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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人需舍己,为公义可亮剑

2012-12-06 作者:肖遥  
来源:耶路撒冷星光论坛我也要投稿

擦亮心中的眼睛211 

为爱人需舍己,为公义可亮剑

 

 

一、让孩子学习爱

 

养不教,父之过。

放学以后,小孩不能马上吃饭,她又很累了,需要吃点东西加添心中的力量,她会缠着我的衣角,叫爸爸给他买绿豆饼,孩子喜欢吃这种带点甜味的东西。

几次过后,我突然有点感动,我对女儿说,不如你分一点隔壁小区的刘X小朋友,“你如果喜欢别人送你礼物吗?你先要把好东西同别人分享”。

女儿默认了我这种“爱人如己”的教导,她就乐哈哈地舍己、同另外一个小朋友分享。

三番两次以后,孩子就不需要我提醒了,成了习惯。

不久以后,那个小朋友也主动和我女儿分享她喜欢吃的东西,比如饼干、糖果,甚至放到女儿的口袋里。

这样两个小孩子就玩得融融乐乐,一起下棋、制作玩具,交流上课下课的心得,一起追追赶赶的,在广场上跑来跑去的。

爱,首先需要舍己。

而孩子的世界是我们社会文化形成的摇篮。

 

 

二、保护自己孩子

但有一件事让我担心。

这个周日坐公交车回家,我们坐在车牌前的凳子上,一个妈妈怀里的小孩,伸手抓我女儿的头发。

但女儿一声也不吭,只是单纯地躲避,把我气了。

我说,你就不会批评他吗?告诉小朋友,“我很痛,你这样很不对吗?”

我不知道诸位家长是如何教导孩子面对校园打架、人与人之间的伤害?

我教育孩子,看到打架的时候,首先要跑开,我会常常带着孩子练习跑步。

另外,对于别人的攻击,要愤怒地表示生气,甚至怒嚎,同时告诉老师,或者对方的家长,采用法治的方式解决,制止人家作恶。

所以,我一直考虑要不要让孩子练习柔道或者跆拳道,在这个世界里,不要被人伤害,也不要伤害人,为公义,也可以制止身边的伤害,救人于不幸之中。

 

 

三、为社会公义

 

台湾来的吕代豪说:他父亲是一个军官,早年在台南和人打架,如果打输了,会被打麻将的妈妈一顿臭骂,真没有用,男子汉大丈夫,如果打不赢,下次不要回来!

从此以后,他就走上打架的杀手生涯,直到信耶稣悔改。

我妹夫有一次教育女儿,如果有人欺负,你干脆用指甲在人家身上抓一把,抓出血以后,就不敢欺负你了。

......

在这个“竞争”甚至“人吃人”的社会里,你要孩子从小作温顺的绵羊吗?

这个世界有太多的伪君子和流氓,当面爱说堂皇的鬼话,背地里玩弄诡诈,如果事不关己,就采用欺善怕恶、息事宁人的方式,让受害者委曲求全,让施害者适可而止。

这个世界到处是逞勇斗狠,弱肉强食,比如现在企业成本上升,外销压力大,国内的老板有什么办法呢?首先变相地压制工资的增长、淘汰老员工,加大工作强度,绩效高度等等;

谁不知道作恶是破坏社会稳定的要素?问题是我们的制度最精细的部分是如何压制游行请愿,上访打官司、民间自由社团,而不是公开公务员财产,权力监督、新闻自由监督企业,工人没有自由工会和企业家谈判。

我不知我何时变得这样了,我一直在求问:这世界有没有公道,如果有我们应该如何操作呢?

 

 

四、亚伯拉的舍己

    与亚伯兰同行的罗得也有牛群、羊群、帐棚。那地容不下他们,因为他们的财物甚多,使他们不能同居。当时,迦南人与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亚伯兰的牧人和罗得的牧人相争。

    亚伯兰就对罗得说:“你我不可相争,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争,因为我们是骨肉(原文作“弟兄”)。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吗?请你离开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

    罗得举目看见约旦河的全平原,直到琐珥,都是滋润的,那地在耶和华未灭所多玛、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华的园子,也像埃及地。于是罗得选择约旦河的全平原,往东迁移,他们就彼此分离了。

亚伯兰住在迦南地,罗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渐渐挪移帐棚,直到所多玛。(《圣经·创世记》第十三章5-12节)

 

   亚伯兰因为敬畏上帝,相信上帝掌管万有,相信神是信实的,因为从前:

 

   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迦南——注)。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创世记第十二章1-3节)

 

   因此,他有信心的眼睛,看见人纷争之上造物主的恩福,才敢于相让,不跟弟兄争什么土地,罗得是用肉眼分析这个处境,只看到肥沃的平原和发达的城市,就不客气了。

 

 

五、亚伯拉的亮剑   

当时亚伯拉的身边,有一场城邦王国之间的战争发生:

 

    就是与以拦王基大老玛、戈印王提达、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亚略交战,乃是四王与五王交战。 西订谷有许多石漆坑。所多玛王和蛾摩拉王逃跑,有掉在坑里的,其余的人都往山上逃跑。

    四王就把所多玛和蛾摩拉所有的财物,并一切的粮食都掳掠去了;又把亚伯兰的侄儿罗得和罗得的财物掳掠去了。当时罗得正住在所多玛。

    有一个逃出来的人,告诉希伯来人亚伯兰。亚伯兰正住在亚摩利人幔利的橡树那里。幔利和以实各并亚乃都是弟兄,曾与亚伯兰联盟。亚伯兰听见他侄儿(原文作“弟兄”)被掳去,就率领他家里生养的精练壮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

便在夜间,自己同仆人分队杀败敌人,又追到大马士革左边的何把,将被掳掠的一切财物夺回来,连他侄儿罗得和他的财物,以及妇女、人民,也都夺回来。

亚伯兰杀败基大老玛和与他同盟的王回来的时候,所多玛王出来,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又有撒冷王麦基洗德带着饼和酒出来迎接,他是至高 神的祭司。他为亚伯兰祝福,说:“愿天地的主、至高的 神赐福与亚伯兰。至高的 神把敌人交在你手里,是应当称颂的。”亚伯兰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来,给麦基洗德。

     所多玛王对亚伯兰说:“你把人口给我,财物你自己拿去吧!”亚伯兰对所多玛王说:“我已经向天地的主、至高的 神耶和华起誓,凡是你的东西,就是一根线、一根鞋带,我都不拿,免得你说:‘我使亚伯兰富足。’只有仆人所吃的,并与我同行的亚乃、以实各、幔利所应得的份,可以任凭他们拿去。”《圣经·创世纪第十四章9-24节)

 

   亚伯拉,并没因为罗得沾便宜,离开自己,陷入凶恶之中,说风凉话,嘲笑自己的弟兄当初如何如何、没有显出幸灾乐祸的样子。这才是真正地爱弟兄,爱这个不可爱的弟兄。

   毫无疑问,四王掠夺了罗得的财物和人口,也是上帝许可,但是上帝给亚伯拉罕的心意,是积极的——帮助自己的弟兄,救他脱离被掳和苦难之中,而不是冷眼旁观。

   因此,亚伯拉罕发动了一场突袭战争,虽然我们不知道四王有多少兵马,但我们亚伯兰夜间攻击来说,无疑是敌强我弱。但上帝的得胜,不在于人多,而在于是否有神帮助。

   亚伯兰为何有如此的信心呢?因为前面说了迦南是上帝应许亚伯兰之地,神是信实的,亚伯兰用信心的眼睛看见自己会得胜,而不是从敌强我弱的处境出发的。他坚信上帝会为他作战。

   亚伯兰发动战争的目的很单纯,只是为了救自己的弟兄,对于别人的财物一概不要,足以见公义性。

 

六、耶稣的舍己   

当世人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

耶稣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兵丁就拈阄分他的衣服。(《圣经·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34节)

而在耶稣被 b u的时候:

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稣。有跟随耶稣的一个人伸手拔出刀来,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个耳朵。

耶稣对他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现在为我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吗?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圣经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50-54节)

 

不但如此:

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圣经·彼得后书》第二章22-24)

 

 

七、耶稣嘱咐买刀

 

耶稣说:“但如今有钱囊的可以带着,有口袋的也可以带着,没有刀的要卖衣服买刀。我告诉你们,经上写着说:‘他被列在罪犯之中。’这话必应验在我身上,因为那关系我的事,必然成就。”

他们说:“主啊,请看!这里有两把刀。”耶稣说:“够了。”(《圣经 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36-37节)

耶稣要门徒买刀干什么?当然不是担心门徒家里缺少菜刀切菜。当然也不是为了故意杀人,而是为了“防备人” 凭什么这么说呢?

 

    六十六卷圣经的信徒不难明白:“耶和华是战士,”(出15:3)“因他大大战胜”(15:1);摩西带领以色列打败亚拉得王和亚摩利亚人(民21:1-3; 21-36)是因为他们阻挡神旨意的执行;约书亚对迦南人开战是神对恶贯满盈的罪人进行审判;士师记中外族对以色列的战争是神对以色列人事奉诸巴力、离弃神的惩罚(士2:11-14),一旦以色列人悔改认罪、转向神、呼求神的时候,神就施行拯救(不是反侵略、保国家的性质);大卫与哥利亚的战斗,是因为哥利亚“怒骂带领以色列军队的神”(撒上17:45)。列王纪中以色列与外族的战争是因为以色列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

我自己在打工的时候买了一把藏刀,因为那个时候,我在工厂打工,开除了一个欺负弱小的青年工人,他扬言威胁我,打我。

    我当然相信神会保护我,因此我买了一把刀,放在羽毛球拍子套里面,等他随时上门。但是这把刀至今没有动用过,我也不希望动用。

因为基督徒的仇敌不是人,而是罪恶和掌管罪恶的邪灵。

耶稣在传道的开始就进行了灵界的征战(可1:21-28),并教导众人他是靠圣灵攻打撒但的国度(可3:20-30、路11:14-23)。他不仅把战胜撒但的权柄交给门徒们(路10:18-19),同时预言他将来仍将以“耶和华是战士”的姿态出现在万国万民面前(可13:24)。

 

正义战争论(Just War Theory),由奥古斯丁首先提出,基督徒并非全然不能参与战争,战争可以为着伸张正义与重建和平的缘故而进行。认为正义的战争必须由合法的统治者来发起和领导,并且基督徒战士必须以爱的态度对待敌人,不可假战争之名进行屠杀和掠夺。上述立场为路德和加尔文所肯定

 

肖遥

201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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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肖遥,雅博网作者,男,40岁,基督徒,家有儿女,现居广州,家乡,湖南益阳。自由撰稿人,目前已出版了三本小书。写作主要涉猎文史哲、时政、家教、宗教信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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