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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圣经的指南

2021-08-16 作者:Joshua—约书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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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当我们在阅读圣经的时候,我们不只是想知道圣经在说什么,更是想知道神对我们如今生活在现今时代有什么要求,如何才能行出讨神喜悦的生活,但这个过程并不容易,有时我们往往认为,“我们所了解的就是圣灵或作者的意思”[1],但是如果我们错误的领会了圣经的原本含义,也就很有可能错误的去应用了神的话语。因此,当我们在查考圣经原本含义时,我们首先需要考虑当时的历史文化背景,从历史文化背景中去考虑圣经对起初受众的意义是什么;其次,我们需要思考我们与起初的受众有什么异同之处,因着语言、文化、环境等方面的原因,阻拦了我们去把当时圣经中所要表达的意义直接应用到我们今日的生活中,因此我们需要找出我们与起初受众的相同和不同之处;第三,我们透过经文需要找出当时所要表达的属灵原则是什么,这个属灵原则是如何应用到当时的历史和文化中的,此时我们从现今的生活情景中找出是否有可比拟的情况,当我们找出一些真实的可比拟的情况时,我们需要考虑一些明确的方式来如何应用圣经的原则。

  以上步骤看似简单,但需要我们非常认真谨慎的去查考圣经的原本含义以及如何恰当的在我们现今的生活中应用出来,因着“当代读者与圣经原始听众间有着文化、习俗、语言、境遇和事件上巨大的差异”[2],我们的应用需要超越原本含义而又不能偏离原本含义。

  一、新旧约之间的联系

  虽然我们与古代的起初受众相距甚远,无论是文化、时代还是个人都有很多不同之处,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如今与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的联系,当我们找到我们和他们之间的联系时,对于我们理解圣经的原本含义有更大的帮助。我们与古代的起初受众所具有的联系有几下几个方面:

  第一,无论是现今的我们还是古代的受众,我们所信的上帝都是同一位上帝,这位上帝是永不改变的上帝。虽然上帝在不同的时代与祂的子民有不同的关系和互动,但祂的旨意、性情、应许永不会改变。

  上帝的旨意不会改变,上帝是全知全能的神,祂也是掌管宇宙万物的神,祂的旨意不会改变,历史的发展也是在祂的掌管和计划之下,正如以赛亚书所说的预言中指出,“我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赛46:10)也正如保罗所说:“就如 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我们也在他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弗1:4,11)保罗在这里指出上帝在创立世界以前就有了“拣选”或预定相信人得救的计划,这个计划只不过是祂“永恒旨意”的一部分,这个旨意是不会改变的,并且所有的事情都会遵循这个计划。

  上帝的性情不会改变,虽然在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事情,上帝会表现出不同的性情,有时彰显出祂的良善,有时彰显出祂的怜悯,有时彰显出祂的忿怒,有时彰显出祂的慈爱,无论怎样,祂的属性总是保持不变的。诗人赞美神说:“耶和华是良善正直的,所以他必指示罪人走正路。”(诗25:8) 耶和华曾对摩西说:“我要显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经过,宣告我的名。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出33:19)诗人曾求告神说:“你要向我们发怒到永远吗?你要将你的怒气延留到万代吗?”(诗85:5)上帝在古时向祂的子民彰显出不同的性情,如今祂与我们互动时也会具有同样的性情。

  上帝的应许不会改变,有时我们读经时会错误的以为神所说过的每句话都是应许,其实,只有上帝指着一个誓言起誓或立约时,才算是神的应许。正如我们在民数记看到的,“神非人,必不至说谎;也非人子,必不至后悔。他说话岂不照着行呢?他发言岂不要成就呢?”(民23:19)当上帝做出应许时,祂的话语不会改变,例如圣经中上帝向亚伯拉罕显现要赐福给他,要使他的后裔众多,而亚伯拉罕此时年纪已经老迈并且没有儿子,上帝为了应验祂向亚伯拉罕所应许的预言,祂与亚伯拉罕立约,最终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怀孕生了一个儿子起名叫以撒。但是对于圣经中那些上帝没有做出应许的情形里,我们应当把神的话语视为神咒诅的警告或祝福的意愿。例如圣经中约拿书,上帝想要毁灭尼尼微城,但是仍给他们悔改的机会,当尼尼微城的百姓听到神要毁灭他们时,他们愿意悔改,因此上帝的心意改变不再毁灭他们了。上帝虽然改变了祂对尼尼微城起初的心意,但是当祂做出这种改变心意的举动,并没有违背祂的任何应许。因为上帝的应许是指上帝通过圣约起誓要做的事,但在这件事上神并没有起誓要毁灭尼尼微城。

  第二,我们和古代的受众都生活在同一个世界。虽然这个世界在不同的时代中发生着不同的变化,但这个世界上所发生的事情,如太阳的日出日落,人面对疾病和苦难,人每日所需要的饮食,这些让我们与古代的受众都有着类似的经历。

  即使是在更具体和狭义的方面,我们同样会发现我们的世界与起初受众的世界有着重要的对应之处。例如,在旧约中上帝向以色列民颁布的十诫,为着后来的人们如何生活提供了重要的原则,同样,这些诫命对于我们今天来说同样在指引我们如何去生活。

  第三,我们和古代的受众一样都是按照神的形象和样式所创造的,但是当亚当夏娃犯罪堕落后,所有的人都陷入罪中,都具有了罪的形象,人们都是以自我为中心不再按照原本应荣耀上帝的方式生活。不同的人对神有着不同的相信和态度:有的人拒绝顺服上帝,使自己与神为敌,有的人表面上相信上帝,但他们并不是出于真心,他们只是把神当成是一种宗教而已,有的人真心愿意相信上帝,他们愿意忠心向上帝委身。另外我们与起初的受众在身份和关系上有着类似的相似之处,我们可能都有着父母、儿女、弟兄姊妹、朋友等等这种关系和身份。

  我们通过以上联系让我们看到我们与起初的受众相信的是同一位上帝,这位上帝是永不改变的神,祂的旨意、祂的性情、祂的应许永不改变。我们与起初的受众生活在同一个世界,我们与起初的受众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和样式所造,但同时又因罪的缘故,具有了罪的形象。

  二、新旧约的应用

  兰姆博士认为:“我们神学的主要部分应建立在新约的教训之上。虽然在时间上,旧约在先。但是在方法上,新约应在先。在新约中,神的话藉着最高级的启示的器皿,祂自己的儿子启示出来。”[3]无论是东正教还是天主教也都同意:“旧约圣经对基督教会的价值乃是它是基督徒文献的种子和预备的阶段。”[4]

  因此,当我们在读新约时,需要思考新约圣经作者是怎样把旧约圣经应用到新约中的。另外“从新约圣经的角度来阅读旧约圣经,也源自救赎历史的渐进本质。”[5]例如,救赎这个主题从旧约就可以找到,在创世记中,因着亚当夏娃没有听神的话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导致神的审判和咒诅,令蛇的后裔与女人的后裔之间要彼此为仇。(创3:15)后来,神的祝福临到亚伯拉罕,“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创12:3)。圣经中的主要救赎事情是神藉着摩西带领以色列民出埃及,摩西告诉以色列民,“只因耶和华爱你们,又因要守他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领你们出来,从为奴之家救赎你们脱离埃及王法老的手。”(申7:8)但救赎是要付代价的,只有无瑕疵羔羊的血涂在吃羊羔的房屋上死亡天使才会越过以色列人的房屋(出12:13)。在新约中,我们看到耶稣将赎价应用到自己的使命中,“因为人子来,……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10:45)保罗将这救赎和赎价都连系到耶稣自己的工作上,“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丰富的恩典。”(弗1:7)保罗也写到,“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林前5:7)

  对于新约圣经而言,新约圣经是在新约开启的时期写成的,如今我们虽然是在新约时代,但我们却不是生活在新约开启的时期,我们是生活在新约的延续时期,因此,当我们考虑把新约圣经应用到我们身上时,我们需要考虑到此种的时期差异。例如,当时的人们遇到生活上的问题时,可以寻求使徒们的帮助,如腓立门书。如果大家遇到共性问题,则使徒及教会领袖们可以召开会议进行共同讨论决定,如使徒行传十五章的耶路撒冷大会。在今天,我们没有使徒们的帮助,我们只能通过新约圣经中所记载的内容来帮助引导我们。因此我们需要通过新约的开启、延续和完满的这三个阶段的角度来看不同的新约圣经主题,认识它们是如何在新约的全部三个阶段中得以应验与成就的,以此来把这些主题应用到我们如今的生活中。

  三、个人的现今应用

  圣经给我们每个人提供了很多在相同范围之下的不同教训,其中圣经所提到的一些绝对原则,是我们每个人在所有处境中都需要去遵守的。圣经也提供了一些普遍指引,是我们可以应用在不同处境中的。除此之外,圣经也提供了一些特殊的教训,是为一些特殊的人和处境所提供的指引。

  圣经里面的教训如此之多,我们在面对不同的圣经教训时,需要将我们的注意力首先放在最重要的原则上,那就是爱上帝和爱人,这是最大的准则,也是两条最大的诫命。因为耶稣说到,“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2:40)因此我们生活的每一天,都应首先以遵守这两条诫命为主要准则去生活和工作。除了这个最主要的准则之外,当我们面对不同的问题时,我们还需要从圣经中许多其他的普遍指引、详细的教训和一些实际的例子中得到帮助和指引。这其中会涉及到上帝在不同的人和处境中的普遍启示。

  当我们想将圣经的原则进行应用时,我们需要评估应用场景中的人的情况,例如个人的灵命情况、社会地位、能力和其他的一些特征,有助于我们分辨圣经中的原则如何能冲击所涉及到人的观念、行为和情感。例如,“爱人如已”(利19:18)这个绝对原则是每个人都必须要遵行的。但并不是这个原则应用到每个人身上的时候都是采用同一种方式,一个成年人应用这个原则的方式与一个孩子应用这个原则的方式会有不同,一个富人应用这个原则的方式与一个穷人应用出来这个原则的方式也会有所不同,但无论是谁,都是在遵行这同一个原则。另外,不同人的灵命情况、能力、经历都会影响到他们应用这个原则的方式。另一方面,当一个人去应用爱人如已这个原则时,他在不同的场景也会用不同的方式去遵行。例如,在战争和和平年间,在疾病和健康的时候,应用爱人如已这个原则就会不一样。因此,我们必须根据我们所处的环境,采用不同的方式来应用圣经的不同原则。

  “虽然某些经文中的独特性可能只适用于圣经原始听众的特殊情况,其中所包含的神学原则却能适用于所有上帝的子民。因此,神学原则对古代圣经原始听众及今日基督徒均有意义,并可以应用。”[6]例如,在旧约中提到关于伤害的判决方式:“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出21:23-25)但是到了新约,耶稣指出,“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太5:38-39)这里耶稣并不是否定旧约的司法制度,当时耶稣所面对的问题是法利赛人在应用旧约这个教训时作为个人交往中报仇的借口,但我们知道圣经中最重要的原则乃是爱神和爱人,在这里,耶稣含蓄的告诉听道的人,我们自己的角色与起初受众的角色有何不同,如果是作为审判官,那我们就需要按照公平公义的原则去应用出埃及记21章中所记载的原则,如果我们在与其他人互动和交往的过程中,就不应当像审判官那样只是用公义公平的方式去行事,而是要在最大的原则下通过爱别人的方式来与人交往。又例如,耶稣在面对年轻有钱的财主时说到,“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太19:21)在这里我们通过上下文可以看到,耶稣之所以这么说乃是因为这位年轻的财主对于得永生这件事上,更看重的是自己的财产。当我们来应用这段经文时,我们是不是需要像耶稣要求年轻的财主那样变卖我们一切所有的呢?这需要我们考虑的是对于财富问题上的更高原则是什么,我们知道最重要的原则是爱神和爱人,如果财富对我们来说已经超过了爱神,那我们就需要思考我们应如何遵行耶稣对当时年轻财主的教导,应用出最高的原则。

  结论

  我们如今阅读圣经,都想在能够明白神心意的基础上来应用神的话语,但我们需要留意的是圣经是如何冲击起初受众的观念、行为和情感。我们需要找到我们与起初受众的联系,这其中的联系包含了我们和起初受众相信的是同一位神,这位神是昔在、今在、永在的神,祂的旨意、性情和应许不会因着时间的改变而改变。我们和起初的受众都是生活在同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我们与起初的受众无论是在广义还是狭义的方面都有着类似的经历。我们和起初的受众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和样式所创造的人类,但是由于罪性,我们都具有了罪的形象,我们都成为了以自我为中心而不是以尊崇神为中心的生活和工作。我们虽然是生活在新约时代,但我们在应用圣经时仍需考虑新旧约圣经的写作时期,我们需要在圣经中所教导的最高原则下去应用圣经中的教训,并根据不同的场景去思考应用的方式。

  [1]  戈登·费依、道格乐思·史督华:《读经的艺术》,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2010,3

  [2]  J.斯科特·杜瓦尔、J.丹尼尔·海斯:《圣经释经之旅》,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15,1

  [3]  兰姆:《基督教释经学》,香港:基道出版社,2012,154

  [4]  兰姆:《基督教释经学》,香港:基道出版社,2012,154

  [5]  桂丹诺:《从旧约传讲基督》,美国:美国麦种传道会,2015,90

  [6]  J.斯科特·杜瓦尔、J.丹尼尔·海斯:《圣经释经之旅》,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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