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博网

中国基督教及其在当代中国的作用和影响

2012-12-14 作者:未知  
来源:福音时报我也要投稿

  自唐朝算起,基督宗教进入中国已有近1400年的历史,自英国人马礼逊1807年把基督教[①]带入中国大陆算起已有200年的历史。中国大陆学术界对基督教(新教)在中国大陆历史上的作用似乎已有一定的共识,即基督教是伴随着西方帝国主义的殖民扩张运动进入中国的,它不仅为中国愿意接受基督信仰的人提供了个人救赎之道,而且在中国近现代社会历史变迁中发挥了催化剂的作用。它在开拓和促进现代教育、医学、新闻、出版、慈善事业、戒毒工作,提高和改善妇女地位,开展妇女扫盲和妇女教育等诸多领域的工作尤其引人瞩目,值得肯定。然而,与基督教的历史作用和影响相比,它在当代中国的作用和影响却有所不同。本文将论证说明,它的作用主要是对个人的,而不是对社会的,它对社会的作用和影响是有限的;由于基督徒个人在社会中的作用,基督教对社会的影响和作用往往是间接的,虽然有时也会是直接的。

  一

  要讨论基督教在当代中国的作用和影响,首先应该认识基督教在中国社会的面貌和地位;其次要认识基督教对自我、对社会和对自我与社会关系的看法。在此基础上讨论基督教的社会作用和影响才是有意义的。

  1.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宽松的社会环境和人民对宗教逐渐宽容的态度给各种宗教在中国大陆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基督教由此呈现出持续大幅增长的倾向。1949年中国大陆约有基督徒70至100万人,而今基督徒人数已经发展到1600万至7500万人,[②]有说法甚至声称有1亿人。另据中国基督教网站报道,目前“全国现已开放堂点近5万座,其中70%是新建的。信徒总数已逾1600万,其中农村信徒占70%强。全国目前有18所神学院、圣经学校”。[③]基督教在中国虽然理论上只有一个,可人们不得不承认,中国的基督教会事实上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有内在凝聚力的整体。目前中国教会基本上存在三种形态,即教堂或固定聚会点形态、家庭聚会形态、三五成群零散的青年(打工族和知识界)团契形态。[④]这意味着中国大陆基督徒的人口结构正在发生变化。

  众所周知,数年前人们常常可以听到这样一个流行的说法,即中国基督徒有四多:农民多、老人多、妇女多、文盲多。[⑤]这一现象从侧面说明了中国基督徒的社会边缘性,特别是中国教会难以吸纳青年人及知识分子的困境。而今,在一些大城市里,尤其是校园周边,基督徒青年团契的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当然,这些现象及其变化本身也与中国社会的改变密不可分。中国人口本来就是农村人口居多,农村基督徒相应地多是必然现象。最近几年,中国加入世贸、全球化讨论甚嚣尘上、互联网日益扩展、国内外籍人士日益增多,高等院校扩招、贫富差距扩大、就业压力增大、社会在越来越宽容的同时,社会中的不公正现象日益增多等等,等等,诸如此类,促使青年人面对社会剧变渴望找到有益于自己身心健康的精神家园、人生观和团体归属感,于是基督教就成为他们的选择之一。近年来,一些学者调查发现,一些大城市的大学里,约有2.6-7%的高校学生皈依了基督宗教,其中以接受基督教者居多,信仰天主教者占少数。[⑥]应该指出,“知识分子基督徒”作为一个群体的存在已是一个现实。[⑦]中国基督徒人口结构的这一改变是悄然进行的和区域性的,因此它并未改变中国基督徒人口的总体面貌。另外,由于这些大城市里受过高等教育的部分青年基督徒往往有自己的独立团契,因此他们与中国基督徒民众尤其是乡间大众基督徒是隔离的,所以这种悄然发生的基督徒人口结构的改变究竟能对基督教社会作用的产生发生何种影响迄今仍难以评估。

  中国基督教一方面是中国五大合法宗教团体之一,另一方面它也是中国宗教少数派,是中国少数人的宗教信仰,再进一步说,其主体是生活在中国农村的普通民众,是普通老百姓的宗教信仰。可以说,这就是它在中国社会里的社会学意义上的基本地位。

  2.讨论中国基督教对自我、对社会、对自我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实际上就是讨论所谓“神圣”与“世俗”或所谓“属灵”与“属世”的问题。这也是中国基督徒长期以来一直讨论的焦点问题之一。根据金陵神学院陈永涛先生的观点,在处理神圣与世俗的关系问题上,长期以来,中国基督徒的态度有3种模式。其一,相当数量的在信仰上比较基要、保守的基督徒认为,基督教是神圣的,基督徒是为圣的,因此基督徒的使命是传福音,就是去救人的灵魂,把自己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这些“神圣”的事情上。在他们看来,基督徒的使命是救人灵魂,而不是身体;是传福音,而不是服务社会。结果,接受这一模式的基督徒很容易将灵魂与身体、教会与社会、物质与灵魂等截然分开,甚至对立起来。这个模式背后的神学是以救赎为中心,忽视了上帝的创造,以至于把救赎与创造对立起来,从而使基督徒和教会脱离社会,逃避基督徒的社会责任,进而使教会自我边缘化,成为被社会忽视的群体,教会对社会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和影响。这是一种比较典型的极端模式。其二,另一种极端模式是,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基督徒,有比较自由的神学背景。他们视野开阔,看到教会的社会责任,认为基督教负有改造社会的责任,教会应该以救人的身体为先,但是由于过分强调教会的社会作用、强调教会的世俗功能,而忽视了教会的教会性。第三种模式是介于以上两种极端模式之间的中间模式,即以基督为中心,化“俗务”为“圣工”,在社会中彰现基督教“神圣性”的模式。这一模式强调“道成肉身”,上帝之子住在世人中间,重视圣灵不仅在教会内施行他的作为,而且圣灵充满整个世界和宇宙,这样就打破了“圣事”与“俗事”,教会与社会之间的截然对立,打破了上帝与世人及世界的截然对立,使神圣与世俗、教会与社会、福音与文化、灵性生活与世俗社会、服侍神与服侍人趋于统一。[⑧]陈先生指出,“在过去几十年中,中国教会在知识层面上已经基本解决了神圣与世俗之间对立的问题。但在教会的具体情境中,神圣与世俗的问题,福音与文化的问题、教会与社会的问题等等,在某种程度上说,仍是困扰中国教会的问题。”[⑨]

  陈先生的观点也得到教会体制外基督徒的佐证。例如,笔名基甸的“网上基督徒”在《基督徒知识份子在公共网路上的言说》一文中也谈到华人基督徒对基督徒是否应该参与社会和文化看法不一。华人基督徒普遍主张基督徒的最主要使命是福音使命,因而对文化使命有保守倾向和冷漠态度,对政zh i冷淡或反感。他劝告基督徒一方面不应忘记自己是旅途中的“过客”,基督徒的终极盼望和目标是在天上,但同时不应放弃自己的文化使命,要在文化领域“做光做盐”。[⑩]由此可见,在所谓神圣与世俗、福音与文化、教会与社会、教会和基督徒参与社会的问题上,中国基督徒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

  基督徒和教会在中国社会的地位和中国基督教对神圣与世俗、教会与社会关系的立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基督教在当代中国的作用和影响。正是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基督教在当代中国的作用主要是对个人的,而不是对社会的,它对社会的作用和影响是有限的;由于基督徒个人在社会中的作用,基督教对社会的影响和作用往往是间接的,虽然有时也会是直接的。具体地说,基督教的社会作用和影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督教作为一种宗教信仰为基督徒个人提供了得救的福音和生命的意义,使他们心有所属,心存盼望,从而成为他们灵魂的安顿者。

  看待一个宗教的社会作用,仅仅从社会的角度分析是远远不足的,有时甚至会令人误入歧途,以为看不到它在社会公共领域的作用就断然否认它在社会中的影响。如果从基督徒接受基督为他们的主这一点来看,可以说基督徒认为(无论他们是否完全意识到这一点),人,每个人都是需要宗教信仰的个体生命。实际上,信仰其他宗教的人也是如此。他们在选定适合自己的宗教信仰以前,其内心必然有惶恐徘徊苦恼与不安,一直处于追寻阶段。一旦接受信仰,基督徒的人生便获得了宗教意义与价值,过去难以理解和无法解释的喜怒哀乐,天灾人祸很大程度上都变得可以理解了,一瞬间,茅塞顿开了。他们过去稀里糊涂缺乏方向忙忙碌碌的生活,因为接受了“主”而有了目标,有了盼望,虽然他们的物质生活依然如故,但因为“生活在基督里”,他们感到自己是属于基督的,而且是属于超验的全能上帝的。这种对神的信赖和依靠,使他们彷徨不定的内心找到归属,孤独飘荡的灵魂找到港湾。所以当人们和基督徒接触的时候,经常会听到他们谈论“喜悦”、“喜乐”和“感谢”这些词汇,也许这正是救赎的福音给他们带来的转变。这种转变固然是个体的,但它的社会积极意义也是不应该否认的。这种积极意义在于它改变了中国社会接受了基督教的人的人生态度,使他们的精神烦恼、痛苦和孤独在信仰里得到化解或缓和,社会里怨恨孤独痛苦烦恼的人少了,有人生目标、会快乐地生活的人多了。由此不难看出,中国基督徒自身与上帝建立的和谐关系在某种程度上也有益于中国社会的安定与和谐,不过这种有益影响和作用是间接的,而不是直接的,而且由于基督徒人口的局限,这种影响也是有限的。

  2.基督教为基督徒过道德生活提供了伦理道德规范,使他们在社会急速变革时期具有可以约束自己的价值观,从而成为社会稳定的协助者。

  众所周知,中国社会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改革开放方兴未艾,社会变革这辆列车疾驶向前,社会结构的改变有目共睹,显而易见。今天的中国社会已经由一个稳定的以农业为基础、以农村人口为主体的简朴统一的传统社会,转变成今天的多元社会,即传统的农业社会、现代社会和后现代社会并存的复合社会形态。在这个复合社会形态里,只有少数“前卫人士”生活在后现代理念和自我构造的后现代鸟巢里,而大多数中国人要么依旧遵循着传统农业社会周而复始的轨迹年复一年地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要么享受着现代工业技术、医疗和教育成果及现代商业便捷的服务,生活在程序式网络化的现代社会形态,要么生活在这两种社会形态的过渡时期。社会结构的这种改变意味着传统价值观的部分失效和对适应于现代社会和后现代社会生活形态、生活方式的价值观的期待。毫无疑问,诚实、善良、爱人、助人、尊重他人、见义勇为等等,是人类恒久普遍的价值观,与此同时,人们又不得不承认,不同的社会形态赋予这些价值理念多多少少不一样的解释。当代中国面对的事实是,一方面传统的价值体系在解体,另一方面以意识形态为主导的主流意识在构建和塑造新型价值系统方面成效甚微。结果人们只能在家庭、学校和朋友中间凭借遗存的和尚未完全消失的传统价值观和一般理性构建自己的价值观,并以此塑造下一代的价值观。在这种条件下,国内各宗教团体作为讲道德的社会组织之一也担当起向信徒宣讲和灌输道德规范、培育人格和道德情操的角色。一个人选择接受一种宗教往往意味着他或她愿意受所选定的包括宗教道德在内的教规教义的约束,反之亦然。

  就基督徒而言,抽象概括地说,一个人一旦接受基督信仰便意味着他或她有愿意聆听耶稣基督教导,接受基督教教规和道德规范约束的意向。“十诫”、[11]“登山宝训”、耶稣在世的良言善行都是许多基督徒所熟悉的基本道德教诲。在一定程度上说,基督教的许多道德规范都是相对比较确定的,例如《马太福音》第五章里的“登山宝训”,“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安慰。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土地。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为义受迫害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这段话不仅说明什么是耶稣所赞赏的美德,而且把实践这些美德与“天上的赏赐”建立起必然的因果关系,这实际上给基督徒实践这些美德加大了内在动力和自觉性。从道理和原则上,在价值观比较混乱的今天,基督教的道德规范一定程度上为基督徒提供了可供遵循的蓝图。假如基督徒能够切实实践这些道德规范,孝敬父母,爱人如己,不行不义,奉公守法,那么他们就是好公民好市民好村民,就是促进社会稳定的多种因素之一,尽管是比较微弱的和零散的。

  3.教会基督徒和愿意接受基督信仰影响的个人在困难、软弱和痛苦时提供心理安慰和帮助,成为他们内心的抚慰者。

  正如前面所述,中国社会正处于急剧变革时期,三种社会形态并存所蕴含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复杂化多样化是中国社会前所未有的,也是国际社会所罕见的,正像中国大陆大城市里主要街道十字路口比如北京三环路桥下的交通路况一样,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纵横交错,速度不一,方向不同,类型多样,纠缠在一起,其景观恐怕为中国所独有。中国有哪些的社会问题,海内外媒体天天都有深度报道和专家分析,笔者在此不必赘言。就普通中国人的感受而言,他们日常面对的问题则是,收入少、就学难、就医难、就业难、婚姻没保障、子女难教育、空巢家庭多、老年生活无保障,安全忧虑多,一旦家庭成员不幸患有致命性疾病比如白血病、尿毒症就可能意味着倾家荡产。面对这些日常问题,人们都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寻求解决办法,亲朋好友、社区、单位和同事、大众媒体是人们最常见的诉求对象,而且普通人助人为乐的善举经常见诸于报端。

  就基督徒而言,他们遇到困难和痛苦时求助的对象与普通人并没有大的差别,不过,由于基督徒的朋友有一些是与自己在同一个教堂、同一个聚会点、同一个团契聚会的基督徒,因此基督徒之间的互助或助人富有宗教意味,即主内“弟兄”“姊妹”间的互助,或履行耶稣“爱人如己”教导的善举。当一个“弟兄”或“姊妹”有难时,其他“弟兄”或“姊妹”会搭把手,出点力,而且往往会做好事但不留名。因为《圣经》教导他们,“你们要小心,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前面,故意叫他们看见;若是这样,就不能得你们天父的赏赐了。”(太:6:1)

  中国许多基督徒接受基督教的重要因素与他们的皈依体验——信仰助佑克难关,求神保佑得平安——密切有关。[12]《中国宗教》2004年第一期刊登的一个调查报告显示,苏北一乡村半数家庭均有人信仰基督教,基督徒中80%强是女性,尤其是中老年妇女。在受访的23名女性基督徒当中,18人(75%)源于本人、家人或亲戚患病;3人是因为家庭生意遇到困难;1人因为家庭有麻烦;只有1人是出于好奇。[13]《中国宗教》同期刊登的另一篇在山东省东明县进行的调查也有类似发现,基督徒皈依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生病后急需帮助,受访的60%的人表示生病后没钱看病,信仰基督教有助于他们获得心理帮助和安慰。[14]

  基督徒寻求帮助还有另外一个层面,心理咨询层面。当一个基督徒内心有烦恼、有痛苦时,教会的牧师、传道人、弟兄、姊妹都可能成为她或他的倾诉对象、“思想工作者”。在人们整天忙碌于自己的各种俗务,为生计奔波而无暇顾及那些需要帮助的老年人和妇女时,教会的“思想工作者”便成为她们贴心的和免费的心理咨询员和安慰者。随着中国婚姻不稳定趋势的加剧,基督徒的婚姻问题也日趋增多,就婚姻问题到教会咨询的基督徒有上升趋势。有时,基督徒也会带着饱受婚姻烦恼和痛苦甚至家庭暴力折磨的非基督徒妇女到教会找牧师或传道人进行咨询。尽管在许多情况下,这种咨询并不能直接解决问题,但毕竟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她们一个诉说的机会,使她们从教牧人员那里获得一定的心理安慰和关怀,对缓和她们的心境有所帮助。

  4.教会为基督徒联合从事慈善活动提供了媒介,使他们在互助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为社会服务尽一份力量。

  中国基督教两会领导下的教会堂点有近50,000座,这些堂点不仅为本地有困难的教徒、教徒家庭提供帮助,比如为无力资助子女上大学的教徒提供赞助,为没钱看病的教徒或教徒家人提供援助,而且一旦国内某地发生水灾、地震或流行性疾病如萨斯时,各教会都会自发地开展捐助活动,把善款及时送到需要帮助的人们手里。当然,事实上,每逢此类情形国内各单位、公司、社区都会动员人们开展献爱心活动,教会的捐助活动不过是其中的一部分罢了,似乎并无特别例外之处。然而,从教会论角度来看,教会毕竟是由三五成群的基督徒组成的、以基督为首的属灵团体,是基督把他们召叫到了一起,否则他们就是四散的个体生命。因此他们的慈善捐助具有特定的信仰根源,这可以说是他们的特殊所在。

  此外,1985年成立的“爱德基金会”是一个由中国基督徒发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中国民间常设慈善机构,多年来致力于促进中国的医疗卫生、教育、社会福利和农村发展工作。爱德项目惠及全国各地,但优先考虑西部地区贫穷山区的群众,项目对象包括老人、儿童、妇女、残障人士、智障人士、福利院孩童、贫苦地区的农民等。爱德的捐款用于满足老百姓最基本的生活生产需要,开展教育、医疗卫生、防盲特教、社会福利、农村发展、救灾和灾后重建等项目工作。它为中国基督徒参与社会服务提供了一种新形式,使他们通过参与爱德基金会的工作,为中国的教育、卫生和社会福利事业及农村建设直接投入一份力量。[15]

  总而言之,基督教在中国是一个成长中的少数人的宗教,由于受自我认知的局限,它基本上是一个个人救赎的宗教,基督徒中间与社会自我隔离、自我逃避的倾向依然非常严重,因此基督教对社会的作用和影响是十分有限的。虽然它也开展直接服务社会的工作,但对社会的影响和作用基本上是间接的。

  注释:

  [①]除特别指出外,本文讨论的基督教指中国大陆的Protestantism(新教),不包括台湾的基督教。
  [②]由于社会学和人口统计的不足,中国基督徒人口的数字一直是个谜,各种说法在海内外并存。究竟哪个数字更令人信服,实在无从查实。本文所言仅为读者提供一个量化的背景参考,实非事实上的确切数字。通常被海外称作家庭教会的成员人数据说约有7500万人。不过,2003年英国的中国基督教观察家、海外基督使团华人事工部研究主任林保德先生(Tony Lambert)在《关于计算中国的基督徒人数:谨慎的报告》一文中详细比较了家庭教会自1983年以来在海外公布的一些数据后指出,这一数字明显地有夸大之嫌,因为它缺乏可靠的、可记载的文献的支持,经不起仔细分析。See Tony Lambert “Counting Christians in China: A Cautionary Report”, in International Bulletin of Missionary Research, Vol.27, No.1, January 2003,pp.6-10.林先生1982年以前在北京的英国驻华使馆工作,后加入海外基督使团(OMF),曾经在香港做过11年传教工作,现在英国担任海外基督使团华人事工部研究主任,著有《中国教会的复活》和《中国的基督徒亿兆》。
  [③]See
http://www.chineseprotestantchurch.org.cn/other/gaikuang.htm
  [④]可以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教会基本上只有前两种形态,第三种形态是最近几年的新现象,从“文化基督徒”现象讨论的时间可以看出这一点。另外从西方和台港澳学者的研究中也可以发现这一点。比如1993年剑桥大学出版的《当代中国的基督教》(Protestantism in Contemporary China by Alan Hunter and Kim-Kwong Chan)一书只谈到教会或聚会点和家庭教会两种形态。而2003年出版的轰动一时的《耶稣在北京》(Jesus in Beijing by David Aikman)则提到了第三种形态的存在。另请参见拙作《基督教与中国社会、文化的互动关系》,见卓新平主编《宗教比较与对话》,第五辑,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4年,第159-169页。
  [⑤]See
http://www.godoor.net/text/history/zhjh16.htm, Dr. Daniel H. Bays gives a brief introduction of Chinese Protestant Christianity Today in in Religion in China Today, edited by Daniel Overmyer, Cambridge Univ. Press, 2003, pp.182-198.请参阅梁家麟《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农村教会》,香港:建道神学院,1999年;赵天恩、荘婉芳《当代中国基督教发展史 1949年-1997年》,台湾:中福,1997年;以及李平晔《当代中国基督教发展透视》第六部分,见卓新平、许志伟主编《基督宗教研究》第七辑,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4年,第416-418页。
  [⑥]1998年在北京高校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北京本科生中间有宗教信仰者占13.4%,其中5.2%的人信仰基督教,0.7%的人信仰天主教,4.5%的人信仰佛教,2.3%d的人信仰道教,0.7%的人信仰伊斯兰教,见李素菊、刘绮菲《青年与“宗教热”》,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0年,第108页。2000年上海的一项调查显示,上海市大学生中间有宗教信仰者占11.8%,参见赵斌《对大学生宗教暧昧现象的透视》,见《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此外,2003年北京的一项调查发现,在高校本科生中间,70%的人不信仰任何宗教,12%的人信仰佛教,5.5%的人信仰道教,2.8%的人信仰天主教,3.6%的人信仰基督教,1.5%的人信仰伊斯兰教,另有5.5%的人无任何表示。2003年的另一项调查发现,信仰天主教的本科生为2.39%,信仰基督教的为0.2%。
  [⑦]关于当代知识分子基督徒的研究,请参阅张宪《九十年代知识分子的基督教信仰》,黄剑波《当代知识分子基督徒的社会困境》,分别见王忠欣主编《基督教与中国》,2003年,第一辑,第43-60页;第61-79页;以及李平晔《当代中国基督教发展透视》第七部分,见卓新平、许志伟主编《基督宗教研究》第七辑,第418-419页;基甸《基督徒知识份子在公共网路上的言说》,见
http://www.cefocm.org/web/big5_txt/bh0018/languageofchristianinternationalinpublicwebsite-songcheng.htm
  [⑧]陈永涛:《“神圣”与“世俗”--基督教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和作用》,《中国宗教》,2006-2,第53-55页。
  [⑨]同上,第55页。一些基督徒在与笔者的谈话中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目前生活在基层的普通基督徒依然普遍认为“属灵”与“属世”是对立的,他们重前者,轻后者,参与社会对他们而言十分陌生。
  [⑩]http://www.cefocm.org/web/big5_txt/bh0018/languageofchristianinternationalinpublicwebsite-songcheng.htm
  [11]《十诫》第一条:“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第二条:“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戒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第三条:“不可妄称耶和华-你上帝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第四条:“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做你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做;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第五条:“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土地上得以长久。”第六条:“不可杀人。”第七条:“不可奸淫。”第八条:“不可偷盗。”第九条:“不可做假见证陷害人。”第十条:“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埃及记》第20章1-17节)
  [12]Hunter and Chan, pp.144-173.
  [13]参见《中国宗教》,2004年第一期,第54页。
  [14]同上,第49页。
  [15]参见爱德基金会网站
http://www.amityfoundation.org.cn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转自:《基督宗教研究》第十辑,宗教文化出版社,2007年

 

赞一下: ]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