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石头打她”
约8:1-11 “拿石头打她”
耶稣正在圣殿中讲论,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女人带到他面前,并且引经据典,以此来试探他。
从事件本身而言,耶稣显然被置于两难之间:如果用石头打死那个女人,确实符合律法要求,但却违背了他每天所讲论的爱之真理,这样他便成为言行自相矛盾者,必然威信扫地;如果不用石头打死那个女人,后果就不仅仅是名声受损那么简单了,而是公然违抗律法,也将面临被处死的危机。
耶稣当然不会落入他们的圈套,因此,没有从正面做出回答。从他的言辞中可以看出,他并没有要袒护这个女人,而是同意,甚至支持大众“拿石头打她”,因为他知道,这个女人确实违背了摩西律法,确实罪有应得、死有余辜。只是,打死那个女人必须满足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去执行摩西律法中的要求(拿石头打她)。
从宏观的角度入手,来处理微观层面的问题,似乎是有意识避开锋芒,事实是在唤醒所有人的同理心。耶稣不但没有忽视那个女人的罪行,而且还给了在场的人一次自我反省的机会。值得庆幸的是,虽然那些文士和法利赛人平素的行径也是劣迹斑斑,但面对一次良心的质问,还能有清晰的自我认知,也真是难能可贵,可见,他们并非完全没有良知。
发现别人的毛病,似乎是人类的本能,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总是会拿别人的弱点或者经历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甚至会极其主观地去对别人进行绝对性的评判。但是,生活中很多的是与非,往往都来自于不同的站位和立场,常常有失偏颇,正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所以,由此而引发的家庭矛盾、单位矛盾、社会矛盾层出不穷。为了处理其间的种种纠纷,无论是相关的个体还是群体,都为其劳神费力、疲惫不堪,怎一个悲哀了得!
中国古人中的先贤,早就对此进行了很多忠告,如“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格言联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择其不善而改之。”(《论语·述而》)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学而》)这些词句无一不是要我们多进行自我审视,并且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同样,《圣经》中也不乏此类教导,如:“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你们不要论断人,就不被论断;你们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们要饶恕人,就必蒙饶恕(‘饶恕’原文作‘释放’)。”“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审判他。你这人哪,你论断行这样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你以为能逃脱神的审判吗?”《圣经》带给我们的是信仰,但信仰却要矫正我们生活的种种,比如:人格的健全、言语的清洁、行为的美善……没有一处不再提醒我们,先要从“我”做起。
故此,“拿石头打她”没有问题,但要保证自己是无罪的人;“扫天下”也没有问题,但必须先得“扫一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