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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的中保

2016-09-06 作者:冯秉诚  
来源:作者原创我也要投稿

  经文:来9:15-28

  一.引言

  学者普遍认为,《希伯来书》的读者是一群生活在罗马的犹太基督徒,时间在主后70年之前。当时,在罗马帝国,犹太教是合法的,而基督教的处境日益艰难(可能在罗马皇帝尼禄的大逼 -/迫前夕)。这就使他们面临重新回到犹太教的诱惑,即叛教的危险。本书是一封劝勉的信,一方面极严厉地警告他们背道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正面地阐述基督及和祂献上自己,远远超越旧约的先知和大祭司的献祭。上帝为祂的子民(新、旧约)的一切旨意,都在基督身上成就了。持守基督的便获得一切,放弃基督的便失去一切。今天要宣讲的经文,是第九章前半章的继续,阐明基督的牺牲,使祂成为新约的中保。

  二.释经

  “为此祂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9:15)。

  “前约之时”是“前约之下”。基督的宝血是鲜活的,它的功效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任何时刻、任何地点,祂的宝血都能担当信徒的罪过。基督以后的人因相信祂受死的功效而罪得赦免;在基督之前的旧约圣徒也同样因基督的受死而蒙悦纳,使旧约的应许得以实现。不仅罪得赦免,所有蒙召的人(新、旧约之下的所有信徒)还能得着永远的产业,就是有份于天上的家乡(11:10)。

  “凡有遗命,必须等到留遗命的人死了(‘遗命’原文与‘约’字同),因为人死了,遗命才有效力;人留遗命的人尚在,那遗命还有用处么?所以前约也不是不用血立的”(9:16-18)。

  “遗命”或“遗嘱”与“约”是同一个希腊字;此处,译为“遗嘱”较为合适。“遗嘱”只有在立遗嘱的人过世以后,才能生效,并不可能再更改。基督是确立新约的祭牲和中保,又是立遗嘱的人。新约就是基督立的遗嘱。基督必须死,以祂为中保的新约才能生效。既然新约是由基督受死流血确立的,那么,作为新约的预表的前约,也必须用血立的,即祭牲的死亡。这里的“遗嘱”与上一莭的“新约”,是一种类比:“人死了,遗嘱才能有效力”就是“流了血,新约才能被确立”。

  “因为摩西当日照着律法将各样诫命传给众百姓,就拿朱红色绒和牛膝草,把牛犊、山羊的血和水洒在书上,又洒在众百姓身上,说:‘这血就是神与你们立约的凭据。’他又照样把血洒在帐幕和各样器皿上。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9:19-22)。

  “朱红色羊绒”可能是用以把牛膝草捆在香柏木枝上的朱红色羊绒或线(利14:6,51)。

  “血和水”:血里加水,使被稀释的血不易凝结,便于撒洒。

  “他又照样把血洒在帐幕和各样器皿上”:但是,关于摩西把血洒在会幕和崇拜用的一切器皿上的事,摩西五经完全没有记录;会幕和一切器皿是用抹膏油的方法使之成圣的,不是用洒血的方法(出40:9-11;利8:1011;民7:1)。不过,亚伦和他的儿子就职祭司职分时,抹血、洒血和抹油都是成圣礼仪的一部分;而会幕的奉献礼与亚伦等人的就职礼可能同时举行,故会幕及一切器具的成圣之法可能不仅是抹油,还要洒祭牲的血。犹太史学家约瑟夫就是这样记载的。因此,这莭经句,很可能是以约瑟夫所反映的犹太传统为依据的。

  “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表明有例外。比如,患漏症的人是用水洗澡洁净(利15:10);战利品胜用火或除污水洁净(民31:22-23)。

  “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流血”是指死亡。

  这里,我们再次看到旧约预表新约:

  摩西将律法传给以色列人,预表基督将最高、最完全的启示传给我们;

  摩西用牛羊的血与以色列人立约,预表基督用自己的血确立新约;

  摩西用牛羊的血洁净帐幕、器皿和人,预表基督用祂的血使我们从罪恶污秽中得洁净。

  “照着天上样式作的物件,必须用这些祭物去洁净,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当用更美的祭物去洁净”(9:24)。

  “这些祭物”指祭牲;“更美的祭物”指基督。

  “天上的本物”是甚么呢?从上下文(8:5,9:24)看,它似应指天上的圣所,即天堂。但却难以解释为甚么天堂也要被洁净。因此,有学者主张,“天上的本物”不单是“在天上”的本物,而是“属天上”的本物,是指教会,包括已经回天家的信徒和仍存留在地上的信徒。旧约时代的会幕及器皿须用祭牲的血洁净,教会是会幕预表的实体,则用更美的祭物,主耶稣的血来洁净。

  “因为基督并不是进了人手所造的圣所(这不过是真圣所的影像);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也不是多次将自己献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带着牛羊的血进入圣所(‘牛羊的血’原文作‘不是自己的血’),如果这样,祂从创世以来,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9:24-26)。

  “天堂”在新约和合本《圣经》只用过两次(来9:24;彼前3:22),按照原意,译作“天”或“天上”更贴切。不过,用“天堂”似较习惯,易于领会所指的境界。不论是“天堂”或“天上”,都是神的所在之处,是耶稣进入之所,亦是祂为信祂的人所预备要去的地方(约14:2)。

  “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基督代表信徒显在神面前,为信徒代求(7:25),使信徒能坦然进到神面前,蒙神的悦纳和保守。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像这样,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将来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9:27-28)。

  “人人都有一死”:每个人都要死一次;仅只一次,没有“轮回”。

  亚当的七世孙以诺(犹14)和旧约先知以利亚都是被接升天,没有经过死亡:“以诺共活了三百六十五歳。以诺与神同行,神将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创5:23-24),“以诺因着信被接去,不至于见死”(11:5);“他们正走着说话,忽有火车火马将二人隔开,以利亚就乘旋风升天去了”(王下2:11)基督再来时,活着的信徒也要被提到空中与主相遇:“因为主必亲自从天降临,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神的号吹响;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这样,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所以你们当用这些话彼此劝勉”(帖前4:16-17)。信徒的这种例外,这些并不影响“人人都有一死”的确实性。

  “死后且有审判”:人死不是“如灯灭”,而是另一种生命形式的开始,并且要面临上帝的审判。

  人要死亡和被审判,是人悖逆上帝的苦果,除非悔归向神,无人能逃脱。

  “像这样,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像人人都要死一次并受到审判一样,基督因一次献上自己,就担当了多人的罪,给信祂的人带来拯救和祝福。基督不是以“受苦的仆人”的身份,被动地受难,而是以大祭司的身份,主动地献上自己为祭;祂既是祭司、又是祭物。基督的献上,是可以担当所有的人的罪的,但祂只担当了“多人”的罪。只有信頼祂宝血的功效的人的罪,才会被祂担当。

  基督的第二次“显现”直译是“被看见”,是从看见者、而不是从显现者的角度说的。像第一次显现一样,第二次显现也将是一个历史事实。基督第二次显现,是向“等候”(热切期待)祂的人显现;与罪无关;为了拯救。“拯救”是名词,可译为“救恩”。既与罪无关,又是为了救恩,很可能是指“成全救恩”,或“得到完全的救恩”,即,信徒的身体得赎:“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罗8:23)。基督第二次显现时,“号筒要响,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所种的是必朽坏的,复活的是不朽坏的;所种的是羞辱的,复活的是荣耀的;所种的是软弱的,复活的是强壮的;所种的是血气的身体,复活的是灵性的身体”(林前15:52,42-44)。

  基督的三次显现:

  过去:基督降世为人,受难、复活,拯救一切愿意信祂的人;

  现在:显在圣父面前,使信徒在上帝面前蒙悦纳、看顾和祝福;

  将来:向等候祂的信徒显现,使之得到完全的救恩。

  三.反思

  关于旧约(或前约)与新约的关系。首先,《希伯来书》讲论的旧约和新约不是指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本卷书论及的旧约是指西奈山之约,就是以色列人出埃及途中,耶和华在西奈山与他们立的约(见出19-24章)。西奈山之约与亚伯拉罕之约、大卫之约不同,是有条件的约,即,耶和华藉西乃山之约应许以色列百姓,若他们遵从耶和华颁布的诫命、律例、典章,祂必引领他们安然经过旷野、进入迦南美地,并祝福他们所有一切都丰盛。这有条件的祝福,又称为律法之约。新约是耶和华藉先知耶利米宣告(耶31:31-34)的,耶和华要将祂的律法写在百姓的心上、使他们作祂的子民。这新约是经主耶稣一次献上自己实现的。

  作者反覆强调,新约比旧约更美、更完全、更超越。有了新约,旧约就渐渐衰残了。事实上,本卷书写成不久(主后70年),耶路撒冷就被攻陷,以圣殿为中心的祭祀制度,随着圣殿被毁灭,就不复存在了。但这绝不是说旧约没有用处或没有必要。旧约是新约的预表。有了祭祀制度,人们才能理解基督受难的意义。有了律法,百姓才知道自己有罪,而且深知自己行不出全律法,必要遭受上帝的刑罚。因此,逼着他们要在律法之外寻求上帝的恩典。“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父,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3:24)。“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律法是属乎灵的”(罗7:12,14)。对于信徒,上帝的律法仍是我们行事为人的指南。我们既反对律法主义,也要抵制反律法的倾向。

  “因信称义”是基督教独特的救恩观。它向世人宣告:深知世人的耶和华上帝知道世人都犯了罪,是罪的奴仆,没有能力遵行祂的律法,必然要面对死亡和审判,走向永远的沉沦。同时,耶和华又深爱世人的上帝,差祂的儿子降世为人,担当世人的罪,使一切愿意认罪、悔改归向祂的人,不再被定罪,能重新与祂和好,成为祂的儿女。“因信称义”与一切人靠自己修行、善行自救的观点划清了界限。“因信称义”的真实、可靠性在于,无比尊荣的上帝,竟然甘愿为卑微、污秽的人死在十字架上,使祂成为新约的中保!基督为人的罪献上自己,除去一切相信祂的人的罪孽,把他们带到上帝面前。基督的十字架成为世人回归上帝的唯一通途。所以,基督宣称:“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这不是武断、偏狭,而是事实。因为,只有基督徒所敬拜的上帝,甘愿为人的罪受苦、受难!

  接受基督教信仰,一方面要认识耶和华上帝是既公义、圣洁、无限超越的上帝,又是慈爱、怜悯、俯就罪人的上帝,另一方面,必须承认我们是不能自救、将走向永远沉沦的罪人。主耶稣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的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可2:17)。认识自己不容易,也需要勇气。有病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承认自己有病。面对“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的命定,我们应该极积就医。

  作为新约的中保,耶稣基督完成了十字架的救赎,已経复活、升天,将来还要再来审判活人、死人。祂过去完成救赎,现在保守信徒,将来要把信徒接到祂永远的荣耀里!接受基督这位中保,我们的罪孽才能被涂抹,恢复与上帝的关系;有了基督这位中保,我们才能得到上帝的看顾、引领,作为“有灵的活人”(创2:7)的亚当的后人,我们才能在今生找到生命的意义,获得平安、喜乐、丰盛的人生;有了基督这位中保,我们才能得到永恒的生命。

  亲爱的朋友,你们愿意接受基督作你的中保和救主吗?
 

【作者简介】 冯秉诚,笔名,里程,毕业于北京大学生物系,1978年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习,1981年获硕士学位。1982年赴美,1987年获密西根州大学博士学位。先后在俄亥俄大学和西方储备大学工作。1993年后,在威斯康星医学院从事医学基础研究工作。作者长期崇尚无神论和个人奋斗,在神的大爱感召下,逐渐认识了主耶稣,认识到基督教信仰是客观真理,遂决志归向主,1992年复活节受洗归主。1997年蒙主恩召,专职传道。此后,全家妻子及一子一女都归向主耶稣。蒙神引领,1999年秋季,进入美国海外神学院学习。其信仰见证书籍《游子吟》畅销海内外。现任威斯康星州米城中华基督教会(Chinese Christian Church of Milwaukee)差传牧师和真道培训中心(True Word Training Center)主任。 “中国基督徒作家基金会”专业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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