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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科学主义

2006-06-02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我也要投稿

科学(Science)意即知识,并且是实事求是的知识;但科学主义(Scientism)却是一种偏差狭隘的哲学观点。二者大不相同不可混用,也是每一位在受科学训练的青年所尤需辨明的。许多人不知其差异究在何处,都因对科学本身没有认识清楚;认识了科学的本身也便不难知道这二者的区别了。现在将有关科学的基本问题作一扼要的讨论。

科学的基本假设问题

许多科学家日以继夜在实验室里埋头工作,但其中恐尚有不少的人还不知道他们的工作都在一个基本通盘性的原则之下。这个原则暂译作“自然划一原则”(Principle of Uniformity Nature)。便是说:自然律永不改变;即自然律不因时间、不因地域、不因实验或观察的人而有所不同。这是一个通盘的原则,也是一个基本的假设(Presupposition)。虽然这假设已被人视为理所当然毋需讨论的题目了,但究竟这假设是否完全可靠、万无一失、没有遗漏之处是科学本身不能作答的。这问题的探讨乃在哲学范围以内。在哲学范围之内因各人见地不同,吾人也不能期望得到一致的答复。

除这基本的假设之外,每一个科学论题几乎都有一些局部的假设,若不小心思索彻底追问是不易发觉的。假设是一个立足点;假设若不正确,结论便无法正确。假设上的限制(qualifications)便成为结论上的限制;结论不能脱离假设上的限制。举个例说:“这颗钻石很宝贵,我要好好地收藏它。”的一句话里,“这颗钻石很宝贵”可说是假设,它的限制是“据我所知,这是一颗钻石”或“据买卖钻石的人告诉我这是一颗钻石”又“在目前经济情况之下很宝贵”。结论“我要好好地收藏它”便受着这些限制所抵押与支配。假设若发生了问题,结论便失去了意义。

基督徒对“自然划一原则”的观点是怎样的呢?我们认为“自然划一原则”是大致合理的,因为宇宙为神所创造,宇宙间的自然律也为神所制定,在神创造之工完成以后,便没有人可能将他的定律更改转移。但,请注意,“自然划一原则”惟一所不能维持的时候,乃是神自己直接干预的时候。(神不能受自己创立的规律所限制是显而易知的,因为神创造宇宙作为人类栖息之所,并非来限制他自己。)这类神直接干预的作用我们称为神迹(miracles)。因为在历史上有神迹的发生,因为“自然划一原则”有失效的时候,所以我们知道确有神的存在与作为。反之,如果大自然中没有一个“自然划一原则”,宇宙便是一片混乱,不但无法作科学的探讨,即若神迹有其发生,我们也无法辨认了。所以我们的结论是:“自然划一原则”适用于自然界的一切作用,但并不包括神在自然中所直接干预的作用。

科学的方法问题

科学的方法是科学家求知的工具。科学方法有许多种,以实验与观察为主干。但是可能被实验、受观察的对象必须具有下列各种性质:

一、重演性(Reproducibility)。因为一种现象或作用可以反复重演,科学家方才可能作观察与实验。凡能反复重演的事都是平常的事,不是非常的事。在历史上或个人经验中仅发生过一次而不能重演的事,科学家便无法来实验与观察了。我们都知道在美国历史上有华盛顿总统这一个人。他曾在这世界上过了六十七年的物质生活。但因没有人能将华盛顿从出生到逝世之间的生活来重演一次,故他的物质生命(physical life)也已不能用科学方法来观察了。虽不是科学方法所可观察,但我们无法否认它曾有它的真实性。

二、被动性(Controllability)。在科学的实验室里我们常常将作用的条件改变而得到不同的结果。这样,我们可以找出因果关系来。这种因环境条件改变而改变的对象便是具有被动性的。假若一种研究的对象对环境条件的改变完全没有反应,或说这对象是完全主动的,则也是科学方法所无能为力,不属于科学探讨的范围之内。

三、可觉性(Observability)。科学的观察与实验都要靠着人的感官作用--主要为视觉,次为听觉、嗅觉、触觉、味觉等。我们利用许多仪器来扩充我们感官的功能。例如我们用显微镜与望远镜使我们看见更多与更远,用微量天平来弥补触觉之不足。但今日虽然仪器天天改进锐利,我们仍有不可见不可察的。若否认这事实便沦于武断了。科学家将自己限制于研究可以感觉的事物上并无错误;但是,万不能说除可感觉的世界之外没有其他的实际存在。并且人的感官还有错误的可能,因此为求正确起见,科学家需用度量衡的方法。除“性”的形容之外需要“量”的测定;只能用言语形容而不能用数字表达的还不能算为精确的科学知识。

科学家用观察与实验所得的数据(Data)之后还需要作一个结论或解释。第一个方法称为归纳法(Induction)。假若一个科学家在实验室里做了一千个实验,将水在不同条件下改变它的物态,但从未发现水以半固体状态出现,故作一个结论说:水不会成为半固体。但,问题是:这一千种实验条件是否已包括“一切”条件呢?一千种条件(或状况)既不可能包括“一切”条件,则在一千种条件之外,水仍有以半固体的状态出现的可能。故从归纳法我们也不能有百分之百的确定性。与归纳法相反的称为演绎法(Deduction)。演绎法是根据于一个前提(Premise),再从这前提,推演而来知识。这知识是否正确则又有赖于前提的正确了。

到了这里,我们便该知道:科学方法是有范围的,并且这范围是很狭窄的。利用科学方法所得的知识不过是知识中的局部。一位研究科学问题的哲学家艾氏(Eddington)说,近代科学好似一渔夫在河中捕鱼。渔夫比做科学家,鱼网是科学方法,河是实际的世界。这鱼网有二英寸大的网眼。渔夫反复下网并将捞获品堆在岸上。他观察所获的鱼有大小不同,并且还有其他水生的动物与植物;经他分类研究之后,他可以下许多结论。但他不能说因为他没有捞获二英寸以下大小的鱼,所以河中没有小于二英寸的鱼。同样,科学也不能说在重演性、被动性、可觉性的对象之外没有其他的实际(Reality)存在。

科学的目标问题

科学家虽然观察、描写、分类事物,但真正的目标乃是寻求解释。为了解释便需要学说。学说可以将许多事实联系起来成为一个有系统的知识。学说是对现象说出基本的原因来。科学家对自然的现象,例如电、磁、重力等虽能用数学方式来精确描写,但说不出它们何以存在的原因,所以称它们为“原初性质”(initia1 properties)。但科学家所寻求的原因仅限于自然的原因(natura1 causes),并不在自然之外求原因,故对万物最基本的问题,即是来源问题,便无法加以探讨。整个的大自然是一个果实。大自然的本身受着物理化学上的定律限制,最基本的可算是热力学定律(Laws of Thermodynamics),证明自然无法自我创造,故也无法自我存在。自然的存在必需有自然之外的原因。科学家既不在自然之外求原因,则科学也无法解释大自然存在的最基本的事实了。

我们寻求知识,便要发问,发问的目的乃是在追讨原因,人所能问的最后一个问题便是要知道最初的原因。这最初的原因(First Cause)便是神。科学既不谈神也便不能知道最初的原因了。作者不是说因为科学无法解释万物来源的问题,所以科学家在科学上不谈来源问题。事实上许多的科学家在科学上仍在谈来源问题。因为这是无法避免的基本问题。他们的解释便是化学进化论(或称无机进化论)及生物进化论(或称有机进化论)。在此暂且不谈进化论的错处,但进化论仍不能回答万物存在的终极问题。进化论也称演化论,究竟谁在主使进化,谁在导演,进化论也没有回答,故也不能给人回答最初最基本的原因,不能满足人理智上的要求。

科学的范围问题

从以上的讨论中我们知道科学受了“自然划一原则”的限制,受了科学方法的限制,受了科学目标的限制,所以科学有它的境界与范围。科学探讨所得的知识既是局部的知识,则科学之外还有其他知识。科学所发掘的事实既不是仅有的事实,则在科学之外还有其他的事实。且科学所作的结论是受着假设的限制,故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的。严格来说,科学对人的志向、愿望、爱、恨除非表示出来,可以观察,则都是不能知晓的,所以我们称心理学为“行为科学”。没有行为表现,科学便无法探讨。但不管表现与否,人是确有志向、愿望、爱、恨的。即若没有表现我们也不能否认其存在。

教授华氏(W.H.Workmeister)在柯氏百科全书(Collier's Encyclopedia)第二十集中谈论科学方法,在其结论中也说:“对我们生存的世界,科学或许最有效地给我们知识。但科学在其本身的方法中是不能全满的,且由于它内在的原因也无法处理人的一切经验。在这两方面都有它的短处。”科学不是百病可治的万应灵方。科学可以教导我们制造原子弹,但科学不能告诉我们当在何处使用它;科学可以告诉我们养生之道、但科学不能让我们知道人生有什么意义;科学可以告诉我们致死的原因,但科学不能使人从死里复活。

结论

二十世纪的今日,科学有惊人的进步,给我们带来了许多便利与享受,谁也不能否认;科学的表现更是五彩缤纷,所以吸引了许多崇拜科学的人。科学也俨然以宗教的姿态出现。只要有人挂上这招牌或穿上科学家的外衣,便可使一般人五体投地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了。这些善男信女们将科学局部的知识视为人类全部的知识,将科学有限的范围视为唯一的境界,将科学相对的学说视为绝对的真理,且以为在科学之外其他的学问都是没有探讨的价值的。他们以为科学可以解决人生一切的问题,所以高唱“科学万能”。这便是科学主义。这种观点的形成乃是由于对科学的基本问题没有认识所致。科学主义不但为基督徒所拒绝的,且为一切明智的人所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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