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直地分解真理的话(一)
在歷代擁有正當信仰的基督徒中,大都鼓勵聖徒們多讀聖經。並且考諸歷史,當福音傳到了文化落後的地區,傳道人常向婦孺及不識之無者,進行識字教育,目的在使信徒能夠閱讀聖經,以明白神的話語。早年在非洲、在中國,都曾經如此實行。這個作法對於袪除迷信、啟發民智,從而建立正確的信仰,功莫大焉。
信徒直接閱讀神的話語,並藉著聖靈的啟示、光照,以明白真道,這樣生命的過程和經歷,不是人的教導所可以取代的。因為任何人的話語、信息,都不能和記在經上的聖言相提並論、等量齊觀。每一個聖徒,都應該自行閱讀聖經,並藉著聖靈直接的說話,接受神的帶領和意旨。
今日在召會中,我們當然鼓勵聖徒多讀、熟讀聖經。因為召會就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摩太後書三章十五至十七節說:這聖經能使你藉著相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的呼出,對於教訓、督責、改正、在義上的教導,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備,為著各樣的善工,裝備齊全。
然而,在我們鼓勵聖徒多讀聖經之際,除了要關心聖徒讀經的方法,並建立持之以恆的讀經習慣之外,更要注意閱讀聖經是否明白,以及對神話語該有的尊重,和實行、應用時所當有的正確態度。
每一個人閱讀聖經之後,在心思、悟性中自有其領會和解釋。然而聖經的解釋、應用,是有一定的法則,無論是不求甚解,或是天馬行空隨意曲解,都不合適。因為許多真理的爭議,就本質來說,都是對聖經意義認知的不同。
提摩太後書二章十五節說:你當竭力將自己呈獻神前,得蒙稱許,作無愧的工人,正直地分解真理的話。彼得後書三章十五至第十六節說:…我們所親愛的弟兄保羅…寫了信給你們…信中有些是難以明白的,那無學識不堅固的人曲解,如曲解其餘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毀壞。在在都說明,正確解釋聖經是何等的重要。
在此舉兩個例子,來說明許多人津津樂道的解釋,卻不合乎純正的啟示。有人引中國造字的源由說,「義」字是由「羊」、「我」二字所合成,所以「義」就是「代罪的羔羊」,「羊代替我」就叫做「義」,乍聽之下似乎聖經的真理,在中國文化中找到了旁證。
基督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約翰福音一章廿九節),並且逾越節的羊羔也是主耶穌的豫表,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也說到彌賽亞像羊在剪毛人的手下無聲。這些真理都是正確的,然而拆解「義」這個中國字來證明「羊代替我」的福音真理,這種說法卻不允當。
根據中國最重要的一本字書,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裡,有關「義」的解釋是:「己之威儀也」,從「羊」、從「我」。段玉裁注:「威儀出於己故從我」,「從羊者與善美同意」。如果用白話來說明,「義」字的意思就是「出於我的善行」,這和基督徒「因信稱義」的真理實有所扞格!
另一個例子是將「船」字拆解成「舟」、「八」、「口」三部份,並以此證明創世記第七章,挪亞一家八口藉方舟得救的故事。如此強解實在是牽強附會,識者不為。(因為「船」字,從舟、從沿聲,是形聲字,拆為舟、八、口三字,不合文字學的原理)。
聖經是基督徒信仰的基礎,也是唯一的權威和準則。在召會中,我們只接受三十九卷的舊約和廿七卷的新約為正典;不像羅馬天主教、希臘東正教,他們也接受教父的教訓、古代的信條、口頭的遺傳、大公會議的決議等等,作為信仰的內容和權威。
聖經的解釋和應用,不能離開聖經的整體意義,必須用整本聖經的眼光來交互參照、發明。簡單的說,就是要符合「以經解經」的原則。不能過份主觀,不能斷章取義,不能缺乏聖經背景的知識,不能過於靈然化,也不能忽略原文的字義。
主若許可,我們將陸續介紹一些為基督徒所普遍接受的重要法則,以及許多人習焉不查的謬誤。深盼藉著這樣的交通,能幫助我們更正確地進入神話語的深處。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