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神学简介
新约神学简介
天国的福音
目 录
第一章 耶稣的信息:天国的福音 5
第一节 天国的特质 6
一、天国是神应许的实现 6
二、天国属天而在地 7
三、天国关于现在与未来 8
第二节 天国的降临 9
一、天父的赐予 9
二、神子的降生 10
三、神子的膏立 11
四、人子的登基与掌权 12
第三节 天国子民的生活 13
一、教会的生活 13
二、生活的表现 15
第二章 早期教会的信息 20
第一节 共同的特征:复活的主 20
第二节 雅各的信息:知行合一 21
第三章 保罗的信息: 基督里的救恩 24
第一节 救世大计:基本假定 24
一、旧约的基本教训 24
二、基督与救恩计划 25
第二节 一切出于神:基本精神 26
一、福音的源头 26
二、神爱的心意 27
三、神的恩典 28
第三节 救恩的途径:争论的中心 28
一、律法或信心 28
二、肉体或圣灵 30
第四节 与基督同享丰盛:基本目的 31
一、在基督里 31
二、天上的福份 33
第五节 圣灵里的新人:自由的实现 35
一、矛盾的今生 35
二、灵里的团契 37
三、盼望的实现 38
第四章 彼得、犹大、希伯来书与路加的信息 42
第一节 彼得的信息:持守盼望 42
第二节 犹大的信息:信仰的要素 43
第三节 希伯来书的信息:凭信走天路 44
一、未见的天境与可怕的神 45
二、永远的救赎与恒忍的信心 46
第四节 路加的信息:确实的救恩 47
一、救恩的内容 48
二、救恩的推展 49
三、悔改与信心 50
第五章 约翰的信息: 生命之道 53
第一节 生命的源头 53
一、应许的王基督 53
二、神的儿子 54
三、道 56
第二节 万世的战争 57
一、神国与世界 57
二、绝对的对立 58
三、黑暗的日子与光明的来临 60
第三节 出黑暗进光明 61
一、神迹的荣耀 61
二、见证 62
三、圣灵 63
四、信心 63
第六章 比较与综合 67
新约神学浅介
著者:陈济民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出版 一九八五年六月再版
导 言
新约神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十八世纪末叶才有人开始研究。1 由于目前学者们在研究范围和方法上都还没有完全一致的看法,2 笔老必须先说明个人的立场。
若要为新约神学下定义,我们可以说新约神学所研究的是神在新约时代所启示而记载在新约圣经中的真理。3 它的理论根据,是神启示的特性:第一,我们相信神在历史中启示自己时,内容越来越明显而详细,在新约圣经中达到高峰;第二,当他启示时,他没有采取机械化的口述法,而是透过不同的人独特的处境与文笔将真理表达出来。4
这种启示的观念,为我们定下了新约神学研究的范围,也影响了处理的方法。由于新约神学研究的范围是新约正典,一个人对正典的看法,特别是在新约导论上所采取的立场,往往决定了资料的来源,因而影响整个新约神学的内容。例如,著名的新派极端学者布特曼(Rudolf Bultmann)认为四福音的内容实际上是反映早期基督徒的信仰,而不是历史上耶稣的教训,因此,在他所著的新约圣经神学一书中,他只用极少量的篇幅讨论耶稣的教训。5但是另一位德国学者耶利米亚(Joachim Jeremias)所写的新约神学,第一集全部是讨论耶稣信息,因为他认为我们可以在福音书中找到耶稣的教训。6本书在新约导论上采取的立场,是一般福音派人士的立场。7
在这方面,我们要特别提及本书对新约中的历史著作──四福音和使徒行传──的处理原则。依笔者个人的见解,这些历史著作实在记录了有关的历史情况,而且在神的引导下,对所发生的事提供了正确的解释;但另一方面,作者们在取材和按语解释之中亦表现出个人的立场。因此,这些历史书有双重的作用,一方面它们记载了神在书中某一段历史时代的启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神在作者所生活的时代的启示。严格地说,这些历史书的教训可以分别按该两段时期来分析,但为了避免过份的重复,我们在书中将不会个别讨论马太和马可福音作者的信息。由于路加和约翰在福音书以外还有其他作品,他们的信息会再个别讨论。
由于新约神学所讨论的是新约时代的启示,它与新约历史也有密切的关系。事实上,新约神学与新约历史有时不可分,有时又有分别。两者不可分的原因,是因为神的启示不但以语言表达,也以行动显示;甚至可说语言是一种行动,或说行动是另一种语言。因此,当耶稣基督将神启示给世人认识时,他的一言一行固然是新约历史的一部份,也是新约神学研究的对象。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新约神学并不等于新约教会发展史或新约思想史,因为人的言论──甚至是行动──并不全等于神的启示,更不一定是出于神的启示。所以,当我们讨论彼得的信息时,我们不能将他在加拉太的妥协行动(参加二章)当作他救恩观或割礼观的一部份;同样地,他在该撒利亚腓立比阻止耶稣走十架的路,固然表示他当时对弥赛亚的认识和救赎的看法,却不在新约神学讨论的范围之内。8
在内容和研究方法上,最复杂的问题是新约神学与系统神学的关系。首先,前面我们已经指出,新约神学的基础,是神的启示和启示的特质。系统神学也是这样。两者都必须以神的启示为根据,而且受它的控制。其次,我们要承认神启示真理时并没有采取系统化的方式,但是,若要对圣经有正确而全盘的了解,系统化的工作是必需的,而在系统化的过程中,主观的因素,如个人的背景,偏见,甚至是灵命的深度等,都在不知不觉间影响了整个体系与结论。在新约神学中,这种系统化的工作和主观因素一样存在。至于新约神学与系统神学的差异,则与系统神学的定义有关。倘若系统神学仅是将圣经全部的真理系统化,那么新约神学可说是系统神学的一部份;但是,假如系统神学的任务之一是与现代人对话,那么新约神学研究的,则是神如何在新约时代向那一世代的人说话。换言之,新约神学是历史性的研究工作,应注重客观的描述,也因此成为系统神学的基础。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当新约神学探讨福音书中耶稣的身份时,不是采用旧约三个主要的职份──先知、祭司、君王──加以处理,而是应用耶稣在世时所用的名称──人子、神子与耶和华的仆人。新约神学的基本研究方法,是藉严谨的释经、个别研究不同圣经作者的作品、注意每个人所用字汇的意义及整体思想的路线。
最后,我们应该一谈的,是处理新约神学时应注意的三个重要问题。9第一,新旧约的连贯性。例如,圣经中「国度」的观念是否由旧约「属地」的重点演变成新约中「属灵」的看法?第二,新约中不同作者之间的异同。例如,保罗与雅各的信心观是否有冲突?第三,新约神学是否有一贯的主题?倘若有的话,这主题究竟是「救恩历史」,「实存」的意义,「耶稣基督」……?讨论这些问题时,一般有两个方法可以依循。「纵」的方法根据历史次序排列,讨论神在不同年代的启示。这方法较容易突出个别的特点,亦可顾及连贯性的问题,但较容易忽略不同时代和作者共同的看法以及中心主题。在处理历史著作时亦很难避免重复。「横」的方法则容易顾及作者间共同的看法,甚至可以用一个主题贯穿,但较难看出个别的特点,而且容易陷入主观。由于新约神学的基本方法是个别的研究,在书中我们将采取「纵」的方法,然后在结论中特别注意作者间的异同及其文字的中心主题。
注解
1.参看C。E。 Ladd, A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 Grand Rapids,Eerdmans, 1974), pp. 13一25。
2.D.Guthrie, Theology, pp.27ff。
3.参G.Vos, Biblical Theology (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48),p.13。
4.这问题一般在系统神学的导论上处理, Vos在上述书中第十四至十七页亦有讨论。
5.此书出版资料,在「书目简录」已列出。
6.同上。
7.这方面的中文著作有海尔逊著新约导论(李本实译;斗六,浸宣会, 1973)。
8.神的启示与个人的看法有时甚难确定,但这困难并不否定两者应有分别。
9. 参看G.Hasel, New Testament Theology: Basic Issues in the Current
Debate ( Grand Rapids, Eerdimans, 1978 )。
第一章 耶稣的信息:天国的福音
根据马太和马可福音的记载,主耶稣开始传道的时候,他的信息是「天国近了。」(太四17;可一15)路加福音则说他认为自己的使命是「传上帝国的福音。」(路四43)甚至是约翰福音,作者也记载耶稣在工作的开始和结束时都谈到上帝国的事(约三3,十八36)。「上帝国」实在是耶稣基督的中心思想。
谈到「上帝国」(或「神国」),我们必须先了解这名词与「天国」是否有分别。在新约中,这两个名词及相关的「国」一词出现次数分布如下:
上帝国 天国 国
太 41 33 14
可 14 / 1
路 32 / 7
约 2 / 3
徒 6 / 2
保罗 8 / 6
来 / / 2
彼 / / 1
各 / / 1
启 1 / 4
从上面的数字,我们可以看到「上帝国」是新约书卷的主要用词,而「天国」则是马太独特的用语。
对于这现象,目前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解释可以司可福为代表。在他看来,「天国」是弥赛亚的国度,等于时代主义2系统中的干禧年国度,而「神国」则是宇宙性的,包括一切愿意顺服在神旨意下有道德意识的人物,无论是天使、教会、或过去与将来各时代的圣徒。3这看法可以下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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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派人士提出的主要理由,是天国的子民可被逐出(太八12,廿四50、51,廿五28至30),神国的人则有永生(参约三18)。4
第二种解释,是认为神国与天国是相同的名词,主要的理由有二。第一,马太福音在十九23至24,将这两个名词混用;第二,天国与神国的内容完全一样,下列是一些例证:
(1)太四17 //可一15 天国(神国)近了。
(2)太十三31 //可四30 像芥菜种长大。
(3)太十三11 //可四11 奥秘
(4)太五3 //路六20 国民的品格
(5)太八11、12 //路十三28、29与列祖同席
(6)太十一11 //路七28 约翰的地位
(7)太十九14 //可十14 小孩子的国
(8)太十九23至26//可十23至27 进入的方法
由于第二说所提证据相当有力,5笔者也支持这看法。
第一节 天国的特质
耶稣基督的信息,是以天国为主题,我们跟着要注意的,便是天国的特质。这问题的答案与救恩的观念息息相关。
一、天国是神应许的实现
旧约圣经常提及耶和华是以色列入真正的王(出十五18 ;撒上八7;赛四十三15),也是全地的王(王下十九15 ;赛六5;耶四十六18 ;诗廿九10,九十九1至4)。虽然以色列人背逆,先知们还是强调耶和华终必作王(赛廿四23,五十二7;番三15 ;亚十四9)。在但以理书,神更藉异象启示先知,世上的国度终必被废弃,神要将国赐给他的圣民(但七18)。最后这节经文,其主题与本段所说的一样,但是在用词上,「天国」或「神国」这个名词并没有出现。6
耶稣基督论及天国时,有些话表示它与旧约的应许有密切的关系。在太八11至12,他看到外邦百夫长的信心表现以后,对当时的人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从东从西,将来有许多人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惟有本国的子民,竟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根据第一句话动词的形态,我们可以说从他说话的角度而言,天国是将来才实现的国度,但列祖的名字在天国里出现,显然表示他们在这国中有份,而且是主要人物;第二句话中「本国的子民」明显是指当代的犹太人,他们被称为天国的子民,表示他们是旧约时代神王国中的人。7
凶恶园户的比喻(太廿一33至46)也是说明类似的真理。耶稣基督指着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说:「上帝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43节)这个比喻的重点是针对法利赛人弃绝耶稣而发的警告,没有清楚说出这上帝的国甚么时候出现,但它既是能被「夺去」,起码表示从某种意义上这些人已「拥有」上帝的国。由于比喻中的葡萄园在赛五1至7和耶七25都是指以色列人,我们可说法利赛人「拥有」上帝的国的原因,是因他们原是选民中的一份子。
从耶稣基督与施洗约翰的关系,我们也可以看到天国这观念与旧约连续性的问题。从信息的内容而言,马太福音记载施洗约翰与耶稣基督宣讲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三2,四17);他们二人都宣告以色列入快要面临神的审判(太三7,十二41起);又说以色列人若不悔改,神会兴起别的人(太三9,八11起);而且二人也都拒绝自义的人(太三7至10 ,廿三),接纳罪人(路三12 ;可二16)。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在时代的分界上,约翰属乎旧约先知和律法,从约翰以后天国开始了另一个阶段和局面(太十一11至13,路十六16)。8
根据施洗约翰及耶稣基督的教训,他们二人的分别可从二个不同的洗礼看出。约翰是用水施洗,耶稣基督是用圣灵与火施洗(太三11至12;徒一5)。圣灵的浇灌是旧约预言末日现象之一(赛四十四3至5;结卅七14 ,珥二28至32),而火的审判在旧约中也提及(赛一31,六十六24 ;耶七20)。
在耶稣基督的言行中,我们也因此看到他谈论天国时表现出「新」的一面。与约翰比较,「约翰来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子来了,也吃也喝……。」(太十一18)约翰和他的门徒禁食,但他和他的门徒不禁食,因为新酒不能放在旧皮袋中,新布也不能补在旧衣服上(太九14至17);约翰犹如伴郎,耶稣基督是新郎(太九15 ,参约三29)。
马太福音描述耶稣基督的言行,也指出他与当时文士不同。一方面,「他的教训,正像有权柄的人,不像他们的文士。」(七29)另一方面,他带进了神的恩典,人不必生活在律法的重担之下(太十一28至30)。9马可福音记载当时的人对耶稣基督言行的反应,他们认为这是一种「新道理」(可一27),因这道理有驯服污鬼的权柄。而这其中的秘诀,则是路加与约翰所说的:「耶稣满有圣灵的能力。」(路四14)「上帝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约三34)在圣灵的能力彰显之下,耶稣的教训与救恩成全了而且超越了旧约的应许。
二、天国属天而在地
旧约形容所应许的弥赛亚国度,给人的印象常是一个地上的王国(赛九,十一;摩九11至15等);但是,在另一些经文中,神国的特征似乎是神的统治权柄(诗一O 五19,一四五11、13)。换言之,神国是一个「辖区」,也是一种「辖治」。10
耶稣基督论及神国时,这两种意义也一样存在,而且似乎是以「辖治」为基本的质素。这一点可从主祷文中看出:当他教导门徒祈求「你的国临到」以后,他跟着教他们说:「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在这祷文中,神国降临的最基本意义,便是他的旨意被遵守。
耶稣基督谈及他的国度,也曾多次指出他的国度与世上的帝国绝不一样。在彼拉多面前,他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约十八36)这句话显然表示神国不是以武力建立的地上王国。其次,当雅各与约翰要求在天国中居首位时,耶稣基督教导他的门徒说:「外邦人有尊为君王的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你们中间不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可十42至43)统治天国的方法,不是依循世上的铁腕政策与暴君制度;得权柄的途径,是依靠舍己的事奉。
从行为的要求看,天国对人的要求,也以属天的品格为标准。耶稣基督在世时,并不废止旧约律法的要求,他一生遵行神的律法,而他责备法利赛人,并不是因为他们谨守十分一奉献的命令,而是说:「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廿三23)在同样的原则下,他讨论洁净的问题时对法利赛人说:「从人里面出来的,那才能污秽人。」(可七20)内心的洁净,才是基本引导人圣洁的关键;外表行为的规范,并不能除掉内心的污秽。因此,他论及进天国的条件亦是从内心着手。「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这种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不但止于不谋杀,而且是禁止导致谋杀的心态:咒骂和怀怨(太五18至48)。11
另一方面,耶稣所谈论的国度,确实是在地上彰显出来。在主祷文中,神的旨意是要在地上被遵行。根据这祷文,我们甚至可以为神国下定义说:「神的国就是神的旨意通行无阻的地方。」因此,主耶稣说:「我若靠上帝的灵赶鬼,这就是上帝的国临到你们了。」(太十二28)上帝国的降临,是在地上彰显权柄,赶走污鬼。
因此,耶稣基督在世时,虽然强调「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里所出的一切话」(太四4),他却不否定物质的需要,而且也将这一切包括在神的恩典中。在主祷文中,地上生活的需要──「我们日用的饮食」──,与赦罪和胜过罪恶的需要同样是祷告的项目。世人追求神的国和他的义之后,「这些东西」──地上的衣食住行──部会蒙神赐予(太六33)。同样,他与少年财主讨论神国的问题时,说出「永生」是神国主要的内容(太十九16至31)。这永生的价值胜过人地上一切的财物,但是,在神的恩典中,当他赐下永生时,也给人百倍的「房屋、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儿女和田地。」(29节)
更进一步说,神国不仅包括物质的世界,而且最终必定彰显在世界上。这可从三方面看出,第一、神国彰显之前,必有死人复活与审判(太八11至12);第二、耶稣论及复活的时候(太十九28),指出这是一个宇宙性的新生;12第三、当他提审判时,他提到与众天使降临,而且义人要「承受那创世以来……所预备的国。」(太廿五31至46)这些话也都是旧约的应许的实现(参但七13)。
三、天国关于现在与未来
这一点在上文讨论中已隐约出现:虽然法利赛人不了解耶稣基督神迹的意义,他所行的实际上是表示「上帝的国临到你们」(太十二28),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天国实现在地上却有待于将来。在耶稣基督的教训中,我们也可以从多处经文看到同样的教训。
谈论耶稣基督与施洗约翰的关系时,我们曾提及太十一12的话:「从施洗约翰的时候到如今,天国是努力进入的。」上半句话所指的,是说天国是从施洗约翰以后开始。13下半句话的意思,解经家有多种解释,最适切的应是「天国激烈地临到」,所用的动态是现在时态,意思是说神国以圣灵的大能彰显了出来。14
另一句重要的话,是路十七21 :「上帝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人也不得说,看哪,在这里,看哪在那里,因为上帝的国就在你们心里。」这话显然也表示天国的存在是一种事实。但它存在的方式,则与「在你们心里」一语的意义有关。「心里」一字,原文亦可译为「中间」,和合译本小字已经说明。由于这话中的「你们」指的是法利赛人,倘若译为「心里」,含意会说法利赛人已拥有天国,而天国也变成一种心理状态,与耶稣基督的教训都不吻合,15因此「天国就在你们中间」较适合。这样,这话与太十一12所说的便是一样,我们在、耶稣基督的身上,已可以看到天国的能力。
但是,另有一些经文却又明显地暗示或说明天国尚未来临。我们可将这些经文归纳为三类。
第一类经文是耶稣基督论及这个世代的话。他并没有说当时的世代是光明良善的天国,反而指出当时是一个「邪恶的世代」,污鬼虽然会被赶出,却仍然可以恢复它的活动,而且可以比以前更猖狂(太十二43至45)。同时,他在世时,仍然会受魔鬼的试探(路四13,廿二28),门徒也不例外,因此他们需要祈求神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太六13)。
另一类的经文,是耶稣基督所讲的天国的比喻。这些比喻表面上显浅,但实际上却隐藏了天国的奥秘(可四33至34 ),甚至门徒亦不会明白(可四10);它们的功用,是表明神对不信者的审判(可四11至12)。16在撒种的比喻中,他指出现今的世代是一个挑战的时刻,世人必须对神的道有所反应;真正的门徒是经得起撒但的试探而结实的人(可四1至20)。稗子的比喻(太十三24至30, 36至43)基本上与撒种的比喻一样指出天国一方面已存在,但审判的时刻却在将来;而它更进一步指出这段时间内,麦子与稗子同时存在。跟着,在芥菜种的比喻(太十三31至32)、面酵的比喻(大十三33)和撒网的比喻(太十三47至50)中,耶稣基督指出这天国的生长是确定而且大有能力的。换言之,在这些比喻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天国实现之前,有一段义人与恶人同时存在的日子,也是一段传播福音,天国增长的时期。
第三类的经文,是一些谈论将来的话。这包括了,第一、审判的话。在太十九28,耶稣告诉他的门徒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支派。」门徒在天国里要与耶稣基督分享王权!另一方面,马太廿五章记载的三个比喻——十童女的比喻、按才干的比喻和绵羊公山羊的比喻,也都提到门徒本身必须面临审判,而这审判与荣耀的国度都是将来才实现的事。
此外,也有一些与橄揽山预言有关的经文(可十三,太廿四,路十七22至37,廿一5至36)。这些经文指出世界末期来临之前,有一段灾难的日子,门徒也要遭受逼 -/迫与患难。17
从以上三类的经文,我们可以看到在现今的世代中,天国与邪恶的世界同时存在,而且这情况会延续一段时期,直到审判以后荣耀的国度才完全实现。这可用下面的简图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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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天国的降临
论及天国的性质,我们已看到它非常独特的地方:它既可说已经存在,却又是在新约时代才来临;它是天上的国度,却又在地上实现;而且,从某一个角度来说它已经来临,从另一个角度说它的实现却又有待于将来。这种种特征,事实上是与天国降临的过程有关。
一、天父的赐予
旧约论及神国时,经常以神为国度的君王(参撒上八7,诗廿九9等),但是在耶稣基督的教训中,他却只有一次间接地暗示神是君王(太五35),通常乃是说神的国是天父的赐予。路加福音曾记载了一句独特的话:「你们这小群,不要惧怕,因为你们的父,乐意将国赐给你们。」(路十二32)因此,门徒若要天国降临,必须向天父祷告:「愿你的国降临。」(路十一2,太九9至10)
旧约经常以地上父亲的行为与品格说明神的作为(诗一0三13;箴三12 ;参申一31,八5等),但直接说神与人的关系是「父子」的,只有十五次。这些经文要不是说神与以色列人是父子(申卅二6;赛六十三16,六十四8;耶卅一9;玛一6,二10等),就是说神与以色列王有父子关系(撒下七14 ;诗八十九26等)。这种父子的关系,是根据神对以色列人的拣选与救赎而来(参出四22 ;申十四1以下;何十一1以下)。神为以色列人的父,表示他的慈爱与赦免(耶卅一9、20 ) ;以色列人为子,必须对神有尊敬和顺服的行动(申卅二5以下;耶三4以下;玛一6)。因此,在这种关系下,先知耶利米预言以色列人在祷告中要称神为父(耶三4、19)。但是,在旧约圣经中,我们却找不到个人直接称神为父的例子。
虽然在旧约圣经以外的作品中,我们可看到偶尔有人在祷告中称神为父(玛喀比3六3、8;智慧书十四3),耶稣基督称神为父时,却有一个特点:他用的称呼是当时家庭中亲昵的话:「阿爸」(可十四36)。18
这种以神为父的思想,在耶稣的教训中有双重的意义。一方面他以父子形容神与自己的关系,另一方面用以形容神与人的关系。当他说神与人有父子关系时,他首先用来说明神与以色列人的关系。也就是说,他在这一点实在是承受旧约的观念。在「两个儿子的比喻」(太廿一28至32)及浪子的比喻中(路十五11至32),他便以父子的身份,比喻以色列人中间的「义人」和「罪人」与神的关系。
耶稣基督并没有教导「普世人都是神的儿子」的观念。耶稣基督一生在以色列人的中间工作(参太十5至6),外邦人得医治,不过是例外,而不是正规(太十二21至28)。19在登山宝训中,当他提及天父时(太五44至45,六26),这位天父只是门徒的父而已。同时,在浪子的比喻中,他其实只是说以色列人不过是在名义上做神的儿子而已;故事中的长兄实际上是心灵的浪子,与次子在本质上并无差别。20神真正的儿子,是那些悔改的税吏与罪人——也就是遵行神旨意的人(太廿一31 ,可三34至35)。这观念其实也是旧约先知的教训。
当耶稣基督说神是天父时,他并没有忽略他神圣的一面。他是一个在暗中察看人心的神(太六4、6),是荣耀的(可八38),会施行赏罚的(路十七7至10 ,太二十1至16),他的旨意必须在天地之间被遵从(太六10),而且,门徒必须追求神的国和他的义(太六33),他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五20)但是,另一方面,耶稣基督也同样强调:进入神国的可能性,事实上是出于神的恩典与慈爱。他指出神的国是在创世之前已预备的(太廿五34),而且借用旧约中以耶和华为以色列人牧者的话,说明神以创世的大能来拯救世人,社会将国度赐给他的群羊(路十
32);同时,在太十一25至26,他又强调神独特的旨意,是使婴孩明白,而聪明通达人则会失去机会。藉着葡萄园的比喻,他指出这真理的两面是协调的。由于他是公义与信实的,他从不食言,而且是按照协约支付工人的工资,但是在他的自由之下,他却有权在协约以外,另外给予工人所不配得的工资(太廿11至16)。他的爱超越了公义,因此原本不配进入神国的人也得以进入了。
二、神子的降生
圣经里有关耶稣基督降生的记载,有几个共同的特点值得我们注意,第一、无论是马太福音,路加福音或约翰福音,作者们都同意耶稣基督的降生是旧约预言的应验。约翰福音以道成肉身满有恩典与真理说明他降生的意义(约一14),马太福音告诉我们耶稣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太一1至17),他的降生应验了以赛亚(赛七14 ;太一23)和弥迦(弥五2;太二6)的预言。路加福音则特别用耶稣降生时代几个敬虔人的诗歌和天使的诗歌,清楚地指出他的降生乃是旧约盼望实现的曙光(路一46至55、67至79,14、29至32)。
第二个共同点,是马太和路加都指出:主降生的整个过程都是在超自然的力量和控制下实现。路加刻划耶稣降生的可能性,可用一37的话作代表:「出于上帝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马利亚因相信了神的话而蒙福,撒迦利亚则因不信而受惩罚。在马太的记载中,神超自然的干预特别显明在约瑟的内心挣扎、「博士」问路、耶稣父母逃离犹大以至定居加利利这些过程中(太一18至二23)。
第三、耶稣降生的目的,是要作以色列人的王。马太引用弥迦的话说他出生伯利恒,表示「有一位君王,要从你那里出来」(太二6)。路加虽然强调他的降生是要成为万人的救主(路二10至11),却也记载了天使对马利亚说的话:「主上帝要把他祖大卫的位给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远。」(路一32至33)他的降生,为「一切盼望耶路撒冷得救赎的人」(路二38)带来了安慰。
第四、他的身份是神的儿子。在马太福音,这个「儿子」是以色列人的代表(太二15、18),21然而,他的降生却也同时表示「上帝与我们同在。」(太一23)路加的记载则更为明显:「他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路一32)一方面,这「儿子」的称呼显然有旧约的背景,与神给大卫的应许有关(撒下七14),但是路一31又同时暗示他的降生也实现了赛七14的预言(童女怀孕生子),可见这儿子的身份不仅是君王(因而为「天子」)那么简单了。无论如何,这「儿子」的观念在耶稣生平中多次地表现出来。根据路加的记载,耶稣在幼年随父母上那路撒冷时,已提及「我父的事」(路二49)。在他生平的教训中,也有二段话表示他这儿子身份的特点。第一、
在葡萄园的比喻中(可十二1至11),他清楚地表示自己的地位与以前的先知完全不一样,他不仅是神所差到世上来的人,而且是那「承受产业」的一位。22其次,马太与路加都记载了一段他论及自己与天父关系的话:「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太十一27 ;路十22)这句话指出三点真理:第一、子从父领受了权柄和知识;第二、父与子之间彼此有深切的了解;第三、启示的权柄是掌握在子手上,他是神与人之间唯一的桥梁。因此,在福音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当耶稣说自己是神的儿子时,他表明自己与神同等,有圣父所赐的权
柄,而且是神向人启示的最高权威。难怪约翰论及他的降生时说他是道成肉身的(约一14),并且说:「从来没有人看见上帝,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一18)
三、神子的膏立
从历史的角度而言,虽然耶稣基督降生是要为王。但他正式被膏立,却是在受洗之时。根据马太、马可、路加前三福音的记载,耶稣受洗时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三17 ;可一11 ;路三22)目前解经家多同意这句话是取自诗二7及赛四十二1.
诗二7出自一首著名的论弥赛亚的诗篇,因此这天上的声音可说是耶稣基督在受洗时被膏立的证明。在耶稣受试探的故事中,我们也看到撒但接受了耶稣是神儿子的事实,而且承认他主要的任务是要得到地上万国(大四1至11)。23从此,我们看到耶稣从事两种工作──方面他宣讲神国的福音,另一方面赶鬼医病(太四23至25)。他赶鬼医病的工作,证明了「神的国临到」(太十28 ;路十一20)。
不过,在福音书的记载中,我们却也发现一个相当独特的现象,那就是福音书中直接或间接称耶稣为「基督」或「弥赛亚」的经文非常少;24几段重要的经文,都是记载该撒利亚腓立比的事件以后才发生的事。与这现象有关的,便是马可福音特别记载耶稣屡次禁止污鬼和人宣告他的身份(可一25、33、44),甚至是在该撒利亚腓立比的路上,门徒承认他是基督时,他也禁止他们向外人宣扬(太十六20)。这种现象的出现,并非表示耶稣自己否认基督的身份,而是因为当代人对这名称的了解与耶稣本人的看法甚为不同。25
根据约翰福音的记载,当代一般人对「王」的了解显然带有浓厚的政zh i意识,因此耶稣拒绝犹太人「龙袍加身」(约六14至15),而且也对彼拉多解释他的王权不是政zh i性的(约十八33至37)。在耶稣自己的眼中,他的身份与工作可用两个更好的名词来表达。
第一是「耶和华的仆人」。他受洗时天上的声音所引用的另一段经文——赛四十二1,便是出自「耶和华受苦的仆人」的诗歌。26耶稣基督在拿撒勒,也会引用当中以赛亚六十一的诗歌来表明他的使命与工作。27当他说自己的使命是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十45)时,则可能是采用了赛五十13至五十三10的话。28马太福音作者便是以此为线索,解释耶稣基督医病的行动(太八17,十二17至21)。
另一个说明耶稣工作与使命的名称,便是「人子」。在新约中,这名词主要出于四福音,而且是耶稣最常用的一个名称。在四福音以外,只有司提反(徒七56)和约翰(启一13)各用过一次。由于这名称在使徒时代几乎没有人用过,而四福音中又是耶稣的话,最合理的解释,便是承认它是耶稣在世时自己的称谓,但后来的基督徒发现另一些名词更足以表达他们对耶稣的认识,因此便不再采用。
「人子」这名词到底表达些甚么呢?我们可从两方面探讨。首先,这名词在旧约出现过。在诗八4,「人子」29指的便是世人,在以西结书,「人子」是耶和华对先知以西结的称呼(结二1、3等);在但以理书第七章,那「像人子」的一方面「驾着天云而来」,有属天的来源,另一方面是患难中神的百姓的首领,从神领受了国度与权柄。30
其次,我们可研究耶稣所讲的话,这些话可归纳为三大类。31第一类是论及人子在地上的权柄。例如「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可二28 ;太十二8;路六5);「人子有赦罪的权柄」(可二10 ;太九9;路五24)。有人认为这一类话语中 「人子」是指「人」而言,但整段经文并不支持这种理论。「人子」是主耶稣自己的代号。32特别是当他宣称自己有赦罪的权柄时,他清楚地表示他与一般人不同。第二类经文是论及人子必须受苦,如可八31,太十六21,路九22。在文脉中,耶稣用「人子」代替门徒所用的「基督」,而在上面我们已看到他以「耶和华受苦的仆人」说明他对基督使命的认识,而这种
先受苦后做王的观念,在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及但以理书第七章都同样出现。第三类的经文是论到入子要骂云而临,满有荣耀和权柄,如太廿四27、廿六64 ;可十三26、十四62 ;路廿一27、廿二69。这一类的经文显然是取材自但以理书第七章,而且也有受苦者得伸冤的看法。
在上述三类有关人子的话语中,我们可看到耶稣基督在世时,会清楚地表明他自己的身份与工作,他有超乎自然的源头,却又是圣徒的领袖。在世上他要宣告神赦罪之恩,但却也为世人的罪受苦,以便引进神的国度。在他离世前的圣餐中,他便将自己死亡的意义清楚地表明出来:他的死是建立新约的血,要引进上帝国的来临(路廿二14至20)。
四、人子的登基与掌权
在上一段,我们提及耶稣基督有关人子的言论中,有一类是谈及将来的事。在这一类的话语中,有些似乎比较容易明白,例如他在橄榄山预言中所说的:「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太廿四30,参可十三26)我们可轻易地解释为主再来的预言。但若将这橄榄山的预言与路加福音同样的记载比较,33我们发现路加很明显地认为橄榄山预言与耶路撒冷被毁有关(路廿一20至24)。这种现象引起了一个问题:到底人子在甚么时候掌权?
这问题的产生,不仅是由于比较橄榄山预言才引起,在耶稣基督的教训中,他还说过两句话,似乎表示他再来掌权的日子很快便会临到。当他差遣十二门徒去传福音时,马太告诉我们他曾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以色列的城邑,你们还没有走遍,人子就到了。」(太十23)在该撒利亚腓立比路上,他也告诉门徒:「我实在告诉你们,站在这里的人,有人未尝死味以前,必看到人子降临在他的国里。」(太十六28 ;可九1;路九27)同样,在约翰福音最后晚餐的谈话记录(约十四至十六),我们也可看到耶稣基督谈及他再来的日子,有时似乎是相当遥远(约十四3)有时却似乎是说在最近的将来便会发生(约十四18)。
对于上述的现象,史怀哲A.Schweitzer的解释是:耶稣本以为神国在他的时代会实现,后来发现没有实现,遂以死催促它的降临;实际上,整个初期教会都要面临的,便是神国迟迟都未实现这问题。34不过,也有人根据圣经找出较合理的解释,认为耶稣基督的话在登山变像或复活、或圣灵降临、或耶路撒冷被毁时应验。
依笔者个人的意见,耶稣基督的复活似乎是最重要的事件。马可福音记载门徒在复活的早上,见到耶稣而害怕(可十六 5、6),因为他们见到了「神的儿子」;35路加福音强调基督复活是进入荣耀,应验先知的话,从此开始了救恩计划(路廿四25至27, 44至49);约翰福音亦同样指出他的复活显出神子的荣耀(约十二29,廿28),而且开始新生命的创造(约廿22至23);马太福音的主题则更加明显,耶稣基督宣告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已赐给我了。」(太廿八18)他受试探时拒绝了撒但所提供的权柄,却在复活之后,终于从神那里得到了,从此便开始了向万民传福音的时代。因此,我们可说耶稣基督在受洗时是被膏立为王,在复活时则是他登基的时候。登山变像所彰显的荣耀,事实上便是他复活后的荣耀。36
上述的解释,并不否认圣灵的降临和那路撒冷被毁与基督为王的事有关。圣经中一再强调圣灵是那要来者在未世所要赐下的恩典(路廿四49,参徒一4至5,太三11等),所以圣灵的降临事实上可与复活看为一件事(参约十四16至18)。至于耶路撒冷被毁,无论我们看它是未日的预象或前奏,37它显然是一种审判的结果——报应日子的来临(路廿一22)。
综合耶稣基督关乎未来的教训,我们可说耶稣基督的复活是他正式掌权之时,圣灵的降临与耶路撒冷被毁都是他权柄的彰显。但是,这种解释并没有排除他再来掌权的事实。根据路加的记载,耶路撒冷的被毁并没有立刻带进末日的来临,随着被毁而来的是一段「外邦人的日期」(路廿一24)。马太福音也记着说:「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太廿四14)而且在前三福音中,都提及一段天翻地覆人子再临的话(太廿四29至31 ;可十24至27 ;路廿一25至27)。因此我们可以说,耶稣基督在全地掌权之时,是他再来之时。38
下列简图,可表示国度降临的过程与耶稣生平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