时候便会发现人实在是渺小软弱。特别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里,相信很多的人都深有体会:人实在是软弱的。面对YU情,多少人深陷恐慌却毫无办法。YU情初始阶段,在朋友圈看到这样一段话:03年非典的时候,我不怕,因为那时我还是个孩子;如今,我害怕了,因为我已经有了一个孩子。对于这几句话,我感同身受。YU情开始蔓延的时候,各种可预防的措施我和孩子爸爸都尽量做好,可是内心的紧张却并没有因此减少,唯有当我们退到神的面前承认自己的无能为力,完全交托的时候,方才真正安心!所以说无论在何事上,我们都无法靠自己,我们若是打算依靠自己去完成神的旨意,或依靠自己保全生命及财产的安全,那都是靠不住的。正如约15:5“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而在圣经中这样的例子也是比比皆是,如摩西,虽生长在埃及的王宫中,身份尊贵,但当他想凭一己之力拯救同胞时,神却不用他,最终本该被称为英雄的却只能逃亡米甸旷野,在那里牧羊。然而失去了外在优越条件的摩西,被神呼召,靠着神他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我们所信靠的这一位,祂是大有能力的,在祂没有难成的事,只要我们愿像保罗一样不靠自己,唯靠耶稣。正如神在亚4:6所说的:“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
对保罗而言,在大马士革的路上与主相遇不是他成为基督徒的终点,而是开始,这个奇妙的经历在他往后的岁月里一直持续着。以致于,保罗愈认识经历基督就愈想要认识经历基督!这就有点类似在热恋中的情侣,总想更多的去认识对方。
3、认识并效法基督
(腓3:10-11)“使我认识基督,晓得他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
在此之前保罗因认识基督为至宝,为要得着基督而甘愿丢弃万事,现在他要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的认识这位有复活大能的基督。事上上,认识基督是得救的初步经历,也是得救以后更深的经历;得救只是开始认识基督,然后仍须在凡事上追求更深的认识祂。保罗便是如此,他就是要更清楚的认识基督。今天,许多人都知道这位主,但却鲜少有人真正认识祂。认识基督不是静止的,而应该是持续不断的过程,以达到更亲密的认识。故此保罗对基督的认识不只是晓得主从死里复活的这一个历史事实而已,他更是从生活工作的经验中晓得这事实本身就是能力。而他自己正是凭着这“大能”,在一切的苦难中仍能站立得稳!所以保罗才能放胆说“使他晓得和基督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或者也得以从死里复活。”我们通常只有对基督先有客观道理上的认识,然后才会有主观经历上的认识。在属灵的路上,认识在前,经历尾随其后;没有认识,也就没有经历可言。(其实直白的说:我们若对基督没有完全的认识,又如何去经历基督?因为我们只会将生命中好的经历归结为巧合或流于形式化的感谢主;而不好的经历又会使我们产生抱怨。)保罗正是因为他认识基督复活的大能,所以他才能为基督受苦,效法祂的死。“效法”是“模造成那个样式”;即模造成与基督的死相关的思想模式,也就是要向旧生活和罪的律死,好使基督的生命完全活出来。这正显明了保罗灵命的成熟,因为唯有成熟的儿女才会想到要分担父母的忧伤与责任,神的儿女也一样,只有灵命成熟时才愿意更深的认识基督,并效法祂!
保罗的经历让我们看到人所拥有的一切并没有什么是值得我们夸口的,唯有在基督里更深的认识并经历基督,靠着祂复活的大能才能稳行在这条生命的路上!
【作者简介】 作者:陈国平或李佳,为主内夫妇,文笔细腻,引人入胜,循序渐进得到属灵的造就
[ 赞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