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自命清高?
2023-03-04
作者:鲍维均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经文: 撒母耳记下 22:1-17、21-33
引言
今天我们来到大卫生平差不多最后的片段。我们终于由「罪中打滚」来到「义人」这方面。这篇诗篇提到大卫是义人。其实这是一篇很难解释的诗篇。这篇诗篇在旧约圣经裡面出现过两次,是一篇罕有的经文───这麽长50节的经文差不多完整地重複一次。这篇经文的内容第一次在撒母耳记下第22章出现,之后在诗篇第18篇再次出现;很明显,这是一篇重要的诗篇。但是我们该怎样去明白这篇诗篇呢?开始的时候作者倚靠上帝,但是在中段第21节开始,作者的语气有点特别:「耶和华按着我的公义报答我,按着我手中的清洁赏赐我。我遵守了耶和华的律法,祂的一切典章常在我面前」等等。
我们过去几天讲大卫犯罪的时候───神在建造圣殿的时候责备他;在「拔示巴事件」,神的惩罚明显地临到;在第22章后两章也有其他「人口普查」的事件。作者没有忘记「拔示巴事件」,因为在下一章(第23章)圣经结尾,当大卫正在数算大能勇士的时候,第23章最后一节点出了一个人:赫人乌利亚。因此,圣经不停地提到大卫软弱的地方。那麽,为甚麽大卫在第22章这麽大胆说出这些话来呢?「神拯救我因为我是个义人,我完全,我没有犯罪,律例典章我都守住了。」这是最难以解释的经文。
我们常有的第一个解释就是,这裡大卫又再次犯罪,是因为他心高气傲;但这次我要维护大卫。因为这篇诗篇的上下文讲到大卫倚靠独一无二的上帝。经文开始的时候说,你是我岩石,你是我磐石等等;到了第32节,「除了耶和华,谁是神呢?除了我们的神,谁是磐石呢?」经文中间还说神会责备那些高傲的人。
我相信这裡不是一篇大卫自以为义的诗篇。即使是大卫正在自以为义,作者把这篇诗篇放到这一个位置上就有点儿尴尬,因为上下文都提到大卫犯罪。那为甚麽放这章圣经在这裡呢?所以,不论是作者的心意,或是大卫自己的说话,我相信这段内容都不会是大卫心高气傲时所说的。因此,最容易的答桉就不成立了。那怎麽办呢?大卫明明犯了罪,为甚麽这段经文用了这麽多的篇幅说「他是义人、是完全人」、「遵守了律法」等等呢?我们怎样解释这一段圣经呢?这段经文与我们又有甚麽关係呢?这麽困难的经文,我们试试以不同的方法来入手处理。
一、经文的上下文
1. 撒母耳记
第一个入手的方法就是来看撒母耳记的上下文。我们来看撒母耳记上第26章;这是大卫早期的一段说话。当扫罗追赶大卫的时候有这样的一个事件:大卫本来有机会杀死扫罗,但他放过扫罗一命,只是拿了扫罗的水瓶等东西就走了,这证明他没有杀害神的受膏者。「今日耶和华将王交在我手裡,我却不肯伸手害耶和华的受膏者。耶和华必照各人的公义诚实报应他。我今日看重你的性命,愿耶和华也看重我的性命,并且拯救我脱离一切患难。」(26:23-25)你有没有看到这两节圣经差不多就是这篇诗篇的总和?因为诗篇讲「救我脱离患难」,这两节经文也讲「救我脱离患难」。
诗篇说,大卫是公义的,神赏赐他;这两节经文也说大卫是公义的,神会赏赐他。如果这两节圣经真的成为诗篇的背景的时候,我们就容易解释一点了。因为,这时候大卫不是在回想他的整个人生;他想起一件事:神曾经怎样拯救他。重点不是大卫伟大,而是神真是一位信实的上帝。谁愿意忠心于上帝,神就会赐福给他。可不可以这样解释呢?
我们再回来看撒母耳记下第22章。撒母耳记下22:1和诗篇18篇都是这样开始的:「当耶和华救大卫脱离一切仇敌和扫罗之手的日子」,这裡讲得很清楚,这篇诗篇是回应神拯救大卫脱离敌人,特别是扫罗的时候所写的。所以,这篇诗篇不是在讲述他人生的所有片段,而是回想起神特别真实地拯救他的片段,就是他逃避扫罗王的时候。原来那次神是个守约的上帝,我对祂忠心的时候,祂也会对我忠心。
如果你看这篇诗篇的进程时,开始那几十节经文似乎真的是在讲述神拯救大卫脱离扫罗的手等等这些过去的故事。然后,到了四十多节时,经文才慢慢讲到他的成就愈来愈高。我们来看结束的时候,第50节:「耶和华啊,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称谢你,歌颂你的名。」第51节说,你能够在我登基的时候赐福给我。如果第51节是在说登基的话,那麽,第50节之前的经文就是在讲登基之前的故事了。如果真的是这样的时候,撒母耳记上第26章能够帮助我们解释这篇诗篇。
神对大卫忠心,因为大卫对神忠心。这不是说大卫一生没有犯过罪。这篇诗篇没有处理登上王位之后那些圣殿事件、拔示巴事件和人口普查的事件,也没有强调那方面的事情;这篇诗篇只强调大卫无助的时候神的拯救。到了晚年的时候,大卫都是回到无助的光景;在无助的时候,他回想起之前无助的时候,神是怎样拯救他。或许撒母耳记的上下文能够帮助我们解释一点。但是你可能说,这样还是未能完全解释经文,因为这裡花了很多节(不少的篇幅),又说是「完全人」,又说是「义人」,又提到那麽多的律法典章,彷彿大卫在这裡是一个很完美的人。
2. 诗篇
那麽我们试试探讨甚麽叫「完全人」。甚麽叫「义人」?刚才已经讲过,诗篇第18篇重複了这一篇诗篇。如果撒母耳记的上下文不足以解释一切的话,或许诗篇的上下文能够有一点的帮助。你会问,诗篇也有上下文的吗?有的。编撰诗篇的时候,神的带领会让哪一篇该放在前,哪一篇该放在后。学者也认定,第18和19两篇都是特别接近的,因为第18篇讲大卫守律法,第19篇就解释律法的问题。如果你看诗篇第118篇和第119篇,它们也有这样类似的关係───118篇讲王,119篇讲律法。我们现在把第18和19篇两篇诗篇放在一起来看。第18篇讲神的受膏者大卫,第19篇讲律法。
第19篇是大家熟悉的经文。为甚麽熟悉呢?因为旧约圣经裡面有两段特别出色的律法诗:第19篇和第119篇。我们喜欢第19篇多一点,因为它比较短可以背诵。「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甦醒人心;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19:7)等等。但是在第11节:「况且你的僕人因此受警戒,守着这些便有大赏。」在论到律法的时候,大卫开始认罪,「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愿你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求你难阻僕人不犯任意妄为的罪……」最特别的是这一句:「不容这罪辖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
大卫是一个在罪中打滚的罪人,但是他又是一个义人,因为他在每一次犯罪的时候,他愿意认罪,使罪不能辖制他。诗篇裡面有大量认罪的经文;在这一节讲得很清楚甚麽叫「完全人」:不受我所犯的罪所辖制。已经犯了罪还可以做「完全人」?在神的面前是可以的。因为当你悔改回转的时候,你能够完全降服在神的心意裡面。所以,第19篇把「完全人」和犯罪放在一起是有特别的心意。
完全不是Perfection(完美),而是在神面前能够靠着神的力量在罪当中再次重新站起来。没有人没有任何隐而未现的罪,但是我们能够靠着神的恩典不受罪的綑绑。所以第19篇把「完全人」和犯罪的人来等同,因为他服在神的律法裡面得着提醒和警戒。
我们多看一篇诗篇。诗篇第32篇是大卫其中一首认罪的诗篇,与诗篇51篇类同,是他犯了罪,他在神面前认罪。如果诗篇18篇讲得大卫那麽完美的话,他就不需要认罪了。但大卫正正知道自己不是我们所讲的完美。「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凡心裡没有诡诈、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诗32:1-2)诗句裡的重心关键字在哪裡?就是「算」这个字。
大卫没有罪,是因为耶和华「算」他没有罪。「得赦其过」就是说,他是有过错,但他得到神的赦免;他本是有罪的,但是耶和不算他为有罪。第5节讲得很清楚:「我向你陈明我的罪,不隐瞒我的恶。我说: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恶。」在你(神)的面前,我就算为无罪了。有了这样的背景,我们就能明白第10节:「恶人必多受苦楚;惟独倚靠耶和华的必有慈爱四面环绕他。你们义人应当靠耶和华欢喜快乐。」这裡的「义人」也包括了大卫;倚靠神的就是「义人」,不倚靠神的就是「恶人」。甚麽叫倚靠耶和华?能够在神面前认罪,能够被神遮盖其罪、被算为义。
我们可以再看下去,你就会看到诗篇慢慢拆开每一个字的解释。甚麽叫「完全」?「完全」的意思不是从来没有罪;甚麽叫「义人」?是神赦免我们的罪,遮盖我们的罪的意思。这不是保罗的发明;这裡诗篇32篇讲得很清楚。被算为无罪的人有福了,倚靠神就是「义人」。
如果这样看的话,诗篇19篇这下文就帮助我们看撒母耳记下第22章的圣经了。我们要明白,大卫不是在洋洋自得,我真的很棒啊,我是义人,我是完全人。不是这样,而是:上帝啊,那麽多年来我犯了这麽多罪,能被你遮盖其罪,不算为有罪,这人便为有福了。
二、王的诗篇
诗篇的下文确实帮助我们明白甚麽叫「义人」和甚麽叫「完全人」。但是大卫说自己守律法,这又怎样解释呢?看完上文下理之后,我们来单单看撒母耳记下第22章这篇诗篇的本身又是甚麽意思。你要知道,这篇不是一篇法利赛人的祷告:「神啊,我真的很威风啊,我在你面前是个义人」;这篇诗篇不是这样说。这篇诗篇的开始和结尾都是说:「神啊,你是我唯一的倚靠,除了你,别无他神存在。」这不是法利赛人的祷告,是罪人的祷告。
那我们要怎样解释律例这些东西呢?你要明白,大卫是王;一个王无缘无故的作了首诗,说自己有别的倚靠,这真的有点吓人。假若美国总统说,「你们不用担心,我有别的倚靠,有甚麽事情的时候,俄罗斯会来帮助我的」;他绝对不会这样说的。但是,在这裡,大卫就是这样说:是啊,你选我出来当王,但不是我跟你打,是我背后的那一位跟你打。你不要想你自己在唱这一篇诗篇;你要想一想,国王会不会唱这篇诗篇呢?
1. 王的责任
让我们从这样的角度来思想甚麽是守律例典章。我们看的时候也许会觉得大卫有点洋洋自得的感觉;但其实,国王讲这样的话一点都不容易。在申命记第17章,在以色列人没有王的时候,神已经晓谕摩西警告以色列人应该怎样拣选王。在那几章圣经裡面,神说,先知应该要怎样,祭司应该要怎样,利未人应该要怎样───神一个一个岗位来讨论。然后经文终于讲到第四个职位:王。但是,圣经讲王的时候有特别的地方:「你们若要求有一个王的时候,王要有这样的行为守则……」重点关键字就是「若」这个字,意思是说,王是可有可无的;但是如果你们坚持想要有的话,可以这样做。祭司不是可有可无的,利未人不是可有可无的,先知不是可有可无的,但是王却是可有可无的,因为真正的王是耶和华。所以,这位真正的王耶和华就说,如果你们真的坚持想要立王,记住,他的作风必定要与别王不同───别王是倚靠军事势力,但这位王不可为自己积聚马匹;以色列的王不可倚靠自己的军事势力。外邦的王是有钱的,可积聚财宝;但是申命记17章说,你的王不可为自己积聚金银;外邦的王用妃嫔来作为外交的安排(许多时候与外国立约的时候就交换妃嫔),申命记17章说以色列人的王不可以为自己多立妃嫔。换句话说,如果你真的想要王的时候,这是可以的,但是这个王所作的要跟其他外邦的王不同。你就会问,这样的王要来干甚麽呢?不可以这样,又不可以那样,最后有甚麽可以做呢?当时的王有一件事是要做的。昨天略略提过,王是会立法的───王国不需要立法院的,因为王口中所出的就是法律,他讲甚麽就是法律。申命记17章有一节很精警的说话:王要不停的去抄写利未人传给他的神的律例。换句话说,这就连最后一样王可以做的事情也拿走了───你不可以立法,但是你要抄书;因为以色列的律法不是由王作出来的,而是由神所颁赐的。你以为自己是王吗?不是。你不是王,你要服于律法之下。
有这样的背景,你再来看撒母耳记下第22章。这裡不是说,大卫很洋洋自得:律法啊,那麽多条我都全遵守啦!其实他是说,我这个王不是真真正正的王来的;你不要倚靠我,我都要遵守神的律法的。在当时来讲,王这样说是非常丢脸的。王要遵守别人的律法的吗?大卫说,是啊,因为我心中唯独倚靠上帝,祂会赏赐我的。
2. 王的求告
这样来看,我们开始明白这些字眼不是最初的那种感觉。「完全」、「义人」、「律法」都不是我们以为的意思。其中有一节圣经这样说:「我也保守自己远离我的罪孽。」(22:24)我觉得和合本这裡的翻译非常精彩。一个人如果是要远离自己的罪孽的时候,他有没有犯过罪呢?我想是有的,但之后却远离了。虽然这裡的翻译可能有不同的可能性,但是我觉得和合本在这裡的翻译是非常的精彩。大卫不是从来没有犯过罪,但是他会远离自己的罪。
这样的解释我觉得符合上下文:上帝啊,你是上帝,我只不过是你的佣人。但你是可靠的,因为我忠于你的时候,你就会忠于我;我不放弃你,原来你都一样不会放弃我。大卫不是处于一个高台上讲这些清高的说话;他处于弱者的身分,他说出他所倚靠的上帝是多麽的可靠。
在解释的时候,我想多解释一个字,这就是「求告」这个字。不要小看这个字。撒母耳记下第22章特别的地方是,第4节:「我要求告当讚美的耶和华,这样,我必从仇敌手中被拯救出来」;和第7节:「我在急难中求告耶和华,向我的神呼求」。王不会说出这样的话。你要是听到总统或是王或是总理或是特首说这样的说话时,你会感到惊怕,特别是在一个独立的国土裡面。如果你听到美国总统说,「你不用担心,有甚麽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会求救的。」你会心想,「不是吧?为甚麽不是你来救我吗?为甚麽你还去求救?」
「求告」是一个最自认为卑微的动作。不单因为「求告」是一个最自认为卑微的动作,整个救赎历史都是环绕这个观念。整个旧约圣经的进程纵然是由不同作者所写,但是内容都是环绕着「求告耶和华」这个观念。我们抽样来看看几段圣经,看看大家有甚麽感觉。
我们由最初的创世记看起。创世记第3章讲到人犯罪,第4章神已开始拯救。怎样知道呢?创世记4:26,亚当的孙子以挪士,「塞特也生了一个儿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时候,人才求告耶和华的名。」求告耶和华的名,就是救赎历史的开始。亚伯拉罕的记述,创世记13:4,「也是亚伯拉罕起先筑坛的地方;他又在那裡求告耶和华的名。」他把这个救赎历史继续的延续下去。创世记26:25,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就在那裡筑了一座坛,求告耶和华的名。」我们可以再读下去。但是你发现,求告就是这样串连不同阶段的神的救赎计划。出埃及记2:23-24,当以色列人在埃及感到无能的时候,「他们的哀声达于神。神听见他们的哀声,就记念他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约。」进入到流奶与蜜之地之后,在士师的年代,受着不同外权的迫害,士师记3:9,「以色列人呼求耶和华的时候,耶和华就为他们兴起一位拯救者救他们。」这种呼求一直延续下去。唯独扫罗最明显,他从来没有求告耶和华的名。大卫却在撒母耳记下第22章求告耶和华的名。这才是这一段的中心,刚好是我们印象的反面。大卫不是在说自己有多威风,而是说,我很不济的时候,我忠于我的上帝,祂真的拯救我。这就算为他的义了。
约珥书第2章讲到末后的日子,「凡求告耶和华名的就必得救」(2:32)。罗马书第10章就是引用约珥书的经文:「凡求告耶和华名的就必得救。」罗马书说,我们得救不是靠我们的义,是靠神的义。所以,求告是代表了自己是弱者,神是称我们为义的人。祂是我们的上帝。
三、王的遗训
这几天我们已经强调了多次关于权力分配、谁是主、谁是王的问题。这篇诗篇有点重複的意思,但这裡不单单是重複,这裡可以说是大卫的遗言的其中一段。他有甚麽要交给下一代呢?他可以说,「你们要巩固自己军中的势力,我这麽多年的政zh i经验,你们应该怎麽样去做。」但是大卫没有这样讲;他说,你们要倚靠耶和华。他讲完自己无能的经历───由一个困苦的罪人,但被神拯救───就对他的百姓这样说,「困苦的百姓,你必拯救;但你的眼目察看高傲的人,使他降卑。」(22:28)
这次他不是在讲自己,他讲他所带领的子民:你们来看看我。我困苦,神来把我升高;你要困苦,因为如果你高傲的话,神必使你降卑。我一无所有;当我呼求耶和华的时候,祂算我为义人、完全人,你们也如此行吧!我是在受迫害的时候学习耶和华祂是谁,你们也试试这样做。我的继承者,我的子民要有唯一的身分象徵就是:一个无能的子民倚靠耶和华。
保罗也是这样讲。他讲完了「世人都亏缺了神的荣耀」的时候,内中没有一个义人;但当我们被神算为义的时候,我们的身分是怎样?罗马书第12章有一个很奇怪的表达:要看别人比自己强。因为当你领受恩典的时候,就是承认自己最无能的时候。神会算你为义人,但是你要知道自己是最无能的。如果你知道自己是最无能的时候,你怎会看别人与自己一样,甚至是看别人比自己低呢?要彼此相爱,彼此饶恕,彼此尊敬,因为你在无能的时候只能倚靠神和神的恩典。
我们是一个怎样的群体?我们的教会、我们的信徒、我们的小组、我们的团契,我们的身分象徵在哪裡?不是我们的职业、不是我们的年岁、不是我们的收入、不是我们的学历。我们唯一共通的是,我们都是挣扎的罪人。神若饶恕,使我成为义的时候,我们唯有彼此饶恕,来认定大家都是无能者的身分。
无能的时候,我想起一首诗歌,是今天我们在结束的时候会唱的一首诗歌,是大家在《培灵诗选》裡面都可以见到的。但我们讲述这首诗歌的内容之前,我想讲讲作这首诗歌的作者的见证。作者是一位英国人,名叫Charlotte Elliott,在1789年出生。她在一个基督教家庭中长大;但当人家问她「你的属灵情况怎麽样」的时候,她会回答说,「关你甚麽事啊,我生下来就是一个基督徒。」她是一位艺术家,但是在30岁、人生事业高峰的时候,她患了一个重病,是一个长期的病。她觉得自己突然变成一个无能的人。在那时候有一位医生César Malan来探望她。他又问她:「你的属灵情况怎麽样?」她这一次告诉他:「我的情况不妙,很不济。」医生César Malan就这样回答她:「照你的本相来到羔羊跟前。你是一个罪人,带着你的罪,带着你的无能来到神的跟前,神会改变一切。」这就是她重生的经历。
14年之后的某天,她在家中。那天她感到很孤单,因为身体上的病使她不能走到外面事奉,而她的哥哥当时已经成为牧师。哥哥正为着兴建一所让贫乏人有机会读书的学校筹款,Charlotte Elliott心中很不高兴,因为她不能够如此事奉。她回想在14年前,她重新得救的那句话:「Just as I am(照我本相)」。耶稣会接纳。她写了一首诗歌,歌名就是Just as I am照我本相:
照我本相,无善可陈,惟你流血,替我受惩,
并且召我就你得生;救主耶稣,我来!我来!
她在30岁患上残疾,80岁之后才离开世界,她经历了五十年相当痛苦的人生和下半生。在她的丧礼上,她的哥哥讲了一段话:Charlotte Elliott纵然是有残疾,但是我在她的遗物裡面找到一大堆的信件,是那些人回应这首歌、怎样影响别人的生命的信件。他哥哥说,这首诗歌,在她生平裡所影响的人,已经超过我事奉这麽多年来所影响的人。这就是照我本相。神可以改变世界。
到了两三百年之后,1934年,美国Billy Graham葛培理是听了这首诗歌来回应呼召、重新得救的;人虽死了,但仍旧说话。葛培理就用了这首诗歌成为他佈道会的诗歌。晚年,葛培理的传记的书名就是Just as I am,照我本相。
她在神面前一无所有,是一个弱者。神可以改变世界;但是我们许多时候却忘记了,这首诗歌是属于一本诗集的。Charlotte Elliott还写了另外114首诗歌,加上Just as I am成为一本诗集。诗集的书名是甚麽呢?The Invalid’s Hymnbook,《残疾人的诗歌集》。残疾的人一起来唱的时候,仰望上帝照我本相,神会用得着;当我们看着旁边的那个人,我没有比你好,因为我也是残疾的───在生命上我是残疾,在属灵上我是残疾的。我在罪裡面只能够求神让我的罪孽远离我,作义人的时候求神祢的义遮盖我的罪过。我无权立法,唯有服于神的律例之下。
为什麽保罗在罗马书第12章无缘无故的从因信称义讲到爱?因为因信称义让我们明白,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罪人,每一个都是需要求告耶和华的人。但如果我们的地位终于跌到最低下,我们就不能够再对弟兄姊妹说,我比你超越。当然我们不能够以身分来伤害弟兄姊妹,但是我们就有了饶恕的能耐。因为,饶恕是甚麽意思呢?饶恕就是认定其实你和我都是罪人。不是明明我是对你是错的问题;如果你深知自己在神面前是一无所有的话,就不会再用这一句「明明我是对你是错」,其实大家在神面前都是罪人。
在教会历史裡,改变世界的复兴不单单是向神认罪,而是彼此认罪。我相信这是大卫的遗言:无助的时候,我求告耶和华。你们要成为困苦的百姓,在无能的时候经历神的大能,以致你们不会成为那些高傲的人,被神迫使你们降卑。以色列唯一能生存的方法,就是首先在神面前降卑。这是另类的王的遗言。其他王就会说,我们储备军马,待我死了以后国家仍然能够发达,大卫说,不是。你要继续成为困苦的人,这样才能蒙神的悦纳。
这篇诗篇给予我们的与我们的第一个印象恰好相反。神对我们呼召甚麽呢?我们听了这麽多天,知道谁是王、谁是僕人,知道权力分配的问题。这些我们都已经懂得,但是如果我们是无能的僕人的时候,我们怎能审判我们的弟兄姊妹?
今天我们教会的特徵是甚麽?是同受苦难,一起在困苦裡面经历神的能力?还是彼此批评伤害,以致我能够说我是正义,你是邪恶?许多弟兄姊妹不能够与上帝亲近,因为他们还没有跟弟兄姊妹或是家人和好。未曾和好的根源是甚麽呢?因为是自己以为不需要呼求耶和华。大卫对我们的呼召,不是模彷他「完全人」的那一种呼召;虽然也可以这样说,因为他那种「完全人」是在无能的当中经历神的恩典;但他直接对百姓所讲的话就是:你要在困苦裡面,经历神的逆转。我们愿不愿意这样来看待我们的弟兄姊妹?
有一位朋友跟我说,你讲恩典我才明白,如果我没有跟我的爸爸说对不起的时候,我不能够再与神建立关係。为甚麽会这样呢?不饶恕不蒙饶恕,其实是一种高傲的表态。但当我们无能的时候,一起卧在病床上的时候,大家穿的衣服也一样的时候,不能再比较的时候,我们一起来倚靠伟大的上帝。Charlotte Elliott的诗集是我们需要学习的:还我本相。今天神对我们有甚麽呼召呢?等一下我们唱这首诗歌,唱诗之前请你在神面前祷告,我们有没有认定我们是罪人呢?起码认定你自己是无能的人,有没有在神面前有这样的认知?如果有的时候就是第二个问题,你有没有胆量在弟兄姊妹面前告诉他们,在弟兄姊妹面前我们都是弱者,都是无能者,同受神的恩典,以致人能够以恩慈相待,我们是否相信?我们低头祷告。
结束祷告
今天你在神面前立下一个承诺。你愿不愿意在神面前降卑?更加重要的是,在这一刻,你愿不愿意在人面前降卑,求饶恕和接纳别人对你的求饶恕?愿意的话,请你在神面前把你自己的生命再次交上。我给大家祷告的时间。
今天要作出一个呼召。如果刚才有弟兄姊妹作出这样的承诺的话,我请你走到台前,我们一起来见证神新的群体的建立。你要符合了两个要求才可以走到台前:在神面前承认自己是个弱者,在人面前也都承认自己是弱者,愿意饶恕和接纳别人对你的哀求。神已经告诉你哪些人是你需要处理的,有甚麽关係是你需要去修补的。神不是教导我们做一个属灵的伟人这麽简单,神要我们见证,我们有一个困苦的百姓群体。你愿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一个无能者,以致彼此能够互相接纳和哀求上帝?神如果这样呼召你的时候,请你走到台前来。我们要做困苦的百姓,以致整个群体能够呼求耶和华的名,继承神赐予大卫的那种应许的承诺。愿意的话,我请你就在这时候走到台前。
我们继续请在楼座或是转播站的弟兄姊妹继续走到台前。今天是见证神自己的能力。我们愿意在神面前承认我们是弱者,在弟兄姊妹面前承认我们是弱者,愿意彼此承认我们的错,见证神的能力。
我们看到,弟兄姊妹对神呼召的回应是对撒旦权势的挑战,因为我们弟兄姊妹和好的时候,就是撒旦权势没落的开始。让我们见证神的能力,照我本相来到神的跟前,见证神的能力。历史上有很多人在这首诗歌裡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上帝。如果神有感动你的话,我们一起走到台前一起祷告。我们最后唱第一节。
亲爱的天父,我们献上感谢和讚美。纵然我们不完全,我们是义人;纵然我们多次犯罪,我们在神面前是完全人。我们为祢十字架上的宝血献上感谢。若不是祢的宝血,我们不能照我们的本相来到祢的跟前。我们也为到弟兄姊妹今天的承诺献上感谢。我们愿意成为困苦的百姓、无能无力的群体,以致我们在神面前,在人面前能够彼此认罪。有关係需要修补的时候,求神自己亲自动工,给我们勇气去认罪,给我们慈爱来接受别人的饶恕和认罪。为祢自己的话语献上感谢,因为是祢的律法建立这个群体,我们愿意服在祢的主权之下,让祢的名得到该得的荣耀和颂讚。祷告奉主名求,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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