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直地分解真理的话(七)
本篇我們將嘗試說明兩個讀經上的問題,但是我們真正關切的,不在於問題的本身,而是關於聖徒們在讀經、解釋上所要注意的一些原則。客觀、謹慎地面對聖經的真理,並對神聖的話語正確地實行,是每一個神的兒女應有的態度。
首先要討論的是關於神對亞伯拉罕的呼召,其時間、地點和次數,以及亞伯拉罕出哈蘭的相關問題。我們先看以下各處的經文:
創11:26 他拉活到七十歲,生了亞伯蘭、拿鶴、哈蘭。
創11:31 他拉帶著他兒子亞伯蘭和他孫子哈蘭的兒子羅得,並他兒婦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他們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裡。
創11:32 他拉共活了二百零五歲,就死在哈蘭。
創12:01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創12:04 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
徒 7:02 司提反說:諸位父兄請聽!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
徒 7:03 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
徒 7:04 他就離開迦勒底人之地,住在哈蘭。他父親死了以後,神使他從那裡搬到你們現在所住之地。
註:亞伯蘭就是亞伯拉罕(創17:5)
單就創世記十一章、十二章的記載來看,我們會認為事件的時間順序是這樣:他拉七十歲生了亞伯蘭,後來帶著亞伯蘭、羅得、撒萊,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裡。在哈蘭神向亞伯蘭發出呼召,七十五歲時亞伯蘭帶著撒萊、羅得遷往迦南地,他拉則繼續住在哈蘭,直到二百零五歲去世。
然而在使徒行傳第七章,司提反說: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按照這裡看來,神對亞伯拉罕住在哈蘭時的呼召,是第二次的呼召;第一次的呼召發生在他還住米所波大米的時候。
司提反又說到,亞伯拉罕的父親死了以後,亞伯拉罕才出哈蘭。到底亞伯拉罕出哈蘭之時,他拉是一百四十五歲還活著?還是二百零五歲他死了之後的事?或者是司提反記錯了?
關鍵在於創世記第十一章第二十六節,聖經中族譜所記載「活到幾歲生了誰」,通常是指生長子的年齡。要不然挪亞生閃、含、雅弗,以及他拉生亞伯蘭、拿鶴、哈蘭,這些人豈不都成了三胞胎?事實上並不是如此。所以,他拉生亞伯拉罕不是七十歲,那可能是生哈蘭的年齡。亞伯拉罕確實是在他拉死了以後,年七十五歲時出哈蘭,在此並沒有矛盾。聖經的話有我們不明白的,卻沒有我們不相信的。
第二個要討論的問題是上一篇文字刊出後,有人質疑「亞當吃過生命樹的果子」的說法是否錯誤。原本該文章只是以對比的方式說到以諾和亞當,在與神同心、與神同行的事上,曾有直接經歷的人,未必能持守到底,不料竟節外生枝。不過,討論這個題目,還是有其附帶的價值。
按「生命樹」一詞,出現在創世記第二、三章中三次,啟示錄第二、廿二章中四次。另外,箴言中也提到了四次,不過都是格言警句的象徵用法。所以,我們能參考的經文是很有限的:
創 2:09 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
創 2:15 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
創 2:16 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喫,
創 2:17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
創 3:22 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喫,就永遠活著。
創 3:23 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
創 3:24 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燄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創世記第二章第十六、十七節,神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喫,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不可喫。自然地,生命樹的果子也包括在可吃的範圍內。所以,「亞當吃過生命樹果子」的說法具有一般性。相反的,「亞當沒有吃過生命樹果子」的說法具有特殊性、排他性,持後一種說法者,必須負責舉證。
關鍵點在於創世記第三章第二十二節,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喫,就永遠活著。到底這裡的意思是,「亞當從未吃過生命樹的果子」,恐怕他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之後,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喫;抑或是「亞當曾吃過生命樹的果子」,現在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喫呢?
中文聖經中「摘生命樹的果子」之前有一個「又」字;達秘譯本則是「and take also」的語法;有些英文版則有「any time」這個片語來修飾摘生命樹的果子這件事。不過,即使是再查考七十士譯本的希臘文舊約,或是希伯來文的舊約,從這一節的語意上,都看不出到底亞當先前是否吃過生命樹的果子,因此這是一件不確定的事。
可能有人會說,若是亞當吃過生命樹的果子,他不就「永遠活著」了?亞當後來死了,所以亞當不可能吃過生命樹的果子。這裡我們要問,生命樹的果子是吃一次就永遠不死,還是需要不斷的吃?如果是「吃一次就永遠不死」,這樣就和創世記第二章第十六節,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必定死」的話相矛盾了!
參考啟示錄第二十二章第二節,「生命樹結十二樣果子,每月都結果子」,這裡可以說明吃生命樹的果子,是一件「繼續不斷的事」,而不是一勞永逸的事。生命的事總是正常且經常的,不是一次而神奇的。
根據以上的討論,前文的說法有必要修正為:亞當可能吃過生命樹的果子。易言之,指正「亞當吃過生命樹的果子」這種的說法為錯誤,實際上也難稱允當,因為兩者都是合理的推論。
在我們的討論過程中,強調「聖經怎麼說」,而不是輕易的訴諸於權威-某人的解釋怎麼說;也不是用既定的理論說:生命樹是代表神的生命,若亞當吃過它,豈非也有了神的生命?所以,亞當沒有吃過生命樹的果子!這兩類的解釋法都帶有邏輯上的迷思,也是聖經解釋上兩種具有代表性的、預設立場的偏差。
神的話語有如神的自己,深廣無限、包羅萬有,沒有一個人能說他完全明白神的話語。許多真理的爭議,就本質來說,都是對聖經意義認知的不同。為了避免獨樹一格,自以為是「獨到的見解」,其實卻是獨特的謬誤,以開放的胸襟和持不同看法者展開對話,是絕對必要的。
俗諺有云: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讀經也需要同伴,一面可以相互督促,另一面可以切磋琢磿。在讀經、解釋的事上,關閉的心態和過份的自我中心,常叫神的話語暗昧不明。自以為是「真理只此一家」別無分號的心態,其結果常常把自己從基督的身體割離了,也為難了同為肢體的弟兄姊妹。這樣的故事,在召會兩千年的歷史中,可以說是屢見不鮮。
對聖經許多不同的見解,古已有之!以歷史的眼光瞭解往聖先賢是如何領會的,可以避免絕大部份的錯誤。從正面來說,多方地蒐羅各樣的註解、注釋為參考,站在歷代聖徒的肩膀上,這是明白神聖的話語最穩妥的路。
在今日主恢復的召會中,我們鼓勵聖徒多讀、熟讀聖經,因為召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主的恢復,乃是恢復神向人原初的旨意與目的,然而就其實際面來說,也就是恢復人對神聖真理的認識與實行。
真理既是出於聖經,我們有必要深入聖經,真實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