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因其难能所以可贵
2016-01-16
作者:小约翰
来源:作者新浪博客我也要投稿
在中国,有知识的人,常把信仰当迷信,没知识的人,常把迷信当信仰。用鲁迅的话说,知识人常是“流氓加才子”,没有一以贯之的信念,“识时务者为俊杰”,变来变去;而乡下人则要么利用神,要么愚弄神,给灶王爷糖瓜,好把他的嘴粘住,不说坏话,只说好话。这样的神,低级而愚蠢。
总之,大家总认为我们文化中有着太多中庸、油滑、狡黠与逍遥,缺少诚和爱,缺少认真和执着。
我觉得这还是比较表面。文化,是人的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的产物,文化反映的是人性和人心。所以,不能只忙着去归罪文化,还要进一步反省到我们的人心和人性。
信仰,就意味着你去信一个比你高的上帝,在你外边的价值和意义,而这需要对自我有一个否定。让人自己来否定自己,不啻抓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提起来。
当然,不少人坚持说,他自己可以总结和发明一种活法乃至意义,这其实是不可能的事。人自己总结和发明的活法乃至意义,只是经验或道理,不是人可为之生死的真理。就像爱情,不是你发明爱情,而是你发现爱情,爱情比你高,爱情就是爱情,你摆布不了它,它来摆布你。连爱情你都摆布不了,何况真理?
人生的意义一定高于人生,否则,就不足以指导人生。信仰,就是向着高处去的一种仰望。仰望需要谦卑。不幸的是,人最大的问题就是骄傲。骄傲其实就是以自我为中心,这是人最根深蒂固的问题。
所以,信仰不只是对中国人很难,对西方人同样很难。难就难在这里。
林语堂写过一本《信仰之旅》,说自己很容易就有了基督教信仰。而从奥古斯丁《忏悔录》,我们看到奥古斯丁很不容易才有了基督教信仰。
哪个更可信?
在《信仰之旅》中,林语堂对各种学说、思潮做出剖析和解释,看出儒家之实、道家之高、佛家之虚和耶稣之光。这一切思潮比较之前,林语堂首先去掉了墨家,因为其影响小;而最后之所以选择了相信耶稣,是因他觉得其境界比其他几家要高。“在耶稣的世界中包含有力量及某些其他的东西——光的绝对明朗,没有孔子的自制,佛的心智的分析,或庄子的神秘主义。”林语堂的思路是:比较之下发现这是影响最大、内容最好的学说,所以才选择了这种学说来信仰。这样一来,信仰就成了某种集大成之类的东西。
信仰在本质上是排他的,就像你肉体上只能有一个父亲,在精神上也只能有一个父亲。哪怕你可以有很多师傅。
相比之下,奥古斯丁的信仰之旅本质上已和学理无关,因他是叙述和一位活着的神相遇。有了这份体验后,奥古斯丁才整理出以前自己所以不信在学理上症结。从根本上来说,林语堂之所以对各种学说一一考察,说到底还是出于某种理智上的兴趣。他“在中国思想的茂密丛林中探索旅行”,“以试图达到某种了解”。这正是一种理性精神的体现,其基础是好奇。林语堂认为自己以前就是基督徒,生命本质上就是圆满自足的,不过看到教会中的黑暗现象和神学教义的繁琐无聊,才进行一场理性冒险宁可自称为异教徒,但是考察一番后还是回到基督教。所以,从一开始就可看出林语堂并没有任何生命挣扎并渴望救赎,他成了基督徒后照样可以很得意的在巴黎夜总会欣赏脱衣舞,没有任何奥古斯丁那样生命转变的迹象。这种眼目的情欲在《忏悔录》中有过多次深沉忏悔。
而信仰的基础,按舍斯托夫在《旷野呼告》中的说法是源于绝望。奥古斯丁正是带着深深绝望从生命痛苦的深渊中向神求告。他讲到自己情欲泛滥而不能自控,讲到自己追求功名而时时空虚,甚至有一次他和朋友看到一个醉酒的乞丐飘飘然醺醺然地走过后不禁痛苦自问:求知有何用?既然一生追求的所谓快乐还不如这个乞丐?“我不禁叹息着对同行的几个朋友说起,我们醉生梦死带来了多少痛苦,在欲望的刺激下费尽心机做出如许努力,而所背负的不幸的包袱却越来越沉重地压在我身上,我们所求的不过是安稳的快乐,这乞丐却已先我而得,而我们还可能终无所获。”一度信奉的摩尼教也不能使他心灵得到真正满足,他日日沉沦,过着放纵情欲的生活。在沉沦中又有沉重的良心谴责。他祷告说,神啊,“我们的心如不安息在你怀中,便不会安宁”。
思辨、群体、解释、推演等有时候反而使人越来越远离信仰。从德尔图良、奥古斯丁、安瑟伦、帕斯卡尔、克尔凯廓尔、舍斯托夫等都强调另一条道路,也就是生命的委身与投入。
德尔图良说:“雅典跟耶路撒冷有什么相干?”
奥古斯丁说:“信仰就是相信你还不明白的,然后明白你所相信的,理解是对信心的酬报。”
安瑟伦说:“我不是为了信仰而理解,而是为了理解而信仰。”
帕斯卡尔说:“上帝不是哲学家、数学家和思想家的上帝,而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
信仰然后理解还是理解然后信仰?
这正关系到人自身愿不愿意放下理性的傲慢,转而谦卑聆听这样的大问题。
同时,这里还有一个信仰的出发点问题。
信仰到底是从我里面开始,还是从我外边的启示开始?是我提升自己、修身养性达到信仰的境界,还是降低自己、谦卑聆听,从而破碎自我?
这两种不同思路,端在于如何看待人性。人性本身是圆融自得的吗?还是它本质上具有某种根本性缺陷?
不管是希腊文明、东方文明,还是“启蒙运动”之后的西方文明,对于人性本身的圆融自得都寄予了太高厚望。甚至,这种过高厚望,已经成为当前新纪元运动的一大特点,席卷全球。
我前些日子看哈佛大学的网上公开课《幸福》,发现就在讲这个。越看越像是乱世梦呓,尤其对于经历过奥斯维辛和南京大屠杀之后的当代人。
然而,《信仰之旅》正是立足于这样的本位和前提来接受基督教信仰,其骨子里对人性善过于执着的“光明意识”作祟。林语堂不遗余力攻击基督教的原罪说,认为所谓“原罪”只不过是人的肉体的欲望和本能罢了,认为人类同样有良心的本能,不能说有什么“原良心”吧。“我认为一个人必须有中国人的共有意识,勇敢地接受现世的生活,且像禅宗的信徒一样和它和平共处。”“我相信在纽约及其其他地方仍有现代及其曾受教育的人可进去及崇拜,而出来时因为有新的接触,觉得成为一个较好的新人,而不是更像一个由于别人的努力而幸逃罪责的被定罪的罪人的教会。否认这种可能等于否认基督徒生活,及基督世界的丰富。基督的奇异之处,不正是他使一个人在他面前觉得自己更好、更有价值而不是罪人吗?”林语堂有深厚的现世情怀,和基督教的罪观、末世论格格不入。他最为崇敬教主耶稣,而拒绝救主耶稣,这就和信仰无关了。
奥古斯丁更关注的是人性的“幽暗意识”,并不纯粹从学理上认同人自我生发、自我完成的生生大德。从生存本身奥古斯丁体验到生存的虚空和罪的缠累。他曾痛苦慨叹说“现在我年已三十,依旧在同一泥沼中挣扎,追求着飞驰而过的、消蚀我心的现世事物”。这种带着生存空虚和伤痕的体验,使他在禁欲和纵欲的人性斗争中挣扎。对于信仰,他当时特别大的困惑在于:既然这个世界是由神来掌管,那为何这个世界充满了罪恶和空虚?罪恶到底是从哪里来的?人的欲望为什么特别倾向于犯罪和堕落而又有深沉的内疚感呢?若欲望来自于上帝的创造,那么人为何会更倾向于犯罪而不是过圣洁生活?后来他终于明白上帝所造的万物都是“有”,不是绝对的“有”,也不是绝对的“无”,它们是“有”,而不是上帝那样的“自有”。一切可朽坏的都是“善”的;惟有“至善”不能朽坏。“但如果没有丝毫‘善’的成分,便也没有可以朽坏之处。因为朽坏是一种损害,假使不与善为敌,则亦不成其为害了。因此,或以为朽坏并非有害,这违反事实;或以为一切事物的朽坏,是在砍削善的成分:这是确无可疑的事实。如果一物丧失了所有的‘善’,便不再存在。因为如果依然存在的话,则不能再朽坏,这样,不是比以前更善吗?若说一物丧失了所有的善,因之进而至于更善,则还有什么比这论点更荒谬呢?因此,任何事物丧失了所有的善,便不再存在。事物如果存在,自有其善的成分。因此,凡存在的事物,都是善的;至于‘恶’,我所追究其来源的恶,并不是实体;因为如果是实体,即是善;如果不能朽坏的实体,则是至善;如果能朽坏的实体,则必是善的,否则便不能朽坏。”“我探究恶究竟是什么,我发现恶并非实体,而是败坏的意志叛离了你天主,而自趋于下流,是‘委弃自己的肺腑’,而表面膨胀。”原来虚无一定不是绝对的,一定不是实体的,恶同样如此。所以,罪的产生就是人的自由意志背离上帝的结果,是产生而非创生。人的错误在于把罪的责任推诿给环境或灵界,而不愿自己承担,于是就倾向于把罪和恶当成一种实体,好为上帝的缺席与自己的放纵寻找借口。
奥古斯丁一方面并没有否定人的自由意志和现世世界,但同时指出这和上帝的“至善”、“自有”的本质区别。这样就避免逃避现世,又避免逃避神圣。而人倾向于犯罪是因为人自愿选择了背离上帝,人性坠入自我选择的罪恶和虚空深渊中。正因如此才有这样深沉的忏悔说:“我是谁?我是怎样的一个人?什么坏事我没有做过?即使不做,至少说过;即使不说,至少想过。”“我的生命不过是挥霍。”
这是一个人站在自己的造物主面前,沉痛剀切的忏悔和回转。所以,人本身不能自我生发完成信仰,因为造物主和被造物有本质区别。但人毕竟是神的形象,可以追求价值和意义。只不过罪已玷污了人所有追求的实际途径,因为人已离弃至善和自由的源头,离弃爱和圣的源头,离弃自己的本根,只有堕落和空虚。这种忏悔意识并非在人面前的悔过,而是在神面前的悔改。所以,人的成圣是承受从神而来的圣洁,不是自己追求而来。人在承受救赎中得称为义。奥古斯丁最为颓废、堕落、空虚时,为自己的罪恶痛哭流涕时,圣言临到了他,他读到《圣经·罗马书》十三章十三到十四节:“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于是,他“顿觉有一道恬静的光射到心中,溃散了阴霾笼罩的疑阵”。
所以,在救赎事件面前没有学者和文盲之分,没有罗马人和犹太人之分,没有成人和儿童之分,只有一种人,那就是罪人。奥古斯丁不是以罗马大学修辞学教授的身份归回信仰的,而是因着承认自己是罪人才归回的。信仰不是文化事件而是心灵事件,不是和宗教相遇,而是和基督相遇。
其实,原罪并非是对人的故意贬低,而是对人性真相的一种接纳,这种接纳并不是终点,而是起点。有了这样的认识,才能开出药方,治疗人性。讳疾忌医的话,只能使人越来越看不见世界混乱和苦难的真实原因,往往也就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甚至缘木求鱼、南辕北辙。
相反,对人的圣人化设计,其实有完美主义倾向,会使人不堪重负,或者变得伪善。
出发点不同,也就带来对信仰历程和宗教本质的理解不同。
在《信仰之旅》中林语堂总结说:“宗教是赞赏、惊异,及心的崇敬的一种基本态度。它是一种用个人的全意识直觉了解的天赋才能;一种由于他道德的天性而对宇宙所作的全身反应。”他公开声明自己是站在“理性主义和人文主义的立场”。他也担心自己这种立场会遭人误解,以为他转回宗教就是背叛了理性,而他强调其实是可以调和二者的。只不过理性和知识有不及的领域,要靠着直觉达到,那就是信仰了——“我们可以简单地称它为分辨是非的良心”,也就是人努力向善,追求神圣和追求道德的本能而已。所以,林语堂所讲的宗教也好,信仰也罢,只不过是人的道德良知,人的宗教感情和人的神秘追求。因此之故,他才可以把儒、庄、禅结合起来,把伏尔泰、康德、帕斯卡尔、斯宾诺莎和叔本华结合起来,全然不顾他们在各自整体体系中的位置,只是一味把各种自以为好的元素集合起来,拼凑成一个人文主义、理性主义和直觉主义集合的所谓宗教信仰。这和“天命之为性,率性之为道,修道之为教”的宗教观其实没啥区别。把天道收归人心,必然使超验信仰被现实经验吞没。
信仰所赖以确立的启示,林语堂不相信。从基督教立场看来他不过在谈某种穿着基督教外衣而和基督教毫不相干的自然宗教罢了。“启示”在《圣经》原文中是“揭开”的意思。也就是说,真理启示他自己,人来领受。真理不是人创造出来的,也不是大家约定俗成的。真理向人召唤,人对真理回应就产生了信仰。信仰是一种期待而非验证。不是人自己决定什么是对错、美丑和神鬼。在信仰之路中,必须跨过理性的悬崖。信仰之路就是理性对真理的归途和对理性自身局限的反省,以理性前提和文化心态为出发点来剖解,其实和信仰无涉。
奥古斯丁讲到自己的信仰历程时候,提到自己经历了人心痛苦的挣扎和人本理性的断裂。一开始,奥古斯丁读柏拉图、西塞罗和摩尼教的作品,二元论成为他犯罪堕落的借口,但是内心又有良心的折磨和谴责。他的基督徒母亲对他关怀备至,以伟大的真理原则要求他,他又寻求安布罗西乌斯主教和西姆普利齐亚努斯的帮助。但均没有办法解决他内心深处的那种空虚和折磨。关键时刻他才知道自己不想皈依,这也是人的本性,因为他不愿意失去罪中之乐,觉得信了之后会减少世俗的乐趣。所以,永远不可能既得到尘世的放纵之乐,又得到天国庄严之乐。理性不是上帝,也不是真理,而是用来思考真理。人很多时候太高估自己寻找真理的能力。也许人根本就不在意真理,而在乎自己居然以某种悲壮的姿态在寻找真理。人寻找真理的方法错了,却以为没有真理。人需要投入真理,却以为可用理性检验真理。所以,《忏悔录》用动人的文字叙述了怎样从理性悬崖上终于纵身一跃,有了神圣信仰。有一次,奥古斯丁痛苦欲绝,在花园中听到一个孩子的歌声说:“拿着,读吧!拿着,读吧!”于是他认为是神的命令,就拿起《圣经》来读,正好读到《圣经·罗马书》的经文,而这经文恰好是奥古斯丁的实际问题所在。于是他就信了。
从奥古斯丁《忏悔录》中可以看到信仰的历程就是小河流向大海的旅程。与其说大海需要小河,不如说小河需要大海,因为河来自于海,还要归回海。海是河的生命真相。所以,河流入海的旅程不是河自己的选择而是海的召唤与吸引。在与海的对话中,河成为河。
【作者简介】 本名:齐宏伟(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1972年生于沂蒙山区,1998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比较文学专业。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生,研究领域为基督教与中西文学。出版专著《心有灵犀——欧美文学与信仰传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诗集《彼岸的跫音》,已在《文化中国》(加拿大)、《南京大学学报》、《中国比较文学》、《南京师范大学学报》、《江苏社会科学》、《社会科学论坛》、《基督教文化学刊》、《跨文化对话》、《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在《蔚蓝色》(美国)、《海外校园》(美国)、《钟山》、《青春》等刊物发表散文、诗歌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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