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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预定论 (续)

2010-08-30 作者:阿斗  
来源:旷野论坛我也要投稿

我们已简略地看过爱德华兹及奥古斯丁对人道德上的无能为力之看法,我认为他们的看法是正确的,而且很有用处。但他们虽是伟大的神学家,却没有权柄命令我们绝对信服他们的教训;他们都有可能会错。对基督徒来说,耶稣的教训却不可等闲视之;如果耶稣真是神的儿子的话,对任何人而言,耶稣的教训皆应细心思量并奉为圭臬。对于人之道德能力的问题,耶稣有十分明确的教导。

约翰福音中,记载了耶稣对这问题所作的最重要教训:“所以我对你们说过,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约六65)

让我们仔细思想一下这句经文,这个教训的第一要点就是一个宇宙性的否定(universal negative),“没有人”(no one)总括了一切,除了耶稣所加的例外情形之外,没有其他的例外。其次一个极具关键性的字就是“能”(can)字,这里指的是能力,而不是准许的意思。

  谁不曾因为将“能”(can)与“可以”(may)二字的意思弄混了,而被老师纠正过?我就有过一位老师,一有机会就将这一毛病指出来。如果我举手说:“我能削铅笔吗?”(Can I sharpen my pencil?) 她的回答总是千篇一律,微笑地说:“我确定你能,你也可以削你的铅笔。”(I am sure you can. You also may sharpen your pencil.)“能”,指的是“能力”(ability);“可以”,则与“准许”(permission)有关。

  耶稣在这段经文中,不是说“没有人被允许来到我这里...”,而是说“没有人能够到我这里来...”。

接着的一个字也非常重要,“若不是”(unless)表示一个我们所谓的必要条件(necessary condition)。也就是说,这件事必须先发生,然后其他事才能发生。

耶稣的话很清楚:没有一个人可能来到耶稣那里,除非有件事情发生了,使得他有可能来。耶稣所说的这个必要条件乃是“蒙我父的恩赐”;也就是说来到祂那里的能力是神所赐的。人凭自己没有这个能力来就耶稣,神必须先做某些事。

  这段经文至少告诉我们一件事,已堕落的人,凭他的天然能力,若没有某种出于神的协助,不可能自己来就基督;爱德华兹及奥古斯丁在这一点上的看法是完全符合主的教训的。然而有个问题仍在,神是否将这个来就耶稣的能力给予每个人呢?改革宗预定论者的回答是否定的;而其他预定论者的答案则是肯定的。不论如何,有件事是确定的,若没有神的协助,就没有人能够凭自己做得到。

  人需要的是怎样的协助呢?神必须做到什么程度,才能克服人天然中之无能为力呢?在同一章的其他经文中,我们可以找到一些线索;事实上,耶稣说了另外二段话,都与这个问题有直接的关系。

  在约翰福音第六章中,说过:“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六44)

  这里的关键字是“吸引”(draw),父吸引人到基督那里;所指为何?我常听到有人解释为“父必须吸引(woo)或诱惑(entice)人来就基督”,然而人有能力抵抗这样的吸引和拒绝诱惑,所以吸引人虽然是必要条件,却不够强迫性的。用哲理上的话来说,神的吸引是领人来就耶稣的必要条件,却不是充分条件。简而言之,没有神的吸引我们就不可能来就耶稣,但是神的吸引,也不能保证我们真的会来就耶稣。

  我深信以上的这种解释,虽然很普遍,却是不正确的;它与圣经中吸引这个字的意思相抵触。这里的希腊原文字是elkō,在《新约神学辞典》(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中,祁特而(Kittel)将此字定义为“不能抗拒的至高的迫使”(to compel by irresistible superiority)。在语言学及辞典编撰法中,这个字乃是“迫使”(to compel)。

“迫使”比“吸引”的观念要强烈多了!让我们再看另外二处含有同一用字的新约经文,来帮助我们了解得更清楚一些。雅各书二章6节中说:“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拉你们到公堂去吗?”你能猜出这段经文中,哪一个字在别处被译成“吸引”吗?就是“拉”(drag)字。如果我们把“吸引”这字代替“拉”字,这句经文不就变成:“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吸引你们到公堂去吗?”

  同一个字也出现在使徒行传十六章9节中:“使女的主人们见得利的指望没有了,便楸住保罗和西拉,拉他们到市上去见首领。”再次用“吸力”这字来代替“拉”字看看;保罗和西拉不是被包围后被吸引到市上去的!

  有一次我被邀到一个亚米纽斯派的神学院中,参与一场公开的讨论会,辩论的主题是预定论的教义;我的对手是该神学院新约学系的系主任。在辩论过程中的某一重要关键上,我们的注意力全在这段论到父吸引人的经文上。我的对手将这段经文提了出来,是为了支持他的论点说神从来不强迫任何人来就耶稣;他坚持说神“吸引”堕落的人,而这字的意思就是“吸引”(wooing)。

  就在那一刻,我立即请他留意祁特而的论点及新约圣经中其他将这字译为“拉”的经文。我很有把握这下把他逮住,使他困在那里难以脱身了。但是他却出乎我意料之外地来了一招,我永远不会忘记当他提出了一个不知名的希腊诗人,曾经用这字来形容从井里取水的动作时,让我有多窘困。他看看我说:“史鲍尔教授,人是否将水从井里拉上来呢?”当他意外地提出这个希腊字的另一种意思时,立即引起了哄堂大笑。我站在那里,有点无地自容,等到笑声停止后,我才回答说:“不是,我必须承认,我们不是将水从井里拉上来,但是我们如何从井里取水呢?‘吸引'它吗?难道我们是站在井口呼叫说:‘水啊,上来这里吧!’神需要来到我们心中,将我们的心转向基督,就像我们需要将水桶放到水里再拉上来,才能有水喝一样;水是不会因为外来的邀请就自己上来的。”

  约翰福音中这段经文,虽然是关键性的经文,但是另外一段论到人在道德上无能为力的经文,也同样重要;那就是约翰福音第三章中耶稣与尼哥底母的出名对话。耶稣对尼哥底母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三3)” 之后,耶稣又重复地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三5)”

再一次我们遇见这个关键性的字:若不。耶稣举出了人之能够看见及进入神国的绝对必要条件;这个绝对的先决条件就是灵性的重生。改革宗对预定的想法就是:一个人在选择基督之前,他的心必须先被改变,他必须得到重生。非改革宗的人则认为,堕落的人先选择基督,然后得到重生。根据非改革宗的想法,则尚有未重生的人看见及进入神的国;一个人在接受基督的那一刻,他已经在国度里了。人不是先相信,然后的到重生,然后进入神的国。人如何会选择一个他看不见的国度呢?人若不先重生,如何能够进入神的国呢?耶稣对尼哥底母提出重生之需要,因为尼哥底母乃是属肉体的,出于肉体的就是肉体;耶稣说肉体是全然无益的。正如马丁路德所说:“丝毫没有益处!”非改革宗的人认为,人在重生之前,便可来就基督;但人仍在肉体之中。非改革宗的人视肉体不仅有些用处,而且是在最重要的事上有所作用;也就是说,即使是在肉体中,也能籍着相信耶稣基督进到神的国度中。但是,如果一个仍在肉体之中,尚未得到圣灵重生的人,会来到基督面前,降服自己,这样,重生有什么用呢?这是非改革宗的人思想的主要错误;他们没有严肃地面对人在道德上无能为力的问题,忽视了肉体的无力为善。

改革宗神学的主要论点就是:“重生在信心之前。”也就是说,我们的本性已败坏到了一个地步,罪的力量也大到一个地步,除非神在我们灵魂中做了件超自然的工作,否则,我们永远不会选择基督。我们不是为了重生而相信,而是为了能够信而需要重生。

滑稽的是,就在同一章,甚至就在这段耶稣对尼哥底母谈论重生是见到神的国,选择的必要条件的经文中,非改革宗的人也找出了一个能够支持他们认为堕落的人仍然有选择基督之能力的证据。那就是约翰福音三章16节:“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这句著名的经文,对于堕落的人对选择基督之能力有什么教训呢?答案是没有。非改革宗的人认为,这段经文是说,在世界上每个人凭他自己的力量,能够选择或拒绝基督。然而我们若仔细读一下这段经文,就会发现并非如此。它乃是告诉我们,凡相信基督的人,必然得救,凡作了甲(相信)的人,就会得乙(永生);这经文完全没有说谁会相信,也没有论到堕落的人的天然道德能力。改革宗与非改革宗信徒都一致同意:凡相信者必然的救;但是在对于谁有能力相信这点上,看法却完全不一样。

有人可能会回答说:“好吧,圣经虽然没有明说堕落的人不先重生仍有能力选择基督,至少暗示了这一点!”我实在不认为这段经文甚至有这样的暗示,而且就算如此,对我们的辩论也无影响。为什么呢?我们对解经的法则乃是,任何经文所暗示的教训,必须服在圣经清楚的教训之下,我们绝对不能弄反了,反将圣经清楚的教导服在可能有的暗示之下,这也是改革宗和非改革宗思想家一致同意的法则。

如果约翰福音三章16节,暗示了堕落的人类仍有一般性的天然能力来拣选基督,那么这个暗示就会让耶稣明明相反的教训给废去了。耶稣已清楚明白地指出,若不是神先作些事来吸引人,使人有这能力的话,就没有人会来就祂。

堕落的人是属肉体的,在肉体中,人不能做任何讨神喜悦的事。保罗宣告说:“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罗八7~8)”

那么,“谁是‘在肉体的’人呢?”保罗接着说:“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八9)”这里的关键字是“如果”;意即将在肉体中的人和不在肉体中的人区分开来,就是圣灵的内住。没有重生的人就没有圣灵的内住,在肉体中的人还没有得到重生的,除非他们先得到重生,从圣灵而生,他们就不能服在神的律下,也不能讨神的喜悦。

神要求我们相信基督,祂喜悦凡拣选基督的人;如果未重生的人能够拣选基督的话,那么他们已经能够服从神的命令,他们也至少已经能够做某些讨神喜悦的事了。那么,使徒坚持在肉体中的人不能服从神也不能讨神喜悦的说法,就是大错特错了。

我们的结论是,堕落的人仍然有选择他所喜好的自由。但是因为他的喜好是恶的,他就没有自己来就基督的道德能力。一个属肉体,尚未重生的人,是不会选择基督的;因为他不能违反他自己的意愿,他不可能拣选基督。他不渴慕基督,他不可能拣选他不渴慕的东西,他堕落的很深,深到一个地步,只有神的恩典在他心中作工,才有可能使他相信


 

 

【作者简介】 阿斗:雅博网作者,电机专业,罗格斯大学毕业。原为信号处理高级工程师,现已退休,全心服侍主。20岁读本科时在团契信主,一直在团契及教会带职侍奉。八年前接受神学装备,之后一直参与圣经教导的工作、担任华神地区联络人、并在多家教会讲道。作品发表于网上博客《阿斗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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