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礼物
经文:《马太福音》1:1-12
当希律王的时候,耶稣生在犹太的伯利恒。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那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希律王听见了,就心里不安;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都不安。他就召齐了祭司长和民间的文士,问他们说:“基督当生在何处?”他们回答说:“在犹太的伯利恒。因为有先知记着,说,‘犹大地的伯利恒阿,你在犹大诸城中,并不是最小的;因为将来有一位君王,要从你那里出来,牧养我以色列民。’”当下希律暗暗地召了博士来,细问那星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就差他们往伯利恒去,说:“你们去仔细寻访那小孩子;寻到了,就来报信,我也好去拜他。”他们听见王的话就去了。在东方所看见的那星,忽然在他们前头行,直行到小孩子的地方,就在上头停住了。他们看见那星,就大大的欢喜;进了房子,看见小孩子和他母亲马利亚,就俯伏拜那小孩子,揭开宝盒,拿黄金、乳香、没药为礼物献给他。博士因为在梦中被主指示,不要回去见希律,就从别的路回本地去了。
小引
光阴荏冉,岁月如流;秋风红叶过后,转眼又是白雪纷飞,鹿车声近的时节了;这就是基督徒一年一度不得不关心的圣诞节。此时,大家习惯上都会选购和互相馈赠礼物。我家的小儿女们,甚至还预备了好几个小箱子,把圣诞礼物提前邮寄到非洲去和当地贫童分享呢。问他们为什么要选在这个时候寄?答案都是一样,这是给他们预备的“圣诞礼物”。突然,我好像是被提醒,也应该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预备“圣诞礼物”了。他不是别人,就是圣诞节的主角,我们的主耶稣基督。
“礼”与“物”
中国是一个特别讲究“礼”的国度,我们的祖宗认为“礼”乃是人类正常行为的规范。因而有所谓“五礼”(吉、凶、军、宾、嘉)的教导。然而,考诸载籍,才知道“礼” 的原意乃是一种宗教行为。古人将美丽的玉石放在器皿中拿来献给神,这种行动就叫做“礼”。所以,甲骨文的“礼”字,便是在盛放东西的“豆”上面摆一个“凵”;“凵”里面装着美玉“王王”。后来慢慢引申为人向神奉献的酒醴或人与人之间的物质互赠也称之为“礼”了。最后,甚至发展到了“无礼,不相见也。”(礼记·表记)的地步。
先民认为生于天地间之万象都是“物”。但生活中所见之牲口,最大者莫如“牛”,因此“物”字便从“牛”“勿”声。并且视祭神的东西为“物”;这就是《礼记·祭统》所言“夫祭之为物大矣”的原因。
《圣经》同样视献给神的东西为“礼物”。在《出埃及记》中,凡论及民众向会幕奉献的东西,都称之为“礼物”。即使后来每个男丁所当纳的半个舍客勒赎价,同样也被视为“礼物”(出30:13)。由此可知,无论出于宗教仪式或是生活理由,“礼物”所扮演的角色都是非常重要的。
圣诞节是为庆祝一个人的生日而来的,从世人的角度看,他是犹太人的“王”;从宗教的角度看,祂是神,是万民的“救主”。那么,为这位真人真神的基督、预备一份合适的礼物就合情合理也合时了。何况今夜这场生日会的主角,祂自己也给我们带来宝贵的“礼物”呢!
三博士的礼物
在未送出我们的礼物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在我们之先,别人送的又是些什么礼物呢?这其中,大概可以用三博士的礼物作代表,让我们思想他们向圣诞主角献礼的意义和动机。当然,到底有多少位博士、随着星光来到伯利恒朝拜圣婴?谁也不清楚,但因为他们对婴孩耶稣献上了黄金、乳香和没药三样礼物的缘故,世人便想当然地认为,来访的博士谅必也是三位。其实多少位博士或称“星象家”到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此行的目的是“特来拜他”。在此之前,不知他们的祖先或同行已经对着天空守候了多少个世纪,一旦发现“那星”升起,当然喜出望外。所以,他们的“礼物”,无论是黄金、乳香、或没药,都不会是临时拼凑出来的,必定是老早就预备好了的。
历来都有人喜欢在三博士的“礼物”上做文章。有人说黄金是献给君王的,乳香是献给大祭司的,没药是为耶稣的死预备的。也有人说黄金代表智慧,乳香代表虔诚,没药代表死而复活。凡此种种,设想固然周到,愿望也属虔诚。然而,我认为钻牛角尖大可不必,我们对献礼物者的行为表示欣赏和效法就够了,何须望文生义解释一番呢?反正这三样东西在当时必定是很贵重的,把贵重的礼物献给“犹太人的王”也是最合适的。
我们知道他们都是熟悉天象的人,这种人在中国古代称为“天官”,“天官”号称百官之长,身份特殊。在迦勒底地区,观星的术士也是倍受尊敬的人。这种人拿出来的礼物岂能随便。如今,他们真的带备“礼物”、不远千里来到伯利恒向一个异邦的小孩子下拜了;如果不是出于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到底是为了什么呢?由此可知,真正高贵、有知识、有地位的人,在真理面前是不会骄傲的,在耶稣面前也是更懂得谦卑的。他们连膝头都献出了,还会吝啬身外的物质吗?
外邦人的礼物
由于中国和近东自古不绝往来,无论陆上还是海上,都有畅通的“丝绸之路”,此外还有“香料之路”等等。加上中国早有“博士”的官制。又加古书上有一句“禁不得祠,有明星出西方”(史记·天官书)的话,因此就有人提出三博士可能是来自中国。我们对此不敢武断,不过是不是来自中国并不要紧,重要的是,首批远来的朝圣者,他们确实都是外邦人。外邦人带来了贵重的礼物,反观耶稣基督本国的人对此并不热心,甚至客店连提供一个简单的地方也做不到。
犹有进者,这几位博士的来朝,不但带来现成的礼物,还在历史上留下重要的余音。公元七世纪,当回教帝国的兵士要来烧毁伯利恒城主诞堂的时候,突然间,他们发现了画在墙壁上的三博士朝拜圣婴图,他们认出三博士不是犹太人,而是自已的先辈。于是就停手了。这是东方博士们当始料所不及的。因为回教兵士们认同,主诞堂才得以保存到今天。所以,这也算是外邦人的礼物吧。
我因腰和腿在苦难的年代里受过损伤,年纪大了很觉不便,因此走远路就经常需要借助拐杖。不久前,我再次带团走访圣地的时候,来到拿撒勒的报喜堂中,看到从世界各国送来的各种礼物,中国也在其中;却没有一件是犹太本地的,而中国的礼物反而与有荣焉。我驻着拐杖细心观看,突然觉得,仿彿自己就是现代的“东方博士”了。即使我没有黄金、乳香和没药,可是,我有的是一颗虔敬感恩的心,何况我还带着一根拐杖。但是我没有把它献出,因为我清楚知道主耶稣已经接纳我的心为礼物。
上帝的礼物
人们为什么要在圣诞节互相馈赠礼物呢?起初是因为纪念主耶稣降世为人的大爱,为了让世人知道这种大爱,基督徒因而自发地四出报佳音和为贫穷人送去关怀,慢慢地就形成了美好的传统,甚至延生出圣诞老人送礼物的故事来。今夜,由于得到某些商号和个人的赞助,我们都有可能得到丰富的礼物。对这些商号和个人,我们都可以视之为圣诞老人,并对他们表示感谢。但是,对今夜的真正主角,不少人可能就不审其详了。其实,谁都知道,上帝如果没有差遣自己的独生儿子耶稣基督降世为人,也就没有圣诞节了;没有圣诞节,当然也就没有圣诞礼物可得。现在社会上出现一种不健康的心理,有些人反对纪念基督教的圣诞节,却不拒绝有圣诞礼物,这真是本末倒置的怪论了。因此,论礼物,我们当知最大的礼物就是上帝,祂把自已的儿子作为礼物送给我们了。
今晚,在场的嘉宾也有来自台湾的同胞,大家也许知道在嘉义县有个“吴凤乡”和“吴凤中学”吧?也曾听过两百多年前发生在阿里山的吴凤事迹吧?原来,吴凤是清廷派驻阿里山区的一名官员,素来受到番民的敬重,为了阻止番人每年在“粟祭”期间杀人献祭的陋习,最后以自我牺牲来成就大业。吴凤去世后,诸番酋长聚议,决定戒除杀人为祭的恶习,并奉吴凤为阿里山神,自愿改山区聚落为吴凤乡。清z /-府也为之立吴凤庙。后人在庙门上还题有一对对联曰:“秉浩然气,以救世心,为生民定命,立德立功同不朽;捐百年身,树千秋业,受万家尸祝,其人其事永流芳。”吴凤是一个真真正正的人,但因为带给阿里山区的同胞很大的恩惠,于是被称为神。吴凤送出的最大礼物就是自已的生命,这也是我们应该景仰和学习的。但是,今夜带给我们最大礼物的这位耶稣,他更是为了除掉万民的死罪而自甘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份礼物就更大更宝贵了。我们岂能不格外感动和感恩呢?
我的礼物
历史上每当这个时节,除了“东方三博士”故事之外,又铺陈出不少类似的故事,诸如“第四博士”、“第五博士”等等,都是围绕着圣诞礼物这个主题的。有个故事说,在三博士朝圣途中,路过一个跛子家门的时候,跛子知道应当将最重要的东西献给主,对他来说,一对拐杖就是最重要的东西,但为了给犹太人的王献礼,他就拜托博士们替他把拐杖带去献给主。说也奇妙,当他递出拐杖的时候,两腿突然健壮起来了,因此就跑着跳着跟博士们一同前往朝拜主。
印度《罗摩衍那》(RAMA YANA)故事中也有一则故事说,有一次,当不可见的至尊者大梵天(Brahman)生日的时候,百兽都各自带着礼物前来庆贺,惟独兔子空身而来,因为它无法凭自己的力量猎取任何动物。但它甘心献出自已为礼物,所以就踪身跳到火堆里去了。兔子的表现感动了大梵天,就把它放到月亮里面去,从此中印古典文学都称月亮为玉兔。这当然是美丽的神话传说而已,然而“投桃报李”、以恩报恩本来就是人类“礼”的精神行动。难道非要变成兔子才肯奉献自已吗?又难道要等到腿跛了才肯献出拐杖吗?
所以,当我们在欢渡圣诞,接受礼物的时候,何妨反躬自省,我的礼物又是什么呢?即使物质上拿不出任何东西来,那么,我对上帝是否心存感恩呢?原来“礼物”拆开来就是“礼”与“物”。“物”是形而下的物质;“礼”是形而上的心灵。由此可知,我们对上帝的态度,即使没有物质可以摆上,心灵和诚实上却有很大的空间有待发挥啊!
【作者简介】 洪光良牧师出生于广东潮汕。现任加拿大卡城华人基督教福禾堂主任牧师。他现任中国南京金陵协和神学院荣誉神学教授、北京燕京神学院客座教授、福音时报网站专栏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