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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神 学

2005-04-01 作者:未知  
来源:本站收集我也要投稿


基 本 神 学


目  录

前  言 2
第一章  什么是神学 3
第二章  认识神 6
第三章  普通启示 9
第四章  特别启示 12
第五章  圣经 15
第六章  创造 18
第七章  人是什么? 21
第八章  人的堕落与罪 25
第九章  救赎的预备 28
第十章  基督的神性和人性 31
第十一章  基督的救赎工作 34
第十二章  圣灵 39
第十三章  福音与呼召 42
第十四章  与基督联合 45
第十五章  基督徒生活 50
第十六章  教会与使命 53
第十七章  基督徒的世界观 58
第十八章  基督徒的价值观 61
第十九章  基督二次降临 63
第廿章    复活与审判 66
第廿一章  天堂和地狱 69
 


前  言


    神是一切知识的源头,是真理之神,他在历史中的启示不是片面的、抽象的,而是前后一致,相互连贯,能通过理性,在我们生活中来体验。本课程定名为「基本救恩神学」,「基本」即是指最重要而不可缺少的意思,笔者所注重的不是那些深奥的理论,或是各宗各派对某一问题的「学说」,而是帮助每位基督徒更清楚明白信仰的根基。课程内容分神论、人论、救恩论、教会论、末世论五个单元,加上「救恩」二个字,表示对此信仰的陈述或处理,都是从人类的救恩做出发点,因此凡是与救恩没有直接关系的题目,或是一些有争议性的细节,都不在这个课程的讨论范围之内,这是笔者欲特别阐明的。
    我们尝试用有规律的方式,去说明神与基督的关系,及对一切信靠、敬拜的人有何意义,并在每一章后均设计了研读回应,以助读者更易掌握课程重点,考核自己的吸收、理解程度。虽是严谨的神学论述,但我们在转编空中神学讲稿的过程中,特别保留了浅白及口语化的风格,相信读起来不去觉得是冗长、繁琐的理论。盼能帮助读者避免见树不见林的弊病,不但学习并研究圣经真理个别的主题,也了解各主题间彼此之关系,采用合逻辑的方法,建立前后连贯的真理体系,以期传扬神全部启示的旨意(徒廿27)。

 
第一章  什么是神学

    一般人一听到「神学」两个字,就退避三舍,认为神学是一种既深奥、又复杂的学问,不是一般人所能了解的。也有人以为神学只是讲理论、尚空谈,对实际的敬虔生活没有什么帮助。还有一些人则认为神学只会使人自高自大,把信徒心中对神的火热,变成头脑中的死知识,不但不能使信徒灵命长进,反倒会使人向着神的心冷淡下来。这些说法,似乎很有道理,其实难免以一概全,失之偏颇。

关于神的知识
    从字面来看,「神学」就是有关「神」的「学问」,学问又可解释为知识。所以神学就是有关神的知识,包括神的属性、神的作为,神和宇宙及人类的关系。世界上每个人都有思考的能力,也就是说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知识。有些基本的知识是与生俱来的,有些知识是可以从经验及学习中得到的,而人类对神的基本知识—宇宙中有神的这个观念却是与生俱来的。尽管有些人在口头上否认神的存在,可是这观念却深藏在每个人的心底,至于对这位神的进一步知识,比如说神的属性与作为、人类的罪与对救恩的需要、耶稣的死与复活等,虽然都属于神学的范畴,但并不需要有很高深的学问才能了解。

认识神的重要
    通常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与信任,与彼此间认识的程度成正比,面对一个素昧平生的人,我们不容易有感情,当然更谈不上信任。相反地,我们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有感情、能信任,是因为我们认识他们,认识越深,对他们的感情与信任也就越大。我们对神的认识也是如此。对于一个毫无所知的神,自然无法全心信靠,但当我们的神学知识越多,对神的认识也就越深刻,对神的热心与信靠也就越坚定持久。否则,盲从盲信,一遇到考验,信仰立刻就崩溃瓦解了。
    神学不但帮助我们认识神的属性,使找们在生活上能逐渐有他的性情,满有耶稣基督长成的身量:它也帮助我们知道神救赎的计划,和他对他儿女们的心意,叫我们凡事以耶稣基督的心为心,寻求他的旨意,与神同工、同行,讨他的喜悦。我们既知道耶稣还要再来,这个世界的结局将要来到,一切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熔化,撒但与一切作恶的都要被仍在硫磺火湖中永远灭亡,我们为人就会更敬虔,度我们在世的光阴,切切仰望神的日子到来。

神的自我启示
    若是想认识一个人通常有两种方法,第一是看他所做的事,第二是听他所说的话。比如说:提起爱迪生,大家都知道他是一个发明家:讲到孙中山,也都晓得他是推翻满清的g e命家。我们虽然未曾见过这两个人,但是前者所发明的东西,或后者在g e命中所产生的影响,都能证明、显示出他们的贡献,但若想进一步了解他们二位心中的思想、脑中的意念,过去的历史和他们事业中的细节,则须听他们所讲的话,看他们所写的书,或阅读别人为他们所写的传记才能了解。
    对神的认识,或者所谓「神学」,也是如此。我们所知道一切有关神的事,分析到最后都是从神的自我启示来的。换句话说,神学知识的来源不是一种魂游象外的幻觉,也不是瞎子摸象式的臆测或推论,乃是神为了成就救赎计划而主动地向人类启示他自己。这种启示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的启示,或者叫做自然的启示:另一种是特别的启示,或者叫做超自然的启示。自然的启示,是指神藉着大自然向我们启示他自己。就如诗篇作者所说:「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这日到那日发出言语,这夜到那夜传出知识。……他的量带通遍天下,他的言语传到地极」(诗十九1~4)。虽然我们看不见神,但神创造的事实围绕在我们前后左右,叫人无法逃避,只要我们一睁眼就看到神手所做的工。超自然的启示,就是神用超自然的方法,把他自己要说的话,放在古时诸先知和使徒的心中,这些先知和使徒,在圣灵的感动与管理下,把这些话忠实地传达出来,就成为今日的圣经。简言之,自然的启示使我们知道有一位神,超自然的启示则让我们知道这位神是怎样的神。

神学内容的分类
    由于神学所涉范围十分广阔,通常可以分为下列五大部份来加以研究:
    神论  是有关神的本质及属性的研究,包括神的三位一体,神与世界的关系,神的命令、创造、与护理。
    人论  是讲到人类的起源与本性,人的堕落,罪的性质与存在,亚当犯罪对他自己及其后代之影向。
    救恩论  是论到神为了救赎人类所定的目标及计划,基督的位格与工作,基督救恩之应用,罪人重生、称义、成圣之过程,蒙恩之管道等。
    教会论  包括教会的意义、性质、特性、组织与使命。
    末世论  讲到人身体死后灵魂的状态,基督的再来、复活、最后的审判、世界的末日、天堂和地狱。

本书的范围
    至于本书定名为「基本救恩神学」。「基本」就是最重要而不可缺少的意思,笔者所注重的不是那些高深的理论,或是各宗各派对某一问题的「学说」,而是每个基督徒都应该知道的基本信仰。加上「救恩」两个字,表示对此信仰的陈述或处理,是从人类的救恩做出发点的。因此,凡是与救恩没有直接关系的题目,或是一些有争议性的细节,都不在这个课程的讨论范围之内,这是笔者欲特别阐明的。
    而神学的内容和神学的资料来源有很密切的关系。既然神学的资料都是根据圣经—神的自我启示而来,那么前面所提及的神学内容当然也都应该在圣经中找到。不过圣经好像一个百宝箱,里面装满各式各样价值连城的金银珠宝,但因为这些珍宝都混在一起,很难让人一眼就分别出到底有多少种珠宝,每种珠宝有多少件,其大小形状如何,如果将这些金银珍宝一件件抽出来,各归其类,并按着次序分别排列出来,就是所谓的神学了。

研究神学的益处
    至于为什么要研究神学,或者说研究神学对我们有什么帮助?研究神学的益处很多,简括说来有下面几点:
    一、研究神学可以锻链思考能力  人类的头脑生来就有思考及组织的本能。当我们看到一堆颜色、形状不同的物件,堆放在一起时,本能的会想把它们分门别类整理出来,红的归红的,绿的归绿的,方的归方的,圆的归圆的。在面对一些杂乱无章的东西时,也会很自然地把它们组织起来,使它们系统化,信徒对知识的处理也是如此。即使是那些反对神学的人,对神的信仰与知识,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所以,研究神学,可以训练信徒有正确思考的能力。
    二、研究神学可以培养基督徒的品格  经过消化的圣经真理,是培养基督徒品格不可缺少的营养。「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说的一切话。」圣经的真理能影响信徒的品格:若能把这些真理系统化,必更容易看出相互间之关系,对信徒品格的影响将更大。在教会历史中那些最坚强的信徒,往往也是对圣经真理了解的最透彻的人。
    三、研究神学可以装备传道人更有效地事奉神  做传道人的一个主要条件,是在于他是否能正确而清楚地认识与传递真理。一个老师自己了解的越多,他能传授的当然也越多。一个不懂英文的人,当然就无法教英文,一个传道人不但要把神的道正确地传授给信徒,也要抵挡撒但的攻击,败坏它一切的诡计,与一切的异端邪说。研究神学不但使他自己得到装备,能够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也能帮助那些被魔鬼试探,落在异教之风里的信徒,在神的话语上重新建立。
    四、研究神学能加强教会的见证与功用  一个教会兴旺与否,在于它是否能「持守那纯正话语的规模」,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一个教会如果对真理认识不清,不但不能造就信徒,反而容易被魔鬼利用,把人带入异端邪说之中。反之,一个教会如果对神的真理有正确的认识与教导,必能使信徒建立正确的信仰,增强其对神、对人的爱心,热心传扬真理,使神的天国早日降临于世。


研读回应

1.我对神学的看法是什么?基督徒有必要研究神学吗?
2.神学知识的来源是什么?
3.如果人要接受耶稣成为救主,需要透过那种启示?
4.神学的研究与人的思考能力有无关系?
 
第二章  认识神

宇宙创造者存在的证明
    从前,在西方有个农场的主人,很有钱,但是却不信神。他有一名忠心的仆人,名叫汤姆。汤姆做事认真,为人忠厚,跟了主人很多年,极了解主人的脾气,甚得主人的欢心。汤姆是个很虔诚的基督徒,每天都读经、祷告。汤姆常找机会对主人传福音,劝他信主。主人总是说:「哪有神啊?我除非亲眼见到神才相信有神。」汤姆因此十分苦恼,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才能使主人相信有神,有一天汤姆忽然想到一个主意。
    原来,这主人有一个优雅的花园,园中种满了各种珍奇花卉,每到开花的季节,满园花红柳绿,煞是好看!主人多年的一个习惯,是清晨时总会在园中散步、默想。有一晚趁主人睡了,汤姆偷偷地牵了一只骆驼进到园中,将园中的花草践踏的满目疮痍。
    第二天早上,主人又像往常一样,来到园中,猛然一看,大吃一惊发现地上到处都是骆驼的脚印,分明是晚上有骆驼进到园中,以致于把他心爱的花园破坏得如此惨不忍睹,主人非常生气,把汤姆叫进来说:「汤姆,你怎么让骆驼进到花园里来了?」汤姆说:「我不相信。」主人说:「你看,这地上分明是骆驼的脚印。」汤姆说:「脚印不算数,我要亲眼看见骆驼在这里,才相信有骆驼!」主人听了,又气又好笑他说道:「汤姆,你真笨!看到骆驼的脚印,就知道有骆驼进来过啊!」汤姆立刻回答说,「主人,你说的对,由骆驼的脚印就证明骆驼进来过。神的存在也是这样,由自然界的美丽动人,日月星辰的井然有序,我们不是也可以看出有神的手在推动吗?」主人听了,才恍然大悟汤姆的用意,便称赞道:「汤姆,你真是个聪明人。」这个小故事说明了一个事实,我们虽然看不见神,但只要我们睁开眼,就可以看到神奇妙的创造,在大自然界中,到处都有神留下的脚印。
    就们保罗所说的:「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一20)。诗人又说:「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诗十九1)。的确,当我们仰视奇妙的星辰万象,俯览壮丽的山川湖泊,或面对落日晚霞,耳听林鸟悠呜,在在禁不住要问:「这个奇妙的世界,究竟从何而来的呢?」我们看到一张桌子,一把椅子,都会推知是有人设计、制造这些东西,难道这奇妙、复杂的宇宙就会「凭空而来」吗?答案必然是否定的。
    除了从宇宙万象的运行,大自然的奇妙创造,以及人类复杂奥妙的生理构造,我们可以推断必有一位具有高度智慧的造物主在设计,造作这一切之外,从人类内心深处的思想意识,也可以证明宇宙中有一位主宰,中国古人曾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另外,每个人都有一种是非之心,或者说是道德观念,虽然每个人的道德标准不尽相同,但在人类的思想中,起码都有一些事情是「不应该」做的观念,还有,在人类内心的深处,都有一种神的想法,虽然有时这种观念不十分明显,甚至故意否认,但当一个人走投无路,或者遭遇极大的悲伤、痛苦、危险时,自然都会呼天唤地,祈求保护、安慰、与解救。恻隐之心,是非观念,以及穷则呼天唤地的反应,都证明宇宙中有一位至高的「立法者」,是他把这些思想深植在人类的心中。

被造者是否能认识创造者?
    既然宇宙中有一位主宰,世界万物有一位创造者,那么我们能不能认识这位神呢?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分两方面来说:
    一、一般性的启示  神是创造者,人是被造的,所以神不但认识我们,而且可以洞察人类的一切,包括人的心思意念。例如:一位技师造了一只手表,他不但知道这只表的功用、性能、模式,也知道它内部的一切构造,甚至它有几个齿轮,几个螺丝都了解得一清二楚。神对人类的认识与洞察也是如此。但人类既是被造的,思想与智慧都是有限的,当然无从明白那无限的造物主。
    二、特别性的启示  虽然人不能洞察神,或彻底知道有关他的一切,但是却能认识他、信靠他,以至于得救。就好像人们家里所饲养的宠物,虽然它们不能知道有关主人的一切,但它们却能认识主人,知道主人的喜好,能懂得主人的命令。人之所以能认识神,是因为他不断地向人类启示他自己。从大自然的现象,人心中的道德观念、与感动都提醒人类神的存在,从他自己的话语--圣经里,我们更可以认识到他的性情、命令、与计划。

通过理性的信仰
    有些人反对基督徒讲究知识。他们认为神是人类信仰的对象,不是知识的对象,而信仰又是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如果能够把信仰解释得一清二楚,那就不是信仰了。这种说法发展下去,只会变成盲目的信仰或神秘主义。
    其实基督教的信仰不是不讲道理的。一方面固然由于神的无限与属灵性,人不能单凭自己的理性来认识神:但另一方面神也可以藉着人的理性,使人归向他。约翰福音里记载了很多耶稣所行的神迹。提到这些神迹,作者约翰最后作结论说:「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廿31)。为什么「这些事」——「神迹」能叫人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呢?这就牵涉到一个理性的思想过程。因为这些神迹不是一般常人所能做到的。耶稣既然行了这许多神迹,由此可见他并非是一般常人,所以约翰只提出这些事实做依据,让读者透过自己的思想得到结论。
    一般而言,对一个人、或一件事物产生信任,通常都是建立在认识对方的基础上。换句话说,信仰不能凭空建造,必须要有根、有基。什么是我们信仰的根基呢?就是对所信仰的人或物的知识或认识。因此保罗在罗马书十章说:「……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十14、17)。一个人若迷迷糊糊的信了某一种宗教,可能是一时的感情作用,并没有任何根基或只是随波逐流,一旦遇到困难逼 -/迫或异端邪说,即轻易的放弃或改变他的信仰。反之,人若对自己所信的认识得越清楚,信仰也越坚定。

认识神与永生的盼望
    最后,认识神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可以藉此得永生。一般的知识只能扩大人的胸襟,丰富人生经历,但另一方面,知识水准愈高的人烦恼也愈多。一个街头小贩,可能未曾受过什么高深的教育,但求三餐饱足,就已心满意足了。相反的,一个高级知识份子,可能因为身居要职、身份显赫、肩负重任,反而整日忧国忧民,钻营谋利,以致于日坐愁城。但不论是贩夫走卒或是高官厚爵,结局都是一样,总有一天要面临死亡,死后且有审判,但对神的儿女而言,死亡并不会带来恐惧、愁烦,因为每个认识神的儿女都有永生的盼望。耶稣在约翰福音十六章的祷告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十六3),这也是我们认识神最大的赏赐。

认识神的途径
    既然认识神是如此的重要,那么要怎样才能认识神呢?首先,要解释何谓认识?认识和知识都是从同一个字来的,但知识只是客观地「知道」某一个人或物,不包括任何主观的感情或人际关系。认识除了客观的知识之外,更包括主观的感情和个人关系在内。知识可以单纯的从书本中得到,但认识却要亲身的体验。知道某一个人并不表示与他有任何关系,但认识某一个人,则表示我们跟他有友谊的关系。圣经中讲到人对神的知识,都是指「认识」而言。
    要认识神首先必须知道两件事:第一,一切有关神的知识都是从神的自我启示而来的。第二,神不但在自然界与人的心中启示他自己,也藉着圣经清楚、详细的向人说话。既然知道神是一切知识(包括对他自己的认识)的来源,人就当谦卑自己,来到他面前,承认他是造物主,而人类只是受造者,求他显明自己;这话听起来好像有点矛盾,但神明明告诉我们,凡到他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赏赐那寻求他的人」(来十一6)。怎么样赏赐呢?就是向我们显现,使人可以认识他。反之,如果一个人自高自大,以自己为宇宙的中心,以个人的理智为最高权威,真理的标准,当然不去承认在自己之上还有个更高的权威—神,更不可能在神面前谦卑受教,这样的人是永远不会认识神。
    其次,要查考圣经,因为给神做见证的就是这圣经,圣经是神的启示,里面包括一切真理。约翰说:「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惟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耶稣是神的儿子,被父差遣到世上来特意要将神表明出来,叫世人可以因信他而得救。但有关耶稣的一切都记载在圣经里。所以要认识神,首先要谦卑自己,来到神的面前,求他向我们启示他自己,同时也要仔细查考圣经,从神的话中进一步认识他。


研读回应

1.如果有人引用诗十九1来印证其宗教神明的存在,我要如何反驳?
2.约翰记录耶稣所作之事(约廿31)与信仰之间的关系如何?
3.根据约翰福音十七3的说法什么是永生?
4.如果我想认识神,可以通过什么途径?

 
第三章  普通启示

何谓启示
    通常要了解一个人,都是透过观察和体验,例如:从外表的观察,我们可以知道对方有多高、多重、肤色、年龄,以及健康情况等。若能进一步与他相处一段时间,从相处中,多少会知道他的为人、个性、生活习惯等。但对他个人的思想、见解、过去的历史,将来的计划,可能仍是毫无所知;除非他自己主动谈论,我们才可能知道。这个道理也可以应用在对神的认识上。神是个灵,看不见也摸不着,无法凭自己的想像而揣摩。神是无限的,以人有限的头脑与智力实在不能了解。因此,除非神把自己显明给世人看,否则我们永远也无从认识他,因此神自动地把他自己显明给世人,这就叫做「启示」。

神启示的特点
    前文提过神的启示可分两种:一种是普通启示,另外一种是特别启示,不管是普通启示还是特别启示,神的启示都有下列三个特点:
    一、所有的启示都是从神而来的  神创造人类,为了要人类和他相交,以他为乐、荣耀他,但由于人类的堕落,神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交通被罪隔断,人类对神的认识也模糊了。正如保罗所说:「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罗一21~23),神为了让失丧的人类认识他、归向他,所以主动地把自己启示给他们。因此,神是一切启示的来源。
    二、所启示的内容就是神自己  从启示当中,不但可以认识到神的能力、智慧、与伟大,也可以感觉到他的慈爱、信实、与公义。藉着启示,神不但向世人显示他的性格,也晓谕他的真理与诫命,并他救赎人类的伟大计划。
    三、所有启示的目的都是使人认识神,把人带到神面前,叫神得荣耀  虽然人是启示的接受者,但启示最终的目的却是叫神得荣耀。启示好比是一道照向世人的光,但却反射到神的身上,叫世人能够看到神的荣美,归向他、做他的儿女。

普通的启示
    普通启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的普遍性,约翰福音一9说:「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界的人。」虽然这一节圣经是指着主耶稣说的,但用在神的普通启示上,也很适合。因为光的作用是叫人能够看见,启示也是如此。藉着启示我们才能看到神的存在及作为。而神的普通启示又是普遍地存在于宇宙万物之中,所有身心正常的人都会从其中察觉到神的存在。例如:北大的图书馆里有成千上万的书,阅览室的四壁都是书架,上面摆满了书,若是进到书库,更是不得了,触目所及都是书,满坑满谷,而每一本书的第一页,都盖了一个印有「北京大学图书馆」字样的印章,所以这些书都在为北大做见证。它说明了两件事情:(1)这世界上有一个学校叫做「北京大学」。(2)这些书是属于北大的。
    同理,这个世界是神所造的,因此,这世界上的每一件事物都带着神的印记,证明它是神所造的,是属于神的,大如山川海洋,小至草木虫鱼,都反映出神的荣美与权能。甚至一片叶子,一根头发,若用显微镜去观察,便可发现其构造之精细复杂,绝不可能是凭空而来。一个人只要有眼能看,有耳能听,有头脑能够思想,便无法逃避神存在的事实。就如保罗所说:「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一20)。
    除了自然界之外,神也藉着人类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来显示他的存在。圣经说,神使太阳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阳光、雨水、空气是人类生存的三要素,但是因为它们自然的存在,我们反而视为理所当然,神将这些恩惠赐给我们,是为了让世人寻求他、认识他。保罗对路司得人说:「我们传福音给你门,是叫你们离弃虚妄,归向那创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永生神。他在从前的世代,任凭万国各行其道,然而为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就如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欢喜」(徒十四15~17),在历史中,神凭着他自己的旨意叫一国倾覆、一国兴起,显明他是万国的主宰。又「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们寻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徒十七26~27)。
    普通启示是普遍性的,世上所有的人都会受到这种启示,这种启示也是间接性的,神透过大自然向人显示他自己。大自然就好像是一面镜子,神的启示就像光,当光照在镜子上时,自然反射回到神的身上。普通启示又可分为外在与内在的启示。

外在启示

    外在的启示就是在人以外的启示,是从外面进入人的心中。自然界中到处可以看到神的作为,有时也能从历史中认识神的奇妙。诗篇十九篇说:「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一个人只要睁开眼睛,看到这个奇妙的宇宙,以及各种的自然现象,就不得不发出诗人所发出的颂扬。一个有思考力的人,不难从这奥妙的万象中,看到那位创造万物的主宰。一知半解的科学,或许会使人自高自大,当人越深入研究后发现,如果没有神,宇宙万象没有办法得到一个圆满,而前后一致的解释。许多医生研究人体的构造和生理,不得不承认造物的奇妙。其他的科学也是如此,除了自然界之外,神也藉着人类的历史显示他自己,从人类的犯罪与堕落,直到基督的降临,成就了救恩,都在历史的轨迹中看到神的救赎计划一步步地展开。这些都是神普通的启示,是世人有目共睹的。

内在启示

    除了外在的启示外,还有内在的启示,即神在人的内心发出他的见证。神在每个人的心底,安置了一个属于他的地方,使人若不得到神,就无法完全的满足。另外,在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种天然的依赖感,或许依赖的对象是父母、配偶、上司、同事,但最重要的就是依赖神。无论古今中外,人的心里都有一种需要神的感觉。譬如遇到痛苦悲伤时会呼天唤地:而面对落日晚霞,或遥望浩翰的海洋,俯视美丽的花卉时,则会禁不住对神发出赞叹。

普通启示的有限性
    虽然神的普通启示是普遍、重要的,但它们仍有不足之处,必须要借助于神的特别启示,才能完满的达到预定的目的。
    一、由于人类犯罪的关系,因此本来完美无暇的自然界,也受到咒诅,出现许多不完美的东西,如荆棘、沙漠、灾荒、地震、毒蛇、猛兽等。更重要的是罪影响人的本性,使人类耳朵发沉,眼睛昏昧,不但无法正确的接收、与解释自然界所发出的讯号,甚而歪曲,或排斥神藉着自然界所发出的启示,就如约翰所说:「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约一5)。
    二、虽然人藉着神的普通启示,可以得到「有神」的结论,但对于这位神的属性,普通启示就无法传达了。换句话说,从观察大自然的奇妙,人们可以确知有一位神,但却不知道是一位怎样的神,顶多是知道一位有智慧、有能力的神。但对于神的公义、信实、慈爱、怜悯等属性,以及他对人类的要求,普通启示却不能提供任何资料。
    三、普通启示无法透露人类历史以及神所设的救赎计划,不能告诉我们人类如何犯罪、离开神。耶稣说:「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十四6),普通启示对这位人和神中间的惟一中保--耶稣基督却是无比的沉默。至于一个罪人当如何认罪、悔改、接受耶稣做救主,罪得赦免、重生、称义、成圣、得荣耀,耶稣第二次降临、最后审判、新天新地等重要的教义,则超出神普通启示的范围之外了。
    普通启示既然有这些不足,神便藉着超自然的方法,直接向世人显示他自己,这就是神的特别启示,普通启示好像是启蒙的师傅,或古时西方的僮仆,把小主人领到学堂,而特别启示就是学堂里授业的老师了。

研读回应

1.我要如何向别人解释神的启示。
2.请列述神启示的特点?
3.普通启示它为什么不能满足我们特殊的需求?有什么价值?
4.神使用了什么途径传达他的特殊启示?

 
第四章  特别启示

特别启示的对象
    神的普通启示虽然极其普遍,但由于人犯罪的结果,自然界与人的理性都受到影响,以致不能正确地接受,与解释神藉着大自然向人类的启示。同时由于普通启示本身的限制,最多只能得到「有神」的结论,但对于这位神的属性与作为,以及他为世人所订的救赎计划却无法阐释清楚,不能使人得救。因此,需要神的特别启示,来弥补这些不足。
    特别启示又叫超自然启示,就是神用特别的方法,或以超自然的方式,直接向我们显示他自己或他的旨意。譬如:在何烈山上,神在焚烧的荆棘中向摩西显现,叫他把以色列人从埃及带出来,因为神以超自然的方式直接向摩西显现说话,这就是特别启示了。普通启示是普遍性的,其对象包括所有的人类,特别启示却是选择性的,神只向那些他所拣选的人显现,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在焚烧的荆棘中看到神。普通启示是间接的,神藉着自然界的万物,当作一面面的小镜子,反射出他的荣美与权能,叫人藉着受造之物看到造物的主,特别启示是直接的,神直接向人显现或说话,阐明他的心意。普通启示叫我们看到创造的神,特别启示则让人可以认识救赎的主。
    虽然普通启示与特别启示的性质及功用备不相同,虽然在时间的次序上,普通启示在前,特别启示稍后,但在实际上,这两种启示是相辅相成,互相补充彼此之不足。普通启示可以证明特别启示的来源,特别启示却能解释普通启示的意义。

特别启示的来源
    特别启示可以通过多种不同的方式,也可以发生于不同的时间与地点,但启示者是神本身,接受启示的是他所拣选的人,启示的目的乃是为了要成就他的救赎。希伯来书开宗明义就说:「神既在古时藉着众先知,多次多方的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藉着他儿子晓谕我们……」(来一1~2)。以下将藉着这节圣经,和大家研究一下神的特别启示。
    这节圣经的第一个字就是「神」,这说出了特别启示的来源。其实无论普通或特别启示,都是从神那里发出来的;换句话说,在整个的救赎计划中,是神采取主动寻找人,用各样的方法叫人认识他,归向他。人就像耶稣在路加福音十五章里所讲的那个「浪子」,由于自私的动机,不愿受父亲的管束,为了争取「独立」和「自由」,脱离了慈父的怀抱,到处流浪,吃尽人间的苦头,神就好像那位慈爱的父亲,自从人类堕落,离开天家之后,便天天盼望浪子能够回头,不断地藉着自然界向人招手,并且差遣他的使者,向人显现,劝人归回天父的怀抱。

特别启示的时间
    接着,这节经文提到「古时」,言及特别启示的时间,与后面的「末世」前后呼应,表明神的特别启示是从古时一直延续至今,就是者所说的「末世」。的确,亚当、夏娃犯罪之后,神就开始以特别启示宣告他的救赎计划(创三15)。其后,到列祖时代,神更多次向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约瑟显现,向他们启示救恩,在摩西时代,神更「面对面」跟摩西讲话,特别启示就更为明显与详细。到了列王时代,神兴起许多的先知,向人传达他的旨意与说话。新约时代,神更亲自「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约一14),约翰为此做见证说:「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约壹一1)。基督道成肉身,亲口将神的救恩向人类宣讲,神的特别启示可以说是到达了最高峰。

特别启示的媒介
    最后要论及特别启示的媒介,在旧约时代,神的特别启示只临到少数的人,通过这些人,神晓谕广大的以色列会众,所以这些少数直接领受启示的人,就成了启示的媒介了。挪亚、亚伯拉罕、摩西、众先知,都是属于这一类的人。到了新约时代,神直接藉着他儿子,晓谕我们。因此普通启示的内容与方式是固定的,特别启示却是渐进的,越启示内容越详细,方式也越直接。至于为什么神不在一时之间,把他的启示完全赐给一个人,而要在不同的时候,分别赐给不同的人、因为人的领悟力有限,不能一下子承受全部启示,而且神的真理是超过时代的,因此没有一个时代的历史能够完全表明神的启示,所以神必须经过长时间的默示去启示人类。比如面对一个牙牙学语的婴儿,做父亲的无法告诉他,将来培养他上大学的一切计划。

特别启示的方式
    再者,神以何种方式向人启示他的救恩,归纳而言,可以分为下列两类:

    一、外在与客观的启示  这种启示都有一种外在的形象,与客观的性质。意思是说,接受启示的人可以在他的身外看到一种可见的形象,或听到一种可闻的声音,甚至两者同时出现。其客观性是这种形象或声音会明白地告诉他要做什么,不需要他再去推测或解释。同时,接受这种启示者也往往不限于一个人,而是一群人,这一类的特别启示,有下列数种:
    1.显现:在旧约时代,神常常向人显现,而显现时的环境也各有不同,他在火焰中向亚伯拉罕显现(创十五17),在云柱中向摩西说话(出卅三9)。对约伯而言,耶和华在旋风中回答他的问题(伯卅八1),而以利亚却听到神以「微小的声音」向他发言(王上十九12)。另外,圣经也常提到「耶和华的使者」向人显现(创十六13,卅一11,卅二28),很多解经家相信,这使者并不是神所创造的天使,而是三位一体真神中的第二位,神的显现在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时达到最高峰。因为神本性的一切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他里面(西二9)。
    2.拈阄:神在旧约时也常用一些物质的工具,向人启示他的旨意。例如:以色列人常用拈阉的方法,来寻求神的心意,直到新约时代,犹太人仍然喜欢用这方法决定重大的事情(徒一26)。此外,祭司们也常用乌陵、土明来作寻求耶和华判断的工具(出廿八30)。
    3.语言与文字:神有时也用可以听到的声音、或可以看到的文字向人启示他的旨意。例如:神呼召撒母耳时,就是用声音向他说话(撒上三4)。扫罗在大马色的路上,也听到耶稣的声音,不但他听到,连与他同行的人也都听到(徒九7)。巴比伦灭亡的前夕,神的指头在巴比伦王宫的粉墙上写字、预言巴比伦的亡国,伯沙撒王和他的一千个大臣都亲眼看见,吓得目瞪口呆(但五1)。更有名的例子就是神的十诫,是神亲手刻在两块石板上的(出卅一18)。
    4.神迹:除了上面这些方式之外,神也常用神迹来向人启示他的救恩。神迹虽然会引起一种奥妙与惊奇的感觉,但它的目的并非仅仅使人感觉惊奇而已。所有的神迹都是为了彰显神某一方面的属性,并且与人类的救赎有密切的关系。最大的神迹就是基督耶稣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并他的死、复活、升天这一连串的救赎事实。

    二、内在与主观的启示  这种启示不是从人的身外而来,也没有什么可见的形象或可听的声音,而是发生于人的内心,神的灵与人的灵直接交通。我们说它是主观的,因为这种启示只有接受启示的人察觉得到,而且通常是单独的。这一类的启示包括梦、异象、与灵感(或作默示)。
    1.梦:在旧约里有许多做梦的人,最有名的要算约瑟和尼布甲尼撒了。神藉着梦向人启示他自己和他要做的事(民十二6;申十三1~6:撒上廿八6)。
    2.异象:与梦有密切关系的就是异象。做梦只有在人睡着的时候才会发生,然而见异象却不一定要睡觉。异象和神的显现都是在人清醒的时候发生的,不同的是,神的显现用肉体的眼睛就能看到,而异象却要用心灵的眼睛去看。旧约里的先知差不多每个人都是先看到异象,才开始说预言(赛六1),新约里的使徒也有好多人见到过异象,如彼得、保罗、约翰。新约最后一卷书--启示录,整卷书都是约翰所见的异象。
    3.灵感:灵感就是圣灵的感动,中文圣经把它译成「默示」,就是圣灵不声不响地把他的启示放在人的心中。圣灵把一个思想放在人心里,这些人忠实地把它写出来,就成了我们今日的圣经。所以圣经和神的特别启示有密切的关系。

特别启示的内容
    神特别启示的内容,就是人类的救赎计划。包括救赎的应许、神与人所立的约、救赎的历史、救赎的完成、圣灵的工作、救恩的应用、天国的实现等。最重要的启示就是施洗约翰所说的,耶稣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一29)。神将真理启示给人时,并不是一下子就将所有的真理都讲得一清二楚的,乃是随着时间的进行,从简单到详细逐渐增加与发展,在神启示的这段过程中,神是有计划的,按着人的程度很有次序的把真理说明,这就叫做「渐进的启示」。当神把他的启示给人的时候,是按照他启示的步骤,先从多方面给人看见救赎的原则、模型、画像,然后给人看见救赎的「实体」,再为人解明「实体」的意义和应用,最后才显明他救赎计划的完备终结。以「神的羔羊」这一真理为例,仅知此羔羊皮的作用是遮盖羞耻(创三21);羔羊做祭物是为讨神喜悦的(创四4);另外燔祭的羔羊有代替的作用(创廿二7~8、13);而逾越节的羊羔是使人免死的(出十二1~6);另一处经文则看到神的羊羔被人格化了(赛五十三7)。从上列的经文很清楚羊羔并不只是指羊,可能是指人,而他能担当世人的罪;在施洗约翰的宣告中,才显明原来耶稣就是神的羔羊(约一29)。
    同样神有关救赎的特别启示开始时也很简单(创三15),侵来就越来越清楚,到耶稣降生、赐下圣灵、圣经写成之后,神的特别启示就全部完成了。

研读回应

1.新旧约的启示媒介有无不同?
2.特别启示为什么要采渐进的方式?
3.神采用了什么途径传达他的特别启示?
4.今天教会中有重大的事情要决定,有人建议用拈阄的方式,你的看法如何?
 
第五章  圣经

    基督徒非常重视圣经,因为圣经是神的启示,也是基督徒信仰、行为的最高准则。关于圣经和特别启示的关系有两种看法,有些人认为,凡是神以超自然方式向人的交通就是特别启示。根据这种看法,圣经是神特别启示中的一种,也是最完备的一种。另外有些人则认为,特别启示乃是神对有关他救赎人类计划的启示。换句话说,它和普通启示的区别不在于方式,乃在于内容。根据这种看法,圣经「就是」神的特别启示,因为整本圣经,从创世记到启示录,都是讲神救赎人类的计划。只有藉着圣经,人才能晓得如何与神和好。所以圣经就是神特别启示的实质化。神藉着圣经将他的启示永久保存,好让世人知道神的救恩。

圣经是神的默示
    圣经既是如此重要,那么圣经是怎样来的呢?根据圣经本身的解释,「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三16),这节经文,不但说明了圣经的来源,也道出了圣经的功用。
    保罗在这里告诉提摩太,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默示也可以翻译成「灵感」,就是圣灵的感动。神藉着圣灵的感动,把他的话语或意念,放在少数他所拣选的人心中。而这些被感动的人,就成为神的器皿,把神的心思或旨意,绝对无误地传给其他的人。根据这个定义,神的灵感或默示有下面几个特性:
    一、灵感是一种超自然的影响这个字的原文意思是「吹气进入某物」,在圣经中「气」或「风」常常代表圣灵或圣灵的工作。创世记第二章告诉我们,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然梭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那人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同样,当先知或使徒们写圣经时,也是神先把他的话吹入他们的心中。因此在旧约时代,每次当先知被圣灵感动说预言时,总会先说:「耶和华如此说……」,或「主的话临到我说……。」例如看到天上乌云密布,便说快要下雨了,这并不是灵感,而是对自然界的判断。若人关在密闭的房子内,或是在阳光普照的气候之下,却说快要下雨了,才是所谓的灵感。因为他的感觉不是从观察自然而来的,乃是从神那里直接来的。而灵感和圣灵的光照也有不同。在对象方面,灵感是有选择性的,光照则是针对所有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在性质方面,灵感不仅是领受而已,更要把所领受的传递出去,光照则是单方面的接受。在果效上,灵感使人无误地传扬神的真理,重点在建立别人;光照是帮助人了解神的真理,目的在造就自己。
    二、受圣灵感动的人变成神的器皿,说出或写出神的话  有人把他们比喻成神手中的笔,或是音乐家手中的琴。这种比喻并不十分恰当。固然这笔所写出来的字,或琴所发出来的声音,并非是笔、或琴本身要写的字、要发的声,而是神的字、神的声音。然而无论是笔或琴,都只是没有生命的物质,不可能表达自我的意志和行为。但那些先知或使徒在被圣灵感动的同时,圣灵并没有把他们变成一部说话或抄写的机器,完全在被动的状况下,成为一个传达者。相反地,这些人仍然拥有自己的知识、感情、意志;因此,保罗所写的和约翰所记载的就完全不相同。虽然内容都是从神而来的,但在风格、用字,以及逻辑结构上都各不相同。
    三、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  换言之,圣经每一卷书的每一章每一节,都是在神的默示或感动下写出来的,神的默示或感动并非仅限于那些有关教义或道德的部份,而是圣经的全部,包括历史、文化、科学在内。更进一步说,不止圣经的思想或观念是神所默示的,实际上圣经里每一个字都是神所默示的。

圣经的形成
    至于圣经是如何形成,我们今天用的这种形式,至少经过下面五个过程:
    灵感  神藉着圣灵的感动,向先知和使徒「讲话」。伸不但藉着自然界向所有的人启示他自己,也用超自然的方式把他的属性、旨意,和救恩直接启示给少数的人。为了把他的救赎计划,及人类得救的方法书写下来,以便永久保存给后世的人,神特别拣选了一班人,藉着圣灵的感动把他的话放在他们心里,就叫做灵感。
    原始文稿  这些先知和使徒,受到神的灵感动,便把神向他们所讲的话写下来,就称为原始文稿。旧约的原始文稿是用希伯来文写成的,新约是用希腊文写的。虽然灵感的内容就是神的启示,但是灵感并不等于启示,因为有的启示神并没有感动人叫人写出来,这些原始文稿,无论是新旧约,都已遗失了。
    手抄本  无论是旧时犹太人的会堂,还是新约时的教会,都有很多的信徒。比如说,彼得在耶路撒冷讲道时,就有三千人、五千人悔改信主,这些人以后受到罗马z /-府的逼 -/迫,便分散到世界各地去,所以到处都有犹太人的会堂和基督徒的教会。圣经虽然不能人手一册,但起码每一个会堂、每一间教会都要有一本。那时还没有印刷术,所以只有用人手抄这些副本。中古时代修道院中的僧侣,多半做这种工作。原始抄本是没有母音和标点符号的,当然也不分章节。各书的分章是十三世纪才有的,到十六世纪才把每章又分成多少节。
    正典  起初这些抄本都是一本本(其实应该说一卷卷)分开的,并未收集成册。由于这些书的内容都是神所启示的,本身具有超然的权威性,逐渐被教会接受,为信徒信仰行为的最高准则。直到主前一世纪,旧约的三十九卷书才被收集在一起,称为圣经。到主后第四世纪,新约的二十七卷书才被收集起来。新旧约的六十六卷书合在一起称为圣经,成为基督教会的正典。
    翻译本  由于宣教工作的进展,福音传到很多不同的国家和民族,因此必须把圣经翻译成不同的文字,以便各个种族人民都能阅读。希伯来文的旧约圣经,于主前第三世纪开始被译成希腊文。至今圣经(或部份圣经)已被译成一千三百多种语言或文字,几乎世界上每一个、每一族的人都可以读到神的话。中文的和合本圣经是公元一九一九年译成的。
    至于圣经的内容,圣经的主题既是讲神救赎人类的计划,而这个计划是集中在耶稣基督的身上,所以说,整本圣经都是以耶稣基督为中心。旧约是预言救主的降生,新约是回顾主的降生,但因每卷书的性质不同,大致分成以下几类:

    一、旧约  旧约共有卅九卷书,写作时间约花了一千一百年左右。最早的是摩西五经及约伯记,于主前一千五百年写成,最晚的是以斯拉、尼希米、哈该、撒迦利亚、玛拉基诸书,在主前四百年左右完成。按其内容,旧约又可分为下列五类:
      1.律法:从创世记到申命记共五卷,又称为摩西五经。
      2.历史:从约书亚记到以斯帖记,共十二卷。
      3.诗歌:从约伯记到雅歌共五卷。
      4.大先知:从以赛亚书到但以理书共五卷。
      5.小先知:从何西阿书到玛拉基书共十二卷。

    二、新约  新约共有廿七卷书,是在主后第一世纪内写成的。前后只花了七十年左右(主后三十到一百年)其内容分成三类:
      1.历史:包括四福音及使徒行传共五卷。
      2.书信:从罗马书到犹大书共廿一卷。
      3.预言:启示录一卷。

圣经的无误
    最后,讲到圣经的绝对无误性,它既是神的启示,神是无所不知的,他的知识不但是无限,且是绝对的。圣经既透过神的灵感,藉着先知和使徒的手而写出来的,就不可能有任何错误在内。诚然我们不能否认,经过几千年的演变和许多人手的抄誊,无法避免一些人为的错漏,但整个的问题是,这少许的人为错误是否已经损害了圣经的可靠性?这类错误是否累增或无人勘正?难道神在将其话语启示给人时,未将此种可能的错误估计在内?创造宇宙万物的神,难道不能够用他创造的大能,保守他话语的真实性。神要启示这本圣经给我们早在他的计划中(林前十11,加三8),因此,他所启示给人要写出来的话,其完整周密的程度,已足够使以后可能有的人为错误,不致损害他所要启示的旨意。历代反对神的人,虽然极力逼害教会,消灭圣经,神的教会和圣经却始终蒙保守,从圣经本身的见证,及其内容的一贯性,可以证明它实在是神的话,是信徒信仰、生活的最高准则。


研读回应

1.我们是否可以说特别启示和圣经是同一样东西?
2.圣经的灵感有什么圣经证明?
3.灵感和圣灵的光照有无区别?
4.「圣经是无误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第六章  创造

世界起源的几种说法
    自古以来,人类对于创造的起源就抱着极大的兴趣,中国的万里长城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建筑之一,大部份到过万里长城参观的人都会想知道:这座城墙是何时造的?由谁所造?怎么建造完成的?同样的,当我们欣赏这世界美丽的风景,雄伟的山岭,浩翰的海洋时,也禁不住会问:「这么奇妙的世界,究竟是怎么来的?」
    关于世界的起源,有许多不同的说法,归纳起来,主要的有下面几种:
    自然论  根据这种说法,宇宙起源时是一团混沌、无形、而旋转的气体,根据物体的三态,冰遇热就变为水,水再加热就变成气;相反地,气体遇冷就变成液体,再冷就凝成固体。根据这理论,这个极热的气体,冷却时逐渐收缩,由于其旋转所产生的离心力与物体的内聚力,边缘部份的一些浓缩中的气体便被甩离本体,就好像在雨天拼命地旋转一把雨伞,雨伞的边缘会有许多水珠被甩出去一样。这些分离的物体慢慢冷却下来变成固体,绕着本体中心旋转,变成为各种行星,其中一个就是地球。
    制造论  又称二元论,它主张神和物质是并存的,神是永恒的,物质也是永恒的。物质不是神造的,而是自有永有的。神造天地时,物质已经存在,只是这些物质尚未固定形状和构造,像是一堆的砖、瓦、沙、石,神就像是一名建筑师,将这些基本「材料」堆砌起来,就造成了今日这个美丽的宇宙。
    放射论  又称为泛神论,因为它主张「神即是物,物即是神」,按此说法,神不但「存在」于大自然中文神就是大自然。大自然中的一草一木,甚至一块石头,都是神的一部份。开始的时候,神把他自己的一部份放射出去,就像有些动物的分裂生殖一样,这种放射行动不断进行,即产生了这个宇宙。
    进化论根据进化论的解释,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由进化而来的。在生物界,主张一切的生物都是由一个极简单的单细胞的生物,逐渐发展成一个多细胞的生物,像海藻之类。而后这个多细胞生物又慢慢演变成鱼类,鱼类进化成两栖类,然后到爬虫、鸟类、哺乳类动物,最后更进化成为人类。进化的原则是由简单到复杂的,由低等到高等:并主张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换句话说,自然界的万物互相竞争,惟有适合环境的才能生存。

无神论论点的不足
    以上四种说法,都是非基督教的说法,其中制造论与放射论虽然都承认有神,但那种神既非创造的神,也不是独一的主宰,与基督教的神不可同日而语。自然论与进化论则是无神论,这两种说法都假定一开始物质就已经存在,自然论者说宇宙是从一团极热、极大、旋转的气体而来,进化论者却说一切生命的起源是从一个极简单的单细胞生物开始。那么,这一团气体,或这一个单细胞又是从那里来的呢?所谓「科学家」对此始终没有答案。所以,不管是自然论还是进化论,充其量不过是对世界形成「过程」的一种推测或解释罢了,但对于宇宙万物的起源,即那个最早的物质是从何而来,仍是毫无所知。

进化论的漏洞
    另外,这些所谓科学的解释还有一个极大的漏洞,那就是它们缺少「中间的一环」。就自然论而言,它只能解释这个物质的宇宙演变之过程,对地球上生命的来源却没有任何的交待。换句话说,这些物质的元素是怎样变成为有生命的东西呢?科学家至今还不能把无生命的物质变成为有生命的。至于进化论更是漏洞百出,进化论的基本理论是:世界上一切的生命是从一个最简单、最原始的单细胞而来,中国有句俗语:「龙主龙,凤尘凤,老鼠生来会打洞」。根据遗传学的原理,猫生出来就是猫,蛇生出来就是蛇,即使再过几万年,猫也不可能会生出蛇来,蛇也无法生出猫来,同一种类的进化是有可能的,但从一个种类进化到另一种类,例如从乌龟变成兔子,至今科学家从未找到有这种进化的种类。所有考古学家所发掘出来的化石,也从未发现过任何半龟半兔的化石,由此可见进化论的立论仍有极大的疑点和问题。

神的话造成世界
    希伯来书十一章3节:「我们因着信,就知道诸世界是藉神话造成的,这样,所看见的,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
    神创造宇宙万物,并不是由于需要。神是自行自足的,他既无任何缺乏或需要,为何要创造这个世界呢?神创造世界的目的乃是为了要彰显他的荣耀和权能。从他所创造的宇宙中,人类可以体会,看到他无限的智慧与能力,因此便将荣耀归给他,并感谢他赐给他们所享用的一切美物。
    神是怎样创造这个世界呢?前面所提的经文「……诸世界是藉神话造成的」,这里说「诸世界」,是多数的,意思是说除了这个地球以外,也包括其他的星球和星系。换言之,整个宇宙都是神所创造的,神怎样创造呢?是藉著「神话」造成的,耶稣说:「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六63),神的话有创造的能力,它不但能使罪人悔改,创造一个属灵的生命在他里头,人类最早的生命,乃至万物的形成,都是靠着他的话成就的。他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卅三9),神用地上的尘士造人,吹了一口气在他鼻孔里,那人便成为有灵的「活人」。百夫长的仆人病了,耶稣要去医治他,那人说:「你到我家里去,我不敢当,你只要说一句话,吩咐一声,我的仆人就必好了。」可见神的话是大有能力的,当初神创造天地万物,乃是用他的话,他一发声,事就成了。

神的创造
    其次,圣经中说:「这样,所看见的,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来十一3),换句话说,神是创造,不是制造。制造是指已经有原料,只不过是把原料制造成物品。创造乃是「无中生有」,就是说本来什么都没有,空无一物,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所以,神只要发出命令,本来不存在的就生出来。神创造天地万物,不是利用已经存在的物质,而是造出从前不存在的东西。
    当然,创造的说法是无法用科学证明的,好像神的存在不能用科学证明一样,必须用信心来接受。所以希伯来书的作者说:「我们因着信,就知道……。」其实,以上所讲的那些其他说法也是没有科学的证明,试想,如果说宇宙万物突然之间凭空而有,是否也要信心接受呢?与其相信世界万物都是自动生出来的,还不如相信是神所创造的更合逻辑。

创造的时间
    神怎样创造这世界呢?创世记一1:「起初,神创造天地。」进化论者从现在往前推算,推了几十亿年还没推到生命的起源。这里,神的话一下子就把我们带到那最早的一刻,不必我们臆测、揣摩。此处的「天」在原文也是多数,包括除了地球之外的一切天体,人们观念中的空间、时间,也是从创造开始的。这里所说的起初,乃是一切的起源,并非指时间而言。

六日的创造

    圣经说,神用了六天的时间,创造天地万物。第一天,神创造光,并把光暗分开,这里所说的光,并非日月星辰的光,而是神自己的光。第二天,神造出空气,并用以分开「上面的水」和「下面的水」。第三天,神使下面的水,就是地球的水,聚在一处,成为海洋,露出旱地。并在地上造出各样的植物,各从其类。第四天,神在天上创造日、月、星辰,管理昼夜,分别明暗。第五天,神创造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各从其类。第六天,神创造地上的动物、牲畜、昆虫、野兽,各从其类。并照着他的形象,按着他的样式造人,叫他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并地上各样的走兽。

创造论中的疑点
    圣经里面有关神创造天地万物的记载,其中有几项需注意的:
    一、创世记一1:「起初神创造天地」,第二节跟着说:「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的目的显然不是要创造一个「空虚混炖」的世界。关于这一点,有二种不同的说法,第一种认为神的创造是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他先造出一切的原料,所以说空虚混沌,第二个阶段他把这些原料造成有形有体的世界。第二种说法以为空虚混沌是表示空无一物的意思,地球只是个光秃秃的表面,什么也没有。还有人说神本来创造的天地是美好的,后来是因为天使长的犯罪,地「变为」空虚混沌,渊面黑暗。
    二、这里所说的「天」有人说是指一段很长的「时代」,如考古学中的不同时期,但也有人说就是指普通的廿四小时。因为每次神都重覆「有晚上,有早晨」,可见是一昼夜的一天。
    三、论及神创造一切生物,如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走兽时,神都不厌其烦地重覆「各从其类」这几个字,可见这是神创造生命的原则,与进化论所说,一切生命都是从一个最原始的单细胞生物「进化」而来的论点完全相反。
    最后,我们要指出这六日所陈示的过程、发展与目的,这个过程包含了六个彼此相关的发展阶段,整个过程最终引到人的身上,这就是六日创造的目的,神把人放在最尊贵的地位和目的上。

研读回应

1.如果有人持进化论来反对神的存在,我应如何反驳对方?
2.有什么经文可以支持创造论的说法?
3.既然种的创造,一切都是美好的,那如何解释创一2的光景?
4.创世记中的日子是普通的日子或是一个长的时期?
 
第七章  人是什么?

从时、空看人的渺小
    大卫王在诗篇第八篇向神发出慨叹:我观看你指头所造的天,并你所陈设的月亮星宿,便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的确,人类在整个宇宙当中实在太渺小了。若是有机会搭飞机,从三、四万尺的高空往下望时,其下的田舍人家都像是玩具一般,而在夜晚,当我们举目望天时,可以看到无数的星星,其中有很多都比地球大上许多倍。而星球与星球间的距离,往往要以光年来计算〔即光用一年所走的距离,按光一秒钟可以走299,800公里,一年所走的距离即是用这个数目乘86,400(一天的秒数)再乘365〕,所以,和整个宇宙相比,人所占的空间实在太小了。
    从时间上看,人生也是非常短暂的,摩西在诗篇九十10:「我们一生的年日是七十岁,若是强壮可到八十岁,但其中所矜夸的,不过是劳苦愁烦,转眼成空,我们便如飞而去。」一般人的寿命最多不过是七、八十年,虽然有些「人瑞」能活到一百零几岁,但那也是少之又少的例子。纵使一个人能活到一百多岁,但和那有亿万年历史的宇宙比起来,又算什么呢?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宇宙的历史在永恒的神面前也是相当短暂,摩西在同一篇诗里说:「诸山未曾生出,地与世界你未曾造成,从亘古到永远,你是神」(诗九十2),又说:「在你看来,千年如已过的昨日,又如夜间的一更」(诗九十4)。的确,当人类观看自然界时便感觉到自然界之长久,与人类生命之相对短暂。孔子面对湍湍而流的河水,便叹息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古时诗人在望着那雄伟的长江川流不息,更写下了「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名句。而今周瑜、曹操、孔明都已作古,以后的唐、宋、元、明、清各朝也都消逝了,但那同一条长江,仍然在那里涌流。所以,从时间的观点来看,人生真像清晨的露水一样,太阳一出便蒸发不见了。

什么是人生
    再看看人生的内容是如何?摩西说,人最多可以活七、八十年,但在这七、八十年当中有什么可夸的呢?不过是「辛劳、痛苦、忧愁、烦恼」,而人一生兢兢业业所赚到的一切,在离世时却是「转眼成空」且「如飞而去」。这是多么真实的人生写照啊!人一生下来就开始了他的辛劳旅程。孩童时期虽然不需要工作,但读书也是相当辛苦的。直到长大成人、娶妻生子后,便又要开始为自己及家人的生活而劳碌。所谓的「白领阶级」虽不必劳力,却要劳心,此外,人生还要经历各种痛苦,「生老病死」无一能免,除了肉体上的痛苦,还有精神上的折磨。人生三大不幸,如少年丧父母,中年丧偶,老年丧子,都是时有所闻的事。另外,由于人的精力、体力有限,受环境的各种限制,常常令人有「力不从心」或「心有余力不足」之叹,人一生下来就会遭遇各种的问题或困难,由于以上的各种限制,加上人的智慧与知识有限,经常会不知道怎么解决这些问题,或如何克服这些困难,因此便生出忧愁。而烦恼的事更是司空见惯,俗语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意思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烦恼,古人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常十之八九」,可见世上不可能找到没有烦恼的人。

人是按神形象而造
    以上从科学及哲学的观点看人生,总括起来可以用三个字形容:短、小、苦。人的寿命很短,只有七、八十年的光景;人在宇宙中所占的地位很小,真好像是太平洋中的一粒沙;人生的内容很苦,一生中充满了劳苦愁烦,至终只落个「转眼成空」。然而诗篇第八篇的目的并不是说人在神眼中并不重要,诗篇第九十篇也不是要证明人生没有意义。诗篇第八篇的主题是:「人是那么渺小,然而神却顾念我们,甚至差他的独生子为我们死,使我们重新归回他的怀抱」,若深究原因,可以发现在所有的受造物当中,唯有人是神照着他自己的形象,按着他自己的样式造出来的(创一26)。
    因此神在人身上有盼望,何谓神的「形象」和神的「样式」呢?关于这一点,有几种不同的解释。早期教会的神学家中,有人认为「形象」是指神的形状和像貌,而「样式」则是指神灵性与道德方面的特性。根据奥古斯丁的看法,形象是指对真理的认识,样式是指对道德的爱好。这些解释都认为「形象」和「样式」是分开的,是指两件不同的东西。泛世的神学家则同意创世记一26中说的「形象」和「样式」,并不是指两件不同的东西,而是两个同义语,指同一样东西。换句话说,创一26只不过在说明人被造的时候是按照神的样子造出来的。那么,神的样子是什么样子呢?或者说,人在那一方面像神呢?这个问题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两方面。
    狭义方面,神的形象和样式,是指他的真理、公义和圣洁。当人类被造之时,神也赋予他对真理的认识、公义的特质、与无瑕疵的圣洁。但这些特质在人类犯罪后都一一失去,直到人悔改信主、重生得救以后,脱去旧人,穿上新人,这些特质才能再恢复。广义方面,神的形象和样式是指他的灵性、理性、自由与统治的权柄。神是个灵,而人是万物中惟一具有灵性的,因此可以与神相交,俗语说:「人是万物之灵」正是此意。神是有理性的,同样,人也是有理性的,具有思考、分析、归纳的能力。神是自由的,人也是自由的,可以自由选择顺服或者不顺服神。最后,神有统治的权柄,同样,神也赋予人统治的责任,叫他「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创一26),这些广义方面的特性,并没有因亚当的犯罪而丧失。所以,在堕落之后,身上仍然带着神的形象。

人由哪几部份组成
    人是由什么构成的呢?科学家用化学的方法分析人体所含的各种元素,多少氧、氢、磷、钙……等,据说把这些元素加起来,按目前的市价,大概只能卖三十多块钱美金。难道我们可以用这个方法计算人的价值吗?当然不能。科学家也无法将这些元素,按着一定的比例混合起来,造出一个人,或其他任何有生命的东西。可见只有物体或身体,并不能构成生命,因为人除了这些物质的元素之外,还有精神的层面,而这精神方面的成分,才是人类真正宝贵的一部份。
    关于人的组成,基督教有两种主要的看法。一是二元论,一是三元论。
    根据二元论的说法,人是由物质及精神两方面所组成的。这种论点似乎较合乎圣经根据。首先来看人是如何被造的,从创二7:「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这节经文提到神造人的时候,只用了两种材料:「地上的尘土」及「生命之气」,地上的尘土当然是物质,生命之气则是指灵魂。在希伯来文里面,「灵」和「气」是同一个字根,耶稣也曾用风来代表圣灵的工作,神的灵就是生命,所以耶和华神将他的生气吹在那人的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圣经里有多处经文提到人是由身体和灵魂构成的。人犯罪之后,神在创三19宣判:「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这是指人的身体说的。传十二7:「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神。」主耶稣教训他的门徒说:「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太十28)。身体是指物质的部份,包括人的四肢、五官及各种构造,灵魂则指精神、生命,包括人的思想、感情及意志。二者的关系非常密切,故二元论的论点有较多的圣经根据。
    另外一派认为人是由三部份构成的,就是体、魂、灵。他们的圣经根据有二,帖前五23及来四12,认为灵是「神觉」的所在,魂是「自觉」的所在,体是「物觉」的所在,身体是人的物质部份,魂是人的意识生命,包括思想、感情、意志,而灵则是人的灵性,是不朽的。通过人的灵,人可以和神的灵有交通,而人对神的感觉和知识也是藉着灵而来的。一个人死了,他的肉体会朽坏,魂的生命也停止了,但他的灵继续存在,如果灵与魂各种的能力都是正常的,和受造的时候一样,那人的身体就可以长生不死,如果神「非受造的生命」进入到人的灵里,这生命就要渗透魂的各部,结果能使里面的人改变,身体的土质也要改变,就解除死亡与败坏的可能性。

灵魂由来的三种说法
    耶稣在约六63说:「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那么,人的灵魂是那里来的呢?
    关于灵魂,人所能知道的并不多,因为灵魂是看不见、摸不着、也不能用科学证明的。但从神的启示,可以知道只有神是自有永有的,除他以外,一切都是被神所造的,当然灵魂也是神所造的。至于神如何创造灵魂,或者说我们每个人身体内的灵魂是怎么来的?有以下三种不同的说法:
    一、预存论  这种说法认为身体尚未形成以前,灵魂就已经存在了。换句话说,神在很久以前,甚至在亚当夏娃还未被造之前,就已经造了许多的灵魂,以后每当有一个人出生时,神就取一个灵魂,放入肉体之中。这种论调是从古时希腊的一些哲学家,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开始的,教会初期的一些教父也有人提倡这种学说,现今的教会中很少人能接受这种说法。
    二、繁衍论  这种说法认为只有最早的那个灵魂是神造的,以后每个人的灵魂都是从他的父母而来,就像身体是从父母来的一样。换句话说,整个人,包括灵魂和身体,都是自然繁衍的结果。因此,不但身体方面的一些特征是从父母继承来的,如肤色、像貌、甚至一些疾病,我们灵魂方面的特征也受遗传的影响。比如一个人的个性、脾气、心志等,多少都有些像他的父母。这种说法的优点是更容易解释人类的罪性乃由亚当所遗传,但是它有个漏洞,是基督的人性也逃避不了罪恶的污染。另外,忽略了灵魂并非物质,是无法分割的。做父母的不可能把灵魂分割一部份给自己的儿女。
    三、创造论  每当一个人出生时,神就个别地创造一个灵魂,使它与肉体联合,而成为一个新生命。这种说法似乎与圣经的记载相吻合,按照创世记的记载,神造亚当的时候,是用地上的尘土造他的身体,然后把「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作为他的灵魂,可见身体和灵魂的来源不同:身体是由父母而来,灵魂却是出于神,乃是神所赐的。所以传道书的作者说:「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神」(传十二7),撒迦利亚论到神的默示说:「铺张诸天,建立地基,造人里面之灵的耶和华说……」(亚十二1),「再者,我们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何况万灵的父,我们岂不更当顺服他得生吗?」(来十二9)。此处生身的父是指我们的父母,万灵的父是指神而言,意思是说,我们的身体是父母生的,灵魂是神所赐的。因此显然圣经的见证是偏重创造论。

人类被造之初的光景
    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在被造之初是什么情形呢?亦即从亚当夏娃被造之后到犯罪之前这段时期,究竟是什么样子呢?归纳起来有以下三种可能:
    一、人类被造之初即是成熟、完美的  亚当、夏娃并不是被造成婴孩,然后逐渐长大成人的,他们并未经过一个发育、成长的过程,不单是指他们的身体,他们的心灵亦然。完美是指始祖的被造没有任何缺陷、疾病、衰老、死亡。这两点不仅是针对人而言,也是指任何神所造之物,因为神所造的,都是完全而美好的。一般的观念,认为原始的人类冥顽无知,和动物相差无几,其实是没有圣经根据的。
    二、人是照着神的形象与样式造的,所以人起初被造时即具有对真理的知识、公义和圣洁  从亚当替所有的活物取名可看出他知识的丰富。圣经说:「耶和华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他的名字」(创二19)。公义是指在人里面的各部份都有一个完美、和谐的主从次序。比如说,他的身体顺服他的灵魂、感情顺服意志、意志顺服理性、理性顺服上帝。圣洁是人类在道德方面的完美无瑕,没有任何罪的玷污,因此人与神之间的交通是没有任何阻碍的。
    三、人一被造即成为世界的管辖者  事实上,在人还没有被造之前,神已经定意叫他「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创一28)。可见,神造人即是要人管理这个世界,「叫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来二8)。

神对人的试验
    神造人是有一个崇高的目的,他为人所设计的生命也是极其美好。并非仅仅使他们在世上渡过七、八十年劳、苦、愁、烦的日子,然后就如飞而去,一切转眼成空。他乃是要成为他们的天父,分享他的不朽与荣耀。虽然人在被造之初,这些性质都已包括其中,但神要人经过试验,以证明人对他的顺服,并藉以使这些性质得到肯定与证实。就像一部汽车制造完成,在出厂前,一定要经过试车的程序,经过试验合格,检验员盖章放行之后,才能出厂销售。所以神造了亚当夏娃之后,也要他们经过试验的阶段,在神学上称为「行为之约」。
    虽然在创世记的记载中,找不到明显的立约格式,像神以后跟挪亚、摩西、亚伯拉罕立约时所用的,但约的内容和要件都已俱备,因此可以肯定神对亚当夏娃的试验构成立约的事实。以下我们谈谈神与人的立约。
    第一,立约人  立约人通常包括甲、乙两方。在这个事件上,立约的双方就是神和亚当。由于人类都是亚当的后裔,所以也可以说,亚当是代表整个人类与神立约。
    第二,立约必定附有条件  在这个场合,神的条件就是顺服——绝对的顺服,神对亚当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6~17)。这个约的形式像是一个严厉的命令,条件是必须顺从神,这种顺从须要以他的行为来证明,神不允许吃的,亚当就不吃。
    第三,约必须有应许  也就是说,当对方满足了所要求的条件,即可得到报偿。在这个约上,似乎看不到应许,但从惩罚的反面,就能看到永生的应许,因为神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换句话说,假如他不吃,就不会死,而不会死就是永生。
    第四,约必须有惩罚  意即若对方不履行条件,将会遭到惩罚。这一点记得非常清楚:「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如果亚当违约,即要受死的惩罚,死的意思不只是指身体的死亡,也是指灵魂永远与神分离。
    在人受造的同时,按照行为之约,人也有义务遭行神的旨意,藉行为彰显神的形象,在神面前尽所当尽的责任,然因人未通过神的试验,这一切都受了影向。


研读回应

1.「形象」和「样式」二字是指不同的事吗?
2.三元论及二元论那一种说法合乎圣经?请指出圣经根据?
3.人对其他受造物的管理是否也是神的形象的一部份?
4.行为之约的应许、条件、刑罚和仪式是什么?

 

 

第八章  人的堕落与罪

    前一章曾提及「行为之约」,亦即神对亚当的试验,在这个试验中,神所要求的条件是绝对的顺服,而试验的方式就是禁止他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他如果顺从神,就会得到永远与不朽的生命,否则,就要接受死的惩罚。那时夏娃可能尚未被造,所以这个约是神和亚当订立的,但从基因学的原则来看,亚当是人类的祖先,所以当神和亚当立约时,我们也都在其中有份,他的成功就是全人类的成功,他的失败也代表所有人类的失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亚当既是代表全人类与神立约,接受这个试验,所以他的成败,也直接影响到后世的每一个人。就加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战败,日本天皇向盟军签下投降书,是代表全日本的国民签字,所以其后果也会影响到每一个日本人,虽然他们本人并未在投降书上签字。

魔鬼试探人的步骤
    根据创世记三章的记载可以看出魔鬼试深人,通常是依循四个步骤:
    一、它在人心里画个问号,使人怀疑神的诫命,魔鬼对夏娃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神岂是真说?」夏娃知道神是怎样说的,因为亚当曾告诉她,但是魔鬼要摇动她的思想。有些事从直觉反应明知道是错的,但魔鬼却叫我们再想一想,经过一番挣扎后,往往就替自己找出很多理由或藉口来。
    二、它误导人认定神的诫命是不合理的,神本来的诫命是:「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你不可吃。,魔鬼引用那诫命时,却说成:「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魔鬼故意扭曲事实,目的是使神的诫命显得不合理。今天,人常常明知故犯一些律法,然后藉口说那些律法「不合理」。
    三、魔鬼故意否定神的惩罚,以及人犯罪后必须承担的后果。神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魔鬼却说:「不一定死。」耸恿人或许可以倚仗自己的聪明而逃脱惩治,甚至循法律的漏洞而免去刑责,误导人认为神只是在吓唬人,并不一定真的会把人处死,许多人犯罪就是抱着这种侥幸的心理。
    四、魔鬼会给人一些假的应许,一些美丽的饵,诱人上钩。这里它应许夏娃: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前后两句话是事实,中间却夹了一大串谎言。撒但很聪明,它知道绝对的谎言很容易被拆穿,唯有似真似假,似是而非的道理最容易使人上当。结果怎样呢?「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行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创三6),夏娃虽然知道神的诫命,但在魔鬼的节节进攻之下,却无法克制那「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于是违背了神的诫命,偷尝了不被神允许的禁果,且给了她的丈夫吃,这就是人类堕落的起源。

人堕落的结果
    亚当、夏娃堕落后的结果如何呢?对于亚当夏娃来讲,至少有两个即刻而明显的结果:
    一、死亡  神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神的话必须应验。死有两方面的意义:肉体的死,和灵性的死。肉体的死是指灵魂离开身体,灵性的死是指灵魂离开了生命源头的神。亚当堕落后,他的身体虽没有立刻死亡,但死亡的种子却已开始在他身上发动。根据生理学家的发现,人体的细胞从出生起,就有生长与死亡的过程开始进行,在少年和青年时期,生的细胞多于死的细胞,所以人会慢慢长大。中年以后,死亡的细胞多于出生的细胞,所以人就慢慢衰老,直到生长的过程停止,细胞继续死却不再出生,人就死亡了。因此人到达一定的年龄,就算没病也会死亡,亚当犯罪那天,死亡的过程即开始进行,灵性的死即是人的灵魂和上帝隔离,亚当犯罪后,不只身体要死,他的灵魂也与上帝隔离,并失去原有的公义和圣洁。
    二、亚当被赶出伊甸园,离开了种的面  始祖既然犯罪堕落,将神的命令置诸脑后,反倒去听信魔鬼的诱惑,因此远离神,而走上败坏死亡之路。他不能再与神有面对面的交通,也不再有机会吃生命树的果子(创三24)。

始祖堕落的影响
    亚当的堕落,不但为自己带来了这些恶果,也延祸于他所有的子孙。保罗曾说:「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五12),从这一节经文,以得到下面结论:
    一、罪是从一人进入世界,这一人就是指亚当  一般人提到罪,多数是想到法律上的罪行,就如杀人、放火、偷盗、奸淫。但圣经上所讲的罪,多半是指罪的性质,而不是指罪的行为。因为人行犯罪的性质,才会有犯罪的行为。按照圣经原文对「罪」字的解释,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指「矢不中的」,即是指一个人射箭,应是射中红心为准而没有射中。一是指「行为越轨」,即是指人的行为偏离了神为我们所定的规范。神创造人,要人荣耀他,可是人却没有达到神所要求的标准,无法满足神的愿望。保罗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即是此意。其次,人的行为偏离了神的规范也是罪(罗三23)。约翰说:「违背律法就是罪。」违背律法可以分「过」与「不及」,过就是神不要我们作的,我们作了,不及就是神要我们作的,我们却不作,在神看来,这两者都是罪。
    二、死是从罪来的  圣经说:「罪的工价乃是死。」意思是,犯罪的结果就给人类带来了死亡。假如亚当没有违背神的命令,神自会让他吃生命树的果子,他就会永远不死,世上也就不会有死亡这回事。但他并未遵守神的命令,所以死亡就来到人间,因为神明明地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三、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人人都犯了罪  亚当犯罪的结果不只他自己要死,所有从他而出的也都要死,圣经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九27)。所以死就在人间做王,无人能逃出它的魔掌。但这节经文的意思并非要用「死临到众人」来证明「众人都犯了罪」。相反地,他的意思是「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所以,死就临到众人,罪乃是死的原因。但是亚当犯罪与众人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无形中众人都变成罪人呢?亚当的罪怎么会过渡到我们身上呢?

罪的归算
    在神学上称之为「归算论」。即某某人的罪「归」到另外一个人的头上,或「算」到某某人的帐上。所谓「父债子还」就是这个道理,假如你儿子把人家玻璃打破了,做父亲的只得替他花钱赔偿别人的损失。归算论又分为直接、间接两种。直接归算论说,亚当的罪直接归算到他后裔的身上,因为:(1)从生理及遗传学的原理来看,所有人类都是亚当的后裔。换句话说,亚当犯罪时,全人类也都在他身体里面,参与他的罪行。(2)亚当是人类的头,代表人类与神之行为之约,亚当失败了,他的惩罚自然便归到他代表的人类头上。间接归算论说,亚当原来所犯的罪并没有归算到我们身上,但是因为他犯罪的结果,人类的本性受到败坏,失去行善的能力,由于这种败坏的本性,人类自然会犯罪,因此而成为罪人,所以亚当的罪,藉着败坏的人性间接累及全人类。


研读回应

1.如果我要向人传福音,如何向人解释罪的问题?
2.请引用经文说明罪盘踞在人身上的那部份?
3.亚当犯罪与我何干?为何会归算到我的头上?
4.圣经是否清楚的指出人天生就是罪人?参诗五十一5,赛四十八8

 
第九章  救赎的预备

神掌管历史的演变
    由于亚当夏娃的堕落,使整个人类陷入永劫不复的噩运。神为了恢复他的国度,彰显他的恩慈与怜悯,并发扬他的大能与荣耀,便定意拯救一批人类,使他们继续做神当初创造亚当时要他做的工作。神学上称之为神的救赎计划。
    从律法的观点来看,人类救赎的预备工作,乃由两个约构成,一个称为救赎之约,另外一个称做恩典之约。在查考这两个约之前,让我们先了解神是如何在历史上为人类预备救赎。
    自从亚当夏娃犯罪的那天开始,神就定意要救赎人类,恢复他的国度。早在伊甸园中,当神咒诅魔鬼时,神就预言了救恩的来临。他对蛇说:「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要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创三15),从那一刻起,直到基督降生在犹大的伯利恒,神掌管历史的演变,为人类预备救恩。这一点可以分两方面来讲。
    在消极方面  神容许外邦人的罪恶、无知、及败坏不断地增长及发展,如同黑夜越来越深,到黎明前的一刻是夜间最黑的时刻。同样,基督降临前的世界也是罪恶、无知、及败坏发展到最高峰时。外邦人靠自己既不能认识神,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罗一21)。所以基督降生犹如明光照耀,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在积极方面  神把他的启示和圣言,藉着律法、先知和惩罚,颁给他的圣民以色列。摩西的律法,通过神的显现与神迹,使以色列人深深相信耶和华是全能的神。藉着祭司的制度,使以色列人寻求与神和好,透过先知的预言,使以色列人盼望弥赛亚的降临。由于神的惩罚,以后以色列人被掳并分散到列国,从此以色列由农业的民族转型为商业民族,又因着会堂制度的建立,更便利于福音的传播。
    从神学的观点来看,神的救赎工作主要是建立在两个约上:救赎之约与恩典之约。

救赎之约
    救赎之约是恩典之约的基础,也是神救赎计划的第一步,换句话说,如果没有救赎之约,也就不会有恩典之约。救赎之约是圣父差遣圣子降世拯救罪人,并将蒙拣选承受救恩的人赐给他。圣子作被赎之民的中保,并在十字架上舍身,满足神公义的要求,救他们脱离罪恶与刑罚。耶稣在世的日子无时不记得他从父所领受的使命(约五30,六38~40,十七4~12),并多次提到神将得救的人赐给了他。为了执行救赎的工作,圣子道成肉身,承受肉身所必受的一切限制,并顺服律法的要求,以至于死。
    对于耶稣基督来说,救赎之约就是他的行为之约。从这个观点,他和亚当的地位是很相似的,亚当是所有人类的始祖,在伊甸园中代表整个人类与上帝之约,用他的行为证明对神的顺服。亚当若是成功,全人类将得到永生的赏赐,可惜他失败了,因此整个人类便须接受死亡的惩罚。在救赎之约中,耶稣基督成为新人类的始祖,代表所有因信得享永生的人与神立约。和神与亚当所立的约一样,救赎之约的赏赐也是永生,其条件也是绝对的顺服。感谢神,虽然亚当失败了,致使全人类被带入死亡的结局,但耶稣基督成功了,使所有信他的人都获得永生。正如保罗所说:「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罗五18)。

恩典之约
    所谓恩典之约,就是神与人所立的约,藉着这个约,神把永生赐给一切相信的人。既然说是恩典,就不在乎行为,这个约和神与亚当所立的「行为之约」完全不同。行为之约,乃神要亚当用行为证明他对神的绝对顺服,人既不能用行为满足神的要求,反而显明其背逆,以致坠入死亡的深渊。神乃与第二个亚当,圣子耶稣基督立约,由他做中保,代替人接受试验,担当人的刑罚。所以救赎之约,对耶稣来讲讲就是行为之约,因主耶稣要用行为显明自己对天父的顺服,人所不能做的,耶稣替我们完成了,因为「他本有神的形象,却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因此,在恩典之约里面,神不再要求人用行为证明顺服,只要人用信心接受基督已经为我们成就的,这即是恩典。

恩典之约的对象

    恩典之约的订约双方,一方面显然是神,但对另一方面则有不同的意见。由于对此约性质看法的不同,则有两种不同的说法。持第一种说法的人,认为这约的目的就是人的得救,换句话说,这约的功用就是使人得救,获得永生。那么,所有包括在这约里的都是必得救的人。故此,订约的另一方显然就是神拣选承受救恩的人。持第二种说法的人,则认为这约乃是一种法律的工具,是一种为达到救赎目的的手段。换句话说,这约可以包括所有听过福音的人,至于其有效性则视听到的人是否接受而定。如果采取这种看法,则订约之另一方则可包括所有信徒,信徒之家人、教会会友,乃至任何可能听到福音的人。

恩典之约的要求

    此外,任何一个条约都应包括一些应许和要求,或是说权利及义务。在恩典之约中神的应许就是:「我要作你的神,你要作我的子民。」这个应许在圣经中一再重覆(耶卅一33;结卅一,卅四23~25,卅六25~28;来八10;林前六16~18),并包括一切物质与精神的祝福,今生与来生的盼望。至于要求方面,则可以有不同的解释,有一种解释认为既是恩典,就不在乎行为,所以神并不要求人做什么,却把救恩白白赐给那些愿意接受的人。另一种解释是神并不是没有要求,而是神先把他所要求的赐给了你,使你能够符合他的要求。比如,他要求我们信他、接受他,而分析到最终,就连我们的信心,和我们愿意接受他的意愿也是他赐给我们的。因此,可以说,在恩典之约里,神要求我们的就是相信他、接受他的救恩。

恩典之约的特点:

    恩典之约有下面几个特点:
    一、恩典之约是基于神的恩典  它不再要求人用行为来证明他对神的顺服,却让基督作我们的中保,作成我们所不能作的,并担当我们应受的刑罚。
    二、恩典之约是三位一体真神与人订的约  它起源于圣父的慈爱与拣选,完成于圣子的舍身与代赎,并藉着圣灵的运行应用在所有悔改相信的罪人身上(约一16;弗二8)。
    三、恩典之约并不包括所有的人类  虽然主耶稣命令门徒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但这并不表示全人类都会得救。所以,恩典之约的果效显然不包括所有的人,而只是那些悔改信主的人。即使采取比较广泛的法律工具的看法,它亦只包括那些听过福音的人。
    四、恩典之约的内容在旧约和新约时代都是一样的  虽然其执行形式有些许不同,旧约时代虽然是用律法及仪式象征神的恩典,但获得恩典的条件仍是--顺服。正如亚伯拉罕在神面前称义是因为他信神,不是因为他的行为。而耶稣基督始终是我们的中保。
    五、恩典之约可以说是有条件的,也可以说是没有条件的  有条件是因为人心须接受耶稣作中保,才能与神和好,享受神的应许。但在另一方面,这种「接受」并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或以任何「功劳」来交换,而是神白白的赏赐,所以也可以说是没有条件。就譬如有一个人拿了一张五万元的支票,讲明谁愿意要就给谁。「愿意要」可以说是条件,但当你拿到这五万元时,也可说是完全无条件,因为并不需要作什么,或付出什么,完全是平白的接受。


研读回应

1.请说明救赎之约的条件与应许?它有什么圣经根据?
2.恩典之约与救赎之约最大的区别何在?
3.恩典之约是否对全人类都有效?
4.要如何解释恩典之约既是有条件的,又是没有条件的?
 
第十章  基督的神性和人性

耶稣做中保的资格
    为了替人类预备救赎,神在历史上藉着外邦人的罪恶、无知与败坏,证明人不能靠自己得救或认识神,也藉着犹太人申明他的律法,预言他的救恩,在时候满足之时,更差遣他的爱子道成肉身,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做多人的赎价,可见圣子在人类的救赎上,占据了一个极重要的地位。是什么原因使耶稣可以成为神与人之间的中保呢?换句话说:耶稣具备了什么样的资格呢?
    根据圣经的教导,耶稣基督具有完全的神性与完全的人性。这两种性格在他里面充分联合在一起,但并不丧失或减少任何一方面的特性,换言之,耶稣基督是百分之百的神,也是百分之百的人,虽然他具有这两种性格,却仍然是一个人,一个完整的个体。关于这一点,韦斯敏斯德宣言讲得非常透彻:「神的儿子,三位一体的第二位,本身就是永生的神,与父同荣同尊,及至时候满足,便取了人的身体,带着人体一切的性质及软弱,却没有罪;藉着圣灵的大能而成孕,生于马利亚之童身。是故两种完整、完全与不同的本性,神性和人性,在耶稣基督一人里充分联合,不可分割。这种联合并非化合或混合,亦不产生混乱,他是真神,也是真人,却是只有一个基督,在人和神之间惟一的中保」(提前二5)。

基督神性的证明
    基督的神性,在圣经中能找到充分的证明,可以从四方面来看:
    一、从旧的先知们指着他所说的预言看基督的神性  在旧约圣经里,很多先知都曾预言过耶稣的降生,最熟悉的两处,亦即在圣诞季节里最常被引用的,记载于以赛亚书及弥迦书。先知以赛亚预言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赛七14),又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赛九6)。先知弥迦则指着耶稣降生之地伯利恒说:「伯利恒、以法他阿,你在犹大诸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弥五2)。从二位先知所引用的名字中,便可看出基督的神性。「以马内利」的意思是「神与我们同在」。人犯罪后,神一直要救赎人类,恢复神人之间的交通,他叫摩西替他造会幂,好叫他能「住在他们当中」,但在旧约时,神只是藉着约柜上的施恩座,象征性的与以色列同在。直到耶稣降生在伯利恒,神才有形有体地与人同在,因此约翰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先知以赛亚更直接称他为「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先知弥迦提到这位在伯利恒降生的救主说:「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除了这几节之外,旧约圣经中所有论到弥赛亚的预言,都是指着耶稣基督说的(耶廿三6;但七13;亚十三7;玛三1),从这些经文中,弥赛亚的神性是非常明显的。
    二、从耶稣自己所做的见证看他的神性  从耶稣自己的心目中,及他与别人的谈话中,表达他是天父差遣到世上来完成救赎工作的,并定意要完成「那差他来者」的旨意。他不但自称为「人子」,也自称是「神的儿子」(约五25~27,十四9~11;太十一27,廿六59~64)。当他和犹太人辩论自由时,说:「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在约翰福音十六章,耶稣向神祷告说:「父啊!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约十六5)。从这些经文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基督的神性。
    三、从耶稣所行的神迹证明基督的神性  除了先知的预言及耶稣自己的见证之外,耶稣所行的神迹,也可证明他的神性。在四福音书里,特别是约翰福音,记载了很多耶稣所行的神迹,这些神迹的本身就是耶稣基督神性的证明。因为这些事都超出了自然的规律,并非一般人所能作的;证明耶稣有超自然的能力,而最大的神迹,就是他自己从死里复活,胜过死亡和阴间,清楚证明他是神的儿子,生命的主宰。
    四、从使徒的教训,也可以看出耶稣基督的神性  在保罗的书信中,有许多地方提到基督的神性,最明显的一处就是歌罗西书一15~18:「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他也是教会全体之首。他是元始,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层首位。」使徒约翰说:「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约一1),希伯来书的作者说:「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一3),这些经文都在见证,耶稣基督就是三位一体真神的第二位。

基督人性的证明
    接着要谈基督的人性。首先,要声明的是,此处所谓的「神性」与「人性」,并非指一种抽象的特性或性质,而是一种具体的实质。或是说一种实际存在的本体,这种本体可能是物质的,也可能是精神的,因为总要先有一样东西,才可能谈到它的性质,好像光有述词没有主词不能构成一个句子一样。因此,神性就是构成神的那种本质,人性就是构成人的那种本质。
    换句话说,他是百分之百的神,也是百分之百的人。前面提过,人是由身体和灵魂两部份构成的,基督既是百分之百的人,他当然也是由这两个部份构成的。
    一、耶稣有一个正常人的身体  虽然他是从圣灵受孕,生于马利亚之童身,在肉身上与约瑟没有关系,是「女人的后裔」,但在其他方面,如怀孕期、生产、发育、生长却和常人没有分别。他也是经由十月怀胎,呱呱坠地的。从生理上讲,他的血肉之体是从马利亚而出的,其成份、构造跟我们所有的人类是一样的,身体各种器官的功能和感觉与一般人也没有差别。他走路若走多了,会觉得困乏(约四6),在十字架上时他说:「我渴了」(约十九28);往耶路撒冷的路上,当他感觉饿了,便到无花果树上找果子(太廿一18~19),兵丁用枪礼他肋旁时,就有血和水流出来(约十九34)。这些都足以证明耶稣有一个和我们一样的血肉之躯,并非只是一个幻影或灵魂。这一点极为重要,因为幻影或灵魂是不能死亡的,也不会有疼痛的感觉,如果耶稣只是一个幻影,他就无法替世人死在十字架上,更不可能救赎人类脱离罪恶与死亡了。
    二、耶稣有一个正常人的灵魂  所谓正常人的灵魂,就是说他拥有像正常人所具有的思想、感情、和意志。从神性方面来说,基督有无限的智慧,他无所不知,但从人性方面来讲,他的智慧和思想也是慢慢发育、渐渐成熟的,路加福音记载孩童耶稣同他父母回拿撒勒时说:「耶稣的智慧和身量,并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齐增长」(路二52),他既有人的感情,因此便有喜、怒、哀、乐不同的心态。当他看到那位少年的官来向他请教永生之道时,圣经说:「他一见到他就喜欢他。」而当那些法利赛人为守安息日而禁止替人医病时,耶稣便向他们「怒目而视」。圣经最短的一节经文是约十一35,只有四个字:「耶稣哭了!」当他看到罪人悔改,回到天父家中,他心里便「充满了喜乐」,他有人的意志,所以他一生中定意要遵行「那差我来者的旨意」。人的意志当然会有软弱的时候,但在他里面的另外一意志却是刚强不变的。神的意志可以帮助人在意志上的软弱,比如说,他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即是最好的例子:「父啊,若是可行,就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着我的意思,只要照着你的意思行」(路廿二42)。由此可以看出耶稣不只是有正常人的身体,也有正常人的灵魂。换言之,他有充分而完满的人性。
    故我们要强调—神性和人性—在耶稣基督里面,和谐而完全、联合在一起,并非化合或混合。意思是说,虽然这两种性质联合在一起,但彼此没有增加或减少,也没有因此而产生既非神性,亦非人性,或者是半神半人的第三种本质。从神性上说,他是完全的神,从人性说,他是完全的人。因此,站在神的地位,他有赦罪的权柄,在人的地位上,他有代赎的功能。唯因如此耶稣有资格成为神和人之间唯一的中保。


研读回应

1.我如何向人解释基督既为神的儿子,怎样成为人?
2.基督的神性和人性在圣经中有何证明?
3.基督的位格性质是什么?神性、人性或是神人二性。
4.从约十七5、约三13,及林前二8可以为耶稣的位格说明什么?

 
第十一章  基督的救赎工作

    基督的神性与人性虽然在救主的身上充份的联合,然而这两种性质却没有混杂在一起,也没有任何一方增加或减少,这两种性质完整无缺地同时存在于耶稣基督的身上。因此耶稣基督既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因为他是完全的神,所以他是无限的,能够代赎古往今来所有人类的罪,因为他是完全的人,所以他能够站在人的地位,满足神公义的要求。
    保罗在腓立比书二6~11:「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于父神。」由以上几节经文,可以将耶稣基督救赎人类的工作,分成降生、受苦、死亡、复活、升天、坐在权能者的右边等六个步骤。

耶稣的降生
    耶稣基督救赎人类工作的第一步就是降世为人,这也是他卑微自己的开始。为了救赎人类脱离罪恶,满足神公义的要求,他必须降生为人,取了人的身体,站在人的地位,献上的身体,当作挽回祭,并且舍命作多人的赎价。保罗在加拉太书四4:「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从这节圣经,至少在两方面可以看出,耶稣基督的降生显示出他的自我卑微。
    一、他是为女子所生    这句话乍听之下,似乎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因为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女人所生的,何必还要强调「他为女子所生」。但在耶稣基督身上,这句话就有很大的意义,因为表示耶稣基督具有一个标准、典型的人类生命,曾经过人类正常的出生过程,他是百分之百的正常人,是人类社会的一份子。也显示出他极大的卑微,因为他本来是与神同等的,是三位一体的真神,创造宇宙的主宰,然而为了拯救世人,他自愿放弃天堂的荣耀,以造物者之尊成为被造者的一份子。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创造与统管万有的神,却生在马房里,卧在马槽中。圣经形容他「无佳形美容,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赛五三2),他自己做见证说:「狐狸有洞,飞鸟有巢,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故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降生为人,是他救赎人类工作的开始,也是自我卑微的第一步。
    二、他是生在律法之下  意思是说,他必须受律法的管理与约束。耶稣基督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他不但是宇宙的创造者,也是宇宙的立法者,既然是立法者,就是在律法之上,不必受律法的约束,然而为了救赎人类,他放弃了他立法者的权利,甘心屈服在律法之下,遵守律法之一切规定。这些律法,大致可分为下列三类:
    1.自然律:自然律就是控制自然界运行的各种定律。包括物理及化学的各种定律,如地心引力、惯性定律、质量不灭定律,及其他时间、空间的限制等等。耶稣基督既是神,他本可不受这些限制,但他既降生为人,便要受这些自然界定律的限制。例如他需要吃饭、喝水、不能飞翔、不能穿过物体、或同时出现于两个不同的地方等。耶稣复活之后,这些定律对他不再有约束的能力,但在世为人的阶段中,却自愿卑微顺服在这些自然律之下。
    2.道德律:道德律就是管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行为的律法。虽然很多国家或民族都有他们自己发展出来的一套道德规范,但此处所指的道德律,它的基础是建筑在神的十条诫命上。除了十诫之外,神也藉着先知把他的律法和要求晓谕以色列人,故道德律的制定者即是神。耶稣基督在世时,也甘心乐意地顺服一切道德方面的律法,无可指摘,甚至那个和他同钉十字架的犯人都替他做见证,说:「这个人从来没有做过一件不好的事」(路廿三41)。
    3.神律:神律就是控制与管理人和神之间关系的律法。从耶稣基督的神性来说,他是这些律法的制定者,但从他的人性来说,他自愿站在人的地位,尽律法所规定的「诸般的义」,满足神的要求。神当初与人类的始祖亚当立「行为之约」,要试验亚当所代表的人类对他是否绝对顺服,不幸亚当失败了,把人类带人灭亡的刑罚。耶稣基督站在人的地位,同样受神的试验,却成功了,因为「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耶稣的受苦
    耶稣基督为救赎人类,卑微自己,降生为人,并且为了人类的罪,受了很多的苦难。提到耶稣基督的受苦,或许很多人只会想到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痛苦,其实耶稣一生所过的都是受苦的生活。先知以赛亚称为「受苦的仆人」,「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又说:「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赛五三3~4)。的确,耶稣的一生,从他出生一直到死亡,充满了各种的痛苦。他出生在一个木匠家里,从小便尝到贫穷的滋味,他必须以体力的劳动,来换取温饱,当他开始出来传道时,过的更是贫无立锥的生活。他常说:「狐狸有洞,飞鸟有巢,人子没有枕头的地方。」他的每日三餐大都靠信徒的接济或奉献,来往传道也都是住在信徒的家中,甚至经常过着餐风露宿的生活。
    然而,物质上的贫穷只算是他所受痛苦中的一小部份。更大的痛苦是来自他心灵的煎熬。约一10~11:「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从心理学上来讲,被拒绝或是被排斥的感觉是相当痛苦的。例如:一个人到国外去做生意,把他的家业交给儿女们管理,若干年后,当他返国时,却发现自己的产业都被儿女们霸占了,回到自己的家中,儿女、亲人也都不认他,甚至将他赶出去。试想这种打击是何等的大?耶稣基督本是造物的主,世界及人类都是他所造的,也是属于他的。但当他来到这个世界时,世人却不认识他、不接待他,他传好信息给谦卑的人,医治伤心的人,使被掳的得释放,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换得的却是逼 -/迫、咒骂、讥笑、凌辱,甚至最后被钉在十字架上。当彼拉多有意要为犹太人释放耶稣时,他们却拒绝接受他,宁愿要一个强盗巴拉巴!
    除了肉身与精神上的痛苦之外,主耶稣还背负了另外一种痛苦,即是灵性方面的痛苦。因为耶稣基督乃是圣洁的神,不能容忍罪恶,然而为了拯救人类,他必须住在这个充满罪恶的世界,忍受罪人的顶撞。不但如此,为了担当世人的罪,更亲身承担了公义的刑罚。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说:「那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五三5),当他挂在十字架上时,世上古今所有人类的罪都担在他的肩上,其实在神眼中被视为可憎恶的,圣子与圣父之间从未间断的交通,也暂且中断了,这正是耶稣所受的灵性上极大的痛苦,因此他大声喊叫:「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什么离弃我?」
    耶稣的一生充满了为世人的罪而承担的痛苦忧伤。世人受苦是「罪行应得」。然而耶稣未曾犯罪,也从未做过一件不好的事情。他的受苦,完全是为人的缘故,为要救世人脱离罪恶。

耶稣的死亡
    耶稣基督不但为世人的罪受苦,并且舍命,做多人的赎价。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六个小时之后,气就断了,他在十字架上的死,为所有的罪人付了代价,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让所有接受、信靠他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人有两种的死:一种是肉体的死,一种是灵性的死,肉体的死,就是人的灵魂离开了身体,这种的死是暂时的,等到耶稣再来,审判世界的时候,所有的死人都要复活,义人复活得永远的生命,恶人复活接受永远的刑罚。灵性的死,就是人的灵魂与上帝分离,这种的死是永远的。耶稣断气时,他的灵魂离开了肉体,所以在肉体上他是死了(并不是暂时晕过去,像一些新派神学家所说的)。而为了代替世人赎罪,神将众人的罪都加在他的头上,其实他在神的眼中成为有罪的,他与圣父之间的交通暂时中断,所以在灵性上说,他也经历了死。他不但死了,而且埋葬了。埋葬死人,也是神对罪恶刑罚的一部份,因为人犯罪之后,神咒诅亚当时说:「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三19),他的死彻底满足了神对罪恶刑罚的要求。

耶稣的复活
    耶稣基督的复活,对所有的信徒来说,具有相当大的意义,也可说是基督教信仰的基本教义。有关基督复活的事实与过程,四本福音书里都有详细的记载,也有不少的人写书论证,所有信主的人应该都非常熟悉基督复活的性质及意义,故不再赘述,此处所欲探究的乃是:基督耶稣的复活并非仅止于从死里复生,或指他的灵魂重入肉体。因为如果复活仅仅是指这种情况,那么耶稣就不是人类历史中第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人,因为拉撒路和拿因寡妇的儿子都在他之前复活了。而保罗所说「基督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的话就落空了。拉撒路和拿因寡妇的儿子虽然从死里复活,但是他们的身体并没有改变,仍然是原来的「血肉之体」,他们的生命仍然是原来「必死的生命」,只不过是生命获得暂时的延长,有一天他们的身体仍要朽坏,仍然是要死的。
    但耶稣基督复活以后,却有一个新的身体,一个改变了的身体,这个身体与以前的那个身体不同,保罗论及复活前后身体的不同,是这样说的:一个人死了,把他的身体埋人地下,好像是一粒种子埋在土里面。这粒种子必须先死去,才能生出一棵植物来。照样,人必须先经过死亡,才能复活,这棵植物,和当初埋人地里的那粒种子,在形状上是截然不同的,一粒种子,只不过是小小的一粒,有时小到肉眼都几乎看不到,但生出来的植物却是有枝、有叶、有树干,并能开花结果。同样,复活前后的身体也有天壤之别。保罗讲到这两者之间的分别时说:「所种的是必朽坏的,复活的是不朽坏的;所种的是羞辱的,复活的是荣耀的;所种的是软弱的,复活的是强壮的;所种的是血气的身体,复活的是灵性的身体」(林前十五42~44)。

复活后身体的改变

    在这段圣经中,保罗所强调的是,复活以后的身体跟现在的身体,至少有四方面是不同的。
    一、现在的身体是必朽坏的,复活的身体是不朽坏的  必朽坏的也可以说是必死的,由于始祖的犯罪,人人都不免一死,人死后身体会腐烂、分解、归回到泥土之中,但复活后的身体却是不朽坏的,意即不会衰老、死亡的。
    二、现在的身体是羞辱的,复活后的身体是荣耀的  所谓羞辱即是卑贱、不体面的意思,一个人的身体或面貌,年轻时或许很好看,但年纪一大难免就老态龙钟、弯腰驮背。就算是年轻时,也不是每个人都貌美非凡、英俊潇洒,多少都会有些缺陷,但复活后的身体却是极其荣耀、华美、无缺陷的。
    三、我们现在的身体是软弱的,复活后的身体是强壮的  软弱是指身体容易受疾病的侵害,或受外物的损伤,复活后的身体却不会再受这些伤害,且不致感到疲倦或耗损。
    四、现在的身体是属血气的,复活后的身体是属灵性的  血气代表动物界的生命,就是人和动物相同的部份,比如说人和动物的生命都是靠食物、水份、空气、阳光来维系,缺一不可,同时也要受这物质世界的各种自然定律所限制。复活后的身体却不再需要靠这些物质的东西来维持,也不受任何自然定律的限制。
    耶稣基督复活之后,他的身体即经过了上面的这些改变,本来是必死的身体,现在变为不死的身体,本来是极其惟悴与疲乏,现在却变得容光焕发、精力充沛,本来是软弱忧伤,现在变为刚强、健壮,本来是血气之体,现在变为灵性之体。因此,耶稣的复活和拉撒路及拿因寡妇儿子的复活完全是两件不同的事。

耶稣复活的意义

    基督的复活对信他的人有什么意义呢?对基督徒来说,至少有下面两个意义:
    1.基督从死里复活,证明神胜过了人类最后的仇敌——死亡自从亚当犯罪之后,死就作了王,从古至今,人人都难逃它的魔掌,基督从死里复活,证明他打破了死亡的权势,拔掉了死亡的毒钩。「这必朽坏的既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既变成不死的。那时经上所记,死被得胜吞灭的话就应验了」(林前十五54)。在另一方面,基督从死里复活,也象征着他救赎工作的完成,当然,站在代死赎罪的立场来看,当基督在十字架上断气时,他的救赎工作已经成就。但神差他儿子降世,不但使信他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也象征着他要赐给信徒永恒的生命。
    2.基督从死里复活,保证了信他的人,将来也要同样的从死里复活  耶稣曾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十一25~26),基督从死里复活,证明他有复活的大能。他既然能使自己从死里复活,也同样能使信他的人从死里复活,正如他所应许的。然而使徒保罗又说:「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就在一霎时、眨眼之间,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林前十五51~52);意思是说,基督再来的时候,死人都要复活,那时仍然活着的且信主的人,就无须经过死亡,身体乃要改变。必朽坏的要变成不朽坏的,必死的要变成不死的,因此耶稣说:「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耶稣的升天
    基督的升天,对一般人而言,比较不像他的「复活」那样「惊天动地」。大多数的人在意识上只把耶稣基督的升天,视为他复活的一部份,或是复活的完成及自然延续。但圣经却很重视基督升天的这个事实,耶稣在他受难之前,一再地预言他要复活、升天,回到父那里去(约六62;十四2,12;十六5,10,28;十六5)。保罗在他的书信中也多次提到基督的升天(弗一20,四8~10;提前三16),路加在福音书和使徒行传中两次记载基督升天的事,而希伯来书的作者更进而阐述基督升天对信徒的意义(来一3,四14,九24)。
    有关基督升天的记载,使徒行传第一章的叙述最为详细。耶稣复活后,用许多的凭据,将自己活活的显给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们显现,讲说神国的事,「说了这话,他们正看的时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云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见他了」(徒一9),从这一节圣经,可以知道基督的升天,至少有下面三种性质:

耶稣升天的三种性质

    1.升入天上的是基督耶稣的整个人,而不只是他的灵魂  因为有些异端教派,认为基督复活,只是他的灵魂复活。因此,他的升天也只是他的灵魂升天,而不是他的身体。但路加却说,基督复活后用很多的凭据,将自己活活的显给使徒看,并且叫他们摸他,证实地有骨有肉。而基督在升天之前,正在跟门徒们讲论,可见「升天」是他的身体与灵魂一起升入高天。
    2.基督的升天是肉眼可见的  这节圣经说,他们正看的时候,他就被取上升;换句话说,他的升天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的,他们亲眼看到这位耶稣离地上升,越来越小,直到有一朵云挡住他们的视线,他们就看不见了。这并不是一个人的幻想或错觉,而是十一个使徒每个人的亲眼所见,这可以更进一步否定复活、升天的耶稣仅是一个灵魂之说。
    3.基督的升天是实体性的  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外一个地方,从地上升入天上,不仅仅是状态上的变化。根据这节经文的记载,耶稣是被取上升,直到看不见了,可见耶稣的身体是由下往上,升入高天。从此我们可以知道,「天上」和「地上」同样是一个地方,并不是一种抽象的状态。这里所谓的天,即是上帝的居所,天使和一切义者灵魂聚集的所在,耶稣对他的门徒说:「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约十四2),也可以更清楚的刻划出,耶稣所去的天,是一个真实的所在。

耶稣升天的必须性

    又按照圣经的教训,基督的升天乃是必须的。
    1.天堂是他的居所  为了完成救赎的使命,他暂时离开天庭,降生在地上,如今他救赎的工作业已大功告成,自然要回到他本来的居所,重享天堂的荣耀。
    2.希伯来书的作者说,基督不但是人类的赎罪祭,也是大祭司  既然在世上完成了赎罪的工作,自然要升入高天,进入非人手所造、永存的圣殿,在天父的面前,做我们的中保,为我们代求。
    3.圣灵才能降下  他虽在十字架上完成救赎的工作,但还要藉圣灵将地救赎的果效,应用在得救之人的身上,所以耶稣必须要先升天,圣灵才能降下。如他在约十六7所说:「我去原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能到你们这里来」。

坐在神的右边
    希伯来书的作者提到基督说:「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一3),坐在神的右边,就是分享神一切的荣耀与权柄。基督本是三位一体真神的第二位,享有与父同等的荣耀与权柄。为了救赎世人的罪,他暂时撇弃天上的荣耀,不以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降生为人,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他既然完成了救赎的工作,神乃将他升为至高,恢复与他同等的威严与荣耀。
    坐在神的右边,并不表示休息或静止,而是表示基督重新被设立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神--天父上帝共同管理宇宙万物。诗一一○1说:「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的仇敌作你的脚凳。」基督坐在神的右边,不但表示他要作王,与神共同掌管宇宙万物,也表示他做我们的中保、大祭司,天天为我们代求。同时,他也藉着圣灵,继续执行先知的职份,在世界上叫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
    由于基督坐在神的右边,领受了「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所以今天他的仆人们能够奉他的名,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


研读回应

1.耶稣的复活与拉撒路的复活有何区别?
2.基督的复活对基督徒有何意义?
3.为什么说耶稣的升天是必须的?
4.耶稣坐在神的右边是否代表他完成了所有的工作,休息了?

 

 

第十二章  圣灵

    当基督为了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时,救赎的工作基本上已经完成,因为基督已经担当了所有人类从古到今所犯的罪,承受了罪人应受的惩罚。但救赎的果效,仍要个别地应用到每一个蒙神拣选,预备承受救恩之人的身上,就好像根治某种绝症的特效药,虽然已经发明试验成功,并由药厂制造完成,但若要得到这药效,病人必须依规定按时服用该药,才可能病得痊愈。而应用救赎的果效到罪人身上的,乃是圣灵的工作。
    提到圣灵,很多人都会有误解,认为圣灵只是一种力量,或者是一种能力、一种抽象的原则或理论。其实圣灵是三位一体真神的第三位,是有使格的上帝,与圣子、圣父同荣同尊。与圣父、圣子一样,圣灵也是从永远到永远,元始无终的,并不是五旬节以后才有的。在正常的情况之下,圣灵与圣父、圣子,同居于天堂,虽然在旧约时,圣灵曾暂时降临于不同的以色列先知与士师身上,在五旬节时,圣灵普遍地降临于所有信主之人的身上,住在他们心中,不再分离。

圣灵降临的预言
    在旧约圣经里,记载了两种有关圣灵降临的预言和应许。
    一、圣灵降临在主耶稣的身上  先知以赛亚曾预言:「耶和华的灵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赛十一2),这一节也简略他说明圣灵在一个人身上的工作,就是叫他有聪明和智慧,给他谋略和能力,并让他认识和敬畏耶和华。这一个预言,在耶稣受洗时即应验了,路三21~22:「众百姓都受了洗,耶稣也受了洗。正祷告的时候,天就开了,圣灵降临在他身上,形状仿佛鸽子,又有声音从天上来,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
    二、圣灵要降临于所有信主之人的身上  这个预言是记载于珥二28:「以后,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你们的老年人要作异梦,少年人要见异象。」这种降临是普遍性的,所有信主之人都要接受圣灵,不分男女老幼,也没有种族的区别。这个预言应验于五旬节时,圣灵降临于每一个门徒的身上。使徒行传第二章详细地记载了这件事的经过:「五旬节到了,门徒都聚集在一处。忽然,从天上有响声下来,好像一阵大风吹过,充满了他们所坐的屋子。又有舌头如火焰显现出来,分开落在他们各人头上。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按着圣灵所赐的口才,说起别国的话来」(徒二1~4),从那时起,所有信主的人,都有圣灵内住。

旧约时代的圣灵降临
    在旧约时代,甚至在五旬节以前,圣灵也曾降临在人的身上。但那时圣灵的降临,并不是普遍地降临在所有信徒的身上,而是个别地降临在一些神特别拣选、使用的仆人身上,如旧约时的先知、祭司、君王、和士师等。圣经常说:「耶和华的灵大大地感动某人」,或是「神的灵与某人同在」,甚至于说:「某人行神的灵在他心中。」这种圣灵的降临,并不是永久性的,那时圣灵的降临,目的是为了完成某项特殊的工作。当这件工作完成后,或者受圣灵的人犯罪、背叛神时,圣灵随时会离他而去,如旧约时的参孙、扫罗,都是具体的实例。当圣灵与他们同在时,他们便大有能力,能够执行神的托付,完成轰轰烈烈的大事,但当他们犯罪、背叛神时,神就从他们身上收回圣灵。因此,当大卫犯罪后,就曾在他的认罪祷告的诗中,恳求神不要从他收回他的圣灵(诗五一11)。

耶稣对圣灵降临的应许
    在新约里面,有关圣灵降临的应许都是由耶稣亲口告诉门徒的,大部份均记载于约翰福音里,是耶稣在上十字架之前,最后一次和门徒讲道时所应许的。耶稣对门徒说:「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约十四16~17),又说:「但保惠师,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灵,他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约十四26),又说:「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下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他来,他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十六7~8),又说:「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约十六13)。从这几节经文中,耶稣不但应许了圣灵的降临,并且说出圣灵降临的时间与条件,以及圣灵所要作的工作。
    经过归纳,可以知道很多有关圣灵的事。

    一、圣灵的降下、和耶稣的升天(亦即耶稣救赎工作的完成)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因为耶稣说:「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他来」(约十六7),这里所说的保惠师就是圣灵。上帝为救赎人类,有一个全盘的计划,在执行这个计划时,三位一体的神完全投入,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父、子、灵各负责一个不同的阶段。圣父拣选那些预备承受救恩的人,圣子为世人的罪付上赎价,完成救赎的条件与要求,圣灵则把基督所完成的救恩;运用到个别蒙神拣选预备得救的人身上。所以,基督必须先上十字架、被钉死,然后复活、升天,完成救赎所需的一切条件,圣灵才能降下。耶稣在住棚节的最后一日向犹太人宣告说:「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耶稣这话是指着信他之人要受圣灵说。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七39),这里所谓「得荣耀」,就是指耶稣的受死、复活、与升天而言。由此可见,圣灵降临与基督升天之关系。

    二、这位圣灵要永远与信徒同在  不像旧约的时代,圣灵只是降临于一些特别蒙神拣选、使用的器皿身上,为了完成某种特殊使命,暂时与人同在。当这个使命完成后,或接受圣灵的人犯罪、违抗神,神就收回他的圣灵。五旬节降临的圣灵乃是降临在所有信主之人的身上,并且永远与他们同在(参约十四16)。虽然基督徒犯罪时,会使圣灵担忧,但圣灵却不会离开我们,只要我们愿意认罪悔改,神必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污秽。

    三、圣灵的工作是多方面的  由于圣灵在五旬节前与五旬节后采取了不同的模式,因此圣灵的工作也可以以五旬节做分界点。一般而言,五旬节以前圣灵的工作是一般性的,包括创造、启示、引领、与荣耀神等。五旬节以后,圣灵的工作是特别性,即是把基督为世人所成就的救恩,应用到每一个得救的人身上。保罗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虽然我们蒙拣选、得救赎,完全是神的恩典,但也要藉着信,才能得到救赎的福份。但圣经说,那些不信的人乃是被这世界的神(撒但)弄瞎了心眼,叫他看不见这福音的真光。而圣灵的工作就是要打开人心灵的眼睛,使福音的光照亮罪人,以致使人「为义、为罪、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
    除了使人认罪、悔改、信主的特别工作之外,圣灵所作的一般性工作,如启示、引领、与荣耀神(基督),目前也仍在进行。所以今天圣灵之工作,依照其对象的不同,可分成三类:
    1.对尚未信主的人,圣灵的工作就是光照他们,打开他们的心眼,叫他们看到福音的真理,承认自己的罪,接受耶稣做他们的救主。
    2.对已经信主的人,圣灵的工作就是引领、教导他们,叫他明白圣经,进入一切的真理。同时也在他们的心中作工,使他们生活改变,生命更新,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逐渐使他们成圣,变成基督的形象。
    3.对教会,圣灵的工作就是使他们合而为一,同心合意,兴旺福音,建立基督的身体。建立基督的身体就是使教会增长,教会增长有两种,一是量的增长,一是质的增长。量的增长,就是要遵行耶稣基督的大使命—广传福音、使更多人悔改信主、做主的门徒、加入教会。质的增长就是教导已经信主的弟兄姊妹,使他们的灵命进深、更明白圣经、晓得神的旨意、顺服他的带领、并在生活上为他做见证,荣耀的名。

圣灵的恩赐
    为了达到教会质、量增长的目的,圣灵在教去赐下不同的恩赐。讲到圣灵的恩赐,保罗说:「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弗四11~12)。所谓圣灵赐给教会的恩赐,就是在不同的人身上,都有他专门的用处。使他们在教会里彼此建立,互相帮助,在灵命上有长进。保罗在罗马书十二章里列举了七样,那就是:说预言、作执事、作教导、作劝化、施舍、治理、怜悯人。在哥林多前书十二章里,保罗也谈到圣灵所赐的恩赐,他说:「圣灵显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处。这人蒙圣灵赐他智慧的言语,那人也蒙这位圣灵赐他知识的言语,又有一人蒙这位圣灵赐他信心,还有一人蒙这位圣灵赐他医病的恩赐,又叫一人能行异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别诸灵,又叫一人能说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这些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林前十二7~11),这一切的恩赐都为了达成建立教会的目的;诚如弗四13所言:「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

研读回应

1.如何证明圣灵不是五旬节以后才有的,乃是从创世前即存在的?
2.请解释新、旧约时代圣灵的降临有何不同?
3.五旬节前后圣灵的工作是否有不同?请说明今天圣灵工作之种类。
4.圣灵赐恩赐给教会有何目的?

 


第十三章  福音与呼召

何谓「福音」
    耶稣基督复活后,曾多次显现给门徒看,共达四十天之久,和他们讲论神国的事,他要他们等候圣灵的降临,并得着能力,作他的见证。在他升天之前,他更赐给门徒一个大使命,叫他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十六15)。得能力是为了作见证,传福音是要给万民听,二者是同一回事。
    然而什么是福音呢?按照字面的解释,福音就是「蒙福的音讯」,更简单一点说就是「好消息」。目前「癌症」被公认为不治之症,到今天为止,还没有一种药物能够治好它。人一旦得了癌症,就好像被宣判了死刑一样,因为医生并没有治愈的把握。假设今天有人发明了一种药,是可以治好癌症,对癌症患者而言,这就是一个天大的福音。同理,自从人类始祖亚当犯罪之后,整个人类都受到罪的污染,也都要承受罪的惩罚,没有一个人能例外。因为圣经明明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又说:「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既然人人都犯了罪,死就临到众人,死后且有审判。在这种情形之下,基督差遣他的门徒,往普天下去向万民宣告:「神爱世人,甚至将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对那些被罪恶缠绕,等待审判与灭亡的人类而言,这就是福音。

福音的内容
    福音的内容可分广义与狭义两方面。广义的福音包括整部圣经里面所启示的救赎计划,从神的拣选、基督的救赎、圣灵的工作、人的重生、称义、成圣、得荣耀,以至最后的复活、升天、与基督永远同在,都是福音的内容。从狭义方面来说,福音必须包括两个最基本的事实,即是:第一,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林前十五3~4)。这两句话虽然很简单,却包括了基督为人类所作救赎工作的全部,头一节代表基督的卑微,包括他的道成肉身、受苦、代死、埋葬、降入阴间。后一节代表基督的升高,包括他的复活、升天、坐在全能者的右边。

基督代死对信徒的意义

    基督的代死,对信徒而言有下面几个意义:
    一、我们都是有罪的人:基督却为我们的罪死了,可见我们本来都是有罪的,我们不但有从始祖亚当所继承来的罪性,也有我们自己犯的罪。
    二、罪的惩罚就是死:这个死不但是肉体的死,也是灵魂的死,就是灵魂永远与赐生命的上帝分离。
    三、基督代替罪人而死:我们有罪,理当受死,接受罪人应受的惩罚,但神爱世人,不忍见我们灭亡,给人类预备了一个救法,差遣他自己的儿子,为了全人类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清偿了罪债,使一切相信他的人不再被定罪,反而出死入生了。

基督复活对信徒的意义

    基督的复活,对信徒的意义为:
    一、基督复活证明他是神的儿子,具有赦罪的权柄。在犹太人的观念中,只有神有赦罪的权柄,所以当他医治一个瘫子之前对他说:「小子,你的罪赦了。」犹太人非常的生气,认为他说僭妄的话。耶稣为要证明他有赦罪的权柄,便医好了他的病(太九2~8)。同样,耶稣从死里复活,证明他是神的儿子,有赦罪的权柄。
    二、基督从死里复活,显示了他有无穷生命的大能,为信主的人提供了永恒生命的保障。人因罪恶的缘故,自然的生命已被定罪,都要死亡。但神却用他使基督从死里复活的大能,在信的人心中创造出一个新的、属灵的生命。
    三、基督的复活,为信他的人作了榜样,叫我们确买知道,他如何复活,那些信他的人也必照样复活。因为他曾说过:「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约十一25)。

神的救赎与呼召
    保罗在罗八29~30记载:「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神不但在万世以前就拣选了那些预备承受救恩的人,又差遣他的独生子到世上来完成救赎工作,他要呼召那些他所拣选的人,前来承受他的救恩。所以呼召在神整个的救赎计划中是不可缺少的一环。
    神呼召罪人悔改,接受他儿子做中保,成为他的儿女,进入他的国度,这是不争的事实,在圣经里,圣父、圣子、圣灵都曾作过这种呼召。林前一9:「神是信实的,你们原是被他所召,好与他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一同得分。」但神也藉着耶稣基督,呼召罪人悔改,归向他。如他对那些犹太人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十一28)。初代教会时期,呼召罪人悔改、接受基督的工作,绝大部份都是由圣灵作的(约十六8)。从某一个意义来说,即使是无生命的东西,包括自然界的万物,也都可见证神的存在,呼召人认识他,但这种呼召只能使人认识神的存在,却无法使人得救,惟有藉着神的话,人才能清楚而正确的认识神的救赎。

外在呼召

    神的呼召可分为外在的和内在的两种呼召。外在的呼召,是发自人身外的呼召,藉着文字、言语,把福音的信息传给普天下的人。耶稣命令门徒往普天下,传福音给万民听,让世人知道自己的罪、神的救赎、耶稣的代死、以及信耶稣得永生的救法,使人能够有所选择。所以,外在的呼召是一般性的,也是普及性的,全世界每一个人都应该有机会听到福音,有决志的机会。因为耶稣说:「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太廿四14),但外的呼召下一定能立见果效,也就是说,不一定每一个听到福音的人,都会信主,虽然如此,外在呼召仍是必要的,事实上,许多信主的人,确实是透过传道人在布道会或主日中的福音信息而接受救恩。
    至于外在呼召的内容,则包括下列三个要件:
    一、了解神的救赎计划与福音的基本事实:因为信仰不可能无端产生,人必须对自己所欲接受的信仰,有了基本的认识,才可能进一步决定是否接受、相信,若仅仅是宣讲福音真理,并不构成外在的呼召。
    二、邀请听众悔改信主:清楚地阐明了神的救赎计划与福音事实之后,传道人必须公开、诚恳地邀请听道者悔改信主,接受基督做他们的救主。
    三、罪的赦免与救恩的应许:对那些认罪悔改,决志信主的人,传道者要站在神的立场,应许他们罪得赦免与永远的生命(参约壹一9:约三16)。

内在呼召

    内在的呼召,是神藉着圣灵,向罪人内心所发出的呼召,这种呼召多半是在外在呼召之后,或与外在呼召同时进行。人听到外在的呼召,并不一定马上会接受福音,悔改信主,因为罪在人的心中,扭曲了人的心志,蒙蔽了人的良知,使他们「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昏花」,以至他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所以,神必须藉着圣灵的大能,把外在呼召的信息,直接传到听道者心灵的深处,叫他能够明白。例如:一群人同时在一起领受同一个牧师的信息,却产生不同的果效和反应。所以,内在的呼召,是圣灵在人的意识中作工,使人了解所听的道,并在人的心灵深处,呼召他们悔改信主。这种呼召是有果效的,凡是神藉着圣灵所呼召的人,必定会悔改归向神。
    内在呼召和重生的关系非常密切,二者的关系有以下三种不同的看法,第一种看法认为先有内在的呼召才重生,意思是凡受到神内在呼召的人一定会重生得救。第二种看法认为人先重生,才有内在的呼召,意思是说,神先挪去罪对人心灵上的影响,赐他们一颗新心,打开他们的眼和耳朵,他们才能明白和接受内在呼召的真理。第三种看法乾脆将两者合而为一,认为内在呼召和重生乃是一件事情的两面。

研读回应
1.外在的呼召和内在的呼召有何分别?
2.外在的呼召包括什么要素?
3.若呼召临到我,我是否可感觉的到?它的结果是什么?
4.呼召与重生的次序如何?
 
第十四章  与基督联合

与基督联合的重要
    圣经告诉我们,一个人信主之后,便与基督联合,成为神的儿女,与基督同为后嗣。这种关系,耶稣曾经用葡萄树和枝子作譬喻来说明(参约十五)。枝子若不连在树上,就是死枝子,没有生命,毫无用处。所以新约圣经,特别是保罗的书信,非常重视「在基督里」这个关系神所应许的一切美善与福祉,只有当一个人「在基督里」才能享受得到。既然神所应许我们的一切恩典与祝福,只有在基督里才能够享受得到,而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代死、救赎的果效,也只有在基督里才能享受得到。怎么样才能在基督里呢?就是要与基督联合,成为他身上的肢体;不但是在他的死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的复活上与他联合,叫那「使基督从死里复活的大能」,在我们身上彰显出来,使我们生命更新,全然成圣,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
    我们与基督联合,包括几个不同的步骤,或者应该说,能够产生几个不同的果效。与基督联合,开始于我们的相信、接受基督做我们的救主,中间包括称义、重生、成圣、得赎,以至于得荣耀。

与神建立关系的基础
    一个人与基督联合的第一个步骤就是相信他。其实人若要与神建立任何关系,必须从相信开始。来十一6:「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一个人若想得到神的祝福,必须到神面前来求,而到神面前来的人,则必须相信有神,这个道理是非常简单的,就好像一个小孩向父亲要一件礼物,他必须先相信父亲的存在,并且相信只要他开口向他父亲索求,他父亲就会将礼物送给他。同样,今天我们若要与基督联合,并享受在基督里所能得到的一切恩典与赏赐,第一件事就是要相信他、接受他。
    「相信」这两个字,常常会给人一种误解,认为只是「承认某一项客观的事实」。譬如:我相信地球是圆的,或我相信某人讲的是实话。但圣经里面所提到的「相信」或「信」这个字,不单是指消极的承认某一客观事实,而是积极地与某一客观事实,或实体发生个人关系。换句话说,不仅仅是「相信」,而是进一步的「信靠」、「信托」。并把自己的一生交托在他手里,跟从他的带领,顺从他的旨意,听从他的吩咐,这才是圣经中所谓的信神,或信耶稣的意义。
    至于被相信的对象就是三位一体的真神,创造宇宙万物的主宰。由于启示过程的不同,在旧约和新约中所强调的信仰对象也有些差别,在旧约时代,以色列人相信的对象是天父,耶和华神,独一的主。从亚当到列祖的时代,他们的信心集中在神的应许与预备。在律法时代,他们的信心偏重于耶和华所制定的救赎之法。到了新约时代,弥赛亚已经降临,为了世人的罪做了挽回祭,并成了人神之间唯一的中保。所以,在新约时代,不只要相信神的存在,并要相信耶稣基督为我们成就的救赎,接受他做我们的救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十四1说:「你们信神,也当信我。」

人蒙召后的反应
    一个人在听到福音的真理后,受到圣灵的光照,蒙到神的呼召,其必然的反应就是相信福音,接受耶稣做救主。这种反应,包括下面三个特性:
    一、思想上听道者必须了解福音的真理,耶稣代赎的意义,以及因信得救的方法。
    二、感情上听道者必须痛悔自己的罪,渴慕神的爱与基督的救赎。
    三、意志上听道者必须决心离开自己的罪,接受耶稣作救主,并愿意为他而活。故在信徒得救的过程中,相信耶稣只是一个出发点,因着信的关系,信徒才能与基督联合,享受神在基督里所赐的一切丰盛。

何谓称义
    「称义」从字面上讲,就是被称为义。即一个不义的人,由于某种缘故,在法律面前被当作一个义人。基本上「称义」是一个法律名词,就是宣告为义。例如:一个人犯了偷窃而被抓,法官宣告偷窃罪名成立,并判他入 y u六个月,或付两千元之罚款,如果当事人无法支付罚金,就得坐 l a o六个月,但是若他本人或别人代他付出两千元的罚款,法官就当庭宣布他无罪开释。虽然他曾经犯罪,法官也已经宣布他是罪人,但因他履行了法律的一切要求,并付出应付的代价,所以在法律面前,他不再被视为罪人,这就叫作「称义」。

如何才能称义
    圣经中常常把义和不义互相对比。因为耶和华是公义的神,所以那些敬畏耶和华的人常常被称为义人,相反的,那些不认识耶和华,不敬畏神的人,却被称为不义的人,或是恶人。在旧约圣经里,公义被认为是一种德行,而一个人能够被称为义人,是由于耶和华神在他身上有特别的恩典。在新约中,公义被认为是一种性质,或是法律上的一种地位。人之所以被称为义人,完全是由于他信靠救主耶稣基督而来。他自己没有办法把自己变成一个义人,惟有藉着接受耶稣做他的救主,使耶稣的义算到他的身上,他才能被称为义人。

称义与成圣的区别
    称义既然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它只能改变罪人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或身分,并不能改变那个人的本性或品质。一个被称为义的人在法律面前,或者在神的眼中,不再被视为一个罪人,他过去的一切罪行都一笔勾消。但这并不表示他因此就算是一个圣洁、公义的人。就好像那个小偷,虽然法官宣布他无罪,但并不能使他「成为」一个好人,如果他不肯悔改,仍继续作不法的勾当,他还会再成为罪犯。所以一个人称义之后,还要经历成圣的过程,让圣灵在他心中作工,使他的心志、思想更新,有新的性情,成为一个新造的人。称义和成圣,至少有下列四点不同:
    1.称义挪去人和神之间罪的阻碍,使罪人恢复与神的交通,重享神儿女的地位。成圣的目的是挪去罪对人性的污染与影响,使罪人重新获得行善的能力,得以效法基督,逐渐在他身上彰显出神的形象与荣耀。
    2.称义是在罪人身外发生的,是神审判台前的宣告,只能改变罪人在神面前的地位,对罪人的本性不能有实质的改变。成圣则是在罪人身内发生的,并逐渐影响、改变他的身心灵各方面的生活。
    3.称义是瞬间即成的事,并且一劳永逸,不需要重覆,也不是一项过程,一次称义就永远称义。而且也没有程度之分,不能说这个人称义多一点,那人称义少一些。但成圣却是一个过程,天天都在进行,有程度之别,在今生永远不能达到绝对成圣的地步。
    4.虽然称义和成圣都是靠赖耶稣在十字架上代死的功劳,但促成这两件事的主因却有所不同。一般说来,称义是圣父宣布罪人为义,而成圣则是圣灵在罪人身上的工作。

称义的双重面
    称义包括两个成份,一是消极方面,由于基督在十字架上代死救赎的功劳,凡顺从神的呼召、悔改认罪、接受基督为救主的,神就赦免他们的罪,除去他们应受的刑罚。由于称义只有一次,不能重覆,所以神的赦免,包括罪人过去、现在、未来的一切罪,并除去罪的所有刑罚。另外,在积极方面,称义不但挪去罪在人和神中间的阻碍,并使人和神建立正面的关系。保罗在徒廿六18:「神差他到外邦人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可见称义的内容,除了消极的罪得赦免之外,还有积极的一方面,就是「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保罗在罗五1~2中也是同样意思。他说:「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与人相和。我们又藉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可见称义的积极方面就是恢复神儿女的地位,有了这种地位,人才有资格与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并享受神的恩典。

何谓重生
    由于罪污染了人的心志,蒙蔽了人的良知,当神的外在呼召,藉着福音的信息临到众人,人无法看到福音的真光、听到神的呼召,或了解圣经的意义,福音在人的心中产生不了任何的作用或影响,甚至有人会觉得厌烦。因为「这十字架的道理,在那些灭亡的人为愚拙」(林前一18),所以神必须在人心里,先作超自然的工作,用他创造的大能创造出新的生命,一个未受罪恶污染或蒙蔽的生命,好让他们茅塞顿开,能够了解福音的真理,听从神的呼召。正如耶和华藉着先知以西结说:「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里面,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使他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们的神」(结十一19~20),这个在罪人里面产生新生命的过程,就叫做「重生」。

重生的重要
    约翰福音三章,记载了耶稣和尼哥底母的一段谈话,他们详细地讨论重生的问题。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三3),在此,耶稣把重生看作进入天国的必要条件,可见重生是何等的重要。一般人误认为重生就是第二次的出生,难怪尼哥底母要说:「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么?」其实「重生」这个字,在原文里虽然可以解释为再生,但也可以解释为「从上面而生」,或如耶稣所解释的:「从水和圣灵而生」。有人认为耶稣这句话是指洗礼而言,亦即人要受水和圣灵的洗,才能进入神的国。也有人认为水在这里只是代表洁净,圣灵是代表重生,意思是说,人必须先在神面前得到洁净,罪得赦免后,才恢复神儿女的地位,然后藉着圣灵的大能,在他里面产生一个无罪的生命,始能与神的国有份。

重生与称义、成圣的关系
    重生和称义的关系非常密切,圣经说,世上没有一个义人,人们所有的义行,在神眼中看来不过像件破衣。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靠着行善、作好人,在神面前称义。人之所以称为义,是因信耶稣基督,接受他作救主,并他在十架上所流的宝血,洗净人的罪污,使他的义能够过渡到人的身上,人才能在神面前称义。但没有重生的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能领会神的事,反倒以为愚拙,所以一个人心须先重生,才能相信福音,也惟有藉着相信,才能在神面前称义。重生也是成圣工作的起点,因为成圣是使我们属灵生命增长的过程,而重生则是属灵生命的开始,一个生命若没有开始,当然谈不到增长。重生和成圣的关系也是如此。人必须先重生,得到属灵的生命,圣灵才能在这个新生命上工作,叫他生长、壮大。

何谓成圣
    「成圣」按字面解释,就是成为圣洁的意思。神是一位圣洁的神,因此,所有属于神的东西或人物,都被分别为圣,专为神用。在圣经里面,许多的东西或人物,前面都有个圣字,如圣地、圣城、圣殿、圣所、圣天使、圣祭司、圣先知、圣徒等:凡是被分别为圣,专为神用的东西或人物,就不能再为俗事使用。
    在旧约圣经中,圣洁是专门用来形容神的,而成圣这个字眼也是专门用来形容那些分别为圣,专为神用,属于神的东西或人物。在新约圣经里,圣洁这两个字很少再用来形容神,大部份都是用来形容圣灵,「成圣」这两个字则是专门用来形容圣灵在信徒身上的工作,使他的属灵生命逐渐扩大茁壮,使他在生活上越来越顺从神的旨意,彰显神的荣耀。在新约圣经中,成圣的定义就是圣灵在一个被称为义的罪人身上,持续不断的工作,使他逐渐脱离罪的污秽,更新他整个的性情,使他慢慢变成为神的形象,并赐给他行善的能力。
    成圣基本上是神藉着圣灵,在一个得救的人身上所作的超自然工作。其目的是要加强罪人重生时所获得的属灵生命,并使他得到更多行善的能力,以讨神的喜悦。故信徒灵命生长的过程,并不带有任何人为的成就,完全是圣灵在人的里面所做的工。

如何才能成圣
    重生除了有「从上面而生」,或「从神而生」的意义外,它也意味着不同的生命原则或本质。这个新生命和原来的旧生命是截然不同的,那个旧生命已被罪恶污染,无法改良,就像一盆清水,倒进几滴墨,整盆水都变成黑色,无法再使它变成乾净的水,即使你把这盆水倒出来一些,它仍然是污浊的。因此,耶稣说,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肉身就是指人原先被罪恶所败坏的生命,从败坏的生命只能生出败坏的生命,就像一棵坏树不能结好果子,葡萄树不可能结苹果一样。藉着重生,神把一粒不朽生命的种子,种在我们心里,使我们有新的生活原则,藉着圣灵的浇灌,新的属灵生命日渐成长茁壮,逐渐变成造物主的形象,这就是成圣。

成圣的双重面
    成圣虽然是神藉着圣灵在人身上所作的工作,但在这件工作上,人可以与神同工。然而,这并不意谓如果人不与神合作,神就无法使人成圣,而是当神成就这件工作时,至少可以透过人已被更新的理性,要求他存敬虔顺从的心与神同行。圣经中充满了劝人躲避试探与引诱,并顺从圣灵带领的话,足以证明在成圣的过程中,人是可以和神合作的。在成圣的过程中,至少包括下列两方面的工作:
    一、在消极方面  成圣就是治死旧人,这旧人是因为受到罪恶的污染而败坏。圣经将人被罪恶污染,受魔鬼控制的自然生命称为旧人,而将我们重生时,神藉着圣灵产生在人里面的那个属灵的生命称为新人。治死旧人,就是削减旧人对我们的影响与控制,圣经将它比喻为钉十字架。保罗劝勉在罗马的信徒说:「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罗六5~6),又说:「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可见一个人成圣的过程越深,他的「老我」对他的影响也就越薄弱。
    二、在积极方面  成圣就是建造新人,这新人是在基督耶稣里被建造的,为的是行善,当一个人重生时,他就从神那里得到新的属灵生命。正如肉体的生命需要喂养、滋润,才能发育、增长,而属灵的生命也需要培养,成圣就是使属灵生命获得培养、成长的过程。
    这两种过程在同一个人里面,是可同时进行的,并不是要等到旧人完全死掉后,才能产生新人:也不是说,要等到新人发育完满以后,才开始治死旧人。当一个人重生的时候,新人就产生在他里面,但他的旧人并没有马上死亡,直到他的新人一天天强大,他的旧人也就会渐渐地衰弱,一个人成圣的过程正是如此。

最后的得赎
    得赎、与得荣耀,是我们与基督联合的最后两个阶段。得赎,也可以称为得儿子的名分。人因信得以成为神的儿女,与基督耶稣同为后嗣,既是儿女,人的身上就应显出神的形象,而圣灵在信徒身上的工作就是藉着成圣的过程,使他越来越像基督。前面提过,成圣的工作在今生不可能完成,意思是说只要我们仍然活在这肉体里,就无法百分之百的成圣。那末,成圣的工作什么时候才能完成呢?这要从两方面来讲。(1)从灵魂方面来讲,当一个人离世时,或刚刚离世之后,他灵魂成圣的工作即告完成,他的灵魂升天下去带着任何罪的污染或不完美的性质。(2)从身体方面讲,只有在复活时,圣徒的身体才能完全成圣,不会带着任何的缺陷。所以保罗说:「……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罗八23~24)。
    因此当基督再来的时候,复活的圣徒将会得到一个不会朽坏、没有残疾、荣耀的身体,并要升天,与父、子、灵共享天堂的荣耀。


研读回应

1.人蒙神呼召后会对神有何反应?
2.成圣和称义有何不同?咸圣是神的工作或人的工作?
3.我要如何向人解释重生?
4.新、旧约圣经中对「成圣」一词的用法有无不同?
 
第十五章  基督徒生活

基督徒生活的特性
    一个人悔改信主、重生得救之后,要如何开始过分别为圣的生活呢?既从神那里得到一个新生命,因此也要有一个新的、不同的生活原则。保罗在以弗所四1如此劝勉:「我为主被囚的劝你们,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比如说,一个公主,她的生活就应该配合公主的身分,不能放荡不羁,如今神召我们,使我们成为他的儿女,承受天上永存的基业,并与基督一同作王,分享天上的荣耀,这是何等崇高的地位!因此,一个基督徒的生活,必须与神召他的地位相称。
    基督徒应该怎样的生活呢?依照圣经的教训,基督徒的生活至少应有下列几个特点:

属神的生活

    基督徒的生活是属神的生活,生活和生命是分不开的,生活是生命的流露,生命是生活的本质。人有什么样的生命,就会过什么样的生活,当生命改变了,自然生活也会跟着改变。一个人重生时,因为从神那里得到一个新的生命,这个新生命和原先的旧生命至少有下列三方面不同:
    1.来源不同  原先的生命是从亚当而来,是出于地、是属地的,因此人所思想、所注重的都是地上的事。而从神来的新生命,是出于天、是属天的,因此所思想、所注重的也都是属天的事。约翰福音一12-13:「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2.性质不同  人原先的生命是被罪恶污染、败坏了,因此一个尚未得救的人,他的生活也是受罪恶捆绑、被撒但控制的。一个罪人凭着自然的生命是无法讨神的喜悦,只能显出罪恶的败坏。相反的,从神那里领受的新生命,是未受罪恶污染的,只有这种生命才能活出遵行上帝的命令,讨神喜悦的生活。
    3.目标不同  人的旧生命,是一个已经被定罪的生命,其结局就是死。但是当人领受了新的生命,是被称义的主命,其结局就是永生。一个没有得救的人,他所作的一切都是要叫自己得好处,反之,一个基督徒,他所作的任何事都为要叫基督得荣耀。

以基督为中心的生活

    基督徒的生活是以基督为中心的生活。一个没有得救的人,他的生活是以自己为中心,他的所作所为,都是以自己的利益为前提,圣经说这种人是「为自己而活」。一个基督徒的生活是以基督为中心,他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让基督得荣耀。保罗在林后五14~15说:「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从这两节经文,可以得到下面三点结论:
    1.基督徒的生活是向世界死亡的生活  对一个死人来说,世上的一切金银财宝、名誉地位,都已经没有任何吸引力。因为他不再有感觉,也不再有需要。基督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我们既然在基督里,已向世界死去,世界就下再对我们有任何吸引力,但基督徒也并不是抱着出世的人生观。耶稣曾为门徒祷告说:「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约十六15),我们虽然住在这个世界,但并不属于这个世界,也不受这世界之王的管辖。
    2.基督徒的生活是不为自己而活的生活  我们虽然得救重生,得到属灵的生命,但那属肉体的生命,有人称它为「老我」,并没有死去,所以在一个得救的人身上,同时有这两种生命存在,同时有两个生活的原则。圣经的教训是叫我们培养新人,治死旧人,因为体贴肉体就是死,体贴圣灵乃是生命与平安。
    3.基督徒的生活是为基督而活的生活保罗在这里说:「基督替众人死,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是为那死而复活的主活。」因为我们的生命,原是为神所造,只有为神而活的生命,才是真正有意义、有价值的生命。
    虽然我们仍然住在这个世界,但我们并不属于这个世界。我们新生活的原则是不随从这世界的风俗,也不为肉体安排;放纵肉体的私欲,却是要在我们的生活上荣耀基督,在一切事情上以居首位。

圣灵充满的生活

    基督徒的生活是圣灵充满的主话。信徒重生时从神那里所获得的生命,乃是属灵的生命,而支配这个属灵生命的原则即是由圣灵引导、管理、使用的意思。所以,基督徒的生活应显出下面的几个特性:
    1.圣灵的内住  根据圣经的教训,自五旬节以后,所有信主的人—即相信耶稣基督与接受他作救主的人,都有圣灵住在他们心中。耶稣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三5),保罗对哥林多人说:「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么?」(林前三16)。所以,今天圣灵住在每一位信徒心里作引导、感动、安慰、护佑的工作,因此在基督徒的生活上,应当显出圣灵的同在与内住。
    2.圣灵的果子  每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有责任为基督作见证,引导别人来信耶稣,而作见证最有效的方法,或者说先决条件,即是个人生活的改变。例如:从前赌博的,现在不赌了,从前吸烟的,现在不吸烟了,让别人看到你和信主之前有所不同。更重要的是,让圣灵彰显在信徒身上所作的成圣工夫,看到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加五22~23)。
    3.圣灵的恩赐  一个人悔改信主之后,便与基督联合,成为他的肢体。他不但要顺从圣灵的引导,与神合作,作成他个人成圣的工夫,也要与其他的信徒配搭,共同建造基督的身体,就是神的教会。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圣灵随己意赐给人不同的恩赐:有说预言、作执事、教导、劝化、施舍、治理、怜悯人等。所以一个基督徒,理当运用他所有的恩赐,服事他人,建造教会。
    4.圣灵的引领  一个不信主的人,他的生活完全由自己控制,但信主的人,他的生活则受圣灵的控制与引领。在圣经中,所谓的「老我」又叫「肉体」,是与属灵的生命对立的。人得救之后,虽然属灵的生命立刻就在他里面产生、逐渐增长,但肉体并没有死去,因此在他里面,往往会有两个声音,保罗称它们为两个律,一个律叫他犯罪,另一个律叫他行善。在这时候,信徒就要运用意志的力量,去顺从那为善的事,也就是圣灵的引导。因为保罗说:「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与平安」(罗八6)。

荣耀神的生活

    基督徒生活是荣耀神的生活。不信主的人对基督徒的人生观不大了解,往往认为基督徒的生活是一个消极的生活,一个人信主之后,什么事都不要做,就等着上天堂。其实基督徒的生活是相当积极而丰富的,人一旦信主之后,就要作基督的精兵,为他打那美好的胜仗。成为基督徒,并不等于买了进天堂的门票,只需静候被提,相反的,主耶稣曾教训信徒当承担一个大使命,即是分派他们去结果子。在约翰福音十五章,主耶稣讲得非常清楚,他就是真葡萄树,所有信他的人都是枝子,枝子的用途就是结果子。他对门徒说:「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约十五8)。
    所以,一个基督徒若要在生活上荣耀神,当怎样荣耀神呢?就是要为他多结果子。结果子的意义可以分为两方面:首先,结果子就是显出圣灵在信徒身上成圣的果效,使人在信徒身上与生活中看到圣灵所结的果子,更在生活上彰显出基督的荣美形象,叫人看到我们的好行为,就将荣耀归给我们在天上的父。其次,结果子就是为主作见证,引导人相信耶稣。主在升天之前,吩咐他的门徒,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所以基督徒不只是要用言语、也要用生活为基督作见证。
    最后,基督徒的生活是乐观、进取的。虽然我们知道「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在那日天被火烧就销化了,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们照他的应许,盼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彼后三12~13)。


研读回应

1.基督徒的新生命和原有的旧生命有无不同?
2.如果有人批评基督徒抱出世的人生观,我要如何回答?
3.基督徒的属灵生命在圣灵的管理下显出什么特性?
4.基督徒得胜的生活能否达到一种决不受试探的程度(参约十五19~20;约十六33;林前十1~12;林后四8~11  )

 
第十六章  教会与使命

教会的定义
    什么是教会?有人认为教会就是一个屋顶上有十字架的建筑物;有人认为教会就是某一个宗派,如长老会、信义会、圣公会等。其实这些观念都是错误的,在旧约圣经里,教会是指「一群在某一个固定地方聚集的人」;在新约圣经中,「教会」是指神从世界中呼召出来专属地他的人。所以,按照圣经的解释,教会就是一群蒙神选召、重生得救的人,在一起固定的聚会、敬拜神,彼此造就。按照这个解释,教会至少有三个定义:

    一、神的选民  圣经说,神在万古以前,就在基督里拣选了那些预备蒙受救恩的人,并藉着圣灵呼召他们,接受基督做救主,成为神的儿女。所以教会就是所有蒙神选召,重生得救之人的集合名词。
    二、基督的身体  从属灵生命的观点看,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基督是头,所有的信徒都是这个身体上的肢体,有的是手、有的是脚、眼、耳,各行各的功用和地位。功用虽然不同,但所有的肢体都联于基督,都从他得到生命。
    三、圣灵的交通  教会的另一个定义就是圣灵的交通。「交通」并不是指一群基督徒聚在一起,谈论属灵的事,在原文里「交通」有「同享」或「同饮」的意思。好比一群人围坐一桌吃饭,共饮分亨同一碗汤,这就是原来交通的意思。每一个重生得救的人,都有圣灵住在他心里,一个教会,可能有成千上百的信徒,但每一位信徒心中都住着同一位圣灵,这就是圣徒在灵里合一的根据。

教会的性质
    若按教会的性质来说,教会可分为有形与无形的教会,争战与得胜的教会。有形的教会,就是看得见的教会,或者说局部的教会;例如:某地区有五个教会,大家也都知道,每个教会有多少人作礼拜,而这五个教会就是有形的教会。一般教会中都有牧师、长老、执事、诗班等人员,以辅助圣工的进行,凡是受过洗的信徒,都应加入一个有形的教会。但根据基督教的教义,受洗并不等于得救,因此,在有形教会中的会友,并不见得都是重生得救的信徒。无形的教会就是看不见的教会,或者说普世的教会,所有重生得救的人都是这个教会的组成份子,包括古今中外一切重生得救的真信徒。这个教会是无形的,因为它包括了所有有形教会里面真正重生得救的人。有人说这个教会才是真正的教会,理想的教会。
    有形教会与无形教会大部份是重叠的,意即大部份有形教会的会友,也是无形教会的会友,但也有例外,例如:那些临终之前才接受主的,自然是无形教会的会友,他一生可能都还没来得及进教会。还有那些并未真正重生得救的会友,也无法进入那无形的教会,因为耶稣曾说过:「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七21)。
    另外,有人把教会分为争战的教会与得胜的教会,争战的教会又称为地上的教会,得胜的教会也可称为天上的教会。目前所指地上的教会,也就是前面所说的有形教会,要在主帅领之下,作十字架的精兵,为真理打仗。神的仇敌,就是魔鬼,用尽各样方法,攻击神的教会,消灭神的见证。因此教会要拿起神所赐全副的军装,为真理打美好的胜仗,这种战争不但是防守性的,也是攻击性的,信徒不但要为真理争辩,也要勇传福音,夺回被撒但掳去的灵魂。得胜的教会就是指在天上的教会,是由所有曾经在世上为主打完那美好的仗,回到天家的圣徒所组成,他们不再需要刀枪,战争变成了凯歌,十字架换成了冠冕。因为他们已经得胜,并要与主一同作王,分享神的荣耀。

教会的特征
    接着谈教会的特征与记号,教会的特征,即是教会和其他社会团体不同的地方。根据基督教的看法,这些特征主要是应用于无形的教会,其次才是有形的教会。天主教则把这些特征应用于层次分明的教会组织中。教会的记号就是教会的标帜,或是指教会的印记,主要是用来区别真正的教会与异端的团体。从基督教的观点,教会的特征有下面三项:

    一、合一性  天主教对合一的理解是外在的,指的是组织上的合一。它们的组织从上到下,一层层的非常严密,最高的领导是教皇,全世界只有一个,是所有天主教徒的精神领袖,教皇之下分设有枢机主教,然后是大主教、主教、神父。就像是一个世界性的帝国,当教皇颁布有关教会行政或教义解释的命令时,全世界的天主教徒都要遵守。而基督教对合一的解释则是内在的,属灵性的合一。因为全世界所有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是基督的身体,联于元首基督,并且同有一个圣灵,在各人心中运行。保罗劝以弗所的信徒,要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他说:「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弗四4~6),这种合一性不但应用于无形的教会,也应用于有形的教会。基督教虽然有很多派别,但追求灵里的合一是所有基督徒应有的责任。
    二、圣洁性  天主教对圣洁的看法也是强调外在的、仪式性的圣洁。他们自认为一切教条、典章、敬拜仪式,都是圣洁而没有玷污的。基督教则认为教会的圣洁,乃是由于基督的宝血已经洗净每一个信徒的罪污,圣灵又使他成圣。由成圣信徒所构成的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基督既然是圣洁的,身体自然也是圣洁的。圣洁这个字的原义是分别为圣,教会里面的信徒,都是基督从世界里面呼召出来,专门属于他、归于他的,所以教会是圣洁的。
    三、普世性  天主教对普世性也是注重外在与组织方面的意义,天主教原文的名称就是普世教会的意思,天主教的组织的确蔓延到世界各地,因此他们自称为公教。而基督教对教会普世性的观点,则认为主要是指无形教会而言。无形教会包括所有重生得救的信徒,凡是福音曾经传到的地方,就会有无形教会的会友。但从前面所讲教会的合一性来看,这个特征也可以应用到有形的教会,有形的教会虽有许多不同的宗派,但都联于主基督,并同享一个圣灵,所以全世界的有形教会在主里仍是一个,这也构成了有形教会的普世性。

教会的记号
    基督教对于教会的记号,或说怎样才算是一个真正的教会,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教会的记号只有一个,就是传讲纯正的福音;第二个记号,是正确地执行圣礼,如洗礼、圣餐等:第三种记号,是忠实地执行管教的工作。至于这三种记号所代表的意义分述如下:

    一、传讲纯正的福音  这是教会最重要的记号。因为一个真正的教会,必须忠实地传讲神的话,使信徒能得到正确的圣经教导,帮助信徒的灵命得以增长。耶稣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了: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八31~32),有人认为,如果一个教会忠心的传讲神的话,自然会正确地执行圣礼并管教那些不守规矩的人。
    二、正确地执行圣礼  圣礼的意义是从神的话语来的,因此执行圣礼不能脱离神的话,执行圣礼,必须按照教会的规程,由合格的牧职人员执行,并且只有信徒才能领受。耶稣吩咐他的门徒往普天下去,使万民作他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廿八19)。使徒行传第二章记载彼得在五旬节讲道之后,「于是领受他话的人就受了洗……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孽饼,祈祷」(徒二41~42),可见执行圣礼也是教会的一个记号。
    三、实行教会惩戒  为了维护教会道理的纯正与信徒主活的圣洁,教会必须忠实地实行管教,警戒与制裁那些背道高教与不守规矩的人。

教会的权柄
    马太福音十六18~19记载耶稣对彼得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基督既是教会的头,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基督不只设立了教会,他也赐给她权柄,在这段经文中,钥匙是代表权柄,而教会和天国在这里似乎是指同一件东西,因为教会是由一些尊主为大,顺从神的律法,并心中有圣灵居住的人所组成,故教会的权柄是由基督而来的。
    天主教常常用这节圣经证明,只有教皇或天主教会有权柄叫人得救或灭亡,因为他们认为耶稣只把这权柄给了彼得,彼得曾做过罗马的大主教;而所有的教皇都从彼得继承了这权柄。其实耶稣把这权柄赐给所有的使徒,彼得只不过是代表,这一点,约翰福音廿23的记载非常清楚。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这并不是说教会有赦罪的权柄,而是说教会所传的福音有赦罪的功能,只要人愿意相信福音、悔改认罪,他的罪就得到赦免。

教会拥有怎样的权柄

    教会从基督所得到的是怎样的权柄呢?
    一、教会的权柄是属灵的权柄  但并不是表示内在或无形的权柄,乃表示这权柄是圣灵所赐的,并且要藉圣灵的能力,奉基督的名才能运用,并且只适用于相信他的人身上。教会的权柄和国家的权柄不同,国家是神所设立,管理人类外在的福利,保障其财产、生命、自由与应有的权利。教会是神所设立,管理人类内在的幸福,并藉着教导真理使他们脱离魔鬼的控制,归向真神,并得享神一切丰盛的慈爱与恩惠。
    二、教会的权柄是服事的权柄  从圣经的教导可以清楚地看到;教会从基督所得的权柄不是用来统治的,而是服事。在马太福音廿25~28耶稣对门徒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这种权柄的运用,必须与圣经配合,并在圣灵的管理之下。

教会权柄的种类

    教会的权柄,大致可分下列三类:
    一、教导的权柄  教会最主要的使命就是传扬神的真理,不但要把神的真理教导信徒,也要把它传扬给世人,为神作见证。在教导的权柄之内,又可分四部份:(1)保存神的话语之纯正。(2)正确的教导神的话与执行圣礼。(引制定信仰的象征与告白。(4)鼓励信徒研究神学。保罗对提摩太说:「你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听见我所教训的,也要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提后二2)。
    二、管理的权柄  可以从秩序与管教两方面来讲。保罗说:「神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林前十四33),又说:「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林前十四40)。所以在教会中,一定要有些行为的规则,并要执行基督的律法。对那些不守规矩的信徒,教会必须给予适当的管教,管教的目的不仅在惩罚犯规者,更是要藉此保持教会的圣洁与纯贞。
    三、慈惠的权柄  也可说是怜悯人的权柄,包括医病和施舍。耶稣差遣十二个门徒不但要去传福音,并「给他们权柄,能赶逐污鬼,并医治各样的病症」(太十1)。在初代教会中,医病、神迹是很普遍的事,今天的教会,也在各地广设医院,举辨医疗服务,并且有些人仍有祷告治病的恩赐,另外,教会对贫苦的信徒,也有施舍济助的责任。耶路撒冷的初期教会,为了这个工作特别选出了七个执事,专门照顾教会里那些贫穷的人,特别是孤儿寡妇,为后世教会立了很好的榜样。

教会的大使命
    接着要谈教会的使命,教会的使命可以分对内和对外。对内就是已信主者所应负的使命,应承担教导、治理、与慈惠之责任,至于对外就是要把基督的福音传遍天下,使万民可以作主的门徒,也就是所谓的「大使命」。故基督设立教会在世上,为要成为他的见证,并引导世人脱离撒但的控制,归向真神,所以教会真正且重要的使命,就是传福音,为主作见证。
    「使命」在原文里有「差派某人出去完成某一特定的工作」之意,以现在常用的名词而言就是「宣道」。太十1:「耶稣叫了十二十门徒来,给他们权柄,能赶逐污鬼,并医治各样的病症。」另外,耶稣差这十二个人去……随走随传,说『天国近了!』(太十5、7),「主又设立了七十个人,差遣他们两个两个的在他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去」(路十1),这是耶稣在世时差遣人出去宣传福音的记载。不过那时他们宣道的对象仅限于以色列人(太十5),等到耶稣从死里复活之后,在他升天之前,他最后给门徒的使命是「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即所谓的大使命。
    这个大使命是记载于马太福音廿八18~20: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从其中可以看出宣道的权柄、目的、方式、与能力。

从大使命看宣道
    一、宣道的权柄  耶稣对门徒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可见今天信徒到世界各地去传福音,就是靠这个权柄,耶稣照神的旨意,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成就了救赎。更藉着从死里复活,显明他的献祭已蒙神的悦纳,死亡和阴间的权势已被打破,并证明他是神的儿子。因此他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他的门徒不但要向以色列人传福音,也要向全世界的人传福音。
    二、宣道的目的  为要使万民作他的门徒,换句话说,就是带领世界上各族、各方的人信耶稣,接受他做救主,宣道的目的不仅是差人出去,更重要是叫人信耶稣得永生。「出去」只不过是达成这个目标的一个步骤。为了要使福音更容易被接受,有人以开医院、办学校或接济贫穷等种种的方式,来配合福音的工作,这些确实是善举,也是每位信徒当作的,但并不能以此来代替福音的大能和宣道的使命。
    三、宣道的方式  传福音的方式,从这段经文看来,包括几个步骤。第一,是「去」。在旧约时代,神拣选以色列作他的选民,为他的名作见证,显示出神的恩典,为了要吸引万国万邦的人到锡安山朝见神。新约的宣道原则是去到罪人所在的地方,把福音传给他们。第二,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当福音传出去以后,有人接受且相信了,就要给他们施洗。第三,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有人愿意信主,就应该给他施洗,不必等到他把圣经的道理都明白之后,但受洗后,则须要教导圣经的真理,使他的灵命得以长进。
    四、宣道的能力  耶稣说:「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耶稣基督今天藉着圣灵,住在每一位信徒的心中,与他同在。在初代教会中,使徒们勇于放胆传道,且大有能力,正因为主与他们同在。今天神的仆人到世界各地去宣扬福音,圣灵仍然与他们同在、同工,这就是宣道工作能力的来源。
    从现代宣道学的观点来看,宣道就是教会增长,教会如何能增长呢?可分量与质的增长,量的增长就是使教会的人数增多,帮助更多的人相信耶稣,受洗并加入教会,作耶稣真正的门徒;质的增长就是使信徒的灵命进深,更明白圣经的真理,且顺从圣灵的引导,甘心为主而活,荣耀基督。这两种增长对教会都是必要的,当教会的属灵品质增长,自然会热心传福音,带来量的增长,同样,一个人数不断增多的教会,也必然是个兴旺的教会。


研读回应

1.请阐明教会有什么特征?
2.教会的表记是什么?是属于无形教会或属于有形的教会?
3.根据马太福音十六18~19的记载是否可证明彼得的权柄大过其他使徒的权柄?
4.从圣经的教导,可看出神赋予教会权柄的目的何在?
 
第十七章  基督徒的世界观

受咒诅的物质世界
    在圣经里,世界有两种解释:一是指物质的世界或自然的世界,也就是人类所居住的地球,另外一种是指精神的世界或思想的世界,包括世界上的思想、制度、潮流等。
    物质的世界,也就是人类所居住的地球,创世记一1:「起初,神创造天地。」按着圣经中的记载,神在六天之内,创造了地上万物,并且在每天的创造工作完成之后,圣经都注明「神看着是好的」,圣经从未叫我们恨恶这个自然的世界。相反的,诗篇里有很多诗人都是看到这自然世界的美丽、雄壮,而联想到神的伟大与创造的奇妙。美国的太空人曾经多次上月球,据他们勘查的结果均表示:从月球上或太空中所看到的许多天体中,没有一个像人类所居住的这个地球这么美丽。
    虽然这个世界的奥妙,能够反映神的伟大与奇妙,但其中仍有许多的缺陷与不完全,这也提醒世人,世界仍在神的咒诅之下。因为当神创造了天地万物之后,就把它交给亚当管辖,命他「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创一26)。由于亚当犯罪,不但他自己受到咒诅,连同他所管辖的地也一并受到咒诅(创三17)。例如荆棘和蒺藜,沙漠和荒山,地震和水旱灾害,及动物界残暴的兽性等,都是显示这世界在神咒诅下的明证,保罗说:「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众子显出来。因为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不是自己愿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就是这个意思(罗八19~20)。

与神为敌的灵性世界
    另一个是所谓的精神世界,也可说是灵性的世界,或者灵界。保罗劝勉以弗所的信徒说:「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弗六12),又说:「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弗二2),按照圣经的记载,魔鬼本来是天使长,名叫路锡菲尔,就是「发光者」的意思。因为他心中骄傲,要与上帝同等,被神赶出天堂,耶稣曾对门徒说:「我曾看见撒但从天上堕落,像闪电一样」(路十18),耶稣称它为「这世界的王」(约十四30),因为世界上所有不信主的人,都是在魔鬼的管辖之下。魔鬼既然是神的仇敌,受他管辖与控制的这个精神世界自然也是与神为敌了。

受辖制的思想界
    所谓思想的世界,是指人的思想,包括一切不信神的思想、理论、制度或潮流。根据圣经的描述,人类从第二代开始,就是指亚当、夏娃所生的儿女当中,已开始有两种不同的倾向,一种是倾向神的,就是属天的,另一种倾向世界的,就是属地的。亚伯和该隐则分别代表两种倾向。亚伯被杀后,神又赐给亚当一个儿子,叫做塞特,以代替亚伯,从塞特的儿子以挪士开始,塞特这一系的人就求告耶和华的名(创四26)。以后这一系的人出了许多敬畏神的人,包括以诺和挪亚,该隐那一支派却都是贪爱世界的。圣经称塞特支派的人为「神的儿子」,该隐支派的人为「人的女儿」(创六2),象征着两派不同的生活原则。今天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仍然被魔鬼撒但所控制,思想没有更新,保罗说,这等人乃是「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光照着他们」(林后四4)。所以,圣经里面所说的这个思想世界就是一种没有重生、仍受罪恶污染、被魔鬼控制的思想体系,是以人为中心,不承认神的地位与存在,这个世界和前面所讲的灵性世界一样,是与神为敌的。

基督徒对世界的态度
    基督徒在清楚重生得救的同时,即获得一个属灵的生命,成为天国的国民,但肉身却仍然要居住在这个世界,因此每个人都要清楚知道自己与世界的关系,以便能采取一个正确、合乎圣经的态度。
    基督徒对世界的态度,可以分为几方面来讲:
    一、对物质的世界  前面曾提过,人类居住的这个物质世界,或者说地球,本是神所创造的,并且神看为是好的。虽然由于亚当的犯罪,而使物质的世界也受到神的咒诅,但圣经却从未叫我们恨恶神所创造的自然界。神给亚当的命令是「治理这地」(创一28),治理就是统治、管理的意思,即神要人用袖所赐予的智慧来发掘、使用,管理这自然界的一切资源,以增进人类福祉,这就是基督徒对此物质世界应有的态度。
    二、对世界上的人  按着圣经的教训,神给人两个使命,一个叫「文化使命」,另外一个是「福音使命」。文化使命关系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就是神对亚当夏娃的命令:「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一28)。「福音使命」则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基督给信他之人的大使命:「你们要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十六15)。圣经说,神愿万人得救,不愿一人沉沦。所以基督徒应该以基督的心为心,遵行耶稣的命令,把这天国的福音传到各地各方,对万民作见证。虽然在与人相处的态度上,保罗教导我们「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罗十二18)。但不要忘记世上绝大多数的人是还没有重生得救,仍受撒但控制,在思想上他们仍是与神为敌的。所以基督徒不应该认同他们的观念,反而要用神所赐的兵器,攻破他们思想的营垒,领人归向基督。耶稣也曾为门徒祷告:「我已将你的道赐给他们。世界又恨他们;因为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约十六14~15),「世界」在此是指世人的意思,世人恨恶基督徒,因为基督徒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但基督教所强调的不是一个出世的宗教,乃是一个人世的宗教。耶稣不求天父叫基督徒离开世人,到高山上去修行,乃是差他们进入世人当中,为他作见证。
    三、对精神的世界  对以撒但为首的那些空中掌权的灵体与恶魔,圣经很清楚的提到要我们抵挡。保罗说:「要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就能抵挡魔鬼的诡计」(弗六11),所以基督徒要依靠神的大能大力,作刚强的人,抵挡魔鬼一切的攻击与试探。对于不信主的思想体系,肉体的情欲,以及世界的潮流,圣经给予的劝勉是要逃避、要抑制。保罗说:「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十二2),彼得说:「我劝你们要禁戒肉体的私欲,这私欲是和灵魂争战的」(彼前二11),约翰说:「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约壹二15~16)。

世界的结局
    世界既然有一个起点,自然也会有结局,因为亚当犯罪的结果,连带地也受到罪的污秽,遭到神的咒诅。约翰福音六39:「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这里的他,是指世界的一切,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世界,耶稣再来的时候,他不但要叫人复活,也要除去神对世界的咒诅,使地恢复到人犯罪之前的完美。但在那时日以前,神必须洁净这世界,创世记记载神在古时曾用洪水毁灭世界(毁灭即有洁净的意思)(创二7),彼得告诉我们,在末世的时候,神要用火洁净这世界:「那日,天必有大响声废去,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烧尽了」(彼后三10),这些话听起来,似乎很悲观,世界的结局好像就是被一把天火烧得片甲不留般。但这的确是世界最后的结局,因为彼得也曾说:「但我们照他的应许、盼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彼后三13)。


研读回应

1.基督徒对物质世界应存何种态度?
2.神赋予人什么文化使命?
3.请举积极与消极二方面的经文,来说明如何与撒但对抗?
4.请用自己的话归纳出教会对世界的使命,并说明谁有责任来完成这使命?
 
第十八章  基督徒的价值观

价值观的定义
    何谓价值?讲的白一点即指一件东西「值多少钱」。这个定义或许带有几分的商业气息,因为世上有许多东西的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因此,价值也可说是一件物品、或事情在一个人心中的重要性。前看的定义是客观的,后者则是主观的,但这两个标准也经常相互影响。客观价值高的东西,通常在人心中也占较重要的地位,而人认为非常重要的东西,则会不计一切代价地去得到。例如黄金、钻石,都属客观价值较高的物品,因此在一般人心里的地位也较高,没有人会视黄金、钻石如同旧报纸。同样地,爱情、自由,都是无法用钱来衡量的,但人却愿意不惜任何的代价去得到它。
    世界上的每一件事物,都有它一定的价值,客观的价值是固定的、不变的:但主观的价值却是相对性的,它会随着客观环境的不同而改变。例如:一本医学大辞典对医学院的学生而言,是相当有价值的,但对艺术学院的学生来说,却没有什么价值可言。同样的东西对相同的人来说,也会因为环境不同而产生不同的价值。譬如,当一个人飞黄腾达时,穿绸裹缎,一只黄金镶钻的手表,更能显出他的富有,但当这个人遇到大饥荒,或战争时期,就像四处流亡的难民,那只黄金镶钻的手表可能派不上用场,因为当一个人正处在饥饿或逃难的状态时,是不可能再有心情把自己打扮得穿金戴玉的模样。由此可见,主观的价值是不固定的、相对的,也是会改变的。
    一件东西的价值,有时是存在其本身上,称之为本身价值;若附存于这件东西和另外一件东西的关系上,称为联属价值;或存在于它的功用上,则称之为利用价值。例如:金银宝石,它本身就具有很高的价值,而这种价值不是由外面附加的,也无须与另外一件事物联合,乃是附存在于这件物品的内部,这种价值是常存的、稳定的。故一件具有本身价值的物品,是不会因境况的改变,而失去其本身客观的价值。联属价值就像美国华盛顿总统的一封亲笔信,在一次义卖会中卖了二十五万美金。这封信的本身并没有什么价值,它所用的信纸很普通,就纸的品质可能还不如今天一般的纸好,信上的墨水字迹因为褪色也模糊了,但由于它出自华盛顿的手笔,囚此价值连城。它的价值不在于它的本身,乃在于它和华盛顿的关系,这种价值称为联属价值。利用价值是一件物品,其本身并没有多大的价值,它的价值乃是在于它能发挥某种功用,或满足某种需要。例如:一块半斤重的铁块,可能并没有多大用处,也不值什么钱,但若将这半斤铁打成铁钉或作成剪刀,它的用途就大的多了:同样是半斤铁,它的价值却各有不同,最大的分别乃取决于它的功用。
    属灵的事也是如此,马可福音十17~18:「耶稣出来行路的时候,有一个人跑来,跪在他面前,问他说:『良善的夫子,我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为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在这里,良善乃是一种价值,对神来说,良善乃是他的本身价值,因为耶和华本为善,这种善是存在于神的本质里面,不是从外面加上去的,也不是由于联属关系而来的。世人的良善,都是从神而来的,所以他们所具有的价值乃是联属价值,不是本身价值。另外有些事情,因为能发挥荣神益人的功用,或满足人属灵的需要,而被认为是良善的事,这种价值乃是利用价值。

价值观的改变
    至于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价值观又如何呢?二者有无区别?当一个人悔改信主、重生得救时,圣灵就在他心中作了超自然的工作,在他里面创造出新生命。人类原来的生命,或者说自然的生命,已经因为罪的缘故而受到污染,这种污染,遍及我们整个人,包括人的思想、感情、和意志。一个尚未重生的人,他的理性被罪恶污染和扭曲,好像一个人带了一副有色的眼镜,透过这副镜片望出去的世界自然会有偏差;或是一个视力正常的人带了一副近视眼镜,自然无法测出任何东西的正确距离。因此纵然整个宇宙都在为神作见证,他却不能从自然界中得到神正确的启示,所以,他对神、宇宙、世界、人生、价值等的观点,也就一缪千里了。但一个人重生时,神给他新的生命,并使他的心意更新,就好像摘去了那副有色的眼镜,使他能够正确地观察、解释神在自然界的启示,因此对神、世界、人生、价值的观点均与没有得救前完全不同。保罗对腓立比的信徒说:「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腓三7~8)。
    一个没有重生得救的人,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既使是那些德高望重的慈善家,忧国忧民的政zh i家,或是诲人不倦的教育家,虽然不至于自私自利,但往往他们的出发点仍然是以人为中心的。作善事、报效国家、作育英才,并不是为了神而作,乃是为了服务人群,造福社会。所以,没有重生得救的人,他们的价值观仍旧建筑在自己本身的利益上,家族的利益,甚至是国家、民族的利益上。凡是与这些目标有益的,他们才认为是有价值的。例如:保罗在悔改得救之前,为犹太教大发热心,逼 -/迫基督徒与教会,还自以为替天行道、讨神喜悦,但他得救之后,他的观念马上改变了。从前以为有益的,现在因基督的缘故,都当作有损的了。

基督徒价值观的准则
    一个重生得救的人,他的心志已经被神更新,所以对世界上的所有事物都有一个新的看法,因为基督的爱激励他,叫他知道基督既然替他死,他就应该为主而活,不再为自己而活(林后五15)。保罗说「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腓一21),所以一个基督徒的价值观,应该以下面两点为标准:
    一、荣耀神  神创造人的目的,就是要人荣耀了。可惜因亚当犯罪,人类不能达到这个目的,因此神要藉着耶稣基督,使我们成为新造的人,让我们能够荣耀他。所以,当一个基督徒要决定某件事的价值时,则要看这件事是否能让神得到荣耀。
    二、帮助人  基督徒不但要爱神,更要爱人,使人得益处。而基督徒能够给人最大的帮助,就是带领他们认识基督,得到永生。因此,凡是能够推广福音,使人认识耶稣基督的事,即是有价值的。

基督徒的优先顺序
    耶稣说:「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六63),基督教虽不认为人的肉体是恶的,但圣经却一再地劝勉信徒要注重属灵的事。保罗在罗马书八6:「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所以一个基督徒的价值观,应是把属灵的事,也可说是天国的事,放在优先的地位。耶稣说:「天国好像宝贝藏在地里,人遇见了就把它藏起来,欢欢喜喜地去变卖了一切所有的,买这块地」(太十三44),在这个比喻中,天国的价值是那样的宝贵,人愿意变卖一切所有的来换取,但并不是说人可以用钱来买天国,而是把天国和人们所拥有的一切拿来比较,人宁愿放弃所有的,为要进入天国。
    圣经说,人的财宝在那里,他的心也在那里,意思是说,当我们把东西看作最有价值时,就会拼命地想去得到那件东西,因此一个基督徒要有正确的价值观。或许不信主的人只注重物质的丰富,肉体的享受,但是信主的人应该注重属灵的福气与地位。在圣经里面,以扫可以代表前者,雅各可以代表后者,以扫宁愿为了暂时的物质享受,而放弃长子的名份与祝福,所以遭受神的咒诅,雅各却困重视属灵的福份,而享受神的祝福。所以,信主的人,应该把属灵的价值放在属世的价值之上。


研读回应

1.如果以价值而论,神的良善与人的良善有何不同?
2.请举一个圣经人物价值观改变的实例?
3.我如何来看信与不信的婚配?
4.当大家都在工作上混水摸鱼时,基督徒应持何种态度?(西三23,帖后三10~12)

 


第十九章  基督二次降临

基督复临的意义
    耶稣基督第一次来到世上,降生于犹大的伯利恒,目的是为人类赎罪,替世人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道路,直通到天父的面前。因着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死、赎罪,我们才能与神和好,成为他的儿女。耶稣基督第二次来,乃是要彻底消灭撒但魔鬼的权势,审判万国,使死人复活,大地更新,并引入新天新地,使敬畏耶和华的知识充满全地,如水充满海洋。那时,信徒心中所盼望的一切,都要变为事实,信心将要成为实际,神的国将重建于世界,基督将要作王,以公平和公义统治四方。
    但是基督二次降临也有可怕的一面,因为对不信的人而言,基督再来时,是他要审判万国之时,那时凡是还没有相信他、接受他作救主的人,都要落到与撒但一起打入硫磺火湖,永远沉沦的命运。圣经说,现在正是悦纳的时候,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今天,神要把他恩惠的福音,就是主耶稣救罪人的信息,传到普天下去,让全世界的人都能听到福音,有机会接受耶稣作他们的救主。等到基督再次降临时,门就要关了,机会就不再有了,那时还未得救的人就有祸了。所以信主的人,应该趁此时机,加紧努力传福音,使更多的人有机会接受神的救恩。因为耶稣说:「趁着白日,我们必须做那差我来者的工,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作工了」(约九4)。

旧约的预言

    有关基督第二次降临的应许,在圣经中有多处的记载,先知以赛亚预言耶稣定的第一次降临,同时也预言了他第二次的再来。他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他必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从今直到永远」(赛九6~7),这一段经文的前半部,显然是指他的第一次降临,后半部则是指他第二次降临;此外,在旧约的先知书里,每次提到「耶和华的日子」几乎都是指基督第二次降临的时候。而当耶和华日子来临的时候,就是神审判的日子,因以色列人罪恶满溢,激怒了耶和华上帝,以致不能不施行审判,这种审判可分为二种:1.神要以色列人施行审判(摩五18~20;赛二12;结十三5:珥一15)。2.神要对诸国施行审判(赛十三6、9;耶四六10;俄15)。然而同时神要向他的百姓施行拯救,即那些真心悔改与忠心遵行主道的人必然得救(珥二29~32)。

新约的预言

    在新约里,有关基督第二次降临的预言,大部份都是耶稣亲口说的,耶稣在橄榄山上和门徒讲论末世的景象时说:「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太廿四30)。耶稣最后和门徒吃逾越节的晚餐时,安慰他们说:「我若去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就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约十四3),当耶稣被捉到大祭司该亚法面前,大祭司指着神起誓,问耶稣是不是基督。耶稣说:「你说的是。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太廿六64)。最后,当耶稣升天时,天使对那些惊愕的加利利人说:「加利利人哪,你们为什么站着望天呢?这离开你们被接升天的耶稣,你们见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徒一11)。

基督复临的方式
    有人把基督第二次降临分成两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耶稣从天堂降到地球的上空,就是留在空中,这时,那些已经死了的信徒,都要复活,并且被提到空中,与主相会,而那些活着的信徒,身体都要改变,变成荣耀、不朽坏的身体,并且也要被提到空中,与主相会。这群复活与改变的信徒,要与主在空中停留七年,在这七年中,地上要有大患难与大逼 -/迫,但是福音也要在这七年中被传遍天下。这七年过了之后,主要带着他的圣徒,从天空降到地上,他要捆绑撒但,将他丢在无底坑中一千年;在这一千年中,基督要在这个世界上作王,以公平、公义、治理全地。这种说法虽然很动听,但并没有圣经的根据。保罗论到主的降临,就是圣徒复活、被提的时候,而主的日子,就是撒但被捆绑、设立弥赛亚王国的时候,这两个名词是可以互相换用的,也就是说这两个名词乃是指同一件事,他说:「论到我们主耶稣基督降临和我们到他那里聚集,我劝你们,无论有灵、有言语、有冒我名的书信,说主的日子现在到了,不要轻易动心,也不要惊慌」(帖后二1~2),可见主的降临和主的日子乃是同一件事,而不是分开两次的降临。

主再来前的预兆

    虽然主降临的确实时间无人能知,但是主降临前会有那些预兆,与主降临时的情况,却可从主给他门徒的许多暗示中略知一二。耶稣说:「你们可以从无花果树学个比方,当树枝发嫩长叶的时候,你们就知道夏天近了。这样,你们看见这一切的事,也该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门口了」(太廿四32~33)。这些事是指什么事呢?归纳马太福音廿四章的记载,耶稣再来之前,会有下列的预兆:
    一、天灾人祸  耶稣说:「你们要听见打仗和打仗的风声。民要攻打民,国要攻打国;多处必有饥荒、地震。」这些都是天然的灾害与人为的祸患。在人类历史上,这些灾害一直都在发生,不过耶稣再来的日期越近,这些灾害发生的频率也就越高。
    二、背道离教  耶稣说:「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又说:「因为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因为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因为这个缘故,「那时,必有许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恶。……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冷淡了。」
    三、基督徒受逼 -/迫  基督再来之前,基督徒要大受逼 -/迫,因为耶稣对门徒说:「那时,人要把你们陷在患难里,也要杀害你们,你们又要为我的名被万民恨恶」,又说:「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后来也必没有。」
    四、福音要传遍天下  耶稣说:「这天国的福音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耶稣再来时,他要审判万国,没有信他的人将被定罪,永远灭亡。所以在他再来之前,他一定要让这福音传遍天下,使各族各方的人都有机会接受他作救主。
    五、以色列人的悔改  撒迦利亚书十二10:「我必将那施恩叫人恳求的灵,浇灌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们必仰望我,就是他们所扎的。」保罗在罗十一25~26说:「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这奥秘,就是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经上所记:必有一位救主从锡安出来,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虽然以色列人现在不信,但耶稣再来之前,神必赐给他们悔改的灵,叫他们接受基督为救主。
    六、大罪人的兴起  大罪人就是那敌基督者,是与基督和基督徒为敌的。保罗在帖后二3~4说:「因为那日子以前,必有离道反教的事,并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沦之子,显露出来。他是抵挡主,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里,自称是神。」

主再来时的特性

    基督再来的时候,是怎样的情形呢?根据圣经的记载,基督的再来去有下面的特性:
    一、身体的  正如基督升天时是带着身体升天的,他再来的时候也会带着身体降临。因为天使曾对他的门徒说:「这离开你们被接升天的耶稣,你们见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徒一11)。所以,五旬节时圣灵降临,不能算是主的再临。
    二、可见的  主再来时既是带着身体的,当然是肉眼可见的,启示录一7:「看哪,他驾云降临!众目要看见他,连刺他的人也要看见他。」所以基督再来的时候,是公开的,不是秘密的,全世界的人都会看到人子的记号。
    三、突然的  新约的记载中,耶稣一再用比喻强调他再来时的突然性。耶稣一面告诉我们他再来前的预兆,叫我们有所警惕:但另一方面,他又说:「但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独父知道」(太廿四36),又说:「所以你们也要预备,因为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
    四、荣耀的  基督再来时的身体是复活、荣耀的,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天使将是他的护卫,并带着所有的圣徒降临。「必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神的号吹响……」(帖前四16)。他将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当基督再次降临时,这个物质的、暂时的世界将要结束,而引入一个新的、永恒的世界。所有的死人都要复活,基督要作王审判万国万民。


研读回应

1.基督再来的目的是什么?
2.主的降临与主的日子间有什么关系?
3.如何证明主的再来是带着身体和肉眼可见的?
4.既说主再来前有征兆,又怎么说是突然的?

 


第廿章    复活与审判

圣经对复活的看法
    基督再次降临时,他要毁灭这个旧的世界,和其上的一切罪恶,并将引入一个新的、永恒的世界,天国将要降临在地上,基督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但在这之前,会有两件大事发生,一是死人复活,另外一件是最后的审判。
    关于死人复活,在耶稣时代,就已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法利赛人相信复活的事,撒督该人却不相信。有些哥林多的信徒否认复活,而当保罗对雅典人传讲复活时却还遭人讥笑、奚落。旧约圣经似乎很少提到有关死人复活的事,只有在诗篇中提过:「神必救赎我的灵魂,脱离阴间的权柄」(诗四九15)。另外,在伯十九25~27:「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这皮肉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我自己要见他,亲眼要看他,并不像外人。」这里约伯显然是讲到死人复活的盼望。新约提到死人复活的次数比较多,耶稣说:「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五25、28),又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约十一25)。保罗在林前第十五章、帖前第四章、及林后第五章都曾为信徒详细地阐释复活的道理。

圣经对复活的教导
    综合前面几处经文,圣经对复活的教导,可简单分为下列几点:
    一、复活是身体的复活  有些人认为复活只是精神的复活或是灵魂的复活,这显然不合乎圣经的教导。保罗说:「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0):在这里,保罗清楚地把基督的复活和信徒的复活相提并论。初熟的果子就是收成的时候第一个成熟的果子。初熟的果子如何,在它以后成熟的果子也是如何。我们在讲基督复活的时候曾经讲过,基督的复活是身体的复活,因此在末世时死人的复活也是身体有很多的改变(林前十五42~44)。但这两个身体之间仍然会有些相同之处。
    二、义人、恶人都要复活  新约所提有关复活的经文,大部份都是讲信徒的复活,但这并不表示只有信主的人才能复活。圣经告诉我们,所有的死人,包括义人和恶人,信徒和非信徒,在末世都要复活。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五29)。保罗在腓力斯面前为自己分辩时说:「并且靠着神,盼望死人,无论善恶,都要复活」(徒廿四15)。启示录廿章讲到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时,明显他讲到已死的罪人也要复活,接受神的审判。
    三、复活的结局是永远的  复活给义人和罪人带来不同的命运,但都是永远的。义人,就是指那些信主的人,复活后要得到一个永不朽坏的身体,并与神永远同在,享受永生。恶人,是指那些不信主的人,复活后将与神永远隔离,在火湖里遭受永刑。

复活的时间
    关于复活的时间,有两种说法:
    一、二次复活论:所谓「千禧年前派」是指那些相信耶稣要在干禧年前降临的认为有两次的复活,中间相隔一千年。根据这一派的说法,头一次的复活是义人的复活,就是那些相信并接受耶稣作救主的人。这次的复活发生于耶稣从天降临的时候(帖前四15~16),那些已在主里死了的人都要复活,并与主在地上一同作王一千年。在这一千年过了之后,要有第二次的复活,就是恶人的复活,从古到今所有不信的人,都要在这时复活,接受神的审判,就如启示录廿13:「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
    二、一次复活论:另外一派相信只有一次复活,就是在世界末日,耶稣要再次降临的时候。他们认为义人和恶人的复活是同时发生,因为耶稣在约五28~29说:「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另外,保罗在帖后一7~10:「那时,主耶稣同他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这正是主降临,要在他圣徒的身上得荣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显为希奇的那日子。」在这段圣经中,主的降临、恶人的审判,与义人得荣耀,似乎都发生在同一个「日子」。希伯来书九27:「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神的话语清楚地告诉我们,当世界末日来到时,基督要从天降临,所有的死人都要复活,接受基督的审判,然后天国才来到人间。亦即所谓的大审判。

最后的审判
    在人类的历史过程中,神常常赏赐行善的人,惩罚作恶的人,有句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意思是神的公义和审判,就如同天罗地网,所有人类的行为,不论善恶,在冥冥中都有神的鉴察。凡是作恶的人,好像网中之鱼,迟早会被捉,接受应得的惩罚,这是神在历史中掌权,实行统治的明证,但并非此处所说的最后审判。因为这些所谓「报应」,大多数都是属灵的,看不见的,非具体的,并且不是普遍性的,因为坏人落得坏下场,我们也只能猜测其中必有因果关系,并非经过具体的、可见的审判程序,而且不是普世性的。世上有许多恶人并未受到应得的惩治,甚至很多坏人却飞黄腾达,好人反倒受欺压,以致先知哈巴谷向神抱怨说:「你眼目清洁,不看邪僻,不看好恶;行诡诈的,你为何看着不理呢?恶人吞灭比自己公义的,你为何静默不语呢?」(哈一13)。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很多恶人在有生之年并未遭报,神并非忘记了他们的恶行,「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徒十七31)。当耶稣再来时,所有的死人都要复活,站在他的宝座前受审判,这种审判将是公开的、可见的,并且是普世性的,绝无幸免。

对最后审判者的看法
    就像死人复活的道理一样,对基督将来的审判也有不同的看法。千禧年前派认为有三次审判:
    第一次的审判在耶稣降临的时候,是对信徒的审判,那时,所有在基督里死了的人都要复活,并要在他台前受审判。这种审判与得救与否无关,乃是决定各人应受多少赏赐。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三章说,基督徒在神面前的事奉,好像工人建造房屋,有人用金银宝石,有人用草木禾楷,但到「那日子」要试验各人的工程,以此定各人应受的赏赐。
    第二次的审判是在千禧年刚刚结束时,那时基督要审判所有在千禧年期间出生、列国的国民,要按照他们对圣徒所行的,把他们分成山羊和绵羊,一个接受永生,一个接受永刑(太廿五)。
    第三次的审判就是所谓「白色大宝座」的审判,这是在千禧年结束,永世降临之前。那时,所有未信耶稣、不得救的死人都要复活,并要站在神的白色大宝座前,接受审判。启示录第廿章记载说:「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廿12)。但是另外有些人认为,既然复活只有一次,因为圣经里讲到最后的审判,都是说「到那日」:「那日」是单数,并非多数,因此是指一次审判,不是两次或三次。而从帖后一7~10、彼后三4~7,可以看到恶人受审判也是在耶稣降临时,并无迹象显示在一千年之后。

最后的审判官
    最后的审判虽然是在三位一体真神的权柄之下进行的,但真正执行审判过程的却是圣子耶稣基督,耶稣要成为审判的主,为要救赎世人。但他第二次降临却是要审判世上所有的人,因为他曾在各各他替人赎罪,使他更有资格作最后审判的审判官。有二处的经文都清楚的指出,一是徒十七31:「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另一处是提后四7~8:「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除了基督之外,圣经也说天使和圣徒也将辅助基督审判世界。

最后审判的时间
    关于最后审判的时间,圣经并没有明确地指出,但却可以从其他末世的大事与其关系中揣摩出来。因为是审判所有的世人,所以肯定会在这个现今世界结束的时候,并要在死人复活之后。关于它和世界更新的关系,不能完全确定,有人说它在世界更新之前,有人说之后,有人说在同时。启廿11:「当白色大宝座审判开始的时候,天地就都被更新了。」启廿一1似乎是说新天新地是在审判之后降临,因此可以推断最后的审判将在世界末日、耶稣降临之后是毫无疑问的。

研读回应
1.恶人的复活有什么圣经的证明?
2.关于复活的时间圣经有什么教导?
3.末日的审判有什么圣经证明?
4.人将按什么准则受审?


第廿一章  天堂和地狱

一般人对天堂、地狱的看法
    所谓地狱,就是所有恶人,亦即那些没有得救的人,要永远受苦的地方。一般新派的神学家不相信地狱是一个地方,只承认它是一种状态,或是一种主观的心境。例如一个人遭遇极大的痛苦或悲伤时,虽然仍活在这世上,但他的感觉就与活在地狱没有两样,故此他们认为,将来的地狱,就是这种心境的无限延长。同理,他们也不相信天堂是个地方,也有些人根本不相信恶人会永远存在,他们认为惟有信耶稣的人有永生,不信者,当耶稣再来时将被消灭而化为乌有,根本不需要一个地狱作为永远受刑的地方。

地狱是真实的存在
    根据圣经的教训,所有的死人,当耶稣再来时都要复活,接受永远的审判。那些义人将进入天堂,承受永生,永远与神同在,恶人却被丢进地狱,遭受永刑,永远与神隔绝。所以,当圣经提及恶人被丢进地狱,或是永远灭亡,并不是指他们从此不再存在;相反的,圣经的意思是,即使那些恶人被丢进地狱之后,他们仍然是有思想、有感觉的。从路十六23~31所记载的一个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即可知。「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的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可见恶人复活之后,仍将会继续存在,并且仍然有感觉、有思想。
    其次,圣经也明明说,地狱是一个实在的地方,并不是一种抽象的感觉,或主观的心态。圣经里面讲到地狱,曾经使用过不同的名词,例如:「火炉」(太十三42)、「火湖」(启廿14)、「监狱」(彼前三19)、「无底坑」(路八31)、「黑暗坑」(彼后二4)、「硫磺火湖」(启廿一8)。这些名词都是用来表示地方的名词,可见地狱是一个实际存在的地方,一个不信者的灵魂永远受苦的地方,绝对不是一种抽象的观念或性质。

地狱的性质
    至于地狱中的生活又是怎样的呢?我们都未曾去过地狱,当然无法确知地狱里的情形,正如没有人到过天堂,因此也不可能了解天堂的情形一般。不过从圣经对地狱的描述,可以推知地狱中的光景至少会包括以下几个性质:
    一、地狱是一个完全与神隔离,丝毫不能享受神恩惠的地方。
    二、地狱是一个罪恶完全掌权,生活中充满无止境骚扰的地方。
    三、地狱是一个身体、灵魂都遭受极大痛苦与磨难的地方。
    四、地狱是一个人主观地为自己的罪、良心产生无限懊悔、绝望、哀哭、并咬牙切齿的地方。
    虽然在地狱里的恶人,都要永远地受苦,在时间上并没有分别。但按照新约的记载,他们受苦的程度似乎是有分别的,因为耶稣咒诅哥拉汛、伯赛大的时候说,行在他们当中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因此,「当审判的日子,推罗西顿所受的,比你们还容易受呢」(太十一22),又说:「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他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7~48)。

永久的刑罚
    地狱的刑罚是永久的、无限的、没有止境的刑罚,但也有人否认这种说法,认为神不会叫人永远受痛苦。他们说「永」或「不尽」这两个词,是表示一个很长的期间,虽然这两个字在圣经里曾经这样用过,但都是用在比喻的场合•圣经提到恶人在地狱里受刑罚时,并不是比喻,而是直述。另外,从圣经对地狱的形容,可以肯定地狱的刑罚是永久的。(1)耶稣在马太福音甘五章说到他再来要审判列国时,他要把山羊和绵羊分开,「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太廿五46),在这里,耶稣把永刑和永生并列在一起,如果永生是指永远的生命,那么永刑自然是指永远的刑罚。(2)耶稣在马可福音九48形容地狱的时候:「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不死、不灭,都是没有停止的意思。可见地狱的刑罚是没有止境的。(3)耶稣讲到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时,他说亚伯拉罕对那财主说:「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十六26)。可见地狱的刑罚是不能转回的,因为地狱和天堂毫无相通,二者间有深渊隔绝,义人和罪人也无法往来。

天堂是真实存在的
    接着要谈的是天堂。它和地狱正好相反,天堂就是得救的圣徒复活之后,永远和神同在的一个地方。和地狱一样,天堂也是一个具体的地方,井非是代表一种状态,或一种主观的心境。耶稣复活后,在门徒们众目睽睽之下被提上升,从「地上」升到「天上」,地上既是一个地方,天上当然也是一个地方。在耶稣和他的门徒们吃逾越节晚餐时,他安慰他的门徒说:「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若是没有,我就早已告诉你们了。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去」(约十四2)。在此处,耶稣表示天堂就是他父的家,并且他去那里是为门徒预备住处。很明显地是讲到一个地方,不可解释为一个状态或心境。在启示录里,使徒约翰称天堂为新天新地、新圣城耶路撒冷,并用生动的字眼,描写天堂的一切景象(启廿一)。

复兴受咒诅的世界
    新天新地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的最后终点,但在新天新地降临之前,现有的这个旧天地必须废去。前面曾经提过,现今人类所居住的这个世界,因为人类始祖犯罪的缘故,也受到了神的咒诅,所以保罗说:「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不是自己愿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罗八20~21)。所以在神的救赎计划中,他不但要藉着他儿子在十字架上的代死救赎他所拣选的人类,也要救赎这个被罪污染、腐坏的世界。因此耶稣说:「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六39~40)。在这两节经文中,39节的「他」是指世界,40节的「他」是指神所拣选的人。因此我们知道,在末日不但死人要复活,就是这个被咒诅的世界也要复活。复活在此处就是复兴、恢复的意思。
    但在神复兴这个物质的世界之前,神先要洁净它。洁净有时也可说是毁灭,就是毁灭掉其中所有的污秽、邪恶。创世记第六章记载神第一次毁灭世界的情形:「神观看世界,见是败坏了。凡有血气的人、在地上都败坏了行为。神对挪亚说,……因为地上满了他们的强暴,我要把他们和地一并毁灭」(创六12~13)。因此神降下大洪水,泛滥在地上四十天。凡有气息的生灵都死了。彼得告诉我们,当耶稣基督再次降临时,他要用火来毁灭这世界。他说:「但主的日子要像赋来到一样。那日天必有大响声废去,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烧尽了……但我们照他的应许,盼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彼后三10、13),这个被罪污染、败坏的世界,好像是一座颓废不堪的破房子,必须先把它拆掉,才能重建,但拆掉并非消灭的意思,用火焚烧也并非使它化为乌有,而是表示彻底洁净的意思。这旧的世界被火销化,新天新地才能在原地建立起来。

新天新地的盼望
    这新天新地是怎样的呢?使徒约翰告诉我们说:「十二十门是十二颗珍珠……城内的街道是精金,好像透明的玻璃。我未见城内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那城内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在城内街道当中有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样果子……树上的叶子乃为医治万民」(启廿一21~23,廿二1~2),神藉着这个异象,启示使徒约翰天堂的景象。因为是异象,有些话当然不能照字面解释,例如珍珠城门、精金街道,不一定表示天堂的街道真的是纯金铸成的,使徒在这里只是把他所见到天堂荣耀的景象,用一般人所能了解的字眼来解释、描述而已。但天堂是神与基督的居所,神的荣耀充满其间,没有黑暗与罪恶,并有生命水和生命树所代表的永生,是绝对可以肯定的。
    在天堂的生活是怎样的呢?约翰告诉我们说:「看哪,神的帐幕在人间。他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他的子民,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启廿一3~4),这就是信徒复活之后永远与主同在的地方,他们的生命不但是没有穷尽,而且是无限丰富、充满了各样的福祉。


研读回应

1.如何证明地狱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地方?
2.从圣经对地狱的描述,可推知其特性如何?
3.新天新地是完全的新创造吗?
4.是否有合适的经节可说明将来在天堂中生活的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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