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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耶稣人性的讨论

2014-12-01 作者:梁朴  
来源:作者博客我也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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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基督无罪的人性,这是教会在基督论的阵地上与仇敌和异端展开不屈不挠斗争的焦点之一,这是基督教的基本信仰。

  否定基督无罪的人性,就颠覆了整个救恩论。因为:耶稣基督的人性,保证了我们救恩的可靠;耶稣基督的伤痕,是我们信心最大的保证。更重要的是,基督拥有无罪的人性,才能作我们救主。他必须是“无酵饼”,“没有残疾的祭牲”。

  事实上,圣经也这样告诉我们:“上帝使那无罪(无罪:原文作不知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上帝的义。”(林后5:21)

  1,圣经有充分的资料证明,耶稣有完全的人性,与我们一样。

  耶稣是完全的人,他拥有一个真正有血有肉的身体。我们救主的肉体与我们的肉体并无任何实质不同。正如儿女们有血肉之体,上帝儿子也照样有血肉之体(来2:14),他被称之为人,而且是个男人(徒2:22),一个人(提前2:5),人子,大卫的儿子,亚伯拉罕的子孙(加3:16)等等。因此上帝的儿子取的肉身是与我们同质的,在各方面都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

  耶稣为人医病,赶鬼,而他自己会不会生病?他的身体会不会软弱?与孟子同时代的告子曾说:“食色,性也。”耶稣的人性如果跟我们一样,他是不是也具有这些生理的需要呢?如果我们确定耶稣的人性和我们一样,那么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只是他为了天国的缘故,甘愿舍己,克制人的正常需要,放弃安逸的家庭生活。

  福音书很直接的讲到,从加利利拿撒勒而来的木匠是一个真正的人。他从一位肉身的母亲而生并且象我们一样,从少年成长到成年。他有人的身体,能感受饥渴之苦。繁重的工作使他疲惫不堪。他曾坐在井旁休息和在船中的垫子上睡着。在客西马尼园中他的痛苦是如此难熬,以致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最后,人将他钉十字架至死。他的尸体从十字架上取下来,用布包裹放在坟墓里。

  基督有完整的人性,有人的感情,当他看见那位少年富官就爱他。在拉撒路坟墓前,他哭了,并且为耶路撒冷的执迷不悟而哭泣。他也常常与门徒分享他的喜乐。他对个人的痛苦动了慈心,对法利赛人的顽梗则转为愤怒。除了他的肉体和情感之外,他也有人的灵。他提到他与天父的亲密团契,并且定时到山中独自祷告。

  一切证据都可以总括为:他具有完全的人性;无可置疑他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2:5)。

  2,但是“女人的后裔”,“童女怀孕”就很清楚表明,他与堕落后的亚当的罪性无关。

  要清理人的罪,尤其是人犯罪的生命,在亚当的后裔中,有谁能作成这事呢?一个也没有。神知道亚当的后代没有一个可作成这事,所以人在伊甸堕落的时候,神给人类一个救赎的应许:“女人的后裔要伤你(蛇)的头。”(创3:15)要藉这“女人后裔”来对付撒但,只有‘女人后裔’才不沾上从亚当来的天然罪性,因为他不是从人的血气、情欲和人意生的。

  我们看到,一般的家谱的记载都是以男系为中心的,即父亲生儿子,而不是母亲生儿子。马太福音一章十六节有一句非常朴素却又奇妙的话:“雅各生约瑟,就是马利亚的丈夫。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是从马利亚生的。”

  神轻轻地把男系中心拨开,在这里神使用女系。在圣经真理的体系中,就个人来说,虽然是女人先犯罪,但男人是罪人的代表。主若是男人的后裔,则马上变作罪人;但主是女人的后裔,所以是人,但不是罪人。主是“女人后裔”,所以他不在亚当的血统里。

  天使回答马利亚的话,也清楚表明道成肉身的耶稣是没有罪性的圣者。“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1:35)

  3,主张耶稣基督与我们一样取了亚当堕落之后的罪性主要的依据是:

  来4:15-16:“我们既然有一位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儿子耶稣,便当持定所承认的道。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

  来2:14-18:“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他并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亚伯拉罕的后裔。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他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

  这些经文都证实道成肉身的主披上完完全全的人性,但绝对不是取了我们人类犯罪堕落四千年后的罪性之谬论的证据。

  纠缠他们问题可能是:如果耶稣取了人类犯罪堕落前的人性,那么是否他的试探不是真的?

  他们忘记了亚当夏娃是在什么情况下受试探的,岂不是在堕落前吗?末后的亚当也是如此。

  我们相信耶稣遭遇的是真实的试探。但耶稣会不会犯罪?

  圣经说,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不犯罪(雅1:13)。那么试探究竟是否真实,耶稣兼有神性和人性,这的确是我们信心极大的奥秘。

  唐佑之说,我们的看法是:他像未堕落的亚当一样,他可以犯罪;他又与未堕落的亚当不一样,他不愿犯罪。我们不能用我们的堕落的理性是揣测主耶稣。其实我们的人性已经不纯粹了,因为亚当犯了罪,我们才有这遗传。我们不可用我们的人性来臆断耶稣。耶稣没有堕落,他也不受亚当的影响。他的人性才是纯粹的,他的人性是原有的,是神原有的创造。他不是亚当的子孙,他是“末后的亚当”,是“第二个人”。

  因此,我们的结论是:耶稣的确取了亚当堕落四千年后的人性,但他没有亚当和他子孙身上的罪性。他不仅没有所谓的“原罪”,也没有“犯罪的倾向”;他就如“第一个亚当”在伊甸园的情形。

  4,最荒唐的是:

  有人一方面在说耶稣取了我们人类犯罪堕落四千年后的人性,是有罪性的,另一方面却说:“一般婴孩在思想理智没有开化时是不知罪的,也是没有罪的。”

  哎,堕落的亚当子孙的婴孩倒是没有“原罪”,道成肉身的主却“取了我们人类犯罪堕落四千年后的人性”!这到底什么意思?!为了自圆其说,他们曲解诗51:5,说:“这是大卫灵性衰退时,感悟到自己肉体败坏所说的一句话。”大卫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他们却解释说:“按原文和英文应正确译为:我母亲在罪中怀了我的胎。”

  在论到施洗约翰在母腹里被圣灵充满时他们继续大放厥词:“其实在母腹里的胎儿,是毫无意识的,所谓被圣灵充满,也只能体会蒙圣灵拣选和保守的意思。因此不论大卫也好,施洗约翰也好,都同样是没有原罪的,但也同样是具有肉体的软弱和犯罪的倾向的。”

  你不用“原罪”我们也不反对,但否定人“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否定人与生俱来的罪性,不承认“人类全然败坏”,就不可理喻。

  5,从深处分析,主张耶稣也有人类堕落后罪性,其目的是什么呢?

  其实很简单!一切是为了一句话:人是可以靠着自己的能力来守上帝的诫命的,因为耶稣也是与我们一样有堕落之后的人性,他已经守住了,我们没有原罪的人当然也可以。目的很简单——为了律法发热心,为律法主义不惜任何代价!

  这些言论误导了许多信徒走了弯路;危害了整个教会,走向枯萎,没有生命之主的复活生机!

【作者简介】 梁朴牧师,蒙怜悯、被恩待的;他的今日证明了神恩典的浩大。现任灵溪福音堂主任牧师(之前在该堂作了十年的长老),基督教麦田事工召集人,麦田福音季刊社社长、主编,系统神学、释经学教师。曾经的法律工作者、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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