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博网

奥古斯丁《上帝之城》中的社会生活神学如是说

2012-02-20 作者: 芙蓉花开  
来源:芙蓉花开的BLOG我也要投稿

奥古斯丁《上帝之城》中的社会生活神学如是说

 

永恒法和自然法在奥古斯丁的思想中几乎相同,但永恒法乃是上帝隐秘的无限智慧的表述,总是要大于我们基于自然法能够推得的东西。上帝的永恒法是自然法的源泉,永恒法不仅体现在自然法中,也体现在上帝禁止和惩戒性的正义法之中,它的目的是要保护被造界的秩序。

 

上帝创造的世界的所有混乱,其核心在于骄傲。骄傲即悖乱的意志,将上帝之外的东西作为至善来爱,此乃罪和失序的核心。

 

奥古斯丁写到:“恶的意志乃是一种失序的运动,宁向着较低级的善,背离较高的善,结果是理性被造的灵,若是以自身权柄和美善为喜,就是被骄傲吞噬,因此而从灵性天堂之福中跌落,只得在怨羡中枯萎凋零”。

 

每个人都被欲望支配,人受制于各种欲望,其中最强烈的乃是性欲。叛逆的灵魂受人的低等本性——身体及其自然需要和功能——奴役。在奥古斯丁看来,性本身是上帝的善的创造的一部分,但它在人类生活中不该有的重要性是因为破坏了自然秩序之和谐而受的惩罚。动物本能囚禁了人的意志和智识,性欲成了人的生命中无法控制的力量。

 

致罪的不是肉体,而是灵魂。身体被欲望、疾病腐蚀,直到最终的死亡,不是罪的本质或者原因,而是罪的后果、罪的惩罚:“不是腐朽的肉身令灵魂有罪,乃是有罪的灵令肉身腐朽”。

 

                                                  ——第二章《秩序的教义》

 

人的福祉乃在于对造物主及其永恒智慧的永恒不变的理性享受,与被造界原本的和谐秩序合拍应节。

 

奥古斯丁承认,人可以经由理性,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善,尽管单凭理性自身并不能达至人的幸福主义追求的真正终点。上帝将自己的灵吹进人里面,但这不等于人本身的地位被抬高,只表明人作为被造物如何要完完全全依赖于他的生命之源。

 

不是冷静的理性,而是非理性的、具有压倒性力量的喜好、贪恋、欲望和倾向——也就是各种形式的“爱”——才是人类所思所为的根本动机。爱是人类心理各种功能的驱动力量:“灵魂因爱而存在”。“爱”的现象是比“知”的现象更为基本的人类现实要素。

 

爱是生命中强大的力量,爱的现象塑造着人类现实,甚于其他一切。正当的爱的秩序是生命中所有正确秩序的基础,与之相反,这一秩序的颠倒,则是人类生活中的万恶之源。幸福的生活唯有通过爱,而不是知,才能获得。

 

爱是生活的动力,爱的质量也就是爱的秩序,决定了生活的质量。正当的爱的秩序,也就是谦卑地爱上帝,将祂作为自己的至善,是其他所有形式之爱的基础。

 

德性即正当的爱的秩序,这就是为什么在《雅歌》里,基督的新娘歌唱道:“请令我心中的爱合序”。

 

爱上帝,并在上帝之中爱邻人,就构成了理性存在者之间自然秩序的和谐和安定。

 

善人利用这个世界乃是为了享受上帝,而恶人想要利用上帝来享用这个世界。对至善的“享受”和“亲近”,其对象在当下只是对信仰而言才是现实;在末世,它将成为可见的现实。

 

信和爱之间并不存在严格的分野:相信上帝就意味着爱他。

 

奥古斯丁并不认为友爱是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之一。爱某人的最高理由,是帮他建立和上帝的正当关系。

 

    恶并非本质,因为上帝从未创造过恶。恶乃是本质的缺乏,也就是缺乏从至善中流溢出来的善。恶的基础在于意志与爱的悖乱,也就是将善置于所有存在与善的源泉之外。

 

    正义是与谦卑的现实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谦卑地、满怀爱意地服从上帝,理性存在者以爱上帝作为自己的至善。

 

    正义始终是一种超验的末世论的现实。它意味着正当的服从关系:人服从上帝,身体服从灵魂,非理性刺激服从理性。

 

    对于基督徒而言,与其说正义事关美好生活的实现,不如说它取决于上帝的恩典。即便是真心诚意爱上帝的人,手中也没有打开正义生活之门的钥匙。正义意味着罪之赦免,并非德性之圆满。

 

    奥古斯丁并不相信实际的法律可以建立在超验正义基础之上。

 

 

 ——第三章《爱的教义》

 

好的社会生活,只是在超验社会,也就是上帝之城中才是可能的,任何一种人类社会中都不可能,因为它们都受到罪的束缚和上帝的惩罚。

 

两座城是两种爱分别创造的:尘世之城是自爱创造的,极致竟至于轻蔑上帝,而天上之城源自对是上帝的爱,极致则至于轻蔑自身。

 

地上之城的民,其生活依据的原则乃是骄傲,也就是自然的失序;上帝之城的民,其生活乃是基于谦卑的原则,把上帝作为目的本身来爱。

 

地上之城的典型特征是崇拜一神或诸神,以求依凭他们的帮助,得享胜利和地上的和平,没有对他人的爱意关怀,只贪求在人之上统治欲。也就是说即便是宗教,也被地上之城用作扩充统治欲的手段。

 

统治欲是罪,也是对罪的惩罚。是堕落后的现实,是人类生活所有罪恶中最卑劣的一种。

 

                                            ——第四章《城的教义》

 

所有国家的结构都是依照悖乱之爱。奥古斯丁不曾在《上帝之城》中任何一个地方谈到基督教国家的概念。即便在理想情境中,基督教也只能带来相对的社会改善。

 

奥古斯丁说西塞罗看到了人类生活混乱无序的事实,但没有认识到其原因,将诸种罪恶归咎于自然,而它们实际上是人类咎由自取。

 

在人类堕落后的生存状况中,只能在非常有限的意义上成就善。自爱的压倒性力量在每个人的心中都非常真实。个体组成的社会,其结构是有“悖乱的爱的秩序”的强大力量决定的,其中盲目的、非理性的集体性自爱的社会现实,基督徒同样有份。

 

民众可以就其自私之爱的对象达成共识。以此为基础,为了达到这些目标,他们可以在任何时候更好政zh i组织。没有什么政zh i秩序是绝对的或者神授的,所有的政zh i秩序和组织都不过是关于集体性偏私的共识,是动态、可变的。

 

奥古斯丁发展了一种“最低限度共识”的概念。依着这种标准,任何一种理性存在者的联合,只要能够就自私之爱的目标达成共识,就足以构成某种形式的政zh i社会。不能从中期待更好或更多的东西。

 

作为政zh i社会成员的生存中,基督徒的取向是朝着生命超验以及末世论希望,而不是朝向自然道德法。

 

即便某个政zh i社会的全部成员都是基督徒,国家的构成还是没有改变,因为在他们此世的朝圣之旅中,信仰者同样不能逃脱罪及其后果的现实。

 

奥古斯丁的政zh i和社会现实主义的核心:秩序与无序之间的冲突,是任何一种人类建制、任何哟个人类个体都不可免的现实,包括天上之城的朝圣者。

 

在《上帝之城》中,奥古斯丁不相信所谓的基督教政zh i或基督教国家的概念。然而在他对政zh i社会的动态看法中,包含有社会社会的改变以及某种进步的可能性,尽管并非朝向一种更好的社会,至少也是朝向一种较少恶的社会。并且最最要的,在所有社会悲苦和动乱之中,基督徒拥有永不枯竭的希望之源。

 

                                     ——第五章《人的政zh i社会》

 

民zh u的要素起到关键作用。构成“人民”和“政zh i社会”的,并非一种最有理性和能力最强者统治的正义意识,而是一种较低级、更心理化的因素,即集体性自私之爱的现实。

 

上帝将有限的自由赐予理性存在者,但他并未将自己全能统治交予他们分毫。

 

尽管上帝的天意隐秘难测,却绝非不义。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事件都是人不能理解的,它们的发生是依着上帝对事物和时间的命令,为我们所不知。人需要信仰和希望,它们是上帝的恩赐,为的是让人理解人类生存和历史中深层的东西。

 

                                    ——第六章《结语:上帝的隐秘天意》

赞一下: ]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